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對方這麼難搞,就一定要申請肇事鑑定,對方要賠償金請等鑑定結果,不要被對方牽著 ... 然後你的前提是已和對方和解對方應該有申請出險才能透過你的保險員去處理 ... <看更多>
強制險是什麼?
強制險不是賠給自己的
要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險)得先明白一個重要的觀念,強制險是「賠給別人」的,不是賠自己的。而自己因車禍受傷則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又稱為交叉理賠
強制險申請一定要先和解完才能申請嗎?
申請強制險是不管肇責的不論過失都可申請也不需是否有和解皆
可先申請。
在和解理賠上需注意是否含強制險理賠這差別很大的。
例如:
1.跟對方講好和解理賠20萬包含強制險,但強制險已先理賠4萬,後續對方只需賠你
20萬-4萬=16萬,之後的強制險不可以在申請理賠。
2.跟對方講好和解理賠20萬不包含強制險,但強制險已先理賠4萬,後續對方一樣需
賠你20萬,之後的強制險還可以在申請理賠。
在理賠申請書上面會有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這個選項,有包含沒包含差別很大
為什麼要投保強制險?
投保強制險目的在於藉由強制汽(機)車所有人投保責任保險,當有投保強制險的車輛意外導致受害人傷亡時,不論交通事故過失責任是在哪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使車禍事故的受害人獲得基本補償達到救急的效果,促使多數受害家庭免於短暫的經濟危機。
當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人一方可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而不必先經過肇事責任歸屬、確定賠償責任及冗長的和解及訴訟程序,所以本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其基本生活之所需。
若不投保強制險可以嗎?
既然是法律強制,代表有車就一定要投保強制險,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9 條規定: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 1,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
-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其實被罰鍰事小,車在路上走,保護自己更應該要保護別人,投保強
如何申請?
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https://tm2.npa.gov.tw/NM105-505ClientRWD2/TM01A01Q_01.jsp
(1)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2)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在意外事故當下,能不移動車輛盡量不移動,要移動也須做記號,和拍照存證,才有
保障。
強制險申請一定要先和解完才能申請嗎 在 [理賠] 要強制險申請理賠,但事前該怎麼準備? - 看板Insurance 的八卦
各位好,
小弟想請問一個「要強制險申請理賠,但事前該怎麼準備」,
才會讓對方覺得放心又不會不爽的程序問題,
標題可能大概要請各位看完前文才會比較知道,文長請耐心,謝謝!
事情經過如下:
小弟大約在三個月前在一個天雨的晚上,因為燈光視線不好,
算是在自家附近三公里,要右轉一個小路口時,
不慎撞上停在路邊「完全靜止」的小貨車(車上無人)。
對方小貨車停在機車道邊白線(15公分寬)裡面,並無超線,
雖然是停在轉彎處,但警方初判分析表上對方無肇責。
其實後來我也覺得是自己的問題較大,畢竟是我從對方貨車後面撞上的,
當下我機車的車頭整個卡在貨車下面,算3/4全毀,
我人因為當下的下意識趕快往左偏,所以沒有直接撞上貨車,
但整個人在地上滑行,下意識也是用雙手「當煞車」,
結果右手最嚴重,整個右手腕粉碎性骨折,送醫院後當晚打石膏,
隔天就開刀手術打鋼釘鋼板。
我是整個休息快一個半月,才能開始「比較正常」的工作,
但其實也沒辦法完全正常工作。
醫師診斷書上寫術後宜專人照顧一個月,並休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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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手比較好了,想著手開始處理保險的事,
我只有保強制險,所以我的保險不能賠到對方的車子,
至於對方小貨車,也是只有保富邦的強制險(已去富邦詢問過)
其實今天對方也是倒楣被我撞上,
我本來就是覺得理當應該也要賠償對方修車費用。
我一直到最近我手較好些了,開始跟對方第一次聯繫,
對方說,他們自己的小貨車三個月前就有維修,但就自己認賠,
如果要我賠的話,早就和我聯繫相關的程序了。
我也有跟對方說,不好意思,因為最近手才比較好,才開始要處理。
警方初判分析表上對方無肇責,上星期第一次已詢問過富邦產險,
若我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隔年對方保費是否會調漲,
富邦產險很確定的跟我說不會。因為對方零肇責。
但當我告知對方會申請他們的強制險理賠時,對方說,
當初都沒找我要賠償車子維修就算了,現在我竟然要他們出險理賠,
哪有這種道理?
我告知對方,因為「警方初判分析表」你們無肇責,
且也詢問過你們的富邦產險,確定不會漲保費,
但對方說,哪有這種好事,出險後隔年怎麼可能保費不增加。
其實對方的擔心,我也能夠明白,突然一個外人說,不好意思,
我不小心撞到你們家的車,即使你們沒事也沒錯,但我受傷了,
我要用你們家的強制險出險來理賠,還是無緣無故發生這種事,
任誰都會不爽,或擔心我說「保費不會漲」的話在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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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親至富邦產險櫃檯詢問,對方說啊你上星期不是來問了,
我說我上次就擔心對方不爽,不是我不申請,因為畢竟是我的問題,
且我也有意願要賠償對方車子的維修費用。
富邦再次強調,強制險是不分雙方過失,一定可以申請,
我說我之前上網查詢過已知道,但我總要顧一下對方的心情。
富邦櫃檯聽完後,建議我最好是和對方開立調解委員會(和解的意思),
有點類似說,保證會賠償對方車子的維修費,
再來就是,如果對方擔心出險後,明年保費調漲,調漲的部份我來出。
沒想到這個櫃檯人員,真的猜中他講的第二件事情,
我是我真的想跟對方說,若漲了保費,就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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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耐心看完,文很長好像沒重點,但我也只能一字一句描述,
今天我又電話聯絡對方,對方覺得我怎麼還在講這種事...
(對方住家是距離我家附近大約三公里處,算很近)
現在要請問各位的是,我覺得富邦產險櫃員的建議很好,
但是不是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或是還要再準備什麼。
我已經想再聯絡一次對方就好了,若不成就算了,
再讓對方疑心不爽下去,我怕會產生不必要的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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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大大,因為畢竟是自己的過失,但也造成對方的困擾,
他們的車無緣無故被撞,後面可能還要因為這件事作一些「後續」的處理,
本來他們就不用花這些時間的,所以我顧慮的就是對方的心情及感受。
雖然也很多人跟我說,想那麼多幹嘛啊!
大大,您這建議非常不錯,若有和解書,我會考慮多加這一項。
但應該還會先以調漲的保費為主。
富邦有說若我申請後,他們會寄雙掛號給對方知會,
此外因為是自己的原因所導致這件事的,所以的確蠻多糾結及內心戲。
但我自己也是說願意賠償對方的維修費用。
我自己投保的是第一產險公司,但只有強制險,應該無法協助。
謝謝,其實我當初要第一次聯繫對方時,初衷就有一大部份原因,
就是要負責任賠償對方的車子維修費,所以您說的維修費會大於理賠費用,
就已有考慮過會有此種情況。
另外富邦產險公司的建議我也覺得很好,無論後續怎樣,
還是要有調解會及和解書比較好,畢竟任何人的心態都會有所轉變,
現在都說沒有什麼,不用做任何的處理及賠償,但預防總勝於發生的補救,
至少現在我還是要將此事做一個解決處理,以免後面又來什麼問題就會受不了。
※ 編輯: ltscw (220.143.17.54 臺灣), 12/11/2021 13:28:43
※ 編輯: ltscw (220.143.17.54 臺灣), 12/11/2021 13: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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