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我召開「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中職業傷病預防、通報、重建制度之變革」座談會,廣邀職業安全、衛生、醫學、護理專業團體、職災勞工團體及職業傷病醫院發表意見。
✅我強調,職災保險必須要完善規劃並連結起職業傷病預防、通報與重建機制,相關保險費率與收入必須足夠負擔各項給付、以及職業災害預防重建法人所需經費,另外也應持續檢討既有政府組織如勞研所與未來新成立之法人的業務,讓政府效能最大化。我也將參考相關意見提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
🔍與會者的相關發言重點如下: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林淑真理事長指出,預防與重建法人應對事業單位有強制力,才能有效推行業務;此外,也應結合職災保險實績費率為職災預防手段之一。最後,目前工作能力評估的範圍,並不包括勞工從住家到工作地點的交通能力,可能也會造成爭議。
✅台大公衛學院鄭雅文副院長表示,政府應針對營造業等高職災發生率推出場所保險的概念,保障在該場所提供勞務的工作者,同時也可合理分攤營造業者職災補償責任。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莊弘毅理事長於會中表示,對於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樂觀其成,但呼籲勞動部應對於職業病鑑定會改革審慎以對。
✅中華職業醫學會祝年豐常務理事表示,勞動部須注意職災與職業傷病有低估情形,可能影響職業災害保險保費評估與費用的精算。
✅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王紫庭理事長強調應強化職業災害個案管理制度,將個案管理服務人員建立為所有職業災害後服務、資源的單一介接窗口,讓第一線的職業衛生護理師能有效協助受災勞工。
新聞連結:
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勞動部研議中(中國時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18003760-260407?chdtv
精算學會理事長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八卦
<焦點訊息>三顧成功跨足再生醫學 將申請臨床
#再生醫學 #細胞層片培養技術 #臨床試驗申請 #人體皮膚細胞層片 #神經細胞層片 #心臟細胞層片
三顧(3224)總經理唐洪德昨(24)在法說會中表示,轉型跨足再生醫學領域後,已經順利取得細胞層片的培養技術,並獲得授權廠商日本 CellSeed 的細胞培養訓練認證,預估今年將會向衛福部提出臨床試驗申請。
此外,三顧已與三軍總醫院整形外科主任、台灣燒傷暨傷口照護學會理事長戴念梓簽定合作契約,進行台灣首次人體皮膚細胞層片的研究。目前國內已有多家大型醫院、學術機構 與三顧商討共同合作發展皮膚層片、神經細胞層片,甚或是心臟細胞層片等細胞層片的應用,期盼能為病患尋求更好的治療方式,提升台灣再生醫學的國際舞台地位。
唐洪德表示,一年前,三顧與 CellSeed簽訂合作合約,將 CellSeed獨步全球的細胞層片培養技術引入台灣。
由於現今細胞治療法,把一顆顆細胞打進體內後,可能會隨血液或體液流走,細胞未必會到達需要治療的部位,而採用細胞層片治療,則可於需要治療的部位放上層片,提供患部更直接的治療方式。
細胞層片裡面的細胞數必須要精算過,才能夠提供病患正確且有效的治療,目前三顧技術人員在 CellSeed 培順下,已順利取得該項技術,並獲認證。
三顧引進 CellSeed 細胞層片技術後,將與國內學術、醫療機構與法人合作,把產品延伸到應用端,目前 CellSeed 已陸續提供有關口腔細胞層片、軟骨細胞層片的相關資料,協助三顧向衛福部申請臨床試驗,並協助三顧進行細胞工廠建置。
全文網址:https://bio.ctee.com.tw/news/12841.html
精算學會理事長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八卦
農保轉骨 法源、基金缺一不可
楊明憲/逢甲大學教授、台灣農村經濟學會前理事長(台
農委會開辦農業保險,但投保率低,農民團體認為,主要是農民的觀念無法轉換。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我國農業保險相對於其他國家的起步較慢,近兩年農委會努力擴大保險標的及險種試辦;試辦是為未來的全面實施而做準備,但需要有法源及基金為後盾,才能具體展現政府推動農業保險的決心與行動。
法源是《農業保險法》,基金是「農業保險基金」。在農業保險法中即應明文規定「農業保險基金」的設置,才能畢其功於一役。《農業保險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個人認為農業保險的定位與政府的角色非常重要。農業保險是屬於政策性保險,並非商業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使農民獲得充分的安全保障,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
政府角色不是只有在補助保費而已,還包括立法、建立危險分散機制、保險規畫、協助調查及查勘定損、整頓農業政策與保險關係,以及作為最後危險的承擔者。目前農業保險業務是由農業金融局辦理,但在沒有增加保險專業人員情形下,如何面對新增業務的挑戰?
美國成立風險管理局,與我國農業條件相近的日本,也有豐富農保經驗,由農林水產省經營局辦理。除政府需成立專責主管單位外,美日韓都以「公私夥伴關係」推動農業保險,美國有聯邦作物保險公司(FCIC)結合主要產險公司;日本為全國農業共濟協會建立互助共濟三級共保模式;韓國則有農協產物保險公司接受政府委託經營。
因此,在政府與農民之間,需要有一橋梁來從事實際營運,包括保單設計、費率精算、核保理賠、負責國內外再保及共保、教育推廣等,這座橋梁就是農業保險的中樞組織,也就是農業保險基金。
初期農業保險基金可以基金管理委員會形式運作,並委託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從事保險開發設計及培訓,未來可隨農業保險發展再成立財團法人。但無論組織型態為何,均應有一農業保險基金的存在。
期待我國農業的脫胎換骨,在通過農業保險法、導入農業保險制度之後,配合農業政策改革,並建立農業所得安全網,邁向現代化的農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