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分發作業今天放榜,一般生招生總額為13,351人,報名人數為11,180人,錄取人數為11,115人,總錄取率為99.43%,在此恭喜大家金榜題名,也希望未來無論讀一般高中或高職,能努力向學,均有所成。
此次免試升學經超額比序後同分,共增額錄取5位考生,請務必在7月13日當天,依各校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相關訊息可至本區免試入學網站(https://chc.entry.edu.tw)查詢,或逕洽各招生學校教務處。
至於各高中職辦理續招名額,可至「106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210.59.13.247/continu_stud/)。教育處強調,續招不受學區限制,且不分公私立學校都可跨區招生,未就定位的學生請善加利用。
另外,有關106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部分,提醒學生應於7月12日至各招生學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五專續招部分將在7月15日後,在各校網站公告獨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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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與銌銌行文教育處為我們辛辛學子爭一個說明:
電子訊息先回復如下,正式公文回覆等待中...
彰化縣高中職免試入學 統一辦理續招 23日報名 25日撕榜 已知縣立高中招96人
彰化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續招學校及名額尚在核定中,目前所知有7所國立高中職、5所縣立高中、1所私立商工日間部及10所高中職校進修學校確定合辦理續招。
目前確定續招的日間部學校有彰化高商、鹿港高中、員林家商、北斗家商、永靖高工、崇實高工、二林工商、縣立藝術高中、縣立和美高中、縣立成功高中、縣立田中高中、縣立二林高中與私立大慶商工,共計13所。其中,五所縣立高中招生96人,其餘各校招生名額則依7月22日由國教署統一公布之續招簡章為準。
確定進修學校(夜間部)續招的有二林工商、北斗家商、永靖高工、秀水高工、員林家商、崇實高工、員林農工、彰師附工、彰化高商、私立大慶商工,共計10所。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本區為減少參與續招學生及家長奔波,統一由國立彰化高商受理聯合報名,報名日期104 年7 月23日(四) 上午9時至下午4時,報名地點為國立彰化高商禮堂(中正樓3F),教育處提醒須繳驗學力證件「正本」(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及身分證件「正本」(驗完皆發還),報名現場將連線查驗是否已於其它入學管道報到,已於其它入學管道報到或錄取報到後未於該簡章規定期限內放棄者,依續招規定不得報名。現場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公告撕榜序位及分配時間為104年7月24日(五)中午12 時前,於「104 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平台(網址:http://noexam.chc.edu.tw)」,公告聯合續招撕榜序位(報名學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依104 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之超額比序項目,排定撕榜序位。
現場撕榜及報到日期為104年7月25日(六),依規定時間至國立彰化高商進行現場唱名撕榜及報到。彰化區採續招參與學校聯合現場撕榜方式進行續招作業,報名學生僅能擇一校(科)撕榜,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放棄。撕榜後,需至現場各續招學校處報到,並繳交畢業證書(學歷證件)正本,以完成報到手續。若學生已至他校錄取且報到者,不得參加此次撕榜。
教育處再次提醒學生及家長,撕榜當日(25日) 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並請於當日通知時間提早到場,避免向隅。
* 友人提供之訊息:高中職免試入學 21校聯合續招
http://udn.com/news/story/7325/106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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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彰化縣,家中有小學生的家長,可以注意一下哦
「看好戲-畫經典」兒童戲曲寫生比賽簡章
壹、宗 旨:為推展彰化縣兒童繪畫創作風氣,並鼓勵學生接觸傳統表演藝術,特辦理本寫生比
賽,以促進傳統戲曲及藝術發展。
貳、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參、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肆、合作夥伴:員林廣寧樂善團、易購玩具批發
伍、參加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或就讀彰化縣公、私立國小學生
陸、參賽辦法:
「看好戲-畫經典」比賽(採現場報名、現場創作,現場填寫報名表後,待畫畢後隨圖畫紙繳回)
(一)參賽組別:國小組(低、中、高)計三組
(二)比賽時間:108年11月9日(六)下午4:00至晚間9:00
(三)報名地點:員林市興賢書院
(四)作畫地點:員林市興賢書院
(五)報名方式:可事前於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bNRkaQsARu8i2QXp8),或現場報名,
兩種報名方式皆需現場領取圖畫紙(現場報名者於下午3時30分開始受理報
到,參賽者最晚需於當日7點前完成報名手續)
(六)畫作主題:以當日興賢書院所辦理傳統戲曲活動作為畫作主題,並依主題進行創作。
(七)畫具及畫紙:畫具自備,繪畫材料不拘,以平面繪畫為限。彰化縣文化局統一提供四開
圖畫紙。
(八)比賽規則:
1.當日表演活動約於晚間9時結束,參賽者需於當日至演出場地服務台完成交件(報名表
請務必同時繳回),逾時未交件者以棄權論。
2.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等情形,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侵犯著
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3.圖畫紙背面為報名表,須書寫端正。若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任何記號
者,取消參賽資格。
(九)公 佈:得獎名單公告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
柒、評 審:由彰化縣文化局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定。
捌、獎 勵:
一、(一)優勝:錄取各組各1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6,000元及文具百貨禮券6,000元。
(二)佳作:各組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1,500元及文具百貨禮券1,500元。
(三)入選:各組錄取6~10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500元及文具百貨禮券500元。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作品水準及件數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必要時後經評選委員
同意,可增額錄取。
二、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及「佳作」獎者,頒予指導獎狀乙紙;如同時指導多名學
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玖、頒 獎:得獎作品將另期公開表揚,頒發得獎獎項與獎金,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拾、附 則:
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授權彰化縣文化局後續編輯、建立數位化檔案或對外發表及販售、推
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均不退件,原作者不得異議。
二、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三、本競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
修訂之。
四、除圖畫紙外,現場創作所需文具、美術用具、椅子等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大會不另提供。
五、現場參加活動者,有機會獲得神秘精美小禮物,數量有限,送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