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我是個人觀感講的
城哥事件
雪碧個性比較大辣辣,而且既然要走演藝圈這路,同行打招呼滿多比較熱情,個人覺得擁抱一下就像外國人打招呼,是個禮儀,尤其像我們這樣胸部大的,可以用肩碰肩抱法,但也多多少少碰到胸,
可是用另ㄧ個方向想
為這是對方是長輩把你當做重要的人
或者認同你的表達方法
我覺得城哥是想這樣表達
難怪城哥會ㄧ頭霧水
也是難免.....
而且事情發生那麼久了,現在才講....
匪夷所思啊!
所謂性騷擾
界定的個人感覺意願爲重點
不喜歡直接講,就可避免,我相信雞排妹的強勢個性,不可能讓人這樣對她,她的聰明才智口條可以挽拒的了!
翁哥事件(這要問天了)
但是到開記者會跟宣傳飛機杯(雖然是其中一個部份做公益)本人覺的不妥
焦點模糊....要就直接捐!
在沒有証據下用說的,對翁哥可能是極大傷害,但只有兩位當事人最清楚,還有現場民眾,如果翁哥覺得損害名譽可以告,雞排妹受委屈也可以告,不然大家都在置板凳看好戲,雞排妹又被攻擊,翁哥也身敗名裂
這都不是樂見的!
我主持過尾牙,在歡樂又喝酒的場合下,大家開開心心,難免熱情了點,講話開開玩笑,這是都可以四兩撥千斤的閃過,這個就是主持人的功力,
當然像我們這樣身材好人見人愛
不可避免ㄧ定遇到
如果雞排妹對於性騷擾的標準比較高
那很多節目的主持人,都因為節目效果
開開小玩笑,都是正常的
白話點好了,別人覺的還好的事,
雞排妹就是不舒服,感覺被侵犯
本人備感難過,這也不是雙標
可能她不能接受
這就是性騷的個人觀感定義
可能ㄧ句話,送個東西,握個手,搭個肩,碰觸,打的po文等.....
我認為以後雞排妹接活動,節目
大家要離她ㄧ公尺左右距離
還有說話就是千萬不能開玩笑
這樣就可皆大歡喜了
祝雞排妹飛機杯大賣
事情趕快平息
不然酸民ㄧ直罵罵罵
對大家都沒好處
還是心存善念
心胸放寬比較好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題外話
雪碧我以後要小心,萬ㄧ跟鮮肉搭個肩
他觀感不佳,被告性騷擾怎麼辦
或著哪個人不爽我
直接Po個文說我侵犯他
那我真跳黃河洗不清😭
下面是我爬文的所謂性騷擾是什麼?
大家看看唷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建檔日期:106-03-09更新時間:109-08-13
很多男性跟女性談話時,喜歡故做親密,以手搭對方肩膀、拍打背部或拉拉小手,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即使加害人辯稱碰觸受害人是表達關心,但只要讓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由此可知,界定性騷擾的最重要因素是被害人的感覺與意願,因此同樣一種行為發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可能就是「性騷擾」與「不是性騷擾」的區別。 因此,違反他人意願而向他人實施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若造成對方的嫌惡與厭惡,不當影響其正常生活進行的,都算是「性騷擾」。例如: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值得一提的是,性別騷擾也算是性騷擾的態樣之一。所謂性別騷擾,係指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特別侮辱、貶抑或敵視特定性別的言詞或態度,例如「女人是花瓶,從來就做不好工作的」、「女人是情緒的動物,碰到事情就只會哭,根本只適合在家裏被人家養」,類似這種言論或態度,如果讓對方覺得不舒服、被冒犯,也算是一種性騷擾。 在具體個案發生時,性騷擾的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動物權益定義 在 重車日誌-教士 Facebook 八卦
#文超長但希望大家分享
#攸關改裝的一件事
不知道這邊有多少當過兵的車友?
當兵最有趣的就莫過於當一個長官想玩死底下阿兵哥時,他們不需要幹麻,只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
#凡事按規定來
-
但是大部份時間為了能維持"正常人"的生活作息,所以長官都是放很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過。畢竟連長官都知道那些規定都是白痴智障加三級的東西,連他們自己都不太想鳥。
-
而台灣的車輛改裝呢?更可憐
#我們連規則都沒有
#開單的標準取決於那位員警雞八毛的程度
-
-
教士真的很納悶,我們買了車,每年繳牌照、燃料稅等規費給國家,但政腐卻限制我們合法改裝這台車的權力,那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
很多腦袋裝屎的台灣人覺得所謂的"才藝"可能就只有書法、芭蕾舞、音樂或繪畫等等充滿"文藝氣質"的東西才叫才藝。但我想問的是,除非你今天想靠這個東西吃飯或是你真的對這些東西十分有愛,不然你為什麼要學這些東西?
-
才藝是什麼東西?是因為你真心想學習?還是只是因為父母長輩希望你學,好日後在親戚們前面說嘴而學?你是真心喜歡這些東西嗎?
-
大部份被逼著學的人可能自己也搞不清楚吧?
但教士認為,才藝這個東西能定義的東西真的很廣,講真的,才藝就等同於是"興趣",是一個增加生活樂趣,讓你活在世界上不會像條鹹魚一樣沒有任何目標的東西。
-
所以除非你真的是要拿這項東西來當謀生技能,不然你真的沒有必要為了某項"才藝"去補習,因為你的生命應該浪費在自己喜歡的東西上,而非一個"自己不喜歡但長輩喜歡的東西"。
-
-
我們需要的不是才藝,而是興趣。因為興趣才是催生夢想的火種。一個人活在世界上沒有夢想,你為什麼不直接去當一隻動物園養的猴子,整天活著等人餵就好?
-
-
#改裝自己的車正是因為我們把車視為興趣
-
你也許對車沒興趣,只把她當成"它",只是個冰冷冷的交通工具,那是你的自由。但同樣的你也不能因為你把車當成工具而去排斥那些把車視如己出的人。
-
改裝需要的是創意,而這個創意也相對的能帶動許多產業的成長及進步,同時讓一個平凡的人願意開始動自己的腦去思考該如何動手去改裝自己的車。同時也可以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正成長。
-
而該如何規範這個創意,需要的就是一個"合乎常理的規則"讓我們照著走。但很顯然的,我們的政腐完全不想花心思在這個上面,因為他們對車沒興趣,也沒油水可撈。想當然也不會去訂一系列相關的規範出來。
-
舉個例子來說,改裝排氣管,第一個想到的絕對是噪音。制訂噪音上限,就是我們要去遵守的規則。因為這會對人造成影響。
-
但你今天連排氣管的擺放位置、數量都要管,是有病嗎?
請問我的排氣管出口從原本的一孔變兩孔,是代表我的車排氣量與排污量也會變成兩倍的意思嗎?不然你們管這些有什麼意義呢?
-
今天你車牌如果是翹到看都看不見,那當然該抓,因為法律規定你車牌就是要安裝在明顯可辨識的位置。但我今天把車牌一樣放車尾只是是直立的,請問這個又是哪點礙到你了嗎?後面的車會因為看到前面車牌是直的而自爆或撞牆嗎?
-
-
各位車友們,我們真的不能在沉默了。今天當政者為什麼會特別喜歡拿改裝車開刀?就是因為牠們看上了改裝車沒有一個明文規範,所以開單都是全憑自由心證,反正缺業積,隨便找個你車上非原廠的東西開就好了。
-
講難聽一點,今天就是因為當政者完全沒有任何政績,牠們需要一個簡單、容易展示成果的東西來當成政績,繼續呼攏那些無腦台灣人用,改裝車就是這麼不巧被他們拿來祭旗的工具。
-
-
教士今天在這邊鄭重的聲明,無論是汽車或機車,我們真的不該再沉默下去了。是時候該為自身的權益站出來發聲的時候了。
-
單打獨鬥、嘲諷警察所作所為這個一點效果都沒有,真的是時候要站上街頭了。
-
#如果有任何改裝廠或公會願意發動抗議行動
#教士絕對會站出來當第一線號召人
我們不能再坐在電視、電腦前當個宅在家的嘴民了,該是時候要站出來了。
-
但只靠個人的力量絕對是不夠的,在這邊如果有任何改裝業者或公會想號召主辦的,可以直接和教士聯絡,而教士絕會卯足全力號召車友上街頭的。
動物權益定義 在 Facebook 八卦
評 聯合報【總統獨「樂樂」/上】明星犬退役現身總統官邸 蔡英文遭質疑特權認與
【總統獨「樂樂」/下】消防署默默修改搜救犬領養規定 立委:拍蔡英文馬屁?
『蔡英文總統領養搜救犬「樂樂」,曝光後雖畫面一片溫馨,但由於領養搜救犬十分搶手,也遭質疑是否有「特權收養」之嫌。從消防署官網發現,去年底樂樂屆退,消防署並未循往例公告徵求民眾領養。原來,去年底,消防署就偷偷修改內規,將「對推廣搜救犬形象有助益之人士」列為優先申請領養對象,且不需公告。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質疑,對照蔡總統收養樂樂的時間點,有高度為蔡總統「開綠燈」量身打造「樂樂條款」之嫌。』(撰文記者:李光儀、周佑政)
我先肯定聯合報關心「導盲犬」與「搜救犬」的收養議題,畢竟國人領養風氣並不盛行,但藉由總統收養貓狗的報導,讓大家清楚收養導盲犬與流浪犬的困境。
但這則報導明顯犯了幾個邏輯謬誤與常識錯誤。
首先,這篇報導能成立的話,是預設了一個「導盲犬為明星犬,屬於珍貴高等且搶手」,而相對於「流浪狗為輕賤多病沒人要」,總統領養前者,而非後者,是因為相關單位拍馬屁或給特權方便。此篇報導定義同樣是拉布拉多犬,但只要成為「導盲犬」牠們就變得高貴於被棄養的拉布拉多犬,所以才能推論出導盲犬大家搶著要領養的結果。當然,這種推論是以錯誤的認知為前提,得出背離事實的結果。
首先,我要問聯合報記者「狗的生命有貴賤之分嗎?」如果沒有,那總統領養「導盲犬」為何不是愛心善舉?如果導盲犬不需要被領養,今天協會就不需要推廣領養「導盲犬」與「救難犬」,更不會有相關領養法規的限制。
再來,該篇報導記者犯了倒果為因的邏輯錯誤。台北市議員呱吉2020、08、20曾在臉書發文,因為五月曾發生消防署送養搜救犬「hope」結果發生領養人將其鏈在屋外狗籠,造成適應不良進而逃脫,企圖跑回原服務單位。因當時規定領養人要有庭院空間的門檻,導致105人申請只有1人符合資格,於是台北市議會修改規定,放寬標準,才能篩選出更適合救難犬的領養家庭。
這就是該聯合報報導稱「導盲犬很多人領養」是不把話清楚的敘述方式,更精確的說法就如同呱吉的發文,「很多人領養但都不符合資格,唯一符合規定的,卻把狗鏈在屋外鐵籠,造成狗兒焦慮不適應逃脫。」
聯合報該報導針對這樣的修法卻解讀成是為了「拍總統馬屁?」與「特權收養明星犬」,扭曲成是法規彷彿是為總統而改變的。但真相是,法規為了這些導盲犬與救難犬的權益而修正的,因為狗狗很敏感,牠們只會認為主人不要牠了,朝夕相處的人忽然消失不見,而牠卻被鏈在一個陌生的環境,只要光想就知道導盲犬或救難犬會有多恐懼跟焦慮。所以,人類得為牠們做的事情,就是篩選出能陪牠們善終的主人。
但「善終」需要一定程度的經濟門檻,這也是該報導內容傳遞一種偏離事實的暗示——導盲犬是明星犬,難怪總統搶著要領養,而不去領養(同品種)流浪犬。
導盲犬因為要滿足人類工具性的需要,牠從出生那刻,就被人類以特定目的在訓練與飼養。人的權力滲透導盲犬的肉體與心靈(稱精神、靈魂、心智都可以),這樣被規訓過的導盲犬,不論是哪一種品種,牠們就是跟同種或不同種類的狗不一樣。
聯合報記者預設了這樣的人類的權力滲透,對狗來說是種「祝福」,而對領養者的好處是可以「使用」這些狗為前提,才能論證出蔡英文得到了這些好處,也才能批評為特權與拍馬屁。
但這種報導內容明顯用直覺方式評論專業的導盲犬訓練及送養制度,協會或相關單位要送養的導盲犬、救難犬皆為退休的高齡狗,牠們因為協助人類而帶著各種職業傷害。譬如導盲犬,因為長期背負重物,幾乎都有髖關節的問題,有養狗的都知道那些營養品的售價不菲,更別提還要復健治療與陪伴時間。
導盲犬精神與肉體上的職業傷害,以及為了滿足人類目的而訓練出來的習慣,譬如聽到命令牠們才能喝水、吃飯等。都不會因為牠們退役了,就會「瞬間」消失,讓導盲犬立刻變成我家那種只會耍廢、可愛跟搗蛋的寵物犬。
這樣去掉狗身上人類權力滲透痕跡的過程,讓牠們恢復成一般狗狗的習性,同樣需要人類的耐心與陪伴。所以我才說聯合報預設了錯誤的前提,報導中所謂的「明星」,對導盲犬而言其實是服務人類換來傷痕累累的代價。換句話說,這也是為何送養導盲犬需要「門檻」,以及「導盲犬」為何送養不易的根本原因。該報導記者不斷強調「很多人要」的論點是完全禁不起事實考驗。
因為那些要的人,未必清楚領養導盲犬得付出什麼代價,或許就跟寫該篇報導的記者一樣的認知——領養「導盲犬」等於養了一條會技能的明星犬,等於自己擁有了特權。
但法規的存在就是要提醒這些人,領養導盲犬得花費更高昂的「代價」或是「成本」來照顧牠們,牠們對人類貢獻良多,晚年讓牠們快樂地活出自己的狗性,不要再為主人活了。也由於我們一般大眾及這樣品質的報導,對於導盲犬跟救難犬有太過美好的想像,才增加相關協會執行上的難度——如果如聯合報所言,「大家搶著要」,那何必捐錢給協會?協會又何必辛苦募款及推廣。
聯合報記者訪問「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並引述了秘書長何宗勳的說法,變成「流浪犬」與「導盲犬」的貴賤之分。但該協會後來發聲明稿表示「採訪過程他從頭到尾都沒質疑總統特權領養,但是標題(指聯合報)會讓人錯誤聯想。」並補充媒體沒有報導的部分「他在關懷生命協會擔任執行長時,協會曾跟蕭美琴委員反映國軍退役犬問題,後來國防部為此還制定退役領養辦法。我全程都有參與。同時,工作犬最適合的退休方式,就是在機關安老,畢竟牠們一生都在機關生活,但是機關可能有它的困難,所以幫退役犬覓得好家人是重要。」
我自己的想法,不論是「導盲犬」或「流浪犬」,牠們都是生命也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但不幸的是人類未必都是狗的朋友。不管你(妳)是領養什麼狗狗貓貓,都是有愛心的人,都值得大家的尊敬與肯定,因為照顧毛小孩確實不容易,要真的愛才能顧得好。讀到這裡, 想幫忙導盲犬的惠光導盲犬學校可以捐款或是參加牠們對外的活動,聽聽真的在第一線服務的志工怎麼為導盲犬發聲,這樣的對話及閱讀比較能深度全面了解導盲犬的一生。將來,才不會相信媒體的報導,而誤以為自己領養導盲犬是搞特權、像是佔了誰的便宜一樣。
至於該報導作者李光儀先生在自己的個人臉書,分享報導與總統的臉書回應時,用「不要臉」辱罵他所報導的對象。這樣的言行有沒有違反新聞倫理,社會及媒體圈不難公評。
最後,我會象徵意義捐1450給導盲犬協會,也歡迎各位愛狗愛貓的1450共襄盛舉,台灣很可愛,值得我們多愛一點。
🐶捐款支持惠光導盲犬🐶 https://reurl.cc/Xen95a
蔡英文 Tsai Ing-wen 我們1450支持愛貓狗的辣台妹❤️🌈🌶️
動物權益定義 在 動物權是什麼?從小飛象到虎王,人跟動物的關係有什麼不同? 的八卦
地球事圓的: 動物權益 · 好萊塢電影中的「政治正確」,好像變得越來越不正確|TODAY國際開箱S2EP05 · 動物福利受重視,友善雞蛋新選擇。 · 國際大動會:動物 ... ... <看更多>
動物權益定義 在 動物權利 - 求真百科 的八卦
動物 權利,或稱「動物解放」,是人發起的保護動物不被人類作為占有物來對待的社會 ... 從生物學上的定義來看,水母毫無疑問屬於動物,但從動物權利的觀點來看,水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