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型詐欺犯就不討厭了】
最奇怪的是,這些事件的源頭都是當今執政者的縱放與不作為,造成台灣變成「犯罪天堂」,結果當今執政者竟然還在講風涼話,一副不關他的事,等著看下一任收爛攤的好戲的心態。這是我今天看到最不可思議的一段影片,這個人真的是當今代表台灣的總統嗎?當他講到詐欺案的時候,竟然是當笑話一樣在消遣,竊喜的嘴角藏都藏不住,完全是喜形於色。各位,我真的不明白他在得意什麼。總統是這種格局,請各位一定要點來大開眼界。
加強服務業外銷,馬英九:不包括詐騙業(燦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6rNvMAtWIw
這幾年有在觀察政治人物言行的應該不難發現
滿嘴說別人操弄民粹,放過台灣的
就是最會操弄民粹,最不放過台灣的
十大經濟通緝犯掏空上千億,逃往中國吃香喝辣。兩岸司法互助打擊罪犯?人在第三方國家抓了一堆,在中國的抓不到嗎?
[爆卦] 爽翻了!台灣詐欺犯抵中國 全自由了
http://disp.cc/b/163-9m2G
詐騙台灣人600多「億」的陳由豪,下個月法律追溯期就到了,就無罪一身輕了。這時候怎麼沒有人受害者被騙得家破人亡,沒人出來大罵這些社會敗類(還有包庇者)真的是太可惡了呢?
黑道通緝犯白狼,高規格接待回台,特權規格,手持統一促進會文宣高調入境。免關免罰,指揮愛國同心會等統派黑道,暴力攻擊台灣良民時,那些痛恨詐欺犯的是否又變成拍手叫好?
巴拿馬文件,國際等級的超大型詐欺洗錢。媒體全部消音。那些現在狂帶風向突然超關心詐欺案,之前卻避不作聲的,就跟那些動輒「我不知道怎麼教小孩了」的一樣虛偽。
痛恨詐欺犯!但是力挺詐欺自白書。
力挺詐欺黨、詐欺國和詐欺報導的邏輯是怎樣?
https://goo.gl/trcewR
求救信VS自白書。雙重人格?
https://goo.gl/MYeoZ8
還有一堆臉書社團像是「無限支持大陸抓光不要臉丟人現眼的詐騙犯,查證屬實,最好槍斃!」那寫詐欺信的算不算?幫經濟犯脫罪的共犯政府算不算?
大家還記得嗎:2016選後,突然出現了好多起挾帶好幾百萬千元大鈔出境機場的案例,那些又是在幹什麼?那陣子機場還會原因不明的大停電,連安檢都出現空窗,怎麼都沒有後續追蹤?法務部在睡覺嗎?還是有特別指示?還犯罪天堂咧,講的時候都不會慚愧內疚的。
中國人詐騙台灣人、坑殺台商的案件何其多,金額是那些民間車手的十倍百倍千倍金額,現在連92共識的力挺者王雪紅她HTC在中國的廠房都傳出要被查封了,馬英九你都不吭聲?怎麼連震怒一下都沒有?根據羅瑩雪和支持者那套的屬地原則,這些人是否該抓來台灣受審?
中國南寧假投資, 頭頭們被判刑, 台灣失百億
http://usalottery888.nidbox.com/diary/read/8404337
結果沒有啊,馬政府現在是告訴台灣人,騙中國人的錢就是罪大惡極,不論你躲到天涯海角,我都一定要抓出來。但是騙台灣人的錢,那就不關他的事了。什麼兩岸一家,說到底,在這些高級中國人眼中,台灣人自古就是次等蠻夷之地。
【直擊】董事長涉A億元 稻江商職今急毀文件檢調攔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60418/841589/
此人還是現任國策顧問喔,私吞逾億元私校教職員退撫基金,用百分之一的價碼就可以交保囉,現在回去銷毀證據囉。那些說台灣是犯罪天堂的,被害人好可憐了,這些是誰造成的?
Re: [新聞] 雪神發威! 「自己錯了還怪人」逆轉開戰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846691.A.E3E.html
「當你在看新聞時,請注意,一個連政府都下去炒作的新聞,一般都在掩護另一個新聞。現在台灣國政府跟中國政府是不是兩個合作唱戲呢?這兩個國家的主政者,在肯亞擄人案爆發前,幾乎都被巴拿馬文件打的快招架不住時,突然,網路上的五毛黨和黨工們在3/31號後,實施三班制了。」
台灣賦格 Taiwan Fugue:台媒只敢報導外國政治人物在巴拿馬洗錢,怎麼不報中國國民黨的境外黨產?
https://goo.gl/6GIy15
中華民國就打翁啟惠就夠啦。抓什麼逃漏稅?
林淑芬:「鴻海一年未匯回 7412 億元海外獲利」,這等於台灣政府一年所有的社會福利和教育支出
http://buzzorange.com/2016/04/06/panama/
最近突然一狗票湧出來的詐欺犯戰士,中華民國那些掏空犯百億來百億去的,怎麼都沒人講話?面對巴拿馬文件這種國家等級的海外大搬家,怎麼都龜起來了?特偵組呢?一開始還想帶風向去質疑蔡英文蔡家,後來突然都很配合的安靜了,發生了什麼事?查到了什麼?不是很痛恨詐欺犯?這時候追殺詐欺犯,就變成不要虛耗國本,不要製造仇恨,放過台灣了嗎?這時候被害人就沒有家破人亡就不可憐了?這時候的罪犯就不是「社會敗類」了?
【影片】「巴拿馬文件」到底在吵什麼?小豬撲滿動畫讓你一看就懂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07575/
「巴拿馬文件」總整理
https://www.facebook.com/AmberBeCool/posts/10153361617202105
「巴拿馬文件」揭秘全球權貴的隱秘財富
https://goo.gl/Hjbttq
那年收入億來億去的權貴首富、財團老闆,一逃稅就是好幾億甚至十億百億的數字,那些錢應當是我們用來做國家建設和社會福利的錢,結果缺口變成廣大的窮人納稅來支撐國家。這就是詐欺。金額非常龐大且專門欺負窮人的詐欺。
馬英九和羅瑩雪根本不尊重民主法治,滿腦子只想用整飭政敵。講到國家主權,你就扯詐欺犯,罵人民粹。那跟你講詐欺犯,又還是罵人民粹。中國國民黨的意見就叫做民意,即使支持度只有9.2,也還是叫做民意。政敵的意見就叫做民粹,即便支持度挺到立院過半也叫做民粹。
中華民國自稱是民主國家,怎麼會這樣呢?(攤手)
王淑惠判刑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八卦
九子判刑四人即時入獄
陳健民、戴耀廷判囚 16 個月
邵家臻、黃浩銘囚 8 個月
【https://bit.ly/2GCmEv0】
佔中九子今日判刑,其中陳健民、戴耀廷、邵家臻、黃浩銘四人即時入獄,下午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四人步出囚車時回頭,面向山上的傳媒,黃浩銘多次緊握拳頭高舉右手。(攝影:黃奕聰)
ㅤ
相關報道及文章:
法官陳仲衡判刑理由全文
【https://bit.ly/2DuXXyo】
遍地磚瓦的美好/周保松
【https://bit.ly/2UZNFkZ】
對陳健民、戴耀廷入獄感難過 朱耀明激動落淚:我真係願意同佢哋一齊入獄
【https://bit.ly/2UR0NIR】
陳淑莊需進行腦部緊急手術 官准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https://bit.ly/2vlWZA0】
陳淑莊判刑前驗出腦瘤 直徑4.2厘米 將做切除手術及放射治療
【https://bit.ly/2XEHHm5】
張秀賢:點解為了令香港變好 有人要面對坐監代價?
【https://bit.ly/2KZrWVE】
數百市民拘押所外集會 促釋放政治犯 朱耀明:在邪惡世代 做正直勇敢的人
【https://bit.ly/2XyR4Uy】
街友昨晚十時到場排隊 籌號轉交九子家人 王惠芬:仗義每當屠狗輩
【https://bit.ly/2IBOeKZ】
邵家臻判刑 8 個月 梁君彥:謹慎處理任何禠奪議員資格議案
【https://bit.ly/2ZyCmyP】
戴耀廷判監 16 個月 能否保港大教席 校委會決定
【https://bit.ly/2GC5woV】
張達明質疑判刑過重 未考慮公民抗命因素 湯家驊:刑期長短也難彌補分裂
【https://bit.ly/2W5zs23】
林鄭月娥:香港是法治的社會,不影響集會遊行自由
【https://bit.ly/2ICGUPi】
港台引前警務處長曾偉雄:所謂「違法達義」與法治背道而馳
【https://bit.ly/2GE29Oq】
質疑陳淑莊腦瘤押後判刑 何俊賢:一到找數患絕症 吳秋北:罪犯玩弄程序?
【https://bit.ly/2XCMlB5】
黨友何俊賢冷嘲陳淑莊 李慧琼:有不同評論在所難免 感受嚟嘅啫
【https://bit.ly/2UUtrce】
民建聯葛珮帆:認真討論是否動議撤邵家臻議席
【https://bit.ly/2GtY91M】
人權觀察:中港政府有意剷除唯一自由地區 香港監察:譴責判刑過重
【https://bit.ly/2XGOwUu】
高等教育界選委聯署ㅤ籲政府回應普選要求
【https://bit.ly/2VYUxvi】
黃照達更新佔中標誌 「籠外鳥」回應裁決
【https://bit.ly/2viu2Fg】
台灣陸委會深表遺憾:印證一國兩制未能尊重保障民眾政治權利
【https://bit.ly/2W2WF5b】
時代力量:中共操控秋後算帳 台灣人應撐香港爭民主 「向一中、中共極權說不!」
【https://bit.ly/2XyDz7k】
台灣公民團體聲援佔中九子 台北香港經貿辦事處外示威
【https://bit.ly/2GFc8TQ】
環球時報:港法院宣布「占中九丑」刑期
【https://bit.ly/2VYLtq6】
《環時》社評:法院懲「佔中九犯」 他們蠱惑部分公眾一時 不可能長期綁架香港
【https://bit.ly/2UCZBUC】
全球媒體關注 金融時報:不同政見者被政府打壓 法新社:民主運動受打擊
【https://bit.ly/2IES5qK】
英國駐港領事館:若判刑阻嚇港人和平示威 令人非常憂慮
【https://bit.ly/2XJOPOl】
美國駐港領事館關注檢控 憂扼殺港人權利
【https://bit.ly/2XDKbkP】
英美領事館關注案件 中國外交部:反對外國干涉中國內政
【https://bit.ly/2VlBRsA】
耶魯大學港生撐黃傘 校園地標奏《海闊天空》支持佔中九子
【https://bit.ly/2XxGltw】
【即時報道】佔中九子判刑
【https://bit.ly/2ID6K5Q】
日後再跟諸位一同戰鬥 — 寫在判刑前夕/黃浩銘
【https://bit.ly/2IRZDFS】
在牢獄外的我們更要緊守崗位/羅冠聰
【https://bit.ly/2XHhAv8】
千祈唔好慣啊。/黃之鋒
【https://bit.ly/2W5BcZ9】
九個從不後悔佔中的香港人/阿果
【https://bit.ly/2IFckEy】
獨裁政府最怕自我犧牲的烈士/David Tang
【https://bit.ly/2PqCGL6】
關於陳健民老師的一些往事/Minnie Li 黎明
【https://bit.ly/2IRzJSB】
給陳仲衡法官之陳情信/徐承恩
【https://bit.ly/2GyrA2x】
亂世當中,誰能無責;海不能隔,公民呼應 — 台灣公民團體聲援佔中九子
【https://bit.ly/2UCQmnk】
✽ㅤ✽ㅤ✽
《立場新聞》佔中九子案專頁:
https://thestandnews.com/佔中九子案
王淑惠判刑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八卦
親愛媒體朋友們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總統府陳情新聞稿「請總統關注屏東大問題」
採訪通知時間: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0集合地點: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羅斯福路交叉口 進二八公園靠近北一女總統府左側停車場景觀台。
陳情訴求: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
2.屏東市公勇路,光復路,建民路,因都市計畫都市更新法 ,迫拆原住戶, 搞到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與生存權,違反憲法第二章第15條。憲法第15條建議政府先使用公有地。
3.屏東縣長治3間化製廠.居民難忍臭惡。鹽埔鄉財夯公司堆肥場收受果菜殘渣 製作堆肥.過程散發臭味.請政府嚴厲督促.維護當地環境
4.樂樂養雞場,103年設立 ,至今5年多,發出惡臭,屏東縣枋寮人 ,已經忍無可忍,雞場共飼養了30多萬隻雞 ,在地層下陷區,無法有足夠的水清洗, 造成環境汙染 ,請政府嚴厲查辦 ,是否有違反 ? 請廢 停養。違反憲法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5.101年屏東縣內埔鄉東勢村農地規劃.1甲地要奉獻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6.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造成附近工廠的貨車.,無法正常進入.建議政府徴收道路.
7..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破壞了原公園生態,剝奪運動者的權益。7月7日清晨全部封路,暑假期間孩子沒有地方可以溜冰和打籃球。 1億9仟萬經費建議把戶外運動場地都蓋成室內運動場。
8.台中黎明幼兒園 自辦重劃都市更新 迫拆原住戶 家破人亡 ,剝奪私有財產權建議廢除自辦重劃條款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說明:
1.少子化的屏東高工.擬擴校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請還地於民108年 7月10號下午2點20分出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有關屏東高工徵收建國路自助餐。受災戶訴說30多歲就單親,養三個小孩。法官說這是民事庭與內容無關 。屏東高工訴求拆屋還地。受災戶訴求已經少子化了,不需要再徵收請撤回。7月24日要宣判不知道法官怎麼下手?
※依教育部所頒定之職業學校設立標準第3條前段明定:「職業學校學生人數在600人以下者,其學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2公頃。學校人數逾600人者,每增加1名學生,至少應增10平方公尺。」屏東高工現有校地總面積已達87,596平方公尺,依99年度之學生的人數正多之時來計算,其使用面積如為32,490平方公尺,就已符合用地標準。況依屏東高工徵收土地使用計畫書,其中程計畫為自77學年度至81學年度增設資訊科與自動控制科,惟至今並無增設上開科系;且其計畫增加班級為69班,至101年止也只有53班。況學校之學生人數,於81年徵收後至100年比較,日校生減少384人,夜校生減少541人,日夜校生都呈現減少之情形,現今學校仍有許多校舍閒置,更將其出租營業穫取收入。故學校用地於客觀上判斷,應足以認定已無需再使用系爭土地之必要。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強制徵收民地 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 當初土地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量級省議員 受害者: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我爺爺陳山茶,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在當時的屏東高工還只是初中學校,在爺爺多方奔走用其關係之下把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再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之後廢省之後才改為現今的國立學校,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爺爺在民國49年過世,學校竟在爺爺過世後沒幾年竟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祖厝就在學校旁邊,一但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之後你的房子即不得動或蓋,然後在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我伯父陳炳榮又康慨的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 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在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爺爺及伯父為學校所做的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的紀念,然在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的配合下在3天之內,把我家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我們家的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我們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試問在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一點萬就將其強制徵收而且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啊!在那此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呼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 ,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只有剩下我們家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將你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爺爺那面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在此強制徵收其間家族長輩 也到處陳情,最後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我們家 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我們家族土地後,則我們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然而在民過84年間這悔約無品無天良背信棄義的屏東高工,卻告我們要拆屋還地真是可惡至極,當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我們要拆屋還地,他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真是官官相護),我們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ㄧ樣(官官相護)的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8年10月左右又喧佈開始繼續訴頌,我們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我們敗訴,真是天無對我家族開眼啊!可悲!人民哪來的保護傘(官護官)才是真啊!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我們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我們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供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 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可恨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我們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最後應是給我們,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耶!最後會被這些不公不義的機關及肖想著要我們 土地的機關,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來解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我們自行打官司要賠償,真是可笑至極,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你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你已少子化到可憐的地步了,你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你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你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了,校長做個活生生不忘本的典範給你學校的學子看吧!也可替自己積些陰德替你後代子孫積些公德福慧雙修是你難得的機緣啊!
※當初復興路建過段因為我們家要參與土地分配,所以縣政府將其此徵收路段從16米縱深為19米,就是因為要讓我們參與土地分配而做此動做,然而無兌現承諾變成圖利他人。
2.訴求: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生存與財產權 政府先使用公有地勿強迫徵收民地.迫使迫遷。
說明:
1.108年7月4號下午3點半,警察來公勇路現勘,近日要封路拆除民宅,縣政府說話不算話,承諾公勇路拆除等法院判決之後再做下一步的動作。但是縣政府說行政訴訟規行政訴訟。徵收程序都完成了。近日要封路拆屋擴路民宅不如雞舍,樂樂養雞場污染枋寮鄉5年多。 縣政府不動如山。漠視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與財產權。22條惡臭妨礙人民的自由。
2.迫拆公勇路抗議黑箱作業未過三分之一同意戶就公告地價強制徵收拆除民宅.同時旁邊以 有寬12公尺替代道路無需拆民宅有兩房是日治眷舍.(政府送中央計畫爭經費:公勇路都市計畫內東起台27線西迄建民路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2公尺主要配合105年6月屏北鐵路 高架化計畫 配和市公所與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3.2 億元預計107年4月完工通車)
3.A.迫拆建民路.光復路民宅當停車場.壓迫底層百姓生計這地域都是系屬建國市場.很多底層社會的百姓在這裡做小生意賴以為生.這裡獨居老人居多.況且生活一切都在地域慣了. 若改個地方 重新適應生活.會有很多的不方便.也有骨刺開刀過. 怕新的工作無法勝任.舊 疾復發.生活無所依靠而孤獨老死.。B.復興路.重慶路.建民路.和平路.已有四條平行道路 交通流量已疏散.不應再擴充建民路和光復路.並任意更改道路.將造成車禍連連(政府送中 央計畫爭經費:光復路東起台27線西迄柳州街計畫長度約800公尺寬18公尺配和市公所與 美化造街 提供公共運輸便利性.計畫用地取得及工程總經費計 1.27 億元 .107年6月底完工通車)
3.訴求:「政府硬起來.維護當地環境權」
說明:
1.全台僅7間化製廠,其中3家就集中在屏東縣長治鄉繁華 地區一帶,加上附近的鹽埔鄉也有1家堆肥場,空氣中瀰 漫的臭味,讓居民們忍無可忍,多年來,這些化製廠大約 下午3點開始燒,臭味就飄散到凌晨,長治、鹽埔鄉多個 村落都聞得到,「居民真的很可憐」,孩子出生就聞臭味, 氣管一直不好;還有村民嘆「長期忍受屍臭味、煙臭味, 卻無任何改善,難道老百姓連呼吸的基本人權都要被剝 奪?」
2.財夯公司堆肥場從外縣市收受果菜殘渣製作堆肥. 過程 散發臭味.總量5000公噸是500萬公斤.除以3.5噸 一輛 車來回總共是 2800車次 .造成社區沉重的負擔。
3.財夯公司沒有設立放流口.故無法檢測COD.BOD.SS的 標準值.公司直接將廢水.流放大水溝.河流.土地上。
4.憲法第22條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 權利.不妨礙社會.公共利益都受到憲法的保障 .私有公 司污染當地的河川.發出惡臭.致使當地.土地.地價下 跌.甚至滅村 .這家公司更便宜併吞當地的土地 .自己 大財這有帶來當地的經濟效益嗎?
4.訴求:請縣府勇敢面對事實,說出真話。
說明:
1. 抗議了五年多的屏東枋寮樂樂養雞場事件,雖然居民向環保局檢舉了307次,比五年前餿水油事件的老農多了六十倍,環保局也有幾次下來實際偵測臭味,但是都無法讓養雞場關門大吉。
2. 樂樂養雞場除了臭味問題之外,其實還牽涉到好幾個問題,這其中包括了養雞用水違反規定、五場合併計算,及違建設施等問題。
3. 用水違反規定部份,當初這五個養雞場提出申請時,是位在地層下陷區,按規定是不可以抽取地下水養雞,正常狀況是會被打回票的,但縣政府在104年行文鄉公所,有先提到這個規定,可是縣政府回覆,養雞所需要水量不多,養雞場只要買到合法的水,縣政府就可以同意,不過它加了一個但書,只要業者沒有乖乖買水,被縣政府查明確實,縣府就“立即”撤銷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畜牧登記證書,這一點在縣府後來發給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證書上也有明確載明,業者當然也很清楚。 結果臭味的問題爆發之後,民眾抗議,鄉公所開始調查,沒想到竟然掌握到明確的證據,證明養雞場沒有乖乖買水,於是發公文給屏東縣政府,請屏東縣政府查明確定之後,撤銷養雞場的畜牧登記,而縣政府也真的開始進行調查,調查完後,縣政府說,養雞場業者坦承確實沒有乖乖買水,但是關於處分,縣政府反而沒有照一開始所說的,對養雞場撤照,反而改口說,如果因為業者沒有買水,就把他們的畜牧登記撤銷,這樣的處分太重了,而且現在業者都已經乖乖接自來水管,不會再有違反規定的狀況,因此考量到業者的權益,最後決定,不撤銷畜牧登記,改每一個養雞場罰五萬,五場共25萬,然後就結案了。
4. 憑什麼條件縣政府用專案的方式,同意養雞場可以用買水的方式來養雞,而且是從這個案子才開始的,因此特別加了這個但書,「倘未提報並查核不實或查獲有鑿井抽地下水即廢止原核准使用同意書及畜牧場登記證書」,也就是只要發現沒有按規定買自來水,經查核確實,就立刻撤銷畜牧登記,完全沒有轉寰或做其他解釋的空間,但是最後縣政府卻改變自己原本的立場,沒有撤銷畜牧登記。
5. 養雞場五場或一場認定的問題。 我們現在一直講的樂樂養雞場,其實總共有五個養雞場,當初在申請設立時,總共有五塊土地,雖然土地緊鄰,但是是以五個養雞場的名義向屏東縣政府申請畜牧登記,因此總共有五個場的負責人,後來周碧雲則擔任其中2個養雞場的負責人。 不過在核准設立之後,這五個養雞場卻沒有經過政府許可,直接用一個圍籬把五家養雞場圍在一起,共用同一個出入口,也共用同樣的排水口,但是這樣的做法除了涉及違建之外,更牽涉到五家養雞場認定的問題,也就是,這樣到底算是五場呢?或者是一場呢?
6. 算五場或者算一場有什麼差別呢?當然是有的,因為根據法令規定,不一樣的養雞數量,廢水處理設施的標準和規模也就不一樣,如果合併計算,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經費在廢水處理設施上,也會增加飼養成本,但是如果可以拆成五場,相對會少很多,因此到底算五場或算一場,對養雞業者來說,是有很大差別的。 而針對這個問題,畜牧法第四條則有明確的規定,「飼養同一種類之家畜或家禽,使用共同之水表、電表、排水口或同一圍籬 (牆)內者,應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 」 意思就是,雖然你分成五個養雞場,有五個負責人,但是因為都養在同一個圍牆之內,有共同的排水口,因此在養雞數量的計算上,就必須全部加在一起,一切也就必須重來,重新提出一場畜牧場(五棟雞舍)的經營計劃書,先送鄉公所初審,初審通過之後,再送縣政府複審,複審通過之後,拿到畜牧登記證,才可以繼續養雞因此針對這個問題,鄉公所在查報之後,也發文給縣政府,請縣政府進一步查明處理,而縣政府針對這個問題,也確實有進行調查,前後共進行了三次會勘,而且除了自己查之外,甚至還請中央的農委會下來共同會勘認定,而農委會會勘完之後,是怎麼認定的呢?根據105年12月19日農委會給縣政府的公文,農委會明確認定,這五場的養雞數量必須合併計算,也就是,這五場必須合併成一場。 那麼屏東縣政府有認同農委會這個結論嗎? 有做出裁定,發文給業者,要求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嗎? 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沒有。
7. 屏東縣政府做這樣的裁定,要求養雞業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一切從零開始,那麼在申請階段,枋寮鄉公所是很有可能會以行政裁量權,拒絕養雞場在這裡申請設立,那麼養雞場也會就此無寂而終。
8. 106年6月28日第三次的會勘,更發生了養雞場業者拒絕縣府農業處人員入內,並以粗口辱罵公務員的狀況,雖然縣府事後有罰了錢,而業者也被民眾舉發法辦判刑,但是之後也就不了了之,沒有再排任何會勘,也沒有做出任何結論,因此到目前為止,除了104年裁罰每場5萬元之外,屏東縣政府始終沒有針對樂樂養雞場五場併一場一案,再對業者做出任何處分,所以養雞場照樣繼續存在,枋寮鄉民的惡夢也繼續存在。
9. 縣政府在懶人包提到的,樂樂養雞場問題一直沒有辦法解決。
10. 原因鄉公所十次拒絕縣政府要求的“初審”,以致縣府無法進一步複審,既不能開罰,更不能撤照等等,而縣政府所講的初審,到底是指什麼呢? 話說枋寮鄉公所調查樂樂養雞場,除了發現圍籬引發的場數計算問題之外,在105年經過農委會、縣政府及鄉公所三方的會勘,發現養雞場違規增建了未申請的除臭室、地磅等設施之外,還有疑似違規使用的員工宿舍,因此鄉公所也曾發文給縣政府,要求縣政府進一步查明並做處分,而會勘之後,雖然農委會在場次認定部份結論明確,但是縣政府並沒有認同並做出處分,而對那些違建,則是要求鄉公所應該對業者提出的變更申請,進行「初審」,但是這部分的審查,由於並不是所有養雞場全部從零開始,重新審查,並不會危及業者的存在與否,而如果同意審查,恐怕也等於同意業者就地合法,更根本的問題反而沒有得到解決,同樣於事無補,再加上養雞場還有用水合理性及防疫大門佔用鄰地等情事還沒有得到縣政府的釐清,因此暫緩進行養雞場容許變更的審查。 因此,總結上述狀況,我們要探討的,要問屏東縣政府的,有以下幾個問題,也希望縣政府能明確回應。 一、屏東縣政府明明白白表示,只要業者違規使用水源,就撤銷畜牧登記,為什麼最後沒有,只輕罰結案? 二、針對場數的認定,農委會明確認定應該合併計算,請問屏東縣政府是否認同?如果認同,為何一直沒有對業者做任何處份?如果不認同,為什麼? 三、第三次會勘,縣府遭到業者阻擋,無法入內,為何後續不再辦理會勘,做出結論? 四、縣府要求鄉公所進行初審,請問究竟要審什麼? 五、針對樂樂養雞場的問題,縣府現在究竟決定要如何處理?
5.訴求:勿剝奪農民的血汗錢
1.訴求者是土生土長的農夫,一生為台灣的農業奉獻丶但 沒有想到,101年東勢村農地規劃,內容:1甲地要奉獻 15%,地上農作物百分之百補償,但只有拿到30%的農 作物補償金丶其餘70%等規劃後,有剩餘會再補償70 %,可是到如今接到公文説不補助,其餘(剩1,5億) 經費要使用到別處使用,不符合當初約定。
2.依據107年10月4日召開之屏東縣內埔鄉新東勢農地重 劃區協進會第17次會議決議內容︰「有關重劃區地上物 補償費提高補助額度係將剩餘之7成農林作物補償費補 足,以達全額補助。」縣府目前僅發3成地上徵收物補償
費給地主,後續卻以各項理由搪塞,遲遲不發,影響地主 權益甚大。
6.訴求: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107年就被封路至今,政府是否擬徴收?
說明:
1.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及44弄道路是乙種工業區,一般工業 用地道路出入最小8米寬。
2.訴求者68年在建國路332巷及44弄附近蓋工廠,之前都 可通行,但107年卻被地主封路。目前44弄也從中間被封 鎖,造成大型工廠無法正常出入,期間抗議多次,還是沒 有辦法出入。
3.建國路44弄目前出入的廠商,每月需付地主12,000元通行 費,才可進出入工廠。
4.訴求者質問縣府團隊為什麼可以放肆這樣封路,工場老闆 證明政府有發執照,但工業區沒有道路可以通行,也造成 出入口不便與危險。
7訴求:屏東市復興公園改建親水公園表達不滿。
說明:
1. 居民的運動權益
復興公園是一座每天有數百人次運動的公園,周遭有五個里、數千民的居民,老年人的社交聚會、爺爺遛孫子的活動場所,都使用著這塊綠地。
2. 居民的意願
經過訪談,周遭大部分的居民都質疑公園改建的必要性,而縣政府公聽會並沒有接納居民的心聲,也沒有與人民溝通的意願,草率的便執行了改建工程,實則有違以民為本的民主國家該有的行事原則
3. 滯洪池存在之必要性
公園附近幾乎是不淹水的地區,改建計畫引取萬年溪之河水,作為公園內水池水源,但萬年溪水面與公園地平面落差甚大,且以萬年公園面積對於屏東地區滯洪治水效果而言,更可為杯水車薪。
在政府提倡國人健康與環保的基礎上,為此等考慮不周的設計,必須要犧牲掉一個標準競速溜冰場與眾多有人使用的公園綠地,以換取效益不明的滯洪效果與划船的娛樂功能,是否不太合理?
4. 滯洪池的安全性
公園旁有托兒所,公園的兒童遊戲區更是許多學齡前的孩童追逐玩樂的場所,而在此處設置大面積水池,以安全為考量是否該配置救生員,若真發生意外那責任又該由誰擔待。
公園本是重大災害的防災公園,縮小其能使用的面積,在面臨重大災害威脅時,居民的安危是否也少了一分的保障。
5. 場地的維護
水池的設計易孳生病媒蚊,處理不當更容易發生惡臭,大雨過後也需清淤整頓,不僅場地的維護困難,周遭的衛生環境也堪憂,為此種弊多利少的改建工程而用掉國家1.9億的經費,實難杜眾人悠悠之口。
如果我們法律禁止人民盜賣自己的土地,而政府卻用其他名目挖地造池,那未來如何讓人民再信任政府呢。
聯絡人: 蔣月惠0936812315.李永騰0903103193
地址: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851巷17號
王淑惠判刑 在 [新聞] 王淑慧被民進黨停權2年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八卦
板橋區議員選舉添變數〔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300多萬元被判刑,民進黨廉政會做成停權2年決議,導致剛完成黨 ... ... <看更多>
王淑惠判刑 在 [新聞] 王淑慧被民進黨停權2年- 看板BigBanciao 的八卦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68594
王淑慧被民進黨停權2年 板橋區議員選舉添變數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300多萬元被判刑,民進黨
廉政會做成停權2年決議,導致剛完成黨內初選登記的王淑慧,將無法以民進黨籍身分參
選,為板橋區議員選舉投下變數。記者早上多次致電王淑慧,電話都無人接聽。
王淑慧對此判決多次表達「很冤」,日前也曾透露,年底的選戰對她而言是「討公道、
護清白」,她尊重黨中央的決議,但希望能戴罪立功,為自己的清白再拚一次。
王淑慧說,法官的判決理由無法說明她把錢拿來私用,無法證明她有貪污,她不能接受
以「貪污」罪名被判刑,而是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王淑慧說,她曾在廉政會上一次例會中爭取說明說,讓她參加初選,若不過,她心甘情
願;若連初選機會都不給,直接「給我死」停權,她也要參選,拉一個墊背的。
王淑慧昨天下午完成參選登記,晚間傳出被停權,恐影響她以民進黨籍身分參選,若無
其他人選,現任的黃俊哲、戴瑋姍,今天將辦理登記參選的新人山田摩衣、黃淑君,以
及石一佑都獲提名的機會將大增;但王淑慧若以無黨籍參選,不排除將衝擊民進黨選情
,讓國民黨坐收漁翁之利。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68825
因助理費被判刑停權 王淑慧:寧戰死沙場參選到底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300多萬元被判刑9年,民進黨廉政
會決議停權2年,王淑慧獲悉表示相當沉痛,她認為廉政會的決議過程有瑕疵,她會繼
續參選,「寧可戰死沙場」;也會上訴高等法院「還我清白」。
王淑慧說,廉政會22日晚間6點半召集會議,8點多會議結果出爐,家人接到電話告知她
被停權,她才得知;她憤恨地說,她低調的沒太多動作,昨天下午去完成初選登記,晚
上就被告知停權,在法律都還有疑義的時候,黨部不僅沒有幫忙,卻做出這種決議。
她難過地說,自己是創黨黨員,這麼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也從不搶功,對這樣的決
議「很恨」,她會持續參選,「寧可戰死沙場」;她強調自擔任市民代表、縣議員、市
議員、立法委員,都以清廉勤政自勉,她會上訴高等法院還清白外,也希望鄉親繼續給
她支持。
王淑慧發表聲明指出,她尚未收到廉政會的決定書,所以無法多做說明。上一次2月16日
開會時,她曾出席說明,但因委員沒有全部出席,且內部意見不一,故決定待下次開會
再決定;而3月22日開會,未通知她出席說明,導致上次沒有出席委員會的委員無法聽取
她本人的說明,她也到當晚才知道委員會的決定,決議過程顯有瑕疵。
王淑慧說,對於被法官認為有罪的判例,都是有將犯罪所得用於繳納房貸、或支付信用
卡費用等,但在她的案件中,法官沒有相關說明;至於議會支付所謂人頭助理薪資仍存
於該助理薪資戶頭裡頭,她並未動用。
她強調,議會助理薪資依法適用勞基法規定,她的助理除議會支付薪資外,她也支付助
理應自付的勞保、健保費用、加班費、獎金、 津貼等,自100年至109年共支付3127萬
4371元,多於議會支付助理費用3010萬6734元,足見議會所撥付的費用均用於實質相關
聯的事項,全數用於公務上並非挪為己用,與貪污治罪條例不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15.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648016912.A.1E2.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