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日 原住民日》
從2002年擔任立委以來,我歷經了2002年的「反馬告國家公園抗爭」、「蘭嶼核廢料廠抗爭」,2005年「反軍購公投辯論」,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三讀立法,2005至2009年前往日本靖國神社、美國聯合國陳情的「還我祖靈」運動,2016年禁伐補償條例、民宿管理辦法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
從原住民族土地正義與預算分配議題,到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訴求,我始終堅持維護族人的權益。
這幾年,我投入教育及文化,並完成了實驗三法、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辦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生活即是文化,傳承來於教育」,從學齡前教育到終身教育,需要良好環境-原住民族教育,以及細心灌溉-文化認同,我們的幼苗才能茁壯成大樹、山脈。
我相信透過原住民族教育成為真正有靈魂的人,才能以部落為主體看見族人需求,肩並肩一起為守護我們族人的權益。
※原住民族教育法論壇正式起跑※
走了二十年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終於在今年因應原住民族教育需求進入修法程序,而『原住民族教育法論壇』也將正式起跑,為眾多委員支持且願意共同推動辦理,希望族人們能夠踴躍出席,或者提供給我及我辦公室助理們您們寶貴的意見。
分配正義補償正義 在 nagee Facebook 八卦
【比克談年金改革-01】
叭叭!抓到了比克是綠的!
比克仇視軍公教!
話先說在前頭:
這篇圖文內容都是針對那些肥貓老賊,但是那些老賊總是會把年金改革的聲音拿來製造對立,說什麼台灣人仇視軍公教。不是既得利益分子的你根本不應該著了那些卑鄙小人的道。不要讓這種莫名的制度延續,又沒爽到,又要害大家背黑鍋。更應該要堅定支持合理的改革,這才是從根本解決污名化的作法。
大家有沒有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每次談軍公教的年金制度改革,就會不知道從哪繃出這樣的說法,說「以前那些老軍公教人員都過的比誰都苦,連那些種田的做苦力賺得都比較多,所以現在老軍公教拿18趴和高額退休金是他們應得的補償。」
可是如果那些老軍公教以前真的過那麼慘
做其他行業真的那麼爽
那為什麼70年來
每個台灣人的父母都超怕自己的子女去做勞工種田
學美術也怕你餓死
學音樂也怕你餓死
做什麼都怕你餓死…
為什麼我們的父母從小就一直
叫我們去考軍公教搶什麼鐵飯碗呢?
中國政黨超佛心的耶!
1947年來敗逃台灣代管,然後把好賺得工作讓被統治的人來做。自己人都不佔肥缺,越是權貴核心的去越辛苦的工作,中國外來政權真的很棒耶,難怪台灣人世世代代都虧欠他們。
18趴(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源自於1958年由國防部與財政部會銜發布缺乏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那現在為什麼不能比照前例用行政命令結束掉就好?蔡英文政府現在還跟你開那麼多公聽會讓你鬧場,之後還要走立法程序來改革這種毫無法源根據的鬧劇。根本佛心到鄉愿了好嗎。
蔡總統你別再開會了,年金直接「改革」吧 !(管仁健)
https://goo.gl/f4NTg5
另外
年金改革不是製造對立
更不是仇視軍公教,而是照顧到更多的軍公教人員
不是所有的軍公教都能領到滿滿的鉅額退休金
絕對多數的基層軍公教人員
未來的退休金是會被那些老權貴先吃光吃到破產
所以年金改革是要讓不公平的制度回歸財政平衡
讓所有的人都拿的到合理的退休金
你如果是辛苦基層的軍公教
更應該認清自己的位置
不要被那些吸你血的老賊煽動利用了
真正欺負軍公教的
就是那些債留子孫還會利用職位之便炒軍宅住豪宅的老賊
如果你並不是既得利益者
更應該一起支持改變不公平的制度
這才是從根本解決污名化的作法
P.S.關於老賊一詞
https://goo.gl/LSKqNk
是老賊就不要不承認
不是老賊就不用對號入座
從來沒有人說「軍公教都是老賊」這種話
退休人數與年金支出的逆分配
https://goo.gl/PHsaAn
老丹陳致豪:
「100萬公務員領走的退撫金比900萬勞工還要多,不但造成每個納稅人負擔沈重還債留下一代,這完全是世代正義和階級正義的問題,任何有正義感有羞恥心的公務員都不該縱容李來希之流這樣無恥自私地反改革。」
另外,一個層次很低的萬年跳針問題:每次談到18趴改革時,總有一群人再嘴說,早就沒有18趴了啦。但是真的要改革18趴的時候,同一群人又跳出來拼死抗爭嗆說不惜流血革命,奇怪了他們不是說早就沒有18趴了嗎?那到底再捍衛什麼不存在的東西?
分配正義補償正義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八卦
「軍宅不容再被投資客惡意炒作!」
【國家照顧軍眷美意反被投資套利】
去年爆出非軍眷戶以及投資客炒作軍宅套利的問題,引起社會大眾譁然,各地眷戶也多有陳情,抗議國防部的眷改過程是黑箱作業,讓投資客有機可乘。今天外交國防委員會,特地請相關部會來報告這個議題,結果國防部、財政部國產署、文化部文資局、內政部營建署,提出了多份針對眷改報告,卻對軍宅遭到不當炒作的議題,沒有隻字片語。
早在1999年「大法官485號解釋文」就已經明確指出軍宅「購屋款項既主要來自國家補助,與純以自費取得之不動產者有間,則立法機關自應考慮限制承購人之處分權,例如限制其轉售對象及轉售價格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使有限資源得為有效之利用。」
2013年監察院也提出「102國正0006案」糾正,指出「國防部自眷改條例85年公布施行迄今,明知有承購人於取得配售資格後,採與他人預定買賣方式以規避5年不得處分之禁止規定情事,詎一再默認違規情事持續發生,未積極研定符合法制之防弊措施,悖離政府眷改美意,核有怠失。」
從大法官解釋至今已經超過15年,從監察院糾正至今也將近三年,到去年選舉時變成全國關注的焦點。今天好不容易外交國防委員會召集各相關部會,要來報告這個議題,結果各部會不管是書面或是口頭報告,沒有隻字片語提出任何檢討,根本是浪費大家的時間。這也顯示,國防部與相關部會,過去十幾年來不管面對大法官、監察院、立法委員或是全民的監督,總是我行我素,也難怪有民眾會認為,相關部會根本是刻意放水、甚至暗助投資客惡意炒作軍宅。
我要求國防部盡快提出報告,具體提出相關數據,實際擁有或住在軍宅的人有多少比例是非原眷戶,投資客透過漏洞賺取的不當得利有多少,不同意戶或買不起房子等受害眷戶,有什麼補償措施和申訴管道,以及未來政策與法律應該如何修訂,才能避免這樣的問題。
【眷改基金黑洞如何償債】
根據105年度中華民國總預算案:「餘絀撥補之預計:本年度預算短絀 9 億 3,637 萬 6,000 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之短絀 741 億 5,641 萬 5,000 元,共有短絀 750 億 9,279 萬 1,000 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現在眷改基金已累計虧損超過750億,國防部說要在108年靠處分土地清償,然而,是否真能如期完成,大家都有疑慮。就算真的可以靠處分土地來償還好了,三年內這麼短的時間,國有精華地區恐怕必須大量出售來還錢,而出售的對象,到頭來可能還是得靠優先賣給建商財團或投資客。
照顧軍眷戶原本是國家美意,結果中間過程,反而讓許多軍宅被特定投資客套利,未來基金回補,竟還是要靠賣地給投資客、建商、有錢人,這前前後後都如此荒謬,人民的居住權、公平正義到底在哪裡?
【最底層的居民:居住權在哪裡?】
今天我問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人權保障處處長:「憲法和兩公約所保障的居住權,究竟有沒有包括違占建戶?」我問了兩次,他遲疑很久才回答:「原則上人民的居住應該要有基本權」。
如果違占建戶有居住權,那又為何好幾年的陳情卻無人處理?眷服處說這些違占建戶是「既得利益者」,我以我選區南機場對面的「九號基地」為例,的確有些高階軍官擁有中華路段商家,然而更多人,是住在陋巷裡面,有的是當初不符合配售眷戶身份的未婚老兵,有的是不得不輾轉流落到那個陋巷去住的人民,在那些狹小破舊的眷舍裡,有各式各樣的人生故事,但有個共通點,就是他們已經被通知六月份要被斷水斷電、要被拆除。
居住權,是憲法及「兩公約」所保障的權利。我實在搞不懂,為了保障「居住權」的眷改條例,應該是良善的,結果竟然有人可以透過法律漏洞買好幾戶在那邊賺暴利,有人卻面臨被斷水斷電要被趕走。
國防部沒有確保他們的居住權而強制拆遷,其實是違反憲法及「兩公約」所保障的居住權。因此,我請國防部應立刻清查全國目前眷改土地裡面,不管是合法或是違占建戶,通盤了解在地居民訴求,尤其對低收入戶或是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更應該積極協助他們向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補貼或津貼,申請公共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確定大家都有安置地方,再開始搬遷,如果還沒做好做滿,就不要用訴訟來恐嚇他們,來逕行斷水斷電、來強拆迫遷。
【眷改政策錯誤的源頭】
眷改政策,我認為從一開始,第一顆扣子就已扣錯,一步錯,步步錯。
按照大法官釋字第457號解釋文的內容意旨,眷村、軍宅的存在,應該是定義為「使用借貸之法律關係。使用借貸為無償契約,屬貸與人與借用人間之特定關係。」也就是,這是國家將土地借給弱勢的軍眷來居住,給他們使用權來確保他們的「居住權」,而不是給所有權。進行眷改,可以檢視眷改條例第一條提到「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其中「照顧」的概念,其實根本沒說是要把「使用權」轉為「所有權」。理論上應該要用最初的理念,進行「只租不賣」的眷改與分配。
不過,既然已經從頭錯誤到現在,我希望部長以及相關部門,能夠及時補救,把十幾年來不願意面對的問題,好好處理,在最後兩個月內誠心檢討,而未來我相信還是有些人會持續在新政府裡面任職,也希望所有處理眷改的相關部會人員,都能用新的心態來面對問題、一起解決。
質詢影片:https://youtu.be/sTtZcxji6k8
分配正義補償正義 在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12516/ 的相關結果
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 ... <看更多>
分配正義補償正義 在 正義理論 - MBA智库百科 的相關結果
隨著對正義研究的深入,哲學家還將正義分為不同的類型,如分配正義、懲罰正義、補償正義和程式正義等。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指的是正義的分配福利和負擔。 ... <看更多>
分配正義補償正義 在 分配正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的相關結果
分配正義 是指资源分配領域中涉及的社會正義,即政策制定者根据文化、经济条件、歷史等因素制定偏向於弱勢群體的法律和政策,以保证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人們經常把分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