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醜聞!南投副所長夫妻涉販毒
小編CAT:諷刺!當到副所長領高薪享福利竟還不滿足,所長變毒販,實在太離譜!
檢警在調查跨區毒品案時,意外揪出南投縣任職信義鄉久美派出所的林姓副所長,涉嫌與妻共同販毒,目前檢警已要求副所長與相關人等剪髮驗尿,並對副所長進行偵訊。縣警局督察長證實此事,詳細案情正進一步調查中。
#副所長 #信義鄉 #久美派出所 #販毒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麻煩不煩 #臨檢 #知法犯法又怎樣 今天要講「臨檢」,太多聽眾來信說如果早點聽到「臨檢」主題,就不會被 popo 找麻煩了。所以我們再來講「臨檢」,這次請聽好聽滿,然後用力分享給身邊所有人! 🔥 強力徵求:臨檢鬼故事 🔥(你有被臨檢的經驗嗎?請把故事 email 到鬼島信箱:web@gho...
派出所驗尿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八卦
聽說網路上有一部恐怖片,劇情內容是這樣的:
在天龍國度,有一隻大鴿當街跟民眾嗆聲:「法律沒有規定我盤查妳多久」(?)、「#我知法犯法又怎麼了」。
嚇得我們不要不要的。
大鴿啊,你制服上閃亮亮的三顆星真的嚇到大家了!
你確定是法律沒規定,還是你沒讀書?(憲法比法律還大你知道嗎?)
你確定警察知法犯法不會怎樣?(是不是沒有聽說被判刑的學長的故事?)
太丟臉了,所以我們用大紅字幫忙遮掩一下這位大鴿臉的一部分,以免我們又被龜山三條線罵「貶損警察尊嚴」。
所以說,龜山法系不要再喊什麼「警察尊嚴至上」了,
#傷害警察尊嚴最深的_就是你們自己人啦(ㄍㄢˋ)!
恐怖片請看(圖片擷取來源):https://bit.ly/3p55Xf9
編按:
釋字535號:「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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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六):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http://bit.ly/2K0n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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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我國錯誤與偏差的毒品查緝政策的惡性循環】:https://bit.ly/3gV4Eeu
鳴人堂專欄: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分數下的「正義」:警政績效制度,一場遊戲一場夢〉:http://bit.ly/3adgJZj
其他媒體投書:
〈裹著糖衣的績效毒藥——瘋狂的查緝政策、血汗的刑事司法〉:http://bit.ly/3cjcGwg
本粉專網誌(搬遷至方格子):
〈寫在「警察績效制度公聽會」之後〉:http://bit.ly/37scp9W
【違法強制處分到證據排除】系列:
(1)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https://bit.ly/3eVf1ic
(2)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_Part.2 深入桃園保大探討違法誘因:https://bit.ly/2VG7rAE
(3)新北警叱吒桃園:「要讓你痛苦我只要放聲出去,一群人就讓你死了。」:https://bit.ly/358b4T0
(4)派出所所長帶頭無搜索票強闖民宅、抓人逼驗尿:https://bit.ly/2KJhCOw
(5)幽靈拘票:https://bit.ly/35fAEp6
(6)被告在驗尿同意書寫下「非自願」?--強制處分「同意」的判斷標準:https://bit.ly/3ot2FSA
(7)「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新北地院109年度簡上字第389號「證據排除」無罪判決分析:https://bit.ly/36MGikO
(7-1)「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加強」臨檢盤查、「自願」接受採尿:http://bit.ly/2WjWh3T
派出所驗尿 在 聯合報 Facebook 八卦
警察知法犯法 到底在想什麼?!
派出所驗尿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大麻煩不煩 #臨檢 #知法犯法又怎樣
今天要講「臨檢」,太多聽眾來信說如果早點聽到「臨檢」主題,就不會被 popo 找麻煩了。所以我們再來講「臨檢」,這次請聽好聽滿,然後用力分享給身邊所有人!
🔥 強力徵求:臨檢鬼故事 🔥(你有被臨檢的經驗嗎?請把故事 email 到鬼島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有機會 Zoe 會在節目上分享! )
有聽有保庇:
1) 先來爆卦:原來麻麻的真實身份是 …
2) 你知道蝙蝠(aka 飛行老鼠)台語怎麼念?跟 popo 有啥關係?
3) 不同意搜索失敗,怎麼辦?
4) 拒絕夜間訊問(請搭配「天氣 app」服用)(很重要!
5) 要睡睡「分局」,不要去「地檢署」(喂
6) 只要回應「人別訊問」,其餘免談!
7) 如果你跟身上有東西的朋友在同一台車上被抄到,怎麼辦?
8) (同上)那 … 需要驗尿嗎?
9) 說 popo「濫權」算「侮辱公署」嗎?
10) Popo 怎麼補證?
11) 看到任何「自願OO同意書」,都不要簽!(超重要!
12) 你可以協助拍攝,直播更有用
13) 錄影算妨礙公務嗎?
14) 不要亂用別人手機 / 電腦發文或傳訊喔(會被吉
15) 如果朋友出事,可以怎麼幫忙?
16) 蝦皮買OO也出事?
再說一次,如果真的被帶到警局,文件看仔細,看到任何「自願OO同意書」,都不要簽!「逮捕、搜索時間」亂填的,也不準簽,簽了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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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廣告聲明:在台灣大麻還是超級違法,但!買張床來試睡 100 天可是超級不違法喔!(眠豆腐 100 夜試睡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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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ghostislandme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ghostislandme
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剪接混音 - 育辰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QNF2J6PXSHU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cQOSXKNqCGQ/hqdefault.jpg)
派出所驗尿 在 [新聞] 靠這句話小咖毒蟲打臉警員、獲判無罪- 看板TPC_Police 的八卦
新聞網址: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32208
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我不自願驗啦」,小咖毒蟲靠這句話打臉警員、獲判無罪!
毒蟲童雲慶被依毒品罪起訴後辯稱,警詢時雖不願驗尿,也知警方「我不願意,但對方執意對他採尿,有程序不合法問題。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即便驗尿結果呈現「陽」性,但警員作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先,基於程序違法,判決童無罪,可上訴。
有吸毒前科的童男是轄區治安人口;去年11月22日,警方持搜索票進入童的住處搜索,當下雖未扣到毒品,仍將童帶回派出所驗尿,童被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童說,警員什麼都沒扣到,進到派出所後卻強迫我採尿,我才簽名,警員做法有程序不合法問題。
但以證人身分出庭的警員否認童男說法並辯稱,採尿前已經過童的同意,且童也在驗尿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承認吸毒。
為釐清當日採尿過程,法官特別勘驗警詢筆錄錄音光碟發現,警員詢問「是自願接受警方採集尿液檢體送驗嘛?」童男回「我不自願啦」,警員再問「尿是不是你的啦?」童又回「我不要採不行啦」等語,因而認為,既然童已明確表示非自願驗尿,且確實未在他的住處扣得任何物品,是否在他自由意志下同意採尿,不是沒有疑問。
再者,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規定,若遇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時,對於經「拘提」或「逮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得違反意思採取指紋、掌紋、腳印、測量身高等行為;有相當理由認為採取毛髮、唾液、尿液時,也得採取。
但法官表示,該法條立法意旨在於,偵查階段若未即時行採集行為,將無從獲得有效證據資料,才會賦予警察不須令狀或許可,即得干預、侵害被告身體之特例;不過依警員證詞可知,童男並非經拘提或逮捕到案,後來強制採尿行為由於不符該法條規定,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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