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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受收容處分之外國人亦可於提起行政訴訟前,以原處分之執行,將對其人身自由 ... (四)於合理期間外暫時收容仍移由法院為之,徒增法律適用上之困擾,顧此失彼從 ...
... 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自應由公正、獨立審判之法院依法審查決定。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之前,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聲請裁定 收容,始能續予收容 ...
#3. 18 依司法院釋字第708 號解釋,外國人遭強制遣送出境前
外國人 受驅逐前由移民署為暫時收容,未有即時司法救濟;又逾越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非由法院審查決定,均違憲?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 ...
... 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自應由公正、獨立審判之法院依法審查決定。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之前,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聲請裁定收容 ...
新法已修正入出國及移民署對強制驅逐出國之外國人,得為暫予收容之期間不得超過15日(入移法第38條第1項)。將來暫予收容期間到期前,入出國及移民署認有 ...
#6. 法律新聞-外國人暫予收容處分未予即時司法救濟釋708
法源法律網 ... 對於外國人受驅逐前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暫時收容,未有即時司法救濟;逾越暫時收容期間收容,非由法院審查決定,司法院大法官今(六)日舉行第一四○ ...
#7.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708號
(二)收容之目的在遣送出國,移民署須有合理作業期間以執行遣送事宜,於此期間內該署得暫時收容,惟應給予即時有效之司法救濟。(三)考證收容實務,移民署合理作業期間以15 ...
#8.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708號
(四)收容期間之合憲性審查又,多數意見僅就系爭規定關於「暫時收容」部分,區分合理作業期間之暫時收容處分,無須經由法院審查決定,然對於暫時收容期間內,受收容之外國 ...
#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限制外國人人身自由保障應 ...
... 外國人遣送出國,當屬合理、必要,亦屬國家主權之行使,並不違反憲法第八條第一項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是此暫時收容之處分部分,尚無須經由法院為之。
... 於同年7月8日施行,. 基於憲法第8條第1項之意旨,即落實即時有效之保障功能,對於未. 有法院介入之剝奪自由處分,仍應賦予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 間有即時司法救濟之機會 ...
#11. 司法院釋字第708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 暫時收容之處分部分,尚無須經由法院為之。至於因執行遣送作業所需暫時收容之期間長短,則應由立法者斟酌行政作業所需時程及上述遣送前應行處理之事項 ...
#12. 無題
解釋爭點外國人受驅逐前由移民署為暫時收容,未有即時司法救濟;又逾越 ... 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之前,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聲請 ...
#13. 外籍人士收容制度
... 收容期間之收容,應由法院審查決定之意旨,立法院於 ... 而續予收容之處分,明定暫時收容期間屆滿前,未. 能遣送出境者,暫時收容機關應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聲請裁定收容 ...
#14. 即時司法救濟、正當程序與移民人身自由保障* - 法學期刊
惟基於上述憲法意旨,. 為落實即時有效之保障功能,對上述處分仍應賦予受暫時. 收容之外國人有立即聲請法院審查決定之救濟機. 會…… 32 。 由本段之論述可知,大法官主要係 ...
#15.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依 ...
三、又外國人於收容前,若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不暫予收容,或外國人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或法院裁定准予續予收容或延長收容後,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第三十八條之七第一 ...
#16. 各等別本科目大綱之比較說明
系爭規定收容外國人之目的,在儘速將外國人遣送出國,. 非為逮捕拘禁犯罪嫌疑人,則在該外國人可 ... 處分仍應賦予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有立即聲請法院審查. 鼎文公職. 試閱 ...
#17. 國立臺灣大學97學年度國家發展研究所
... 暫時收容之處分部分,尚無須經由法院為之。惟基於上述憲法意旨,為落實即時有效之 ... 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之前,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聲請裁定收容 ...
#18. 2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08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2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08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外國人受驅逐前由入出國及移民署(現為內政部移民署)為暫時收容之處分,未由法院 ...
#19. 宗教關懷對女性受收容人之影響
收容 制度係主管機關為達成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之執行. 目的,對於違反現行移民法所定之非法外來人口,於遣送前. 將之以強制力保全於收容處所的行政行為,係一種拘束其人. Page ...
#20. 從大法官釋字第708號解釋就我國對外國人收容制度再探討
大法官釋字第708號解釋,宣告入出國及移民法38條第1項雖得規定移民署為遣送所需合理作業期間得為暫時收容,惟未賦予即時司法救濟機會,且逾越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非由法院 ...
#21. 院總第1684 號
案由:本院委員尤美女、段宜康、鄭麗君等19 人,鑒於我國收容係. 非刑事之人身自由拘束的行政處分,為遣送出境前之暫時保. 全措施。然而,實務上受收容之外國人平均 ...
#22. 第七○八號解釋談大法官關於非刑事拘束人身自由保障之解釋
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內,對於暫時收容處分表. 示不服,或要求由法院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收容,入出國及移民. 署應即於二十四小時內將受收容人移送法院裁定是否 ...
#23. 東吳大學105 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考試試題
即時有效之保障功能,對上述處分仍應賦予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有立即聲請法院審查決定之. 救濟機會,倘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內,對於暫時收容處分表示不服,或要求由法院 ...
#24. 試論外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收容、驅逐出國及強制出境之司法 ...
... 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亦須由法院審查決定[9]。該解釋內容帶動一連串修法,《提審 ... 1、該件聲請人於民國106年7月23日受移民署為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並暫予收容於南投收容所。
#25. 我們都是外國人—以德國「收容外國人」法院程序為鏡
相關細節由法律定之(第2項)。任何因犯罪嫌疑而被暫時逮捕者,至遲應於逮捕後一日內移交予法官,由法官告以逮捕之原因, ...
#26.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第四條
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 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已 ... 暫予收容處分自收容異議經法院裁定釋放受收容人時. 起,失其效力。 第三十八條之三. 前 ...
#27. 收容外國人無期限違憲-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
... 外國人暫時收容期限,並認為必要時可延長到遣送出國為止,且沒有司法救濟管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第七○八號解釋,認定違憲,應於 ... 應交由 ...
#28. 1 0 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及109 年專門 ...
暫時收容之處分 部分,尚無須經由法院為之。惟. 為落實即時有效之保障功能,對暫時收容之處分仍應. 賦予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有立即聲請法院審查決定 ... 於逾越暫時收容. 期間 ...
#29.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乃間接民主之體現.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外國人之暫時收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對外國人之暫時收容處分,須由法院事前為之. 憲法第8 條所稱 ...
#30. 外國人之收容與提審
惟幾位大法官亦不否認多數意見所指出的「倘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內,對於暫時收容處分表示不服,或要求由法院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收容,入出國及移民署應即 ...
#31. 入出國及移民法
外國人 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 ...
#32. 相關實務見解
第38 條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 ...
#33. 入出國及移民法
﹝4﹞ 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 ... 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一、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 ...
#34. 憲法 1
時有效之保障功能,對上述處分仍應賦予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有立即聲請法院. 審查 ... 遣送出國等情,是得由該署處分暫時收容之期. 間,其上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就是移民 ...
#35. 102 年移民行政人員三、四等特考-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內,未表示不服或要求由法院審查. 決定是否收容,且暫時 ... 署對受驅逐出國之外國人得以行政處分暫予收容,其中就遣送. 所需合理作業期間之暫時 ...
#36. 外國人國境管制之行為形式及救濟制度 - 政大機構典藏
... 法院為之,惟仍應予受收容人即. 時司法救濟之機會,始符合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正當 ... 十一、 修正移民法有關外國配偶如受強制出國處分者,應明定暫時停止執行. 最後針對 ...
#37. 大法官指標解釋(II):人權篇
憲法第八條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亦應及於外國人。 入出國及移民法關於外國人於驅逐出境前暫予收容之規定,未予 ... 由入出國及移民署逕為處分(而非由法院審查決定)部分,均有 ...
#38. 行政院第3837 次會議民國112 年1 月12 日討論事項(三) 內政 ...
居留;其申請定居,. 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 期間,應扣除一年。 第一項受強制出. 國者於出國前,非予. 收容顯難強制出國. 者,移民 ...
#39. 第三單元基本權各論3 自由權(1)人身自由
О 入出國及移民署依規定「暫時收容」外國人之目的,係為盡速遣送. 離境,自須有合理作業期間,以利執行遣送事宜,此時之暫時收容. 處分,自無須經法院裁定為之。 Page 9 ...
#40. 調查報告
儘速將被收容之外國人順利遣送出國,是一暫時性. 措施。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 條 ... 籍夫妻等外國人工作,當日訊問後收容於入出國. 及移民署臺北收容所。臺灣桃園地方 ...
#41. 入出國及移民法逐條釋義| 誠品線上
故本書對於本法之相關重點,均予詳細分析,特別有關外國人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進到我國停留、居留、定居、永久居留等之程序與要件規定的論述。作者均為長年研究公法學或 ...
#42. 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憲法法庭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08號及第710號解釋要求應給與受收容之外籍人士及大陸地區人民,對暫予收容處分有立 ...看更多. 收容異議. 行政. 以確保執行強制驅逐出境處分的合法 ...
#43. 人事行政處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司法院釋字第708 號解釋針對外國人之強制遣送出國程. 序,以及第710 號解釋針對 ... 暫時收容人即時之司法救濟;於逾越. 前開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未由法院審查決定 ...
#44. 105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 於一定期間內拘束人民身體自由於一定之處所,屬憲法第8 條第1 項所規定之「拘禁」,其於決定管收之前,應由法院審問(D)外國人於遣送出國前暫時收容之處分,應由法院為 ...
#45. 第46 條- 刑法
」)之規定,其因遣送所需合理作業期間之暫時收容部分,未賦予受暫時收容人即時之 ... 又強制工作處分,應於刑之執行前為之,為戡亂時期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四條 ...
#46. 入出國及移民法
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 制 ... 一項暫予收容處分不服者,得於受收容人收受收容處分書後暫予收容期間. 內 ...
#47. 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 於外國人,使外國人受相同的保障。 「收容」雖然不是刑事法的性質,但仍然 ... 日,並增訂外國人對於暫時處分不服得向移民署提出異議,如果移民署認為 ...
#48. 行政法案例解析-以行政程序法中程序規範為中心
於因執行遣送所需合理作業期間內之暫時收容部分,未予受暫時收容人即時之. 司法救濟。(是治安機關依前揭兩岸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作成暫時收容之. 處分時,應以書面告知 ...
#49.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法治思維--以保障人身自由之正當 ...
... 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自應由公正、獨立審判之「法院」依法審查決定。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之前,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 ...
#50. 入出國及移民法
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前三項禁止出國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準用之。 第五章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 ...
#51. 檔號
第38條.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移民署得暫. 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 ...
#52. 柯雨瑞、Ann Yueh (202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 ... - YouTube
... 暫時收容 期間之 收容 ,非 由法院 審查決定,均違憲? 解釋文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入 出國 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外國人 ... 應及於 外國人 ,使與 ...
#53.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第八條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亦應及於外國人,使與本國人同受保障. 授權主管機關對受驅逐 ... 暫時收容之處分應賦予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有立即聲請法院審查決定之救濟機會.
#54. 平不平等?—談憲法解釋裡的外國人
... 於處分或裁定收容之後,亦應即以受收容之外國. 人可理解之語言及書面 ... 人可於十五日內遣送出國等情,得由移民署. Page 3. 3. 處分暫時收容之期間,其 ...
#55. 側記| 遣返措施的裁量─移民署驅逐與收容職務教育訓練(3/4)
第一,如何拿捏「限令出國」與「強制性驅逐出國」兩種處分? 第二,若以強制力驅逐,為保全目的的達成,是要將外國人「暫予收容」,還是採用所謂「 ...
#56. 「入出國及移民法」
入出國及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 ... 容處分不服者,得於受收容人收受收容處分書後暫予收容期間內,以言詞或書面敘明. 理由 ...
#57. 司法院秘書長函
理由書. 外國人受驅逐前由移民署為暫時收容,未有即時司法救濟;又通越暫時 ... 因此,從整體法秩序為價值判斷,系爭規定賦予該署合理之遣送作業期. 間,且於此 ...
#58. 海洋法令彙編 - Google 圖書結果
... 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自應由公正、獨立審判之法院依法審查決定。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於暫時收容期間屆滿之前,將受暫時收容人移送法院聲請裁定收容,始能續予收容;嗣後 ...
#59. 「移民/工人權要落實」外國人收容制度政策對話論壇會議紀錄
I. 受收容人如未涉及刑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 條規定,應於60 日內儘速辦理遣送出國,對 ... 針對前階段多位提案人提及收容處分之裁定僅由行政機關決定 ...
外國人於遣送出國前暫時收容之處分應由法院為之 在 柯雨瑞、Ann Yueh (202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 ... - YouTube 的八卦
... 暫時收容 期間之 收容 ,非 由法院 審查決定,均違憲? 解釋文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入 出國 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外國人 ... 應及於 外國人 ,使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