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透的事〜大埔事件宣判有感
何博文
大埔案無罪判決的訊息剛剛傳到我的耳中,要特別肯定在世道衰微中,法官的良知與勇氣,但心中其實沒激起太多的漣漪,反而有更多感慨。為了幫苗栗大埔農民發聲,官司纏身許久,一者剛判無罪;另一個求償天價的官司則還在苗檢偵查程序中。但纏訟至今,毀人良田者,翹腿納涼沒出過一次庭;我卻像耍猴戲般為此案勞心勞力、南北奔波而不得閒。
猶記本案辯論庭時,公訴檢察官當庭質疑我,如果被人指責為"狗媒體人"時心中做何感想?是否將心比心?我毫不遲疑的回答,絕對將心比心,因為假設我用公權力做出這種踐踏良田、逼死農婦、喪盡天良、天理不容的事情,而被人批評為"狗媒體人",我不僅會反躬自省、虛心受教,甚至還會感謝批評我的人,讓我不會一錯再錯。當然,更不會濫訟傷人,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
台灣的司法,從馬英九特別費案後,總喜歡援引中國朝例,我當然也不免俗的投其所好。中國歷史上,明朝嘉靖年間嚴嵩奸黨亂政,為求營私賺錢,中央與地方官商竟然串通、逼迫江南地區農民"改稻為桑",然地方連年饑荒歉收,餓莩處處,農民一旦被逼改稻為桑,必然要舉家餓垮,連命都保不住,於是群起反彈不從。
不料,地方這群狗官、渾官、貪官卻仗勢朝中有人、官官相護,膽大妄為到竟然直接派精銳騎兵踢踏稻田,暴殄天物,差點逼出民變。
幸賴當時海南島出身的清官海瑞仰仗正義、不畏權勢,出面主持正義,結果一干豬狗不如,毀人良田、糟蹋農民的地方官員,即使朝中有嚴嵩奸黨撐腰,竟也不敵大明律法,最後此等無恥官員不僅被拔去官職,還就地砍頭正法,以安民心,以立政綱。
專制時代,渾官、狗官尚且如此,那民主時代呢?一幕幕活脫大明王朝渾官翻版的人物,在現代、在號稱講究自由、民主、人權的法治社會中,一個逼死人民、糟蹋天物的渾人,至今不僅沒有受到絲毫一丁點的懲處,反而可不斷利用其豐沛資源透過興訟整人。而為弱勢發聲,揭露此等不公不義事件的媒體人,卻疲於為此傷神煩憂。
其實,我已懶得再說甚麼高等法院判例、大法官釋憲第五0九號文、或是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等,以及媒體遭胡亂興訟、起訴、判刑恐生寒蟬效應等閉著眼睛都能連說三小時的大道理了。
對弱勢而言,有時遇到有權有勢霸道的大官虎,除了那一聲咒罵外,還真能耐他何?而我,天生民代性格,遇到不平事要悶住不講、不痛幹個兩句也還真是困難;我問心無愧,為弱勢發聲也算功德圓滿、求仁得仁。
但我真正在乎的是,即使大埔案搞得天怒人怨,那廝依然好官我自為之;馬政府民調只有十五趴,但中嘉案也過了、渾官也連任了、瘦肉精也擋不住了、六三三也證實是選舉史上的超級冷笑話、更無需多費唇舌去爭辯特偵組辦扁案與辦林案是不是失衡?喔買尬,長眼的都再清楚不過特偵組搞甚麼鬼,也看得出來台灣是那麼多面向的快速向下沉淪。
這一股腦兒的全推給在野黨洩憤,很爽也簡單,但意義何在?藍綠選票、立院席次相差確實懸殊,馬英九說不定還冷不防的暗虧你一句"我689,啊你幾票?"或有騎牆者乾脆鄉愿地朝野各打五十大板評論,看似都得罪了其實都不得罪,但這簡直是浪費生命!
大埔案,個人事小,但為何此等不公不義事件,竟讓渾官囂張依然;十五趴,馬無能無恥事小,但國家機器依然縱容讓其恣意妄為而無法節制此等事大。台灣究竟出了甚麼問題?人民究竟要甚麼?在野黨究竟還欠甚麼臨門一腳?別問我,我只是丟出引子,大概有個方向,也正在思索…….。
努力想、用力想、認真想,想通了就無需憂讒畏譏、勇於實現;想不通?做不到?那就只好當成是全民共業,繼續忍受無能無恥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江森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森哲深谈(25):毛泽东 pk 刘少奇:两人 的“历史观”斗争。...
清官海瑞 在 知史 Facebook 八卦
明朝官員工資低:海瑞買不起房 帶著老母親租住民房
歷史春秋網
作者:李開周
很遺憾沒生在明朝,因為明朝房價是很低的。不信您看《金瓶梅》,西門慶的朋友常峙節買房,「門面兩間,二層,大小四間,只要三十五兩銀子。」當時一個姓溫的秀才給西門慶當師爺,包吃包住,逢年過節發紅包,每月還能拿到三兩銀子的工資。假設這個溫秀才不亂花錢的話,攢一年工資,就夠買一幢兩層小樓了。
《金瓶梅》是小說,說服力不是很強,我們找說服力強的例子:崇禎五年,安徽省休寧縣居民金運出售雙層樓房一幢,上下五間,佔地一分,賣價30兩銀子(《中國歷代契約會編考釋》第972頁)。崇禎十三年,北京市崇文門大街居民傅尚志出售四合院一座,五間房,帶門面,一分為二,賣給兩個買主,總共要價56兩銀子(《中國歷代契約會編考釋》第996-998頁)。由此可見,至少在崇禎年間,只需要花幾十兩銀子就能買一幢小樓或者一處小型四合院。
其實整個明朝房價都不高。以成化年間為例,跟朱元璋有血緣關係的親王、郡王和奉國將軍們,都能享受到免費分房的福利,如果國家沒有房子可分,就直接撥給他們買房的錢。撥多少,有定例:親王應該住超級豪宅,撥給他上千兩;郡王應該住豪宅,撥給他幾百兩;那些縣主、縣君、中尉、鄉君之流,跟皇帝的血緣關係七彎八繞越來越遠,只能住一般的房,每人撥給幾十兩,即便如此,皇親國戚所購住房的最低標準肯定在小康以上。換句話說,砸幾十兩銀子出去,絕對夠當時一戶普通家庭解決住房問題。
幾十兩銀子是多少錢呢?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分析,一是物價,二是收入。
明朝中後期的物價,除了李自成起義那些年,相對穩定,像大米,從嘉靖初年到崇禎初年,零售價一直穩定每石0.5兩上下。那時候,一石大米重80公斤,現在售價400元左右,由此估算,當時一兩銀子的購買力相當於人民幣800元,幾十兩銀子也就是幾萬塊錢。
在整個明朝,勞動力都不值錢,清官海瑞在江南做官時,僱傭民工興修水利,努力往高裡發工資,每人每天也不過0.02兩銀子,月薪只有0.6兩;萬曆時北京地區工價高一些,「每日每人工食銀五分」,日薪0.05兩,月薪是1.5兩。所以可以這樣說:明朝體力勞動者月薪在1兩左右。那麼幾十兩銀子也就是一個普通工人幾年的薪水。
現在可以得出一個小結論:在明朝買一套普通戶型的房產,只需要幾萬塊錢存款,或者一個普通工人幾年的收入。
奇怪的是,明朝房價雖然如此之低,那個著名的清官海瑞還是花了很長時間才買上房子。
我讀過海瑞年譜,此人41歲當縣教育局副局長(南平教諭),46歲當縣長(淳安知縣),52歲進財政部當副處長(戶部雲南司主事),57歲當監察部副部長(右僉都御史)兼江蘇省省長(應天巡撫),到58歲那年提前退休,才去海南老家買了一套房子。
在買房之前,海瑞沒有分過任何一套福利房,更沒有動用職權強佔或者低價購買過任何一套經濟適用房。當地方官的時候,他帶著老母親住機關大院;進京工作之後,他帶著老母親租住民房。他一生當中,只買過這一次房。這可以解釋為物慾不強、容易知足,可他為什麼還買得那麼晚呢?早買幾年,讓老母親早一天住在裡面,多享幾天福豈不更好?照我看,不是海瑞作秀,是他早先根本買不起。
他買不起房,原因有三:
一、明朝官員工資低。
譬如海瑞當縣長那會兒,年薪只有60石老白米,完了還要打折,本來該發新米的,發成黴米;本來該發糧食的,發成布匹;本來該足額發放的,打七折。這在明朝叫做「折色」,是各級公務員領工資時都要面對的變態現象。我們退一步,假定朝廷優待海瑞,對其工資不予「折色」,一年無非也就這60石大米,全部賣成錢,撐死了30兩銀子,夠買房嗎?有困難,因為海瑞不可能一年到頭不花錢。
二、海瑞一家開支大。
海瑞是清官,貨真價實,無可挑剔,但清官未必不納妾。他一生中,結過3次婚,納過3回妾,大小老婆加一塊兒至少6個,有過兩個兒子和3個女兒,再加一個非常長壽非常抗折騰的老母親,另外還有丫鬟僕人若干,掰指頭數一數,至少也有十幾口人。這一大家子,全指海瑞一個人的工資,能不欠債就不錯了,攢錢是絕對攢不住的。
三、最關鍵的原因,海瑞不貪污。
跟海瑞同時代的官員,工資比他低、開銷比他大的人有很多,但是,偏偏人家能攢住錢,能早早買上房,能錦衣玉食醉生夢死。為何?他們貪,海瑞不貪。
舉個典型的貪官例子:嚴嵩。他是內閣首輔,一品大員,烏紗帽比海瑞大,工資比海瑞高,不過再高也高不到哪兒去,按照明朝的工資制度,他一年最多能領到1044石的薪水。即使不「折色」,也就8萬多公斤大米,折成人民幣不過40萬元。嚴嵩秉政20年,假設他不花一分錢,拿到工資就存起來,才有多少?無論如何不會上千萬吧?可是嘉靖四十一年江西巡按奉旨查抄嚴嵩家產,搜出了價值222萬兩銀子的財產,折合人民幣大約18個億!這還不算完,他僅在江西一省就有36處別墅!他們嚴家名下居然擁有房屋6600間、土地27000畝!
跟海瑞同時代的另一位權臣、後來被歌頌為「鐵血宰相」的改革家張居正,年薪與嚴嵩等同,在職時攫取的非法收入也不在少數。萬曆十年朝廷派人抄他的家,搜出了金銀珍寶不計其數,據說,當時查抄家產的太監給張居正位於北京的住房估了估價,認為能賣到10670兩。按購買力計算,至少折合8000萬人民幣;如果從收入角度分析,當時一個賣力氣掙飯吃的農民工永遠不休息地乾下去,需要攢上900年工資,才能買起張居正的豪宅。
但是要買海瑞的房子,就容易多了——海瑞58歲那年從省長任上提前退休然後去海南買房,總共花了120兩銀子。就當時普通戶型的房價而言,也算得上是好房子,讓一個農民工去買,不吃不喝只需要10年。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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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儒交融外一章 | 知史百家
安煥然
一般認為,伊斯蘭教的傳播東南亞,主要是因印度穆斯林商人的傳播,經蘇門答臘北部傳到馬六甲,再以馬六甲為中心,促成東南亞群島的伊斯蘭化。然而,我們應當留意的是,自元朝以來至明朝初年,中國穆斯林商人亦已流寓此間。他們在爪哇和舊港一帶聚集,有的更充任「港主」,共同經營穆斯林商人的海貿事業。
明代馬歡《瀛涯勝覽》〈爪哇〉條有記:「國有三等人:回回人、唐人和土人。一等回回,皆是西蕃流落此地 ⋯⋯ 一等唐人,皆是廣、漳泉等處人,竄居此地。食用亦美潔,多有從回回教門受戒持齋者。」
這條史料相當重要。馬歡是鄭和下西洋的重要隨員,也是一名穆斯林。其著作所記華人定居東南亞的實錄,相信至少是元末以來就已存在。王賡武在《南洋華人簡史》中更推測,華人穆斯林在14世紀以來,東西海上扮演著重要角色,在東南亞土著改宗以前,就已落居於此。另外,近來甚至還有人推說,13世紀馬來半島東海岸吉蘭丹和丁加奴的伊斯蘭教遺跡文物,可能是當年由福建泉州傳過來的。海洋文明的交涉,就是這般傳奇。
這些「華人穆斯林」的因緣從何而來?我們不得不回溯到中國回族族源裡去探尋。根據林松、和龑合著的《回回歷史與伊斯蘭文化》(1992),中國回族的族源有多種成份,約形成於元明兩代。但追本溯源,探索它的由來,於唐、宋之際陸續來華並落戶定居的部分穆斯林,就是他們的「先民」之一。該書還論證說:「漸趨漢化的穆斯林是回回民族族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泉州是重要發祥地之一。」簡言之,回族就是散居中國,通用漢語,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形成的民族共同體。
一般說來,福建泉州為中國回族重要發祥地之一,最初還得追溯自唐宋元以來海上長程貿易的興勃,一批一批的大食商人到來中國,定居、通婚、生子,「土生蕃客」、外僑後裔逐漸成為中國居民,甚至「回儒交融」,漢化後成了「華裔回族」。
在泉州,如今還有一些他們的後裔。最著名的有泉州晉江陳埭丁氏和泉州惠安白奇郭氏。例如陳埭丁氏的四世祖丁善,號仁蓭(生於1343年,元代),是丁氏移居陳埭的奠基者,他的妻子莊氏積極贊助此事。丁仁菴是阿拉伯或波斯人的後裔,莊氏則是泉州名門望族。另外,白奇郭氏先祖德廣貢也是波斯人。他們都是元代外來穆斯林娶妻生子後,中外融合形成回族的兩個實例。
如今,他們不僅存有族譜,還有丁氏宗祠和郭氏家廟,回儒交融相當明顯。其族裔也散播在今天的新馬。新加坡郭氏宗親會當中有一個福泉和組織,在檳城海墘的姓郭橋,都有泉州惠安白奇郭氏(回族)的衍支。晉江陳埭丁氏家族在怡保也有其後裔。陳漱石在《撥開雲霧見清真》中說:「其實,馬來西亞華裔的族源不論是福建、廣東或海南,除漢族外都有不少回族。」這話是頗具寓意的。
除了泉州南門外晉江陳埭丁氏和惠安白奇郭氏,今之泉州西門外南安豐州黃姓、塗關門外法石的金、夏、郭諸姓、塗關外雲麓鄉卜姓、東門外的鐵、夏、蘇諸姓、城內塗內街一帶的夏、蒲、葛、丁、馬、黃、郭等諸姓,都是古代阿拉伯人、波斯人的後裔。
當年協助朱元璋打天下的明朝開國功臣之中,也有不少回回人,例如常遇春、藍玉等。明中葉,剛正不阿的清官海瑞,也是瓊山(今海南島海口)的回族。還有那個明代著名的異端思想家李贄(號卓吾),也具有阿拉伯血統。其祖原是河南固始人,元末遷居福建泉州晉江,世代從事海外貿易。其二代祖在明朝洪武年間曾去波斯灣的忽魯謨斯經商,娶當地女子為妻,信奉伊斯蘭教。李贄讀儒書,研究佛學,但臨終前仍希望按伊斯蘭教規埋葬。再來,清代那位在瓜棚下怪譚的山東佬:《聊齋誌異》的作者蒲松齡,本也是祖籍福建的蒲姓回族後裔。
中國回回有傑出的人物,也有傑出的貢獻。他們對儒佛道思想有選擇和品評。對佛教的空寂和道教的清淨無為、尋求長生的思想不表贊同,卻對儒家學說中的天命觀、倫理道德和積極進取精神,表示尊崇。(可參見楊懷中、余振貴《伊斯蘭與中國文化》,1995)
明代陸容在其著作《菽園雜記》卷二中說:「回回教門異於中國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屍,所尊敬者惟一天字。天之外,最敬孔聖人。」
我們一般對伊斯蘭教的認識是相當膚淺的。伊斯蘭教其實有一套道德原則和倫理學說的行為準則。除了信奉上蒼,穆斯林的美德還強調公正、寬恕、堅忍、順從、虔誠、廉潔,實與儒家思想有許多可以相互交融之處。
(原刊《古代馬中文化交流史論集》,新山:南方學院出版社,2010,作者授權轉載,特此鳴謝。)
作者簡介:
安煥然,馬來西亞南方大學學院中文系教授,華人族群與文化研究所所長,原副校長。廈門大學歷史學博士,台灣成功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碩士。《星洲日報》專欄作者。著作有《小國崛起:滿剌加與明代朝貢體制》(2019)、《文化新山:華人社會文化研究》(2017)、《古代馬中文化交流史論集》(2010)、《本土與中國學術論文集》(2003)等。
清官海瑞 在 江森哲 Youtube 的評價
森哲深谈(25):毛泽东 pk 刘少奇:两人 的“历史观”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