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連開三個庭,三個庭都是 #刑事案件,累到只好戴眼鏡👓狀態開庭。
那今天就來分享刑事的 #法律小知識 好了!
🔍你知道什麼是 #業務侵占 嗎?
我們先來看看法條是怎麼說的吧!
業務侵占規定在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侵占業務上所持有的東西,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近有一個判決,是一位 #檳榔西施,因為一時的貪念,把檳榔攤的備用零錢3000元給占為己有並花用,最後遭到法官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沒收侵占的3000元。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苗簡字第544號刑事判決)
大家可能會問說為什麼這個檳榔西施的行為,檢察官並不是依照竊盜罪起訴,法官在判決書中有說,因為這個檳榔西施是受雇於檳榔店的老闆,應該要履行忠實義務,應該對自己受雇的工作來負責任
因此,這一筆備用零錢算是這個檳榔西施業務上應該要管理並注意的一筆錢,而這筆錢原本是屬於老闆的,只是因為檳榔西施在顧店工作而交給她管理,並非她所有。
而她卻把錢占為己有,這樣的行為就會成立侵占,而檳榔西施管理錢是屬於業務上的行為,因此才會以業務侵占罪來定罪
🔍除了這個案例是屬於業務侵占,我們再來看其他的也是業務侵占的案例:
📌擔任收銀員的男子,其工作內容便是收取客人付的金錢以及整理收銀台,而金男卻藉機將收取來的現金占為己有。
因為收銀是屬於業務上的行為,金男是將因業務所取得的金錢拿走,因此被認定是業務侵占,最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兩年。
📌受雇於一家連鎖超商擔任店員,平時工作會有販售商品及代收款項等,但是汪男卻藉著在工作時,趁用店內機器購買遊戲點數並由超商刷條碼代收款項後,自己沒有實際付出金錢,得手4萬多元。
這也是在行駛業務時,藉由超商代收款項的機制來將金錢占為己有,使老闆受到損失,因此也是被認定為業務侵占,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所以還是要再次提醒大家,不管是看到路上的遺失物或是你業務上經手的錢財,都不要因為貪心就占為己有,當下你有可能撿了小便宜,卻可能害你在日後付出極大的代價。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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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號房事件】趙主彬一審判刑過輕 二審最終判決為有期徒刑45年!
去年初被揭發的韓國「N號房事件」震撼全球,主嫌趙主彬利用Telegram脅迫多名女子性虐影片被放上聊天室,組織者則透過收費提供影片以圖利,賺取數十億韓圜收入。趙主彬早前在一審被判處40年徒刑,他的律師在二審中表示「比起殺人犯、其他重刑犯,量刑太重,已經失去了公平性。」但昨日二審結果出爐,趙主彬並未有減刑,更再被多判5年,一共45年。
檢控方認為一審判決40年無期徒刑過輕,並直指趙主彬犯下了史無前例的惡質罪行,「幾乎沒有教化的可能」,而且他的所作所為已造成被害者未來「不可能再有正常生活」的傷害,所以決定再加重最終被判有期徒刑45年。
「N號房事件」除了有普通女子受害,連藝人申世景和歌手普美都是受害者。她們2018年在美國拍攝節目時,工作人員受趙主彬指使在房間安裝了偷拍設備,最終申世景發現被偷拍並阻止傳播,該名工作人員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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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證!臺炒作的所謂“中國特工”王立強2016年庭審視頻曝光:自稱“法律意識淡薄”,對詐騙事實供認不諱】
自稱是“中國特工”、已逃往澳大利亞的王立強近日成為西方抹黑中國的新工具,其宣稱的“北京正暗中幹擾臺灣2020年選舉”等言論也被民進黨及其當局利用,大打“反中牌”。不過,上海市公安機關23日已經辟謠稱,所謂的“中國特工”王立強其實是一名涉案在逃人員,且有詐騙前科。
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27日從福建南平市光澤縣人民法院獨家獲得一份2016年王立強因詐騙罪在該法院接受審判的庭審視頻。視頻中的王立強對於其詐騙12萬元人民幣的事實供認不諱,並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希望法院從輕處理”。最終,王立強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出生於福建省南平市光澤縣的王立強在2016年還是一名大學在讀學生。因涉嫌犯詐騙罪,他於2016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取保候審。2016年10月14日,被控詐騙罪的王立強在光澤縣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5年6月,被告人王立強通過女朋友褚某某認識被害人高某某並取得其信任。2015年7月,王立強聽說高某某正在辦理兒子和女兒的上學事宜,於是王立強以能夠幫助高某某辦好兒子和女兒的上學事宜,但需要花錢打點關系為由,騙取高某某人民幣25000元。2015年8月,王立強又以幫高某某炒股的名義,騙取高某某人民幣130000元,之後,因高某某催款,王立強返還高某某人民幣35000元。案發後,被告人王立強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王立強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法庭辯論環節結束後,王立強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本人法律意識淡薄,所以造成今天這種結果,希望貴法院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王立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於判決,王立強表示沒有意見。
距離此次詐騙案不到4年時間,王立強今年初再次涉嫌詐騙,且涉案金額十分巨大。根據上海公安機關最新公布的消息,2019年2月,王立強虛構進口汽車投資項目詐騙束某460余萬元人民幣。2019年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對王立強進行立案偵查。
如今,涉案在逃的王立強更是從國內騙到國外,在西方輿論的炒作下,以“中國特工”的身份編造了一系列抹黑中國的故事。但種種權威信息證明,王立強只是一名滿口胡言、顛倒黑白的“慣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