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週記(三) -《別人笑我太瘋癲》(上)
西環狂漢當街斬人。沙角邨逆子利剪弒母。一日內,兩宗精神病患施襲案連環發生。
但你知道精神病人的暴力個案有多罕見嗎?少於5%。若果你覺得驚訝,或許只是你的想像力太豐富,才把電影裡的罪犯角色,投射到每個病人身上。
當然,一旦悲劇發生,再多的公眾教育都會頓時失效,受到傳媒渲染,市民有所恐懼也是可以理解的。並非要替犯了事的病人開脫,但他們又何嘗不是受害者?
先前說過精神科主要以老、中、青去劃分,跟老朋友與小怪獸打過照面後,這一個月,我被派到傳說中的青山醫院,轉到成人精神科見習。
由西鐵轉駁輕鐵,在青松站下車後,沿著路軌走一小段路,遠遠望過去,翠綠的草叢簇擁著一塊石造門牌,上面刻有「院醫山青」四個大字,就是我們常常在臉書看見同學拍照留念,證明自己到此一遊的地標。
可惜的是,偏偏輪到我們來的時候,這個位置正值修路。其實幾個星期以來,我們也看不出這項工程有任何進展,然而那堆圍欄、雪糕筒與指示牌仍然原封不動,合力阻止我們走近半步,拍照的事自然就告吹了。
平時只要穿起一件掛上名牌的白袍,醫學生就能自由進出大部分病房,但這裡保安森嚴,我們還是頭一次獲派臨時職員證,每到一處,輕拍一下,門才會開。
拍咭,開門。拍咭,開門。要穿越一道道閘門,我慣性地拿出通行證「嘟」個不停,有時候放學後進不了西鐵站,才驚覺自己握在手中的並不是八達通呢。到了最後一天,要交還證件與宿舍門匙了,我不捨地把它們一併放進門前的信箱,下一秒才記起,這裡的每一道門都是鎖上的,幸好有同學來打救,我才不致被困山中!
新聞報導時常提到「疑犯被轉送青山醫院」,其實這裡也不如外間所想那般恐怖,很多患者只是因為住在屯門、元朗或天水圍區,才被送進就近的青山醫院,他們的病情並不比別間醫院的特別嚴重呢。
在門診部與日間醫院,大部分病人已得到適當的治理,但要是他們無法控制好病情,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這時候就需要入院接受治療了。
說到入院程序,就只有自願和強制的分別。常常掛在醫生嘴邊的Form 1、2、3,不是指病人的學歷水平,而是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用來申請將病人強制送院,以作羈留與觀察的表格,還可以升上Form 4、7等等,按需要來延長病人留院的時間。
只要動用到Form 7,病人就要無限期留院,直至病情轉穩才另作打算,令醫生出此下策的病人不多,患上精神分裂的黛瑪是其中一位。
(待續)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