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閱讀日,圖書免徵營業稅,文化部財政部有共識!】
今天是4月23日世界閱讀日,我想跟各位朋友宣布一項好消息。經過三年多的努力,文化部和財政部正式達成共識,預計於五月預告「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相關條文修訂,圖書免徵營業稅即將在明年正式上路!
正式上路以後,只要是具ISBN或EISBN的實體和數位圖書出版品,經向文化部申請認可後,即能享有免徵營業稅的優惠。我們將與教育部所屬的國家圖書館合作:未來,出版業者在向國圖申請書碼時,就能同步申請免徵營業稅認可;只要出版業者一次申請後,產業鏈中下游的經銷和零售業者也同樣適用,簡便整體程序。要感謝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和教育部潘文忠部長的支持,我們將和財政部及隸屬於教育部的國家圖書館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在下半年完成系統開發工程,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政策明年就能正式上路!
疫情來襲 但閲讀不停息!
每一年的世界閱讀日,也是文化部推出「走讀臺灣」的活動起跑日。今年的「走讀臺灣」,首度由兩週擴大為全年活動,雖然疫情來襲,但是閱讀不停息,我們仍將先以「線上活動」如期展開,歡迎大家上「走讀臺灣」網站( https://worldbookday.culture.tw/ ),裡面有豐富的書單以及精選的文化路徑。等到疫情趨緩後,我們將再開放實體活動報名,敬請大家期待。
歡迎各位跟我們一起響應423世界閱讀日,分享自己的私房走讀書單,我也趁今天推出「麗君坊」小小書展2.0,推薦給各位朋友幾本好書:
01、《我們的島:臺灣三十年環境變遷全紀錄》(柯金源,衛城,2018)
02、《尋找湯姆生:1871臺灣文化遺產大發現》(游永福,遠足文化,2019)
03、《行走的台南史:府城的過往與記憶》(蘇峯楠,玉山社,2020)
04、《尋妖誌:島嶼妖怪文化之旅》(臺北地方異聞工作室,晨星,2018)
05、《友繪的小梅屋記事簿》(清水,蓋亞,2020)
06、《出大甲城》(Ballboss,步步,2020)
07、《金甲玫瑰》(鐵柱,杜葳,2019)
08、《濁水溪三百年:歷史・社會・環境》(張素玢,衛城,2014)
09、《西螺大橋:我的父親李應鏜》(李雅容,印刻,2020)
10、《拉拉庫斯回憶:我的父親高一生與那段歲月》(Yavai Yatauyongana,玉山社,2018)
11、《台灣建築地圖 Vol.01台北市》(高名孝、蔡瑞麒,田園城市,2018)
12、《Good Eye台灣挑剔指南》(郭佩怜等,時報出版,2020)
13、《來去府城透透氣:一九三○~一九六○年代文青醫生吳新榮的日常娛樂三部曲》(陳文松,蔚藍文化,2019)
14、《被誤解的台灣老地名:從古地圖洞悉台灣地名的前世今生》(陸傳傑,遠足文化,2019)
#走讀臺灣
#世界閱讀日
#疫情來襲但閱讀不停息
國家圖書館isbn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八卦
從今年元旦開始,教育部及文化部共同推行了「公共出借權」,以三年為期,先行在新北市中和國家圖書館以及台中市國立公共資訊書館試辦。說起來就是在圖書館借書,可以依據該書的創作者及出版社,作些回饋性鼓勵。聽起來很是陌生,但其實我們生活中早有這種例子,而且我們人人都知道。
我相信所有人都去過KTV。你在KTV每點一次某首歌,KTV就必須支付唱片公司、歌手、創作者等分紅,能到創作者手中的版稅,約莫是一元左右。因此,那些在點唱榜上長年走紅的歌曲,基本上都靠這制度賺翻,像是吻別、夢醒時分、新不了情和家後等長紅歌曲,KTV所支出的版權費用,那可是非常驚人的。不過這也是為什麼總有些MV導演,喜歡在開唱前用劇情拖臺錢的原因,因為在制度上要播到一訂秒數之後,才會確立要支付其版權費用,也造就導演周格泰超強的斂財技術。
若你曾經仔細看過KTV螢幕上的字樣,你會發現上頭會寫著「營業用」。沒錯,這是屬於商業播放的版本,相對的也有「家庭用」的版本。這畢竟是音樂市場,雖然廣義來說同樣是創作出版市場,但和圖書出版,還真是兩樣情。我必須老實說,我並不知道書籍有沒有分「營業用」或「個人用」,不過可想見之所以沒有區分的原因,是因為書籍的利益遠小於音樂吧。
書,這東西很有趣。書只是做為知識的載體,當你認真讀完一本書之後,雖然不可能將內容全數吸收,但多少會得到些新概念,就算只是翻個幾頁,也是如此。其實於現實生活中,能將KTV概念發揮在圖書上的最佳場所,應該是誠品書店。平常光是看著一堆人在誠品書店裏頭看免錢,就不禁會思考,如果這些看免錢的時間,都能回饋給創作者及出版社,或許台灣的出版業就能過得遠比現在來得好也說不定,但要在誠品書店實行這類制度,著實有其困難。或許在將來靠著新型科技的輔助有機會能實行,但現階段基本上不可能於實體書店中執行此計畫。
公共出借權基本上並不新奇,1946年時丹麥就已經實行於自家的圖書館。時至今日台灣也將推試辦。
自元旦起,於新北市中和國家圖書館以及台中市國立公共資訊書館中,若有借閱符合以下條件之書籍,則原作者可享2.1元、出版社0.9元之補償回饋。
1.本國人、依台灣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譯作不計),且在台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
2.不論著作權是否被買斷,皆將補償原作者。
3.過世者不計,原作者需在世。
以目前試辦的制度,並沒有將翻譯書籍計入,也沒有規定單本書的回饋上限,可能都將會是問題。
目前試辦期間,政府計畫編列每年1000萬元。若以此回推,約莫是333萬次的借閱數。根據政府資料,位居中和的國家圖書館,於2016年的借閱冊數約為90萬冊。若忽略不符資格的書籍,這筆經費對於提升借閱數或許相當有幫助。
雖然以目前看來,這試辦的方法仍有許多問題和瑕疵,但對於台灣的文化發展來說,可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出版業販賣的從來不是實體,而是思想概念,若不能確保這些精神價值被我等所重視,那又要如何鼓勵創作者寫出更多更好的著作呢?
無論這辦法目前有多粗糙,齋主我都將支持。
#改邪歸正 第二天
國家圖書館isbn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八卦
從今年元旦開始,教育部及文化部共同推行了「公共出借權」,以三年為期,先行在新北市中和國家圖書館以及台中市國立公共資訊書館試辦。說起來就是在圖書館借書,可以依據該書的創作者及出版社,作些回饋性鼓勵。聽起來很是陌生,但其實我們生活中早有這種例子,而且我們人人都知道。
我相信所有人都去過KTV。你在KTV每點一次某首歌,KTV就必須支付唱片公司、歌手、創作者等分紅,能到創作者手中的版稅,約莫是一元左右。因此,那些在點唱榜上長年走紅的歌曲,基本上都靠這制度賺翻,像是吻別、夢醒時分、新不了情和家後等長紅歌曲,KTV所支出的版權費用,那可是非常驚人的。不過這也是為什麼總有些MV導演,喜歡在開唱前用劇情拖臺錢的原因,因為在制度上要播到一訂秒數之後,才會確立要支付其版權費用,也造就導演周格泰超強的斂財技術。
若你曾經仔細看過KTV螢幕上的字樣,你會發現上頭會寫著「營業用」。沒錯,這是屬於商業播放的版本,相對的也有「家庭用」的版本。這畢竟是音樂市場,雖然廣義來說同樣是創作出版市場,但和圖書出版,還真是兩樣情。我必須老實說,我並不知道書籍有沒有分「營業用」或「個人用」,不過可想見之所以沒有區分的原因,是因為書籍的利益遠小於音樂吧。
書,這東西很有趣。書只是做為知識的載體,當你認真讀完一本書之後,雖然不可能將內容全數吸收,但多少會得到些新概念,就算只是翻個幾頁,也是如此。其實於現實生活中,能將KTV概念發揮在圖書上的最佳場所,應該是誠品書店。平常光是看著一堆人在誠品書店裏頭看免錢,就不禁會思考,如果這些看免錢的時間,都能回饋給創作者及出版社,或許台灣的出版業就能過得遠比現在來得好也說不定,但要在誠品書店實行這類制度,著實有其困難。或許在將來靠著新型科技的輔助有機會能實行,但現階段基本上不可能於實體書店中執行此計畫。
公共出借權基本上並不新奇,1946年時丹麥就已經實行於自家的圖書館。時至今日台灣也將推試辦。
自元旦起,於新北市中和國家圖書館以及台中市國立公共資訊書館中,若有借閱符合以下條件之書籍,則原作者可享2.1元、出版社0.9元之補償回饋。
1.本國人、依台灣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譯作不計),且在台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
2.不論著作權是否被買斷,皆將補償原作者。
3.過世者不計,原作者需在世。
以目前試辦的制度,並沒有將翻譯書籍計入,也沒有規定單本書的回饋上限,可能都將會是問題。
目前試辦期間,政府計畫編列每年1000萬元。若以此回推,約莫是333萬次的借閱數。根據政府資料,位居中和的國家圖書館,於2016年的借閱冊數約為90萬冊。若忽略不符資格的書籍,這筆經費對於提升借閱數或許相當有幫助。
雖然以目前看來,這試辦的方法仍有許多問題和瑕疵,但對於台灣的文化發展來說,可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出版業販賣的從來不是實體,而是思想概念,若不能確保這些精神價值被我等所重視,那又要如何鼓勵創作者寫出更多更好的著作呢?
無論這辦法目前有多粗糙,齋主我都將支持。
#改邪歸正 第二天
國家圖書館isbn 在 ISBN暨CIP申辦服務介紹108.11.07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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