上星期五我的官司開庭, 回應一下關心這官司的朋友:
1.大家都知道政論節目做這主題,是為了讓先生不當選; 我會提訴訟,是為了夫妻的清白,但上周五在 法庭上,訴訟的主題卻被轉移到「陳佩琪是否有權提告」這種純法律問題,那就交給法院裁定吧!
2. 2014年九月向中選會申報財產, 之後向監察院申報三次, 都是我寫的, 我們家一向是我管理錢財, 我也敢大聲說我們家的財產二分之一強是我賺來的, 我有權為自己掙得的錢爭取清白。 我和先生結婚近30年, 他不知道他的提款卡和印章在哪裡, 也從不看自己的存摺收入, 別人質疑他的財產, 只能由我出面代為回應,他不是躲在太太背後。
3. 若妻子對自己貢獻一半以上的財產無置喙餘地, 那麼監察院的財產申報法應把配偶的屏除在外,我們稅法規定夫妻之 間財產轉移完全免稅 ,如此以後,大家申報前都把財產轉到配偶名下, 那豈不失去財產申報的意義?
4. 法律上到底是我這被指控者該拿出證據, 還是指控我的人該拿出證據? 大家都知道 「舉證之所在 , 敗訴之所在」, 我不知道在節目這種公開場合講:「柯文哲, 這有錢喔, 選後竟多出兩千多萬不明財產」的主持人和來賓,在當時節目上或法院上到底提出何種證據? 我這被汙衊者, 已盡我所能提出收入的繳稅憑證,也列出基金贖回和存單解約的影本和這幾年持續工作的扣繳憑單,結果他們卻以:「陳佩琪無權提告, 我們是誣柯文哲,又不是誣陳佩琪」這種理由, 實在叫人失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1萬的網紅堅離地球 · 沈旭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特區政府忽然修訂《入境條例》,授權入境處處長可以要求運輸工具拒絶運載個別人士出入境,雖然政府說會提交「附屬法案」訂名只適用於入境,但依然引起公眾對這會否變成「鎖港條例」的極大疑慮,大律師公會也曾發聲明要求政府釐清條文細節。鄧偉鈞大律師 (David Tang) 著有《真假法治》等普及法律著作,經...
純法律 在 謝龍介 Facebook 八卦
港女在台被殺一屍兩命案,台灣放棄司法管轄權,如果這不是「喪權辱國」,什麼才是「喪權辱國」?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自動矮化自己在國際上的地位。當全世界都不承認沖之鳥礁是島時,唯一只見蔡政府想承認;當中、韓、港、澳等日本鄰近地區對核災食品進口採嚴謹態度時,蔡政府卻是在三天內搶辦十場公聽會,意欲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當日本人藤井實彥出腳踢慰安婦銅像時,民進黨全黨上下全面噤聲。
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均在台灣發生。當台灣主權遭受侵犯時,誠如蔡英文總統所說:歷任總統做不到的,我做到了。
「港女在台被殺一屍兩命案」是一個單純法律案,香港與台灣相同,原則上都是採「屬地主義」。陳嫌自願來台接受制裁,台灣也擁有犯罪發生地的司法管轄權,但為什麼民進黨要拒絕陳嫌來台灣受審?民進黨這樣的做法,等於直接放棄主權!而徐國勇質疑香港為什麼不審?等於放棄台灣人長期為捍衛人權普世價值所做的努力。
龍介深切懂潘爸爸內心的痛,當一個每天都和自己相處,都在一起吃飯的親人,親手照顧到大的孩子,就這樣再也沒辦法回家,對於被害家屬來說,傷害造成後就沒有盡頭了,無法抹滅、也難以抹滅,即便試圖放下也沒辦法真正遺忘,因為痛永遠都在。
蔡政府拒絕陳嫌投案,對潘家是二度傷害,蔡英文和徐國勇把這一起「司法事件」,用慣用的手法操作成「政治事件」,對被害家屬來說,就像被針扎在心上一樣,此痛永無盡頭;而對台灣人民來說,這是把社會大眾殷殷期盼的司法、人權及正義,棄如敝屣,遠遠拋諸腦後。
純法律 在 謝龍介 Facebook 八卦
港女在台被殺一屍兩命案,台灣放棄司法管轄權,如果這不是「喪權辱國」,什麼才是「喪權辱國」?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自動矮化自己在國際上的地位。當全世界都不承認沖之鳥礁是島時,唯一只見蔡政府想承認;當中、韓、港、澳等日本鄰近地區對核災食品進口採嚴謹態度時,蔡政府卻是在三天內搶辦十場公聽會,意欲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當日本人藤井實彥出腳踢慰安婦銅像時,民進黨全黨上下全面噤聲。
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均在台灣發生。當台灣主權遭受侵犯時,誠如蔡英文總統所說:歷任總統做不到的,我做到了。
「港女在台被殺一屍兩命案」是一個單純法律案,香港與台灣相同,原則上都是採「屬地主義」。陳嫌自願來台接受制裁,台灣也擁有犯罪發生地的司法管轄權,但為什麼民進黨要拒絕陳嫌來台灣受審?民進黨這樣的做法,等於直接放棄主權!而徐國勇質疑香港為什麼不審?等於放棄台灣人長期為捍衛人權普世價值所做的努力。
龍介深切懂潘爸爸內心的痛,當一個每天都和自己相處,都在一起吃飯的親人,親手照顧到大的孩子,就這樣再也沒辦法回家,對於被害家屬來說,傷害造成後就沒有盡頭了,無法抹滅、也難以抹滅,即便試圖放下也沒辦法真正遺忘,因為痛永遠都在。
蔡政府拒絕陳嫌投案,對潘家是二度傷害,蔡英文和徐國勇把這一起「司法事件」,用慣用的手法操作成「政治事件」,對被害家屬來說,就像被針扎在心上一樣,此痛永無盡頭;而對台灣人民來說,這是把社會大眾殷殷期盼的司法、人權及正義,棄如敝屣,遠遠拋諸腦後。
純法律 在 堅離地球 · 沈旭暉 Youtube 的評價
香港特區政府忽然修訂《入境條例》,授權入境處處長可以要求運輸工具拒絶運載個別人士出入境,雖然政府說會提交「附屬法案」訂名只適用於入境,但依然引起公眾對這會否變成「鎖港條例」的極大疑慮,大律師公會也曾發聲明要求政府釐清條文細節。鄧偉鈞大律師 (David Tang) 著有《真假法治》等普及法律著作,經常在社交媒體和網友交流法律觀點,這次我們特別請他以純法律觀點,分析這次修訂的影響,以及可以比較的國際案例。
⏺關於「鎖港條例」的細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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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偉鈞 #出入境條例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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