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危機處理風險 保障警察醫護安全!】
今天是警察節,除了對所有警務人員表達感謝之外,我想就最近的精神病患攻擊傷害事件,提出一點看法。對於此類個案,我們最常遇到的,是警察很煩惱、家屬更煩惱、鄰居也很煩惱。那我們到底可以怎麼辦?
#別讓第一線人員不知所措
上週高雄市楠梓分局加昌所員警,遭受精神病患持刀攻擊,嫌犯經過送醫治療後,已收押進入司法流程。此一案件,以及勇警李承翰殉職事件,都讓我們了解第一線警察、社工人員承受的壓力。
這邊還是要強調,單純罹患精神疾病的病患,經治療後,其暴力風險,與一般族群無異。然而,若合併酒、毒等物質濫用、又沒有接受規律治療,其暴力風險才會高於精神病患以及常人,要找出高風險族群,防止暴力危害,我們上週已經強調,重點是前期投資健康促進、社區篩檢等措施。
但實務上,警方還是常常會要面對高暴力風險的精神疾病患者,這類族群仍有與一般罪犯不同之處,因為生病關係,讓其知覺反應可能會超出一般警務執勤時的預想,所以在處理上需要特別訓練。
比如美國國家精神健康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簡稱NAMI)推動的 危機介入小組(Crisis Intervention Team,簡稱CIT)計畫,就是著眼於強化警方處理社區精神醫療危機事件的能力。這類計畫方案,需要執法單位、精神醫學專家,和個案家屬的密切配合。所以計劃針對的不僅僅是執法人員,還包括了社工、相關單位人員、官員,以及患者與患者家屬,是全面性的規劃。
#建立應對作業模式
在此計畫中,警方需要事先編組成立CIT小組,接受一定時數的完整訓練,與衛生單位聯合演練,並且建立起一套從行前會報到偵查、安撫、攻堅等標準作業訓練方式。比如基本的說話、說服技巧(talk down)、集體行動原則、到非致命性武器(包含電擊槍等)的配發使用,這些都是需要規劃演練的。當然,小組成員也需要給予特別的加給與出勤獎勵。
其實,從楠梓傷警案中我們就看到,面對處於急性發病期,人高馬大又持有武器的患者,突然衝過來,警察根本沒有拔槍時間,這邊要去說檢討用槍時機其實沒有多大意義,甚至在發病期間,也有感覺與思考機制完全混亂,不怕槍枝,或是被擊中仍繼續攻擊的患者。
要做的是收到社區通報後,事先從家屬等管道收集資訊,了解環境,沙盤推演,維持安全距離,考慮提早使用非致命壓制武器,並做好精神急症治療與生理急救的後送準備,才能降低傷亡。
在本團隊上週發文後,我也從嘉南療養院李俊宏醫師的賜教、以及好幾位精神醫學界的友人那邊,學習到許多有關一線人員風險的理論與實務經驗,我們希望,不論是警政或醫療端這些意見,都能被彙整起來,透過與實務經驗的結合,加入警務單位的教育訓練中。
#社區照護很重要
即便美國積極推動CIT等危機處理計畫,但許多研究都說明了,良好社區照護的成本最低,建立社區安全網是應對此類案件的最佳解。
當我們想到精神病患發病,輿論往往會希望趕快強制送去醫院就醫,然而,對於,若我們有良好的社區精神醫療制度,建立社區精神醫療團隊(Community Mental Health Team, CMHT ),那麼對於長期追蹤,風險較低的病人,在實證上,諸如危機處理居所(Crisis residence)、同儕危機服務(Peer-delivered crisis service,由康復病患服務的居所)、到宅風險介入與精神病症狀處理(In-home crisis intervention and psychosis management,由專業人員指導照服員等補助人力)等治療模式,不但能降低住院率,減少醫療開銷,也可加速病人復健與康復,並給他們更好的生活品質。
在加拿大、丹麥、澳大利亞,更有政府支持的早期介入小組(Early Intervention team),透過類似ACT的專業人員組成方式,對高風險病患密集追蹤,降低其發病、住院頻率,同時也能減少暴力事件的可能。
然而,以台灣目前對社區精神醫療的重視而言,醫護的給付偏低,更有著一些奇怪限制,譬如醫師一次看超過四位病人以上給付會降低等等,嚴重降低醫護人員進行社區照護的意願。而目前社區關懷訪視人員的人手很缺乏,現行健保給付限制不少,錢都已經少了,還暴露在風險中,種種狀況都並沒有足夠誘因讓人願意投入這個行業,要能建構社會安全網可說相當困難。
我們常接到陳情,家屬面對自己家人有這類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辦,心裡壓力很大,而鄰居也很緊張,常用異樣眼光提防,地區警察接到報案,也沒有什麼專業技巧能判斷處理。
如果這個時候,我們能有覆蓋率高的社區醫療團隊,讓精神醫療專業人員,進到社區裡,這些個案就比較能夠被承接起來,不只患者能得到協助,家屬也能得到支持,這就是社會安全網對精神障礙暴力的第一個攔截點(攔截點0)。
而社區醫療團隊提供的篩檢和衛教機能,也有助於辨識高風險個案,並讓社區醫療團隊與CIT小組在危險發生時及時啟動,把精神障礙暴力攔截在攔截點1-2,不要讓憾事發生。
把一般的社區病人顧好,才是減少高危險暴力病人的基礎方式,政府對社區精神醫療缺乏重視,不論在預防或復健資源仍然不足,這才是需要改革的問題!
#疼惜警察更應要建立社區安全網
家人有精神病不就醫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八卦
昨天上午,與一百多位精神、復健、心理、司法、社福、警政領域的專家們一起參與線上會議,討論日前因為殺警案判決引起社會討論的議題。
原訂二小時的議程,在大家很精簡發言的情況下,還是開了三小時;但是凝聚的意見與共識,多數其實非常一致。資源不足、民眾理解不足、部會間缺乏平行整合與合作模式,法律細節與社會現況的差距等。
我很榮幸擔任最後討論的評論人,其實不敢說評論,而是以過去四年在立院簡短的經驗和想法,整理一下未來政府、民意代表、專業團體之間,可以推動的方向。
簡單整理今日發言和筆記,作為大家參考。
> 法律與法規
針對「刑後處遇」,目前僅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強制醫院設置標準」,因為目的和宗旨以及資源屬於「醫療」,因此這個設置標準是在 #衛福部 的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設置標準中其實是以醫療院所的人力配置和環境規範為主,但卻缺乏考慮「刑後處遇」的「犯罪加害人」除了心理認知或精神能力上的治療需求之外,其實可能還有反社會人格或者暴力犯罪風險,在對於醫療人員的保護上只有「戒護」人力而沒有「防護」人力,也缺乏除了醫療之外,可能還是有需求的「教化」和「刑事行為」的相關資源。這還是已經有法律規定的「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處遇」的部分,這次關於精神疾患患者刑事案件之後的「司法精神病監」設置標準,是還沒有在衛福部或法務部的法規裡面的。而這部分,可能需要在目前已有的「保安處分執行法」中有某些細項修法,讓慢性精神疾患犯罪加害人有比較明確而且較長的持續評估和刑間刑後治療法源。
簡單來說,刑後治療和保安處分的部分可能有些細節需要修法。但是針對「犯罪加害人強治醫院設置標準」,則在衛福部和法務部協調之後,就可以在設置標準的法規中明定法務部職責的戒護和防護人力。(法規是主管機關修訂,不是立委修法)
精神衛生法中的「#自傷及傷人之虞」,不論社區、專業判定和一線警消判定上均非常困難,而讓需要預防介入的患者,喪失治療和保護的機會,是很困難但是必須的修法。
> 司法精神鑑定
司法精神鑑定是吃力不討好而且缺乏保護和資源的工作。
1. 目前司法精神鑑定的醫療專業者,完全缺乏專家作證的隱私保護,例如日前沈醫師被完全公開身份被網路霸凌,更不要說這些進行司法精神鑑定的專業人員日後可能被加害人甚至家屬等恐嚇或威脅。這樣的制度與社會氛圍之下,未來願意參與司法精神鑑定的專業人員只會卻步,甚至有危險。
2. 我國缺乏司法精神鑑定腦常模的本土資料。
3. 如果要正視司法精神鑑定專宴,應該 #由國家與專業團體之間建立專責組織,專業團隊確立專責組織人力培訓與專業品質,國家給予足夠資源,在提供司法判決過程鑑定中,由專責組織作為對口和負責具名,而不要讓個別醫院和醫療人員成為判決書上清清楚楚的目標對象,保護個別醫院與專業人員。
> 警消執勤保護
關於裝備的部分社會已經有其他討論,針對警消人員對於身心障礙、毒藥酒癮患者(也是器官性精神障礙)的 #認知專業培力十分缺乏,也因為精神衛生法的規範,執勤過程中有許多處置的困境。缺乏對於社區中身心障礙急性發作期的敏感度和處置能力,正是把警消人員置放於潛在危險之中。
> 教育與社會知能
雖然有越來越多人能理解思覺失調患者,媒體和社群也有避免污名化患者的敏感度,但是包括患者延遲就醫、缺乏社會支持、機構成為嫌避設施、社會復歸困難等等的問題,還是來自於對於疾病與患者處遇的社會不了解及污名化。
學校基礎教育中對於心理健康的著墨及培養,以及社會和家庭教育對於心理健康問題的警覺和尋求協助能力的知能不足。
我國在家庭教育法、社區培力和各種社團教育等,都有既定的資源和組織,對於 #心理健康和精神疾患的瞭解和全民知能,是可以有規劃和落實推動的。
> 社區是病友復歸、病人家庭社會支持以及社會照護網的基本,如何以資源讓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等的多專業社區團隊,與地方政府社政、衛政主管機關以及鄰里長成為合作團隊,建立 #社區關懷員體系,是必須長期建構的制度。尤其病友家屬必須有資源支持,也納入病友的復健活動,才能給予家屬足夠的支持和有助於察覺病友病情變化時提供協助。
> 社會力的加入
專家組織通常跟中央政府的主管機關有比較多的溝通習慣,但是機構設置時因為不瞭解和誤解所造成阻力的,其實是地方社區的基層民意代表;而區域立委承受的選民壓力,也是在修法或者機構設置過程中,比較困難與專業團體之間合作的部分。
專業團體需要花一點時間,甚至組成專責小組,定期與長期的,與中央、地方民意代表和地方基層組織溝通,多一分了解,少一分阻力,多一份支持。不論修法或機構設置和政策推動。
筆記很長,不是臉書上大家會看的篇幅。但是這只是這個議題中非常小的一個部分。
如果你也在每次特別的社會案件之中感到義憤填膺或者憤怒不滿,拜託你花一點時間,稍微了解一下許多專業助人者其實努力非常久的工作。成為他們的助力,而不是阻力。
最近因為議題和幾次在談話性節目中的主張,有很多病友和病友家人私下給我很多他們的心聲,你們不孤單,有很多專業的夥伴們都在為各位努力。
今天是母親節,以此長長的工作筆記,獻給在社會中承接著最辛苦助人者工作的專業者們。
家人有精神病不就醫 在 許常德的地下手記 Facebook 八卦
10/13
直播回信
1
老師您好:
我是香港人,嫁到夫家20年,先生有3個姐姐都嫁人了,每個禮拜婆婆ㄧ定要女兒們回家吃飯,因婆婆很節儉,幾乎都在家煮很少外出用餐。其實每個禮拜都來吃飯我是不喜歡的,但是先生跟我說他沒有辦法開口請姐姐們不要常來,我只好告訴自己若是自己的母親也希望女兒常回來探望,也因婆婆幫忙帶小孩,我只能說服自己接受這樣的事情。直到有次婆婆沒告知我就直接讓她的親戚住進來,住了半個月,我跟先生說我不想ㄧ起住,想搬出去,後來婆婆讓親戚搬出去但也對我口出惡言,數落了我一頓,我心裡難過到在婆婆面前放聲大哭,ㄧ直以來我壓抑著,努力的配合夫家的生活模式,凡事配合,因為婆婆的這番話我心裡崩潰了,開始討厭她,不想再對她孝順、順從,只做該做的就好。婆婆是個好人,想要照顧所有人,就要我配合她,我也盡力,但我也想要有自己的生活。我不想繼續過這樣的生活,跟先生說想搬出去住,先生跟姐姐提,就被碎念,而後因某個機會公婆回台中住了3年,可能是這3年自在的生活過慣了,現在要回來跟我們住,很怕以前那種生活又要開始,還有被她數落的那個陰影,不知是否心理壓力大,竟自律神經失調。應該是我心裡有種想做個好媳婦的傳統思維,但內心其實很想過自己的生活,不想一直被綁住,讓我很糾結,朋友勸我要孝順,心中要有愛,多想別人的好,要看開,這些我都知道,但不知道該怎麼做,有時會覺得是不是自己的問題很大?想法太偏執。
我很想要化解對婆婆的心結,自在的相處,但不知道該怎麼做?
若您願意回覆,我真心的感謝您!
2
許老師你好:
我一直都很喜歡你在節目上的言論喔,你的另類思考,都很正向,永遠勸大家要充滿感謝,幫助大家在問題裡跳脫,而不是一直往死裡鑽。
我出生的時候因為爸爸重男輕女,所以就把我送養了。
我送養的家庭很不正常,爸爸長期外遇而且會打媽媽,我有意識以來的印象就是,一直哭著要爸爸不要打媽媽,我就在這樣的環境長大。
我很快就自己獨立了,換個方式說,其實被送養到暴力家庭,對我而言是好事,我可以很快成長,而且沒有家庭的羈絆。
五年前我決定來澳洲打工度假,遇到我的澳洲老公,目前都過得幸福美滿,對方的家人也對我很好。
可是最近看到允潔媽一直上節目,批評自己的女兒髒,很討人厭,我看到覺得很心酸,我們都在2019了為什麼還需要這些言論,我有在下面留言,希望節目不要再請她批評自己的女兒了,重男輕女傷害到的不只是女兒,也會傷害到家庭,甚至像你說的,兒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我很愛台灣
,台灣是一個很美麗的地方,但因為我也被重男輕女這種觀念傷害過,所以看到這樣的言論特別有感覺,我人都已經在澳洲了根本不干我的事,但我就是不希望還有人因為這樣錯誤的觀念受到傷害。
我有跟我澳洲婆婆聊到這件事,她很關鍵的回我:she doesn’t deserve to have child .
世界在進步,台灣也在進步,我知道重男輕女已經很少了,但確實還是存在著。
我很失望為什麼允潔媽可以在節目上亂講,都沒有人制止?台灣言論自由,她可以有她的看法,可是這樣的觀念,傷害到的不只是女兒,也會傷害到下一個世代,繼續傳承,很可怕!
我傳這樣的訊息,希望許老師可以明白我的用意,你可以藉由媒體替大家發聲。
謝謝看完我的訊息😊
3
老師您好,我來自一個傳統重男輕女的家庭,小時候爸媽很辛苦努力工作,對我們管教嚴格,我相信真的有「都是為我們好」的那一面,儘管如此我還是無法遺忘那些無論對錯的體罰以及言語暴力。
現在我三十六歲有一對兒女,我常關注您的談話節目、也會閱讀相關書籍,希望透過回顧、反思來療癒自己心裡面那些傷心的過去,希望能避免過去的傷繼續延續。
我的父母當了外公外婆後也有些進化,他們對孫子也是願意付出並疼愛,我們彼此間的關係也拉近了許多,我覺得好像沒那麼痛了。
但是重男輕女的觀念不會消失,有意無意間的話語、不公平的資源分配,爸媽就算對我好也會因為我是嫁出去的女兒而有界線,這些種種像針一樣扎著我。對於日常的細節我是敏感的,但是婚後我會以少根筋的一面來面對家裡,主要想避開傷痛與衝突,但是這樣反而會被認為我並不在意,造成我的自尊好像沒有被看見,有時候受傷了還會被認為莫名奇妙、斤斤計較,甚至波及無辜的先生,我覺得自己連累了自己的小家庭了!
最近弟妹生了一個女娃,我看著我媽的「社交行為」,其實心裡清楚也明白她的「真實心態」,一度我覺得好噁心,無法接受,為什麼她不願意接納自己的女兒像對別人家女兒一樣?為什麼她明明極度渴望男孩卻是嘴上說不要?又或者她們真的已經不再「重男輕女」了嗎?那又為何持續性地只對兒子卯足全力的付出,不敢吭聲,深怕兒子過了苦日子!
我內心極度不平衡的感覺又回來了,我不想當次等公民被對待,儘管是在小的事也會不想被當工具人被使用,而且連累老公。我想要保持距離,但是內心會有罪惡感,我知道對爸媽也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我也不希望影響孩子對我爸媽的解讀和他們彼此的甜蜜關係。
我不知道自己心裡的衝突矛盾改怎麼解!?彼此的界線要如何巧妙拿捏!?無論如何心裡都有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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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常常聽到或是讀到你對愛情婚姻的獨特見解,或許,你可以提供我一個不同的解決方式,我這個該死的魔羯座性格已經快承受不起自虐,瀕臨崩潰中.……
愛上極品渣男
渣男三不高,勝在舌燦蓮花,幽默風趣,容易激起女性的母性愛…
幾個月前真正發現原來自己活在自己一手創立的海市蜃樓裡長達3年,就在懷孕生子的輪回裡,身邊的男人過得異常精彩的感情生活……
發現後的每一天都是在淚水、痛苦、猜忌、詛咒…等等各種負面情緒中浮沉,我越來越痛恨自己的懦弱和無法自拔的愛…是的…我還很愛他,所以,當他說,他要回歸家庭時,我願意給他機會,只要他和她完全斷乾淨。
無奈,3年的糾葛不再是單純的感情,参雜了事業、財務和其他不能說的因素,他無法立刻斷乾淨。
想過,長痛不如短痛,想過,就放生了,但,我的孩子們怎麼辦?
一直以來,我都是獨立賺錢扶養我的小孩,是的,我的小孩,渣男只是男友,只是孩子的DNA的提供者,孩子們的父親欄是空白的。
但,我沒有娘家的支持,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兩人以及花錢請人照顧幼兒們。分工的結果,是他每天過着精彩的夜生活。
他指控我是不合格的母親,只會賺錢讓別人照顧自己的小孩。若是我不用為五斗米折腰,我也不會讓我的男人有機會抱著別的女人,不是嗎?
渣男很愛小孩,願意為了小孩留在我們的家,在我輪班時,分擔照顧小孩的責任。但是,我卻在這個痛苦的旋渦裡浮沉,苟言殘喘,我連要離開都不能,我愛他,我也愛我的孩子們。
朋友都勸我把渣男趕走,她們不能體會小孩沒有人能照顧的恐懼,更沒有支持輪班人便宜照顧幼兒的系統。
我愛他,他卻用更多的謊言傷害我,欺騙我去和她溫存…離開他,我痛苦得無法正常工作,小孩無法得到父母雙方完整的照顧。
不知如何是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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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
我跟妻子交往到現在2年多了
她是個憂鬱症患者,當初自以為是的可以把他拉出病症。
因為憂鬱症她非常的沒有安全感,也沒有正常的工作能力,在相處的過程中不斷的索要自由、承諾、經濟,我也試過溝通,或是請她就醫。
但結果總是情緒崩潰,以死相逼,由於我的反抗,進而造成她的不安全感,並在同件事情上索要更多,久而久之我便放棄了反抗與溝通。
幾個月前因為懷孕,為了給小孩交代,所以同意跟她結婚,結婚後她說怕我很辛苦所以決定墮胎,儘管我全力制止,並把全部的錯怪在自己身上,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早已不敢說她任何的不是,凡事都自己承受忍下。
最近我感覺到自己的不對勁,去看了精神科,發現疑似也得了憂鬱症,也發現自己到達極限了,於是跟她提出了離婚,就算她要已死相逼。這半年來我都是用恐懼與愧疚感在跟她相處,愛早就被消磨掉了。
也因為她始終不讓我與他人訴苦,我早就跟以前的朋友斷光聯繫,能接觸到的只有工作同事,也漸漸的與某個女同事產生感情,成為心靈寄托。
現況是我已經逃出原本的房子,到處寄住,她一直認為我是因為精神病所以才排斥她,也無法好好溝通,我也擔心我太過強硬會導致她自殺。
我也不斷的在自我懷疑。
我這麼做是不是不負責任、自私、我是不是該繼續忍耐,繼續回到原本的生活。
但現在自己一個人出來,就算什麼都沒有,可以好好發個呆就覺得很輕鬆快樂。
我好恐懼又回到從前的旋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