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8月23日晚上, 台大發生錯植愛滋器捐事件, 最近被某周刊提起, 又觸動了我們夫妻內心最深的痛…
1. 不管當天是否系統當機,導致報告無法真實呈現,我身為醫界一份子,知道醫療有風險, 機器會出錯,了解也接受,但後來為什麼會搞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當時台大高層為了保住自身官位(你們事後說是為保台大聲譽, 難道先生的名譽就不重要? 難道柯文哲就不代表台大?) , 沒膽也不願承認, 但病人被移植到愛滋器官 「錯誤就是事實」, 當時臺大醫院有權力做檢討報告的人, 不但掩蓋真相,且為了杜絕社會「一定要抓人來懲處」的悠悠之口, 竟然編造了一條假流程「當天會出錯,是因為OPO小組的成員,沒有按照台大規定的既有流程, 上網去看報告才會出錯。」
更好笑的是, 台大醫院為了圓自己的謊, 事後幫每個協調師買了一部筆電, 再奉上一組上網查數據的密碼, 但對外說本來就有這種規定的呦!
2. 醫生對HIV檢驗的結果, 只接受positive 和negative兩種, 當天機器當機後, 只秀出數字「56.7」, 沒人會判讀, 導致協調師和醫檢師兩個女人在電話中大吵起來, 後來協調師筆記上記錄的HIV 56.7(-) 的結果, 到底從何而來, 的確是羅生門,一個說妳講錯,一個說妳聽錯, 但協調師有按照醫院評鑑口頭醫矚的規定, 連續複誦兩次某某某的HIV 是 non- reactive ,某某某的HIV是 non- reactive, 兩次醫檢師均未反駁協調師的答案有誤, 套句先生常講的, 用膝蓋想想, 就知道哪一方該負責任?! 但是更離譜的還在後頭…
台大說醫檢師是自己人, 協調師是外人(當時OPO尚未編入台大正式組織), 柯文哲雖是台大醫師,但是是幫外人(當時的衛生署)做事,送他們去死即可。 當時先生為保他底下的協調師, 雖然完全不知事情真相(沒人要他去參加會議, 也沒人願意跟他說明真相), 但仍對屬下情義相挺, 他對媒體說「有事我負責」, 當時好多親朋好友都跟我說「佩琪, 妳怎麼嫁這種神經病的老公啊? 千萬到億以上的賠償金額, 你們負擔的起嗎?」有人還勸我早早跟他離婚算了,的確,當時的社會氛圍, 這些被誣賴的人, 能存活下來算是奇蹟了…
3. 先生說等到拍電影才說出真相。 哈哈! 事實是如此齷齰, 沒啥好拍的,
精彩的只有這件事顯現出來的人性「光明面」與「黑暗面」而已!
4. 最後要澄清一個事實, 台大高層在101年9月19日晚間6點,把我們夫妻叫到二樓的院長室開會, 三個小時的會議完全沒提到先生升等的問題,當然更沒條件交換之說, 當時連活下去都有困難了, 哪還會想到升等?! 這個會議的目的只是騙我們說台大會對公懲會說出事情的真相(當時監察院通過彈劾, 案子已移送公懲會審理),請我們、特別是我這個老婆閉嘴。事後台大是否有在公懲會說出「真相」, 還是說出「真相」了, 公懲會仍另有目的地要懲處, 我們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當年先生升等教授時, 9比1, 9票反對, 一票贊成,先生教授升等又被打回票, 據傳聞,理由是「柯文哲啊, 現在有案在身喔, 這時別讓他過比較好。」 先生有一次去問他的老師林芳郁院長,升等失敗的理由, 哈哈! 林院長竟然說「不跟你講, 因為你的修養沒這麼好。」哇,好妙的答案!
今天拉拉雜雜的寫了一大堆,其實是內心難過到無以復加, 當初不反對先生參選的一個很大的理由是「不願他再受這種折磨!」 先生奉獻醫界近30年,竟因這種原因而離開,實在不勝吁噓!先生從政後, 我不知道我們有沒有過得比以前好, 但想問問這些人,至今不說明真相, 不願承認錯誤的你們,對病人、 對社會、對醫界有愧疚嗎?
(臉書是抒發心情的地方,大家看看笑笑就好,也是從愛滋事件後, 我開始不怕媒體了, 或許對我也是一種成長, 累積了日後選戰中幫夫的能量)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萬的網紅單程旅行社,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當親人過世,有些人第一時間找的, 居然不是禮儀公司!為什麼呢?? 原來他們簽屬了「捐贈同意書」 一個同意用捐贈自己的身體,來拯救其他生命的同意書 今天就讓社長帶大家來認識「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 大家記得把影片看到最後喔! 器官捐贈資訊 1.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https://ww...
器官移植條件 在 Facebook 八卦
國內多家媒體日前報導英國一名18歲少年被宣告「腦死」,準備捐贈器官,家屬在最後告別時,竟然恢復自主呼吸!
媒體並報導這是「全球唯二」的奇蹟!
這個故事很令人感動,大家也都很希望「奇蹟」真的發生,因而不會特別想要去查證。
但是「腦死」是法律上的「死亡」,進展到「心跳停止的死亡」是必然的事,所以,我們才能以「腦死」判定之後,「摘取」病人的器官來進行器官移植!如果「腦死」病人,仍然可以「復活」、恢復自主呼吸,這將會顛覆整個「移植醫學」界!!!
錯誤的報導,不僅會傷害捐贈者家屬(家屬會想:既然腦死會復活,那他們當初的決定是否錯了?),
也會影響到器官捐贈的推動!於是,我決定來查證清楚!
以我身為ICU重症醫師的判斷:「腦死」病人「復活」,是不可能的事!這應該不是事實。
我們來復習一下,如何判斷假新聞的原則:
1.消息來源是否可信?
2.其他有公信力的媒體是否有報導?
3.有沒有向相關專家查證?
因為國內多家大媒體都有報導,我就來看看國外的大媒體有沒有報?
CNN, BBC, CNBC, ABC, CBC ... 都沒有報導!
如果這是「全球唯二的奇蹟」,這些有公信力的外媒,怎麼可能都沒有報導呢?(我在醫學文獻上,也沒有查到之前的全球唯一的案例)
於是我再仔細的看看國內的報導,全部的內容都很一致!我循線找來源,大部分都是引用英國《每日郵報》(這家媒體的風評,大家可以Google看看),也有提到英國的《鏡報》,我再追查下去,發現源頭其實是當地一家媒體叫 "StokeonTrentLive"。
我接著找到了少年的名字,也找到他的臉書,再從他的臉書好友當中,找到了「故事」的來源---他的姐姐Jade Roberts。
所有的報導內容,完完全全就是來自這位Jade Roberts在臉書上的貼文而已:
「少年已經被宣判腦死」、「準備要捐器官救7個人」、「在告別的時候,發現他出現自發性呼吸,就是呼吸器螢幕上出現的棕色線條」、「醫生說這是個奇蹟,全世界只有兩個人」
少年住的醫院叫Royal Stoke University Hospital,記者完全沒有向醫院做過任何的查證!
如果這是「全世界唯二」的奇蹟,記者怎麼可能不去向醫院查證呢?醫院怎麼可能沒有公開說明呢?
器官捐贈前的「腦死」判定,需要進行兩次,各由兩位腦神經內、外科醫師判定(其他受過認證的醫師也可以),過程是非常嚴謹的!如果經過兩次的判定都是腦死,病人是不可能還會「存活」或「恢復自主呼吸」的!
從Jade Roberts的「片面之詞」,這個「腦死」是否真的有經過這麼嚴謹的判定,我是存疑的。
臨床上,如果沒有要進行器官捐贈,我們是不會去進行「腦死判定」的。
但是,如果病人的腦幹反射消失( 包括瞳孔對光沒有反應、不會咳嗽、沒有自主呼吸),醫師是有可能會提到「腦死」,這樣的情況,自主呼吸是有可能會在短暫消失後,再度出現的(或者說,自主呼吸因為沒有在很嚴苛的條件之下測試,醫師可能會以為它是消失,其實並沒有消失),但是,這樣並不會改變病人的病程,大部分的病人都還是會走向死亡,少部分可能在後來會出現自主呼吸,但是,嚴格來說,這個情況並不是「腦死」,因為病人沒有經過「腦死判定」的確認程序!如果病人隔天要要開刀,那麼他一定是已經通過「腦死判定程序」宣判腦死,那麼他是不可能恢復自主呼吸的。
Jade Roberts在貼文中,還附上一段「非常令人振奮」的影片!
她對著呼吸器的螢幕錄影,然後呼喚他弟弟「自己呼吸」!
「你準備好了嗎?一、二、三呼吸」
只見螢幕上的第二排,白色的起伏波形中,穿插著出現了四次「棕色的波形」!
然後她驚喜的呼叫「她弟弟終於有自主呼吸了!」
這樣的「親情呼喚」,把「腦死」的弟弟「喚醒」的畫面,肯定會感動許多人!
這個故事,也會獲得不少媒體的報導。
接下來,Jade Roberts就為這位「活過來,又醒過來」(其實也無從得知他有沒有清醒)的弟弟募款,幫他籌募往後的醫療支出,目前已募得超過5700英鎊,數字隨著媒體的報導,持續在增加中。(不過,如果這個真的是這麼重大的奇蹟,應該這個金額不會這麼「少」)
我對她募款,要幫助她弟弟,沒有什麼意見。
但是,我對於「腦死」的病人會不會恢復自主呼吸?有些意見!
我剛好就是胸腔科醫師,我覺得這台呼吸器畫面給了我們一些線索,我也去找呼吸治療師一起反覆的檢視影片。
#病人在這個狀態不可能是腦死!也沒有所謂的「恢復自主呼吸」!因為他「一直都在自主呼吸」!!
這台呼吸器是Drager V500,呼吸器螢幕的左上角出現「VC-SIMV」,這個是病人正在使用的呼吸器模式設定。
(VC是指「容積循環控制」,SIMV是「同步間歇性強制通氣」,大家其實看不懂沒關係)
#重點是:VC-SIMV就是「自主呼吸」的模式!腦死的病人,我們是不會使用這個模式的!
也就是說,整段影片當中,呼吸器的使用者,是有在「自主呼吸」!根本不是腦死!
至於出現的「奇蹟」--那個被親姐姐呼喚回來的「棕色」呼吸,經查證,的確是「自發性呼吸」,白色是則是呼吸器設定好的「強制通氣」。但是,這個「棕色」的自發性呼吸出現的頻率有點慢(也就是它強制通氣的次數較多,為什麼這樣設定,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這可能是病人姐姐的誤會、或者是她的期待。當然,也有可能是醫院在程序上有暇疵?我也請在英國的朋友打電話到醫院詢問,並沒有得到回應。
#結論:病人應該沒有被嚴格的宣判「腦死」,本來就有自主呼吸,而不是「腦死之後,受到親情的呼喚而恢復自主呼吸」!
#重申:已被「宣判腦死」的病人,是不可能恢復自主呼吸、或者清醒的!
所以,媒體不應該只憑民眾的片面之詞,就做如此聳動的報導!
未經查證的報導,不僅傷害了捐贈者家屬,也會影響到器官捐贈的推廣!
懇請媒體在報導醫療新聞時,能夠善盡查證的義務,至少應該先諮詢相關的醫療專家!日前
器官移植條件 在 柯文哲 Facebook 八卦
「法治」、「人權」、「程序正義」是文明國家政府之基本條件。
此次監察院之彈劾,我卻看到違法亂紀的脫序行為。更讓我懊惱的是我去監察院說明時,還準備powerpoint詳細說明台灣器官捐贈之現況及困境,天真的以為出身醫界的尹監委有意幫忙我們的困境。後來才發現人家是主動請纓調查,唯一的目標就是修理你,邀功於當局,哪裡關心器官捐贈不足,很多病人等不到移植的機會就走了。去年十一月我被監察院約談兩小時,其間再無任何接觸,再來就是上星期突然被記者追問對彈劾案通過的意見。
如果經過調查認定我有罪,也應再傳訊我,展示證據並給我說明辯白之機會。其實移植醫學相當專業,很多誤解經過說明是可以解釋的。無奈你見獵心喜,以偏見收集資料,再以偏見解讀,最後喜孜孜的自以為立了大功,而迫不及待以記者會的方式宣布我的罪狀。你動用國家公權力,以媒體公審的方式對付我,我現在以一介百姓單獨挺身對抗。
針對彈劾文逐一反駁,首先回答醫療專業之問題:
1. 測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明確顯示受到感染。
ANS: 在第一時間,疾病管制局已公開否認尹監委所說:『明確顯示受到感染。』你用病人已被感染狀況悽慘,來加強你彈劾的正當性。但只能說:沒有知識也要看電視,不看電視,那就要問專家! 移植之後初期測到受贈者體內有抗體,並不是感染造成的,而是捐贈者之抗體隨著器官移植到了受贈者身上,因此移植後初期在受贈者體內測到抗體,不能診斷為受到感染。在最重要的問題上,你都不肯花兩分鐘查證,你實在怠忽職責。彈劾文一出,就被打槍,更嚴重損及監察院多年建立之口碑與我國之形象(全部引用貴彈劾文之用語)。事實上,這個案子最詭異的地方在此,發現後48小時內開始投藥,也因為醫學的進步,目前抗愛滋病毒藥物相當有效,所以術後即使用最靈敏的方法也一直測不到病毒的存在,也就是說無法證明『有感染』。這些受贈者之追蹤研究是醫學上寶貴之資料,雖然陰錯陽差誤植愛滋器官,但如果後續的抗病毒治療有效,說不定和發現牛痘可預防天花一樣,造成醫學的意外突破。
要證明有感染,必須完全停藥半年,再檢測體內是否有病毒出現?不過如果我是受贈者,我也會選擇繼續吃藥,反正器官移植,本來就要終生吃抗排斥藥,再多吃一顆抗病毒藥也就算了,何必冒險停藥檢視是否真的感染?況且感染與排斥是移植術後兩大併發症,繼續吃抗病毒藥物,還有感染專科醫師親自定期追蹤,感染的風險等於多了一層保障。台大愛滋器官移植患者都持續得到最佳的醫療照護,目前健康情形良好。這就是為什麼國外愛滋器官已被考慮用於移植,患者術後也狀況良好。目前世界各國器官移植都是供不應求,大部分還是會等不到移植之機會抱憾過世。所以國內這次雖是意外事件,也可成為國際愛滋捐贈重要的醫學實證。
2. 協調師在與醫檢師進行口頭確認愛滋病檢驗結果時,雖於工作手稿上將HIV抗體檢驗值正確記錄為醫檢師所報之56.7(附件七,第92頁),該項檢驗結果已超出判斷標準值「1」甚多,卻仍紀錄為「-」(即陰性)(附件七,第92頁),且毫無警覺檢驗結果為陽性;另被彈劾人柯文哲亦於本院約詢時陳稱「這次HIV的報告,若是大家看到,都知道它是陽性,這個部分是最不應該錯的,竟然錯了。」(附件十三,第46頁)。
Ans: Anti-HIV用ELISA (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作檢驗,只有檢驗值,無法判定『陽性』或『陰性』,必須有臨界點(cut-off point),作為比較才能判定。因為每批檢驗用的kit(耗材)不同,每次檢驗的條件不同,臨界點可能不同。因此單獨的『56.7』這個數字,並無法判定『陽性』或『陰性』。事實上,登錄系統上anti-HIV使用下拉選項,只有「+」「-」兩個選項,並不允許輸入數字。也就是說檢驗師只能報告「+」「-」,而不是報告數字,因為在這個項目,數字本身不具真正臨床意義。另外所謂判斷標準值「1」,是指該批號的anti-HIV檢測臨界點是「1」,而不是所有的都如此。真正專業能力不足的是尹監委你,專業問題要請教專家,不要花了十一個月調查還搞不清楚,更不要照抄前人的調查報告然後以訛傳訛。至於引用我說的話,我的意思是說:如果看到報告是陽性,當然知道它是陽性。我並不是說:如果看到56.7,就知道它是陽性。(這就是「以偏見收集資料,再以偏見解讀。」這種態度造成你今天這份彈劾公文貽笑四方毫無公信力的原因)
PS: (附件十三,第46頁)經查是(附件三)。你用了十一個月調查還錯誤百出,連校稿都不正確。不知你是否會因此而體諒移植團隊在半夜中分秒必爭匆忙工作有可能失誤?
明天待續,敬請期待。
器官移植條件 在 單程旅行社 Youtube 的評價
當親人過世,有些人第一時間找的,
居然不是禮儀公司!為什麼呢??
原來他們簽屬了「捐贈同意書」
一個同意用捐贈自己的身體,來拯救其他生命的同意書
今天就讓社長帶大家來認識「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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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資訊
1.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https://www.organ.org.tw/Default.aspx
2.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https://www.torsc.org.tw/
3.提供器官捐贈服務的各大醫院
https://www.torsc.org.tw/transplant/transplant_15.jsp?uid=40&p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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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更多器官捐贈:
【器官捐贈有哪些條件?人往生後一定要留全屍嗎?台灣器捐正面臨的困境! 】
► https://youtu.be/UJKF7UDmh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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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條件 在 單程旅行社 Youtube 的評價
你知道台灣器官捐贈的比例,
在每一百萬人中竟然只有10個人而已嗎?
現在需求量最大的腎臟,
目前還有9千多人,在苦苦等待。
今天就來和大家分享,
究竟要進行器官捐贈有哪些條件?
又是什麼原因導致台灣的器捐率偏低呢?
補充資訊:
影片中 1:37 處,受捐贈者需為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不過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8條第2項針對「肝臟」有開放到姻親(需成年)。
感謝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協助補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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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捐還是大體捐?同意書你簽了嗎?認識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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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條件 在 真電玩宅速配 Youtube 的評價
還記得在youtube上火紅的開刀遊戲《Surgeon Simulator》嗎。這款由 Bossa Studios 所製作的開刀手術題材手機遊戲,因為畫面極度的血腥以及惡搞的玩法,在一推出可是獲得許多實況者的青睞,而現在這款遊戲終於要登場Android囉,與其他版本一樣,玩家們將操作瘋狂的手術醫師,利用非常詭異的手術,像是植牙與各種器官移植等等,雖然非常不可思議但是只要達到條件即可過關,IOS上甚至出現搶救外星人等關卡。目前遊戲宣布即將在近期登場Android平台,想要試試這款另類的手術作品的玩家們,可千萬別手軟囉。
(C)Bossa Stu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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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條件 在 器官移植手術:什麼是活體器官捐贈|許原彰醫師 - YouTube 的八卦
器官移植 #器官捐贈#活體捐贈✍✍活體捐贈是指將一位健康成人身上的一個器官或一部分,捐贈移植給另一個人,像是腎臟,肝臟,骨髓等等。目前器官的取得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