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說
最近囧星人的說書單元跟幾位作家的合作企劃,因為工作認知的差異和溝通問題而破局,這件事我沒有從頭看到尾,但詳細可以參考事主之一朱宥勳的這篇說明。
這件事情當作業界教材,我想可以補充幾個點。
1.寫作者合約混亂,有些出版品是事後才簽約
基本上,小型稿約的確如朱宥勳所說,因為稿費通常不是很大筆的數字,但簽約的行政程序很麻煩(其他像是課本收錄作家文章的授權也是一樣),所以大家都是在互信的基礎上工作。但從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到「出版之後才簽約」的人情邏輯。
作家把出版品交給出版社,作品主題跟商業考量固然有之,但更多的可能是建立在對於作品或人際網絡之上的人情交誼,所以編輯跟作者(譯者)之間,有時候會有超越工作以外的連結和羈絆,這種關係有時可以提升作品質量,加速工作,但當然也會讓工作時間失去界線。
體貼的作者會注意到這個聯絡上的問題,但也會有過度投入工作的作者把編輯當秘書在使喚……只能說大家真的要互相體諒,千萬毋通。
合約的部份,一方面是建立在上述堅定(?)的人情基礎上,另一方面是覺得開頭就拿合約在商言商傷了感情(這沒有好壞,我覺得看狀況),有些出版社為了表現對作者的最大誠意,可能會採取出版後簽約的作法,但通常都是一些可以溝通調整的彈性細節(例如版稅給付時間、作者贈書)上。
#畢竟出版之後才來跟你要15趴版稅真的會死人
#但我也不排除過程中互有心機
不過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這種事情其實作者方面是可以主動提的,除非你對出版社很有了解、很有把握,不然我還是會鼓勵作者積極確認自己的權利義務,以免事後吃虧。
2.編輯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
從朱宥勳的聲明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囧星人對於自己可能負擔的工作內容不是很了解,這有兩點可以談。
第一,的確有很多人真的不知道編輯在幹嘛。
#所以才有編輯元素表嘛XD
當你不知道你的合作對象實務上在幹嘛的時候,請千萬切記,不要以自己想像的樣子去假設對方應該怎麼做,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規則,對外也都有相互配合的邏輯或SOP。在這個基礎之上,面對所有困難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溝通,多問,多理解。
不客氣地說,下個小標只是小事,但可以抱怨又鬧成這樣,也是蠻奇葩的。至於敢說合作對象沒名沒氣,嗯,也是很敢XD
第二,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其實就是編輯。
編輯不是看稿校對寫稿就好,與其說編輯是「文字工作者」,還不如說是「包含文字內容工作在內的專案管理師」,推動順暢溝通才是重點,其他技術性的作業,有八成以上可以被取代。
這年頭,你可能已經是(類)編輯了但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如果說朱宥勳這篇文章是「不能忍受文字工作者被這樣對待」,或許以上的補充,是「不能忍受編輯被這樣誤會/使用」的一些小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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