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疑問】
機管局報告公開後,問題愈揭愈多。除了我早前提出,報告「自己大鑊自己爆」 ,附件的《航空保安計劃》力證「同行同檢」實為必須,推翻報告本身的結論(https://goo.gl/iBy5ye)之外,「帶住特權去旅行」事件還留下三大疑問:
1. 〈梁頌昕不在場,如何判斷是否需要第二次安檢?〉
機管局報告指,行李與旅客「同行同檢」,是指當發現行李有可疑,要做第二次安檢才需要,今次事件不需要做「第二次檢查」,所以梁頌昕不需在場。
報告附件有一份保安局 2008 年版本的「航空保安計劃」,當中列明「所有手提行李檢查,乘客都要在場。如果過 X 光機時發現行李有可疑,或者安檢人員認為乘客表現緊張或看似想逃避檢查,就要用人手或手提金屬探測器,進行第二次安檢」。即是說,只有乘客在場,安檢人員才能準確判斷是否需要進行第二次安檢。
梁頌昕的手提行李,是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拿進禁區及進行安檢。問題是,進行安檢時梁頌昕並非在場,安檢人員不能看見梁頌昕是否「表現緊張或看似想逃避檢查」,如何判斷梁頌昕的行李需要「用人手或手提金屬探測器,進行第二次安檢」? 最終,梁頌昕的行李沒有進行「第二次安檢」,這是否保安漏洞?
2. 〈今次事件與去年517次「禮待式運送」不能混為一談?〉
報告指由去年三月到今年三月,機管局曾經 517 次以禮待式運送形式,將尋回的失物經安檢後帶到禁區歸還物主。但消息人士向有線新聞記者承認,這 517 宗個案全是交到失物認領處,由機管局職員帶去禁區,與今次由航空公司職員負責運送情況不同。
3. 〈特首女兒有特別待遇?〉
報告披露機管局職員收到航空公司電話要求放回行李,因為事件涉及特首的女兒。為何航空公司會打這個電話給機管局?是否因為這是特首的女兒?哪些情況下要通知機管局?
詳看 #有線新聞 報道
《機管局行李事件報告留多個疑問》:http://goo.gl/4bgJiD
#帶住特權去旅行 #叫我梁特首 #同行同檢
〈機管局 #自己大鑊自己爆〉報道:
#商台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http://bit.ly/1Tanv1H
#香港01 :http://goo.gl/dIs3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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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跟進特首濫權事件】
譚文豪:講解「同行同檢」的法例依據
http://bit.ly/1T1nzk6
譚文豪:美國運輸安全局TSA到港巡查機場保安
http://bit.ly/21dC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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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方丈選民登記行動:https://goo.gl/FBkd40
機場失物認領處電話 在 李臻 Oscar Lee Facebook 八卦
當中有沒有特事特辦,不妨自行判斷⋯
「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的行李事件,機管局傍晚公開提交予政府的報告,提及國泰職員當晚曾致電機管局當值經理,表示特首的女兒遺失行李,希望派人到場協助。而梁振英的太太唐青儀一度想親自帶行李入禁區,最後國泰職員得到機場保安公司的批准,將行李帶入登機口,交回梁頌昕。
梁振英女兒梁頌昕的行李事件,機管局完成調查報告,當中包括國泰、機管局和機場保安都寫下事件時序。
綜合各方的時序表,梁頌昕當晚11時19分在南面禁區入閘,1分鐘後已經通過安檢。
但據機管局和機場保安公司的時序,梁頌昕在11時42分才由禁區返回出境櫃位向入境處職員求助,懷疑自己安檢時遺留了手提行李。
入境處職員替她聯絡機場保安公司,保安公司職員查問失物認領處,當時未有發現,並叫她找航空公司職員協助,約11時48分離開。
而差不多同一時間,職員在禁區外的登機櫃位一架行李車上,發現一件手提行李,交給機場保安公司檢查有沒有可疑。
根據國泰的時序,梁頌昕在11時57分到國泰貴賓室求助,聲稱自己與機場保安就如何取回失物商討了20分鐘,但被拒絕。
貴賓室主管向梁頌昕提出,由於距離起飛只有半小時,按正常的程序要取消行程,但梁頌昕說要趕往考試,要繼續行程。
在12時05分,禁區外的國泰職員想陪同唐青儀領回行李,但保安公司正進行爆炸品檢查,拒絕即時交回。之後,機管局的當值經理收到國泰職員的電話,說該行李屬於特首女兒,希望盡快派人來協助。
唐青儀最終在12時09分取回行李,投訴沒有人協助她把行李帶回給女兒。唐青儀一度表達要親自將行李帶到登機閘口,交給女兒,並拿着行李前往南面閘口。由於已經關閉,她再奔往北面閘口,期間機場保安企圖阻止。而機場保安公司的助理經理則向當值經理要求,容許國泰拿取行李進入登機口。
同一時間,在閘口的梁頌昕把手提電話給國泰的職員。國泰的報告形容,『對方是乘客的爸爸梁先生,詢問事件的進展,職員就告訴梁先生最新情況。』
機管局職員表示,由於行李已屬於國泰的客人,他們沒有責任。唐青儀要求國泰幫忙,職員詢問機場保安當值經理後,就由國泰職員經職員通道,把行李送給梁頌昕。職員又向唐青儀解釋,這次做法是違反安全守則,因為航空公司,不能為乘客攜帶行李。
國泰在報告中強調,今次是得到機場保安公司批准,才可以替梁頌昕帶行李。
機管局的報告確認,事件的處理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
機場失物認領處電話 在 在日本東京生活其實是這樣的 Facebook 八卦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大人物都是忘東忘西的。
其實在公司我還兼職是社長的秘書,感覺上是很輕鬆的工作但實際上就是要處理一堆雜務。
多是幫他訂機票酒店餐廳等等的雜事,有時候還要當傳話筒代表出席一些會議(當場不發表意見,但紀錄重點和結束後給意見)。
可是,偏偏社長是一個非常愛忘東忘西繼上一次行李消失兩星期被我唸以後有事快一點跟我說後,這次他過了兩天再告訴我他東西不見了,而且他並不知道他是在哪不見的。
我說是在哪是指哪一個國家,這大概是我打過最多不同國家地區的機場和酒店電話的一天。
結論,航空公司跟機場的失物認領都很愛對著幹,你打去航空公司他讓你打機場,機場讓你打航空公司不停重覆。
其中一個電話是中國的,好笑的是不論是航空公司,機場還是酒店,他們的等待電話音樂都是跑調的,還要同一首歌在不同的地方跑,也因為這件事給我討厭的工作添了一點樂趣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