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核救家園〉核二廠排放碘131 形同小核災!! (10/25/2016 自由時報)
文/劉黎兒
Q:我看報導核二廠一號機因燃料棒護套破損,導致爐水輻射值異常飆高,甚至還從5月起,核二廠內外都偵測到碘131,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A:這是非常嚴重的事,全台灣都應關注,因為事實上等於是發生小核災了,民進黨管能源的林全及張景森的核電思維應該要改變,放棄過去遭核電幫洗腦的想法,應要求台電及原能會必須馬上做下面幾件事:
1.趕緊停機,來解決異常狀態,怎可在如此異常狀態下,還持續運轉,這在世界核電史上也是前所未見的,邊排放輻射物質、邊運轉,台電及原能會藐視輻射傷害的心態可見一斑。
2.因為燃料棒護套毀損而輻射外洩,中子線曝射爐內管線等,會讓原本就已經非常老朽的組件加速腐蝕龜裂,原本是小核災,隨時可能因此釀成大核災;這是今年5月就已經發生的事,怎可掩蓋近半年不公布,如果演變成大核災,原能會及台電能負責嗎?
3.原能會及台電所謂的「沒達警戒基準」,到底是什麼狀態?依據的基準是多少呢?像過去至今,原能會或台電在篩檢進口輻射物質時,也曾有過拿百倍寬鬆基準來當基準的紀錄,到底實際排放出多少輻射物質必須公布,而且必須公布每個核種的量。
4.從今年5月起就測到排出碘131,到底原能會及台電所說的未達警戒基準,是單一的碘131呢?還是拿全部輻射值排放基準來說沒問題呢?因為碘131是會導致甲狀腺癌等致癌性很強的輻射物質,不能把單一碘131的量用全部輻射物質總排放基準來算。
原能會及台電可以說是根本不顧廠內員工及廠外居民的健康及身家安全,到底現在已經排放多少、累積多少,明明有毀損卻繼續運轉,居然能掩蓋半年不公布,這也是核電黑箱作業的典型,非常恐怖,實在讓所有台灣人每天都等於在坐等大核災發生。
毀損程度到廠內外都能測到碘131,早已形同核災,沒讓廠內員工採取防護設施,也沒通知附近居民,或發放碘片去體內卡位,如果因此致癌,誰要負責?
核二二號機的爆炸,以及一號機的燃料棒護套毀損,加上排放碘131的重大事故,是上天對台灣人提出的警告,新政府別等核災發生,毀了台灣。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104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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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131是什麼 在 甲狀腺醫者 Facebook 八卦
以下是一位病友的問題:
"您好,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我的老婆在107年4月份進行甲狀腺全摘除手術,檢驗報告上右側1.7公分、左側0.8公分甲狀腺惡性腫瘤,接著做碘131治療,同年12月,進行第二次開刀,因為右側淋巴結有轉移之現象,開刀出來25顆/3顆是惡性的,接著在108.4月份做第二次碘131治療,劑量是120. 但抽血檢驗TG指數仍然是125這麼高,想請問會是什麼問題嗎?"
徵得這位病友家人同意在此表達我的意見和提出一些問題:
1. 原本甲狀腺惡性腫瘤是典型乳突或其他?
2. TNM分期?及手術切除的 completeness?
3. 第一次碘 131 掃描有無異常發現?
4. 2次手術淋巴有轉移, 區域在第幾區?
5. 目前院所檢驗 Tg 的參考值是多少?
甲狀腺惡性腫瘤全切術後也完成放射碘治療仍發現淋巴有惡性細胞常見是原因原本就是已經淋巴轉移但第一次未手術清除, 所以第一次手術後的病理報告要調閱(必須明白 TNM分期及手術切除的 surgical margin); Tg 高達120 看起來的確需要做正子, 但必須知道相對於所使用的標準是否真得很高. 正子對於去分化腫瘤相當敏感, 能夠偵測其葡萄糖代謝, 但對於潛伏在淋巴或者原發部位手術未乾淨的微小腫瘤(通常分化仍OK)不見得能夠診斷, 必要時還是要頸部超音波追蹤及胸腔電腦斷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