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最夠力,同志享福利
台鐵挪用工程管理費,每個月花86萬養網軍,『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再度接到檢舉,這些標案幾乎都是近親繁殖,從幕僚小組、標案評委、得標廠商、得標下包,全是一掛人,要想拿到標案,有綠卡最好,沒有的話也要有綠色關係鏈。
網軍始祖春露公司得標就是一個模式!
1,春露拿到台鐵政策宣導標案1550萬,這個標案在108年11/18日公告,12/16決標(圖一),但奇怪的是,春露早在11/28日,也就是尚未決標之前,就以『美學幕僚小組』成員身份,出現在成果報告會上,負責報告整體行銷宣傳(圖二)。
更奇怪的是,查詢政府採購公報,春露共標到兩項台鐵的案子,其中根本沒有美學標案(圖三),那春露為什麼是美學幕僚小組的成員呢?誰邀的?多少錢?後來拿到1550萬標案,是早就內定了?經向台鐵查證,台鐵完全不回應。
依照目前看得到的資料,得出的結論是:春露沒有經過正式的標案,就在台鐵內部運作,經費不知從何處挪用;1550萬公開招標是幌子,春露是早就內定的。
2,春露兩次得標都有美學小組成員相挺,他們不但擔任評委,互相協助拿取標案,還自己參與拿標,已知美學成員介入10件標案,金額7500萬,得標的廠商又下包給評委(109.8.5聯合報系列報導)形成一個近親繁殖的利益集團,有標大家拿,有錢大家分。這些人吃香喝辣,台鐵卻因為加班費預算少編了一半,109年欠員工兩個月加班費發不出來,多少錢呢?3000萬。做美化、搞宣傳、養網軍沒預算也擠出個億,監委真該好好查查為什麼加班費只編一半,另一半去哪了?
3,春露依契約必須回覆粉絲頁留言,卻被審計單位抓到,在7617筆留言中,只回了60筆(圖四),執行率低於1%,根本績效不彰,若依契約裁罰,應罰春露189萬8400元,結果台鐵只開罰37萬3800元應付審計調查,明顯裁罰過低,有圖利之嫌。自己人官官相護,彼此掩護,台鐵怎不賠錢?
台鐵的荒唐是個縮影,映照的是這個政府從上到下『正事不重要,宣傳最必要』;『綠卡最夠力,同志享福利』。這個共生鏈隨著民進黨長期執政,將有更多人擠破腦袋加入,像普悠瑪和太魯閣號這樣的慘劇,交由網軍帶風向、甩鍋前朝或基層、再利用社會善良捐款,喊幾句改革的口號就過關了,下次再出事...再操作一次就行了。
民進黨會在一次次的慘劇中得到教訓嗎?不會!網軍已經害死了外交官,你何曾看到他們收斂?專門為蘇貞昌出征及帶風向的網軍頭子,下台後立刻回鍋高升。查查各單位,不知有多少預算偷偷挪給網軍用?
綠卡真香,每個人都來一張吧!
得標廠商查詢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八卦
國家公署請「愛用國貨」,不要「愛用中國貨」!
「中國製造」根深柢固的影響台灣許久,但我們至少要優先做到「國家公署的電子產品應儘量避免」以防重要資料遭竊取。但自從日前「立院太陽能電板使用中國華為逆變器」標案遭披露後,一連串的資安問題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蔡總統才定調「資安就是國安」,中科院在2018年的採購標案便被媒體報導指出,採購明細其中竟也將中國的百度雲放上公有雲端並通過驗收,直到媒體詢問才發覺此事。
近日又有報導指出,立院會議的影音儲存管理系統,自2006年由一家「上洋媒體科技公司」得標後,採用 #中國科學院 扶植的 #北京中科大洋公司系統 至今 ,而上揚公司隨後又拿下「數位影音資料儲存、編輯、查詢及播放系統」、「立法委員個人問政錄影專輯製作」、「第1-5屆會議錄影資料數位片庫回溯建檔」、「數位錄影機」等標案共計3,000餘萬元且至今仍在使用。
儘管2016年後立院會議已轉為全程公開,但1-5屆立院會議包含許多軍購或外交折衝機密資訊至今仍未解密。這些攸關國防外交的會議中國若有可能擷取,便形同我國資安後門大開。
公務機關使用中國資通訊產品案例不勝枚舉,根據政院今年5月的調查報告,全國便有1,108個公務機關使用中國通訊設備,我們希望執政黨在資安問題上應審慎討論如何排除,並追溯過往採購項目,如有中國製造相關的資通訊及電子產品,應儘速汰換。
同時,也應儘速列出「資安黑名單」,哪一些廠商可以使用、哪一些不能使用,要有明確表列及資安檢測評估,才能確保我國公務機關的資訊安全。呼籲無論任何政黨都應該重視此一議題,才能真正確保我國資通訊安全及主權完整。
#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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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廠商查詢 在 高虹安 Facebook 八卦
「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得標廠商查詢 在 [請益] 有關決標廠商查詢- 看板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八卦
... 目前想到的方法是去過去的歷史標案,查詢相關資料請廠商幫忙開規格然後我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找到一些歷史標案的資料但是資料裡面有廠商的工程圖,但是沒有得標廠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