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捐贈3000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防火、防災,關係到每一個家庭與生命,每一條寶貴的生命,都再再警惕我們落實相關防火作為。
非常感謝企業界、社福團體的愛心,用行動響應社會公益,#捐贈3000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未來市府會優先將其給予高雄獨居長者、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安裝使用,我也鼓勵市民朋友們多多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在部分大賣場、量販店或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皆可購買,期盼透過警報器提前預警以避免災害發生,多一分火災預防,就少一分災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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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有成幸福高雄�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森錢櫃大火,第一線的消防人員出生入死負責搶救,相當辛勞。 但若市府的消防安檢制度真有發揮功能,或許無辜的消費者和消防人員就不需要身陷火場。 消防安檢制度有系統性的漏洞,不能只怪罪執行者,這點大家都知道。而有權力、有責任補起系統漏洞的,不是基層,而是市長和局長。 制度出問題,不能只由「政風處調...
火災預防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八卦
Youtube完整版👉 https://youtu.be/yMCljyCB8Mc
林森錢櫃大火,第一線的消防人員出生入死負責搶救,相當辛勞,必須給予肯定和鼓勵。
但若市府的消防安檢制度真能有效查緝動態違法,無辜的消費者和消防人員就不需要身陷火場。
制度出問題,不能只由「政風處調查行政責任」來解決,更不能只有把基層申誡記過,迴避市長和局長改變制度的責任。
從林森錢櫃大火,可以看出三個消防安檢制度的問題,導致難以查緝動態違法:
1⃣️ 聯合稽查「無專技人員配合」,導致重要的消防安檢「突擊變預告」。
2⃣️ 消防局沒有補齊員額,人力不足。
3⃣️ 「偵測危機」和「解決危機」的部門沒有分離。
以下分別說明:
1⃣️ 現行的定期消防安檢制度,分「代檢」「複查」兩階段:業者自行聘請民間公司對所有消防設備做安檢,再由消防局做民間公司安檢結果的複查。
市府的消防安檢分兩種:有預告的大檢(代檢複查)、和突擊的聯合稽查。
像偷關設備這種「動態違法」,代檢複查無法解決,必須要靠突襲檢查來破解。
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樣疑惑:為什麼歷次突襲檢查,從來沒有一次抓到林森錢櫃偷關設備?
原因是:現行的突襲檢查,因為小組沒有專技人員(消防設備士)隨行,所以針對一些重要消防設備,無法當場檢查,必須「交由轄區中隊複查」。
所以情況就會變成:
業者違法偷關設備>突襲檢查>沒帶專技人員,無法檢查被偷關的設備>交由轄區中隊複查>業者知道即將有中隊來複查,先把設備打開>複查合格>業者又違法偷關
沒有專技人員隨行,導致「突襲檢查變預告」。對於違法的業者而言,突襲檢查根本沒有嚇阻力。
2⃣️ 歷年來,市議會通過的消防局預算員額數年年增加,但缺額數也是連年增加,缺額人力永遠補不滿。
預算員額數和實際員額數都有2%~4%的落差,等於是96人要做100人的事。
就以消防局內的「火災預防科」為例。負責全台北市消防安檢的火災預防科,預算員額14人,實際只有10人,其餘30人皆為「支援人員」。負責處理全台北市火災預防相關行政處分裁罰的科員,只有1位。
像這樣人力不足,難免在消防安檢實務上出現因陋就簡的慣習,20分鐘檢查10層樓,無法做到市民所期待毋枉毋縱的仔細檢查。
3⃣️ 負責檢查的部門,也要負責後續的裁罰、輔導、改善。抓到越多違規,業務量就越重。這樣的制度會導致因循成習的制度性怠惰。
以上三個問題,都不是基層人員或事務官可以改變的。必須由政務官扛起責任。
我有以下四點主張:
1⃣️ 制度問題,由政務官負起政治責任解決。不能讓基層獨自扛責
2⃣️ 突襲消防檢查,須有專技人員配合,當場切實檢查設備,以減少業者私自關閉消防設備之僥倖心態。並全程錄影,以利事後釐清真相。
3⃣️ 消防局長應提出補齊消防局員額的具體計畫與期程,減輕基層負擔
4⃣️ 研議將消防安全檢查與後續追蹤輔導、開罰交由局內不同單位負責,落實「偵測危機與解決危機」分離,減少制度性怠惰。
我不在意誰當官。我在意的,是市民的安全。政府應該要讓人民對消防安檢制度有信心。
消防局長經歷這次教訓,若有機會繼續服務,必須要負起改變制度的責任,向市民戴罪立功。
Youtube完整版👉 https://youtu.be/yMCljyCB8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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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預防 在 林淑芬 Facebook 八卦
原本應該承擔火災預防責任的工廠業者,
長期以來疏於火災自主管理,
#因為有投保商業責任保險,因此有恃無恐,
#業者風險轉移內部風險外部化,
#疏於消防整備,
結果導致台灣一年平均燒一座PCB(印刷電路板)廠,
#因為有保險所以不怕燒。
#建築物與化學品的安全管制是上游的問題,消防滅火是下游的問題。
#整個台灣上游問題管制鬆懈,
#卻叫下游的消防人員拿生命去承擔所有災難的責任,
這叫消防人員情何以堪。
#職災預防最核心設備之一絕對是充足人力,
《消防法》第4條規定消防人力配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
但去年11月消防署公布的《直轄市縣市消費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針對消防人力竟然還是「#授權地方政府依據轄區特性自行考量」,
六都《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員額設置基準》談到人力配置,
只有預防及行政人力,
#針對最關鍵的消防人員與居民的比率,都不敢訂定標準。
#這是基層消防制度面一直以來沒解決的問題。
根據4/30消防署副署長在14:38分回答本人質詢時陳述,
硫酸,鹽酸是消防法所管制的六大類公共危險物品,
在消防單位例行安檢項目,
硫酸即屬於應申報之危險物品,
依法超過300公斤,即必須向縣市消防單位申報。
敬鵬廠區內從未申報堆置大量鹽酸、硫酸,
安檢卻合格。
(剛才消防署來電更正(5/1下午16:00),大量硫酸,鹽酸不屬於公共危險物品的管制事項。)
#昨天還有其他制度面的問題要質詢,
召委說,我質詢時間6+2分鐘而已,
他特地通融我多講6分鐘,所以時間到。
2:49我被召委國民黨趕下台,然後被散會。
火災預防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評價
林森錢櫃大火,第一線的消防人員出生入死負責搶救,相當辛勞。
但若市府的消防安檢制度真有發揮功能,或許無辜的消費者和消防人員就不需要身陷火場。
消防安檢制度有系統性的漏洞,不能只怪罪執行者,這點大家都知道。而有權力、有責任補起系統漏洞的,不是基層,而是市長和局長。
制度出問題,不能只由「政風處調查行政責任」來解決,更不能只有把基層申誡記過了事。
既然當了市長、做了政務官,就要有改變制度的肩膀。沒辦法改變制度問題,就是欠缺當首長的能力。
從林森錢櫃大火,可以看出三個消防安檢制度的問題:
1⃣️聯合稽查「無專技人員配合」,導致重要的消防安檢「突擊變預告」。
2⃣️消防局沒有補齊員額,人力不足。
3⃣️「偵測危機」和「解決危機」的部門沒有分離。
以下分別說明:
1⃣️ 現行的定期消防安檢制度,分「代檢」「複查」兩階段:業者自行聘請民間公司對所有消防設備做安檢,再由消防局做民間公司安檢結果的複查。
市府的消防安檢分兩種:有預告的大檢(代檢複查)、和突擊的聯合稽查。
像偷關設備這種「動態違法」,代檢複查無法解決,必須要靠突襲檢查來破解。
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樣疑惑:為什麼歷次突襲檢查,從來沒有一次抓到林森錢櫃偷關設備?
原因是:現行的突襲檢查,因為小組沒有專技人員(消防設備士)隨行,所以針對一些重要消防設備,無法當場檢查,必須「交由轄區中隊複查」。
所以情況就會變成:
業者違法偷關設備>突襲檢查>沒帶專技人員,無法檢查被偷關的設備>交由轄區中隊複查>業者知道即將有中隊來複查,先把設備打開>複查合格>業者又違法偷關
沒有專技人員隨行,導致「突襲檢查變預告」。對於違法的業者而言,突襲檢查根本沒有嚇阻力。
2⃣️ 歷年來,市議會通過的消防局預算員額數年年增加,但缺額數也是連年增加,缺額人力永遠補不滿。
就以消防局內的「火災預防科」為例。負責全台北市消防安檢的火災預防科,預算員額14人,實際只有10人,其餘30人皆為「支援人員」。負責處理全台北市火災預防相關行政處分裁罰的科員,只有1位。
像這樣人力不足,難免在消防安檢實務上出現因陋就簡的慣習,無法做到市民所期待毋枉毋縱的仔細檢查。
3⃣️ 負責檢查的部門,也要負責後續的裁罰、輔導、改善。抓到越多違規,業務量就越重。這樣的制度會導致因循成習的制度性怠惰。
以上三個問題,都不是基層人員或事務官可以改變的。必須由政務官扛起責任。
我有以下四點主張:
1.制度問題,由政務官負起政治責任解決。不能讓基層獨自扛責
2.突襲消防檢查,須有專技人員配合,當場切實檢查設備,以減少業者私自關閉消防設備之僥倖心態。並全程錄影,以利事後釐清真相。
3.消防局長應提出補齊消防局員額的具體計畫與期程,減輕基層負擔
4.研議將消防安全檢查與後續追蹤輔導、開罰交由局內不同單位負責,落實「偵測危機與解決危機」分離,減少制度性怠惰。
消防局長的去留,是柯文哲市長的政治決定,我無權干涉,也不會干涉。
我在意的,是市民的安全。如果消防局長繼續留任,他必須要負起改變制度的責任,向市民戴罪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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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預防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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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店大火9死 舞者"玩火"釀禍
濃煙直衝天際,火勢還在悶燒,夜店pub全都是易燃的建材,火勢迅速延燒,消防人員搶救困難。
密閉的建築物,濃煙從鐵皮屋頂竄出,消防人員兵分多路,冒險進入火場灌救,由於空間狹小,火勢難以控制。逃出火場的民眾一臉驚恐,不敢相信,才短短幾分鐘,整個pub就陷入火海。
1點24分起火,整個火勢在2點22分被完全撲滅。逃出火場的民眾說,當時舞台上的舞者,拿著填裝火藥的仙女棒表演,火花噴到天花板,剛開始還以為是表演效果,發現狀況不對,大家才趕緊逃命。
清查火場,救難人員在二樓隔層發現九具備燒得焦黑的遺體。一人倒臥在通往唯一連接一二樓的樓梯口,而在吧台上方面對主舞台區的二樓,接近大門口處就擠了六個人,可能是要朝光亮處逃跑,卻還是逃生不及。目前九名死者名單已經確認七人,其中有兩對是夫妻,但還要進行DNA來比對確認身份。
慘劇發生後,警方也帶回業者、員工和舞者總共七個人,引火表演的方式是否已經涉及違法,檢警正在深入調查。而這也是繼當年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之後,台中市近年來PUB夜店公安意外,死傷最嚴重的一次。
釀禍夜店安檢 五年21次都過關
造成九死十二傷的傑克丹尼PUB,是台中人口中俗稱的「阿拉」,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雖然負責人換了好幾次,但是五年來21次消防安全全過關,最近一次的安檢是在2月17號,不到半個月就奪走九條人命,密閉式的建築幾乎沒有窗戶,這樣的安檢怎麼會過關。
而被懷疑是起火點的主舞台天花板,鋪設有隔音泡棉,火勢迅速蔓延,甚至融化滴落,三分鐘內,整個PUB陷入火海,同時也阻斷二樓通往一樓的逃生樓梯,調查後發現,業者雖然使用的是防火建材,但是卻有很多易燃的裝飾物,尤其是天花板,並不在消防安檢範圍內。
除此之外,這家夜店,營業登記卻是「飲料店」,市府強調,安檢時都是以高於一般餐飲店的標準來做,但是在住宅區營業已經違法,只是這家夜店已經存在二十多年,為什麼市政府一直容許它的存在,也發給營業登記。
PUB夜店是年輕人聚集的場所,週末假日往往人滿為患,飲酒狂歡,小小的二、三十坪空間,往往擠進數十人,這次的罹難者多半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相較於八大行業,長期以來,PUB夜店相關的規範卻只是以飲酒店相關商業行為的法規來管理,奪走九條人命的大火,也突顯了PUB夜店公安管理的漏洞。
消防署擬修法 餐廳禁用明火表演
火燄上菜秀,超炫也很有噱頭,過去常出現在婚宴和尾牙,但有鑒於當時有民眾投訴檢舉被燒傷,因此觀光局在94年5月已行文各大國際觀光飯店,一律禁止在室內使用火把,但沒有強制力。
就算,台北市多年前送議會審議的「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中,已經明訂禁止在餐廳使用明火表演。但草案目前還是沒過。
回顧過去國內外,2003年2月21號美國羅德島斯沃威克1間夜總會,造成近百人死亡,民國84年台中衛爾康西餐廳大火64人死亡,再加上這次台中Pub火警造成九死,由於目前現行法令就算明訂業者要做那些必要防護措施,但這些都屬行政指導,欠缺強制性,因此消防署現在打算要修訂消防法,禁止或有條件同意餐廳業者用火。
學者也提醒,民眾平時最好不要去狹小或單一通道的場合,假使去了碰到火災,由於瞬間吸入濃煙容易致死,因此,民眾要把握三分鐘逃離時間,而且要以蹲低姿勢走到逃生通道,這時逃生通道也起火,盡量走到陽台或窗戶邊等待救援。
另外如果發現木造紙類引起的火災可以用水來滅火,而油或電器等特殊金屬類引發的火勢,就只能只能乾粉或沙子。
如此一來有了自保的正確知識,或許就能救自己一命。"

火災預防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評價
#成功爭取移除兩項不合理評核項目
最近公視優質戲劇#火神的眼淚 非常的夯,讓許多人可以從中了解到消防員工作時遭遇的困境及壓力,我長期關心消防救護人員回歸專業的議題,今天針對110年度的「#消防局年終考績評核指標大隊評比考核及項目配分」向消防局李局長請教,其中有兩項評比加分項目如下:
#相關救護案件接受民眾來函感謝
消防救護員協助民眾,而民眾回應感謝之情,聽起來非常溫馨,但當這個感謝的舉動成為考核項目的評比分數時,原先的美意就可能變質,成為追求分數的壓力。
過去就曾聽聞,基層隊員基於考核上、甚至是來自高層的要求,而不得不厚著臉皮請求被救護的民眾、家屬幫忙寫感謝函以增加評分的情事發生。如此本末倒置的做法,反而成為加重基層壓力的負擔。且從民眾的角度來看也很奇怪。感謝應是發自內心,而不該成為被量化的評分數字。
#臺南市失智症防治行動方案(辦理社區防災宣導等活動時,協助推廣民眾認識失智症)
消防局的年終考績評核指標中有一項協助失智症防治的行動方案,就我的認知上,失智症防治的業務主掌應該是衛生局,消防局願意跨局處來協助當然是好事,但把這個額外的業務計算到評比項目中,用考核強迫隊員去做自己不專業的領域,我想對於提升整體的消防品質而言,應該是毫無助益的。非主責之協辦業務,不應成為局內評核項目。
基於以上兩點,我向李局長要求,是否能重新檢討評核指標的項目,讓消防同仁能夠更專注在消防及救護業務上。感謝#局長非常有改革的魄力,當下馬上答應取消這兩項項目!
未來也將邀集會議通盤檢討評核指標的內容,並將不合時宜的業務配分從評比項目中移除。
期待這樣的改變,能夠讓基層更專注於自身的業務上,增進台南市的消防品質,唯有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受到保障,台南市民才會安全。
此外也要感謝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協助推動台南市消防員業務精進,我會繼續努力!
消防業務相關質詢:
🚒拍微電影、剪宣傳片不是消防業務 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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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護回歸專業判斷 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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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爭取!取消將勸募能力做為消防員業務評核標準! 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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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訓練及火災預防應同步推動!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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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夥伴著裝配備及值勤安全配套很重要! 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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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預防 在 生教組專區- 07 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宣導短片-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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