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需要符合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才可以排除七休一。
#不是雇主自己說了算
#勞工需要知道正確的法律內容而不是錯誤懶人包
把關機制:
1. 政府把關機制: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例假彈性調整審查機制)
2. 政府監督機制: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並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建置線上備查系統
為使勞雇雙方及地方勞工行政機關有以遵循,研議於勞動部網頁併就「加班彈性調整」、「例假例外調整」及「休息時間例外調整」三事項建置「線上備查系統」,供地方勞工行政機關加強掌握及應變處理,以落實行政監督。
事業單位以系統登錄備查時,應就調整原因、調整起訖期間、事業單位基本資料依序登打,並檢附經調整之勞工名冊及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會議紀錄。
勞資會議紀錄備查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八卦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新聞稿】2018-01-12
捍衛勞權 時代力量推義務律師諮詢專線
[過勞投訴專線]
電話:02-22503225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信箱:[email protected]
因應勞基法修惡三讀,即將衝擊勞工權益,時代力量新北黨部今 (1/12)早宣布籌組「捍衛勞權義務律師顧問團」,開設「過勞投訴專線」,提供勞工朋友免費諮詢各種過勞及勞權問題。本場記者會由新北黨部副執行長李兆立主持,執行長陳志明、板橋區主任彭盛韶代表發言,同時也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律師與會。
陳志明表示,此次勞基法修法過程強硬粗暴,尤其是在最後協商階段,不但程序流於過水,還將法條修得更惡。尤其此次修法中新增的第32條之1,不但讓原本第24條第2項的休息日加班,必須給較高加班費的規定形同具文,也讓蔡英文總統的週休二日縮短工時政見,等同宣告失敗。
陳志明進一步指出,為了避免此次勞基法修法,變相促成勞工過勞現象,時代力量新北黨部特別成立「過勞投訴專線」,並邀集義務律師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希望能保障勞工應有的權益。陳志明也在發言中提醒勞工朋友,若因為此次修法遭遇工作條件改變,應保全薪資條、排班表、出勤紀錄等相關基本資料,以及在工作條件變更前,與雇主進行之相關協議紀錄,曾簽署的同意書或切結書。若對自身權益是否受損感到疑慮,亦可盡速透過「過勞投訴專線」,進行相關諮詢。
彭盛韶表示,勞基法修法後,接下來的一大問題是,地方政府是否有能量執行?這次勞基法修法後,無論是「鬆綁7休1」、「間隔11小時改8小時」、「加班時數單月上限54小時、三個月138小時」都有寫到30人以上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問題是「備查」根本不具實質效力,實務上備查的回覆僅為「收悉」,不會審核過程、也不是有准駁的行政處分,執行單位根本無從介入,也難以檢查文件內容的真實性。
另一方面,新北市勞工局則反應三個月138小時之規定,第一線勞檢員原本採證只要一個月,現在則是前後兩個月都要一併納入釐清,工作量起碼增加四、五倍,且第32條之1現在容許做一換一且未規定補休的期限,勞檢員還得一併查證有沒有給加班費,在勞檢員已經不足的狀況下,修法後的條文根本讓執法人員窒礙難行,造成稽查很大的困擾。
許多人期待勞動部的施行細則,但過去有法有細則的狀況下勞基法都難以落實,民間g0v社群就曾分析違反勞基法的民事判決,發現許多判決中的企業,在勞檢資料中並沒有過違法紀錄,代表在過去的狀況地方勞檢的覆蓋率就已經不足。而這次修法過程枉顧第一線執行人員的聲音,將來上路勢必是場災難。
所以我們更需要勞工自主的發聲,把受到壓榨、刁難、不平等的真相告訴我們。因為光靠地方政府的勞檢能量要讓雇主守法同時保障勞工權益,根本非常困難。因此,勞工朋友需要更多的通報管道,如遇勞資上的疑慮,能與新北黨部的投訴專線聯繫。
彭盛韶最後強調,當許多有利資方的狀況需要先勞資協議時,到時候會有非常多「被願意自動加班」、「被願意換補休」、「被勞資協議」等狀況發生,明明勞工沒意願,雇主卻強加這些條件到勞工身上。這案例不是沒有前例,去年七月即有網友分享公司逼簽自願加班同意書的狀況。此外,之前新北家樂福就曾經拿2003年台北市的勞資會議內容,試圖推翻2008年樹林店的勞資協議,造成員工明明沒同意,卻被過去曾發生過的勞資會議主張框定,導致權益受損的狀況。
胡博硯則再一次強調,任何有需要諮詢或者申請者,都可以打今天提供的過勞投訴專線。因為在過往的例子當中,勞工是屬於較弱勢的一群,所以必須要有一套強制的法律規定。但這次的勞基法當中,有太多是要勞資雙方去協調,變成是「被協商」、「被同意」,會增加勞檢的困難度。因此,新北黨部組成了義務律師顧問團,一起來協助大家解決問題,捍衛大家的勞動權益。
李兆立指出,勞基法修惡及行政機關第一線的困境,已可預見政府在勞權保障的失能,只能靠民間團結自救。新北黨部要特別呼籲,在修法過程中最後一刻站出來支持修法的朱立倫市長,應該負起責任拿出具體對策,解決第一線遭遇的困難。
「捍衛勞權義務律師顧問團」是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律師擔任召集人,已有多位律師加入,將提供與勞權相關之法律諮詢,相關個資絕對保密,以保護勞工朋友的權益。3/1新法即將上路,只要認為權益有受損疑慮的勞工朋友,都可以透過投訴專線與我們聯繫,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會即時提供必要的相關協助。
勞資會議紀錄備查 在 高雄小金剛許智傑 Facebook 八卦
——有「老虎牙齒」的「勞資協議制」:認同勞資協商 落實勞檢機制
智傑支持行政院修法的心意與行動,關於7休1目前拍板的版本 智傑認為還有進步的空間,以認同「善老闆」的「勞資協議」為原則,建立勞資雙方的「信任感」,台灣產業就會更彈性 更進步;針對「惡老闆」,要以勞動檢查的「老虎牙齒」做後盾 以保障勞工權益。
此次中央修法的版本:一來給勞資協議的彈性 還要多重把關 與之前比較 只是50步和100步的差別而已,二來中小企業勞工的權益 仍可能被忽視。就南部工會界給我的訊息,普遍認為過度傾向資方,近期勢必會有強烈的抗爭活動,要以「誠信」質疑執政黨,並訴求恢復之前砍掉的7天假,但就實務而言,這是不太可能的回頭路。
台灣目前這種低薪窮忙的現狀,必須依賴高時數的加班,才能取得理想的報酬,是不對的,現在的勞動結構,正在破壞國家整體競爭力。我們期待這次修法 能夠務實解決現在的困境,將來把經濟拚好 提高基本工資,是我們要繼續努力的目標。
——集體勞動關係要更被重視
我們這次修法,應以「增加勞資彈性 但以保障勞動權益為核心」,目前學術界幾位重量級的學者,幾乎一面倒在批評這次是「修惡」一例一休。
首先,此次修法似乎想要透過「集體協商」的方式來解套,尤其「輪班休息時數降為8小時、可以連續上班12天」這2項,需工會或無工會應經勞資會議同意的,立意似乎很好。但是,工會組織現狀(2017.3)是,全台企業工會總數919個,工會組織率只有3%,勞工參加工會比率7%。亦即100個企業只有3個組工會,100個勞工只有7個人加入工會,低於30人以下的企業更無工會組織。因此,實難透過工會「團結權」 保障勞動權益。
其次,「勞資會議」雖法有明訂3個月召開1次,但會議紀錄因不用函報地方主管機關,且無罰則。因此,許多雇主虛應了事,實務上勞工很難表達意見。
此外,這次修正的條文,規定涉及「輪班休息時數降為8小時、可以連續上班12天」,這2項議題之勞資會議協商記錄,需送主管機關「備查」,但缺少老虎牙齒 無法對勞工有實質的保障。
——落實勞動檢查強度:「老虎牙齒」
「徒法不足以自行」,不符合週休二日原則者,應主動向當地政府勞工局報備(包括中小企業都要,重點是大部分正常週休二日的企業不用報備,減少行政工作的繁瑣及建立勞資信任關係),針對不符週休二日又不報備的惡老闆(因正常彈性的善老闆會主動申報),開放檢舉加強查核 勞檢以檢舉案件優先處理,一來讓勞檢員集中火力針對檢舉案發揮功能,二來可以減少勞檢員干擾正常企業所製造出來的民怨。
——拼經濟,再努力,台灣要更好,大家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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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紀錄 是否有提供線上備查管道? 勞動部已建置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 線上備查系統」(網址:https://labcond.mol.gov.tw),請事業... 聯絡地址:點我查詢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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