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當熱門的日劇「月薪嬌妻」是許多人聊天時的話題,劇中男女主角的關係建立在契約婚姻之上,將家庭勞務納入金錢計算。這與傳統家庭中將家庭勞務視為義務相當不同,傳統家庭中女性留在家中處理家務、照顧小孩,沒有假日,沒有薪水。但是家務工作相當複雜,為此我們也做了一個有趣的計算。
家庭勞務內容對應至以下職務,同時我們也將其月薪(單位:元)列出:
「CEO」-高階主管(總經理及總執行長):175,800
「心理支持」-社工、心理專業人員(含諮商人員):43,298
「煮飯做菜」-廚師:39,689
「照顧小孩」-兒童照顧人員(含保母):24,060
「保全」-建築物管理員、保全及警衛人員:31,090
「洗衣服」-洗滌工、熨燙工:28,803
「司機」-小客、貨車駕駛人員:35,386
「打掃清潔」-清潔及家事工作人員(含建築清潔工):24,311
*以上薪資參考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 https://pswst.mol.gov.tw/psdn/Query/wFrmQuery01.aspx
有趣的是,上列職務中高階主管一職,是由於家庭勞務形同企業中的高階主管,不僅要有領導能力、溝通能力,更要能聽取意見、以身作則。最終我們以平均勞工一周工時40小時,有周休二日,且能於工作日準時下班的前提下進行計算,將各項工作按比例分配時數,最終得出一位家庭主婦所負擔的工作,應換算成月薪45,958元。
雖然是非正式的模擬,但這個簡單的計算,讓我們瞭解到台灣主婦家務工作價值,也因此我在此對台灣主婦獻上最高的敬意,您辛苦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張超雄議員:代理主席,我今天的熊貓眼象徵着香港眾多"打工仔女"真的"有開工、無收工",很長的工時令大家精神或情緒受影響,很多家庭生活、社交和進修機會都要放棄。其實,香港的工時相當長,香港人亦特別勤力。我記得2008年《南華早報》已有一項調查,發覺香港的工時名列全球第一。過去數年,有一間非牟利機構Co...
司機工時計算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八卦
【時代人物誌──我們共同的故事】
#7 我只是個公車司機──張立宗
(張立宗,55歲,客運司機,先後於中壢客運、桃園客運服務,開過國道與市區公車。張立宗因為數名桃客司機集體對公司提告的事件,開始參與討論與籌組工會,現為台灣汽車客運產業工會理事。)
我早先在中國工作,當個台派的經理。後來因為對岸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經歷了勞工權益的轉換,有很多風波。當時,我也想照顧家裡,於是處理完工廠的善後,2007年回來台灣,開客運到現在,差不多也有10年的時間。所以我們這邊在吵《勞基法》時,我馬上跳出來,就是覺得情況非常類似。
#這是一份賣命的工作。
回來的時候,我已經44歲,擔心自己還有沒有機會找到工作。我考了堆高機、怪手、危險物品載運,也考了大客車駕照,這些我認為收入會好一點的。但當初選擇入這行,並沒有想到會這麼的「賣命」——幾乎真的是把時間完全賣給了公司。
現在我們一般司機,每天都要服勤——也就是所謂「手握著方向盤」、被公司計算工時的時間——大概12個小時,最少也要10小時。但如果要說從你上班,到真正回到家,絕對都超過14個小時。
原本我在中壢客運,跑的是國道。我記得很清楚,有次我已經連續開兩個月,中間只休一天假。剛上交流道,要進第一個隧道的時候,我還知道,是行駛在外線第二車道。
但是等我「醒過來」——聽清楚——已經是過了兩個隧道,我在最內線超車道。那個隧道還不是直的,根本不知道怎麼從外線飄到最內線。那完全是恍惚的。
還有一次,我要過三鶯,正要進入跳動路面,我都還記得要開ETC。可是等我醒來,我是跑到內線的小客車ETC,差點去撞收費站。是駕駛座後面有個乘客,一直拍我肩:「運將!運將!啊你是睏去了喔!」才醒過來,完全是一身冷汗。
當然,之後就會開得很緊張,但說真的,你累了就是累了,還是一樣會打盹。因為這兩件事情,我決定離開中壢客運。
我個人可能只有這樣,但你去問任何一個跑國道、市區公車的,這種精神不濟的緊急情況,太多了……現在大家比較重視,國道也已經有改善了;但實際上以前就經常在發生,只是新聞沒報導,也沒有人會去講過勞的問題,被當成一般事故。
在我決定離開前,高速公路上還發生過一次,也是過勞,追撞前車。副駕駛原本只是腳骨折,可是在還沒談和解前,不到兩個月吧,不明原因就死掉了。對方堅持,就是因為車禍引起的。那個司機也因為這樣提早退休,做了二十多年,所有退休金就拿來賠這件事。
#這就是我們作司機的風險。
我們要負擔的責任很高,但是收入卻很低。我們的薪資,可以說「大卸八塊」。除了基本的底薪,還要加上載客獎金、公里數獎金、節油獎金⋯⋯這些,才是薪資——說真的,幾乎沒有一個人能夠準確說出到底是怎麼計算的。總額確實是合法沒錯,但是計算加班費的時候卻只用底薪,其實是短少的。
如果我每天正常上下班、月休八天,只能領大概三萬出頭。所以你想要賺多點錢,就必須加更多的班。因為你一天能載到多少客人、跑多少里程,這些大概都在一定的範圍內了。
它只給你這樣的底薪,再讓你超時工作去得到薪資⋯⋯不是有人講嗎?「員工想加班!」因為你底薪就是這麼低,他當然要加班才能賺到錢。也就是說,你並不能在正常的上班時間內,就得到合理的薪資。政府法令訂得再美好,公司都是在打擦邊球。
在很多工作上,三萬多可能已經不錯。但為什麼我們不行?因為幾乎發生所有事情,都是司機要自負,而且肇事的責任還加倍。我們載的是「人」,不是貨物。我們要負起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要承擔乘客,以及其他用路人。如果你這樣去計算風險的比例,這是不合理的薪資。
如果我們可以去計算,比方說從風險利潤比等等,找出一個合法、合理、有保障的最低薪資,大家為什麼要過勞加班呢?不需要嘛。
你要知道,#過勞和酒駕其實是同等危險。
低薪起跳,已經變成惡性循環:原來在做的,身體受不了;想要進來的,一聽「哇!排這種班,出了事情又要賠錢!」誰願意做?進來的愈來愈少,政府又要求班次,公司不得不逼這些司機一直跑班,過勞情況就愈來愈嚴重。
這些東西政府不知道嗎?勞檢查不出來嗎?不是查不到,而是有沒有主動查?查到了又怎麼處理?用合理薪資讓更多人願意加入這行,自然過勞的比例會降低,這才是真正要去解決的。不然再怎麼罰、怎麼勞檢也沒有用——檢到最後,就是大家來造假嘛。
因為薪資的計算,幾年前我個人就和公司有一段對抗。我連續七天曠職,結果沒有被開除,也沒有任何處分,等於他們知道錯,接受了我這種抗議。我也只是點出問題,給公司時間去解決。
但是公司沒有解決,5年前的一個我,現在變成好幾百個我。其實我好幾次都想說,乾脆不要做了;我那麼大年紀,也就是想要一個穩定。偶然之下,我加入工會運作。現在我每月一定至少休6到7天。班表後面超過12小時的,我就把它劃掉——法律規定一天加班就是4小時,超過的部分,很抱歉,我不做。如果連我都不管它,那就完蛋了!
我這樣子休,就是要讓其他人知道:今天公司缺人,那是公司的問題,不是我們司機的問題。我就要證明給他們看,該是我的權利,就不能任意剝奪。像我這種司機算是特例,講得直接一點,他們不敢惹我。但是這並不代表事情已經變好了──領著不合理薪資、超時加班的司機,仍然佔了絕大多數。
司機工時計算 在 侯漢廷 Facebook 八卦
客運業者提供假資料,侯漢廷批:幽靈公車到處走,市府查核全被騙!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指出,東南客運回報公運處之行車班表,竟為與事實不符的假資料,班表人員為已休假或離職駕駛,而當天又因不明原因無行車紀錄器等監視畫面,到底由誰駕駛?侯漢廷批,難道是幽靈公車嗎?而公運處、勞動局更以此作為種種考核憑據,聽信業者片面之詞,被騙還渾然不知。侯漢廷更指出,業者甚至偷天換日,替換車牌蒙混車輛檢驗、亦有苛扣司機薪資,未載客就不算工時等超時過勞問題,要求市府通盤檢討考核與評鑑機制、嚴防與嚴懲規避之業者、保障駕駛勞動權、維護市民搭乘公車安全。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日前接獲陳情,指出東南客運612路公車有無照駕駛的情況,透過公運處查核,不僅發現有5名司機無有效駕駛資格,更發現該公司回報公運處之班表與事實不符。侯漢廷指出,不但時間先後錯亂、班表人員竟有當天休假與早已離職之員工,怎麼可能當天開車?請公運處協助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卻因不明原因而沒有紀錄。侯漢廷表示,由離職的員工來駕駛,又無畫面,難道是幽靈公車嗎?
侯漢廷批評,不論業者基於何種意圖提供不實資料,公運處不僅無法掌握、更無再查核之機制,而勞動局也僅憑業者資料作為勞檢與裁罰之調查證據,市府機關作為監管者,卻全然聽信被監管者的一面之詞,被騙也毫不知情,此種考核機制,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侯漢廷更接獲司機陳情,該公司驗車紀錄有造假之情事,由於車輛鮮少維修保養,如果車輛檢驗未通過,會替換車牌,以合格車輛前往環保局檢驗排氣蒙混過關,造成高汙染車輛未改善而繼續上路。現場馮姓司機表示,從進入東南客運到離職,公司車輛從未安排進行定期保養,都是車輛拋錨後才進廠處理,若車輛發生較為嚴重的毀損,會以申請保險理賠為由將司機告上法院,求償巨額賠償金。此外,保養不確實遭檢舉排放黑煙,也曾被要求開著更換車牌的AB車前往檢驗,在職期間也發現公司車輛有煞車皮脫落、煞車不良冒煙等情事,甚至曾發生方向盤咬死無法行進的問題。侯漢廷批評,業者偷天換日、環保局被蒙在鼓裡,車輛安全檢查流於形式,市府應通盤檢討,保障行車安全。
侯漢廷議員同時也接獲司機投訴薪資遭公司濫扣,甚至連議會通過補助司機薪資的補貼款也遭到公司扣除。李姓司機拿出薪資單說明,公司薪資計算方式不透明,明明上個月工時比較長,營收也比較多,但獎金卻比較少,甚至在有請假的情況下,底薪就自動以一天400元計算,議會補貼司機的薪資5500元包含在底薪裡面,造成司機因為病假或特休等因素而變相扣薪,甚至補貼款都遭到扣除,十分不合理。另有司機未載客,就不算工時的不合理現象,造成司機實際開車時間遠比書面紀錄還長,甚至有工時超過15小時者,加上車況欠佳,頻繁路故,造等候拖吊救濟時間也變相延長司機工作時間。
姜鈞律師表示,如司機所言屬實,業者已明顯違反勞基法。侯漢廷指出,現行公車工時不合理之漏洞,嚴重影響求職者投入公車駕駛的意願。
侯漢廷議員要求台北市公運處、勞動局、環保局等權責單位,三個月內通盤檢討客運業者的考核及評鑑機制,嚴防與嚴懲規避之業者,保障駕駛勞動權、維護市民搭乘公車安全。
司機工時計算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評價
張超雄議員:代理主席,我今天的熊貓眼象徵着香港眾多"打工仔女"真的"有開工、無收工",很長的工時令大家精神或情緒受影響,很多家庭生活、社交和進修機會都要放棄。其實,香港的工時相當長,香港人亦特別勤力。我記得2008年《南華早報》已有一項調查,發覺香港的工時名列全球第一。過去數年,有一間非牟利機構Community Business,一直委託香港大學民調中心進行調查。近數年來說,工時稍為改善,但仍然偏長。
代理主席,香港其實在工時規管方面非常落後。昨天一些同事表示規管工時要慢慢討論,很多問題完全未能解決,不知道怎樣計算時266 立法會 ─ 2012年10月18日間。可是,全世界有134個國家已立法制訂標準工時的保障。為何其他百多個國家可以做到的事,香港搞了這麼多年還未做到?事實上,標準工時是一項最早有立法,有國際公約提供保障的勞工措施。早在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ILO)已訂立一個在工業上的工時限制,當時提出48小時。1930年,每周48小時工時擴展至商業和辦公室。代理主席,我們說的是1919年和1930年。1935年,另一項國際勞工公約建議工時為每周40小時,到1962年是另一個加強版。我們在說1935年和1962年,代理主席,當年已建議每周工作40小時才算適合。每天8小時工作、8小時休息和8小時擁有私人空間,是一個正常的安排。所以,每天8小時工作,一周5天工作,是一個最基本的人權。
我們今天的文明是,人類不用做牛做馬般日做夜做才得溫飽,今天的經濟環境、我們的財富和物質,已可容許所有人有適度的工作和生活調適。各位,我二十多年前在美國工作,當時的機構是一個社區中心,每周工作37.5小時。代理主席,這是20年前的情況,但香港今天尚未有法例規管工時。很多人擔心如果規管後,支出便大增,又說很難計算很高級人員的工時。對不起,這些法例其實主要保障基層勞工,不是規管高級的、有行政責任的相當高薪的人員。他們已有其他補償,現在說的是基層勞工。
代理主席,我們過去進行了一些調查,而且亦有很多個案,你看今天香港從事飲食和保安等服務性行業的人,他們的工作時間非常長。譬如保安行業有連續12小時工作,所謂"12碼",從業員的工作時間真的很長。較早前《文匯報》報道有一位胡先生,兩夫婦均為保安員,雖然兩夫婦同住一屋,但竟然曾兩星期互相沒有見過面,因為一位當日更,一位當夜更。他們說,他們的小孩好像是在單親家庭般長大,而有些同事,竟然是他們整年都沒見過面的。試想想12小時工作,再加上交通時間、日常梳洗食飯時間,怎會還有時間共聚天倫之樂?這是不可能的。與小孩何來溝通機會?又說知識型經濟,提升基層的競爭力,何來時間進修?我記得有一對夫婦,當保安員的妻子對我說,對她來說感情生活是奢侈的,沒有時間,只顧謀生,基本日常生活便已佔據了她所有清醒的時間。有一位當巴士司機的郭先生,是我們職工盟的同事,人家朝九晚五,他就朝五晚九,因為他當的更是早上6時開始,晚上8時下班,中間有3小時"落場"時間。他做了差不多20年,朝五晚九,5時出門,晚上9時才回家,這是巴士司機的工作時間。我們有多少人命要放在這些這麼長時間工作的職員手上?代理主席,如果我們再不立即制訂標準工時的立法時間表,將會有更多悲劇發生,所謂家庭友善是虛偽的。
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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