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標案「御用評委事件」引發爭議,其中不乏特定評委審查案量大,而其身分不是民進黨中央黨部的黨工出身,就是綠營資深幕僚等情況,大筆經費預算提供政府標案給特定媒體等狀況,審核機制形同虛設,相關作為也未符合利益迴避原則的觀感,而接連爆發的事件如台鐵美學小組球員兼裁判,國防部採購抗彈纖維布,遭爆最後得標的3家廠商,其中一家的產品供應商本身並無工廠,且老闆涉嫌吸金違反《銀行法》遭到起訴,桃捷公司在採購案圖利特定廠商音檔等問題,再再顯現弊案叢生,故政府採購法有其修正的必要性。
日前中華文化總會副秘書長李厚慶常態性獲選公標案評委,累積次數超過200次,而由李厚慶擔任評委的「故宮南院塑造整合行銷勞務採購案」,遭爆未依法利益迴避,後續結論為評選結果無效,並終止與得標廠商間的契約。後續工程會雖將其從採購專家學資料庫除名,然而擔任評委都要簽切結書,同意評選過程如涉不法,適用刑法及貪汙治罪條例規定,然本案後續司法調查並無下文,這件事顯示簽切結書此行為並無實質效益,而評委是否需利益迴避為自由心證並無受到嚴格審查,應修法改進。
再者,評審委員的選舉方式是由電腦系統隨機撈出評委推薦名單,由採購機關從中選擇評委。然而還是產生不少疑慮,包括專長自己勾選、缺乏審核機制,而電腦抽選也會因為過去配合的出席率高低受到影響。過往更發生高雄市環保局前局長李穆生任內辦理3件勞務採購案,假借權力,任由廠商參與勾選評選委員名單事務,又洩漏尚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內容,讓特定廠商預先得知招標文件等狀況,都與主管機關勾選評委有關,故評委選擇機制應重新檢討,或考量由第三方公正機構做圈選,避免類似狀況一再發生。
上述事件遭媒體爆料後,工程會於8/27日發函各政府單位,重申五大準則:一、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二、政府電子採購網除公開評委學經歷,也要顯示過去半年內的評選次數;三、評選委員會一旦成立,委員名單應即公開在政府電子採購網;四、會議前應再確認評委是否涉及須迴避事項;五、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公開標價、總評分、評委、會議紀錄等資訊。目前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閱覽,針對準則第二項之規範目前僅提供內部參閱,基於政府資訊公開原則,應一併公告方可受公評。
另工程會在8月中邀集相關單位做跨部會討論,研擬修改《政府採購法第70條》,增列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得標廠商對機關之契約價金債權,禁止扣押等措施。然發生財務危機的廠商、履約能力早已大幅貶落,反有可能拿錢跑路、或是挪做他用,慶富案就是最好的例子。禁止假押扣,既無法確保可順利完工、甚至連施工品質可能都有問題。銀行對融資有一定的審查機制,若債權遭限制,發包更難,未來銀行反會挑廠商、才會去融資,這對整體發展也非正向發展。目前該法案修法尚在討論階段,有關單位應審慎考量該法案修正後造成之後續效應,避免廠商不當挪用資金,造成國家重大損失。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Shaun&Ni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來自從者宇宙, 自由奔放、對生活充滿熱誠的神靈從者。 本人喜歡當一個archer, 但不知為何職階卻是Avenger。 因為某些因緣,和簡一起追擊惡徒, 作為一個賞金獵人過著日子。 “我是伊斯塔。女神伊斯塔。 啥?你聽著會弄混,所以想加一個太空在前面? 我不要,太空聽起來一點也不可愛!”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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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讓我感慨萬千,導致在2018地球最後的夜晚,自我回顧碎碎唸。
今年,分享了自己的房間、公司開了一間,就差卵子還沒凍它個一些些。
這篇【地球最後的夜晚】製片紀錄文,喚醒我若浪漫立業,會如何被生活抽鞭。
外人看起來導演天生才華洋溢、順風順水、風風光光的背面,也是有吃不完的鱉。但最珍貴的是在孤獨中依然堅持信念;萬念俱灰時貴人相助重新點燃火焰。
(我天!“堅持”跟“信念”這種字眼……?難道廢柴我臉書被盜用了?)
明知道人生就是一盒便當,不可能只吃雞腿啊。一吃到廉價的冷凍三色豆還是會白眼翻到天邊。喜歡的、討厭的都必須要一起買單。嘖!討M~
(狗屎運如我的人生的便當大概是一個500元那種等級了吧,真的不能再嫌再抱怨~)
無論如何還是必須再努力多一些。
今年,在庸庸碌碌迴旋打轉中,有些變動,其實也不知道是壞是好。
從來不求最好(也做不到啦),但願在所有的學習裡“樂來樂好”。
小船航向未知的大海,總會偶有顛簸,甚至遇到大風大浪迷失方向的時候。
沒立過大志大業的我,只想以“樂”為本,讓“樂”成為小船的錨。
音樂使我快樂;快樂的我使音樂好;我的音樂使人快樂。
真是看似簡單卻不容易的期許。(突然覺得雄心壯志…………3秒而已)
今年,離開了一些人,一些人離開了我,無論如何,依然滿心感謝。
更謝謝不知道哪來勇氣陪同上船的伙伴們,他們都不知道自己其實誤上了一艘時時動念想退休的賊船。(大家都很有能力,就算翻船也不怕他們失業啦!<推卸責任!>)
還要謝謝【地球最後的夜晚】《墨綠的夜》,讓我更確定地球是圓的,一切是緣也是業,其實無需趕盡殺絕,即使地球只剩最後一夜;就算人生就要翻篇。
很可惜這部電影目前無法在台灣上片,但真的很喜歡畢贛,把潮濕又難耐的現實生活用鏡頭幻化得如此唯美,如夢似乎幻。
大概就是人生如夢吧。(粵語歌:人生如夢,夢裡不分西東~唱起來吧!)
無論甘苦總會醒來,沒事的,沒事的,一切都會過去的。
廢話這麼多,不就「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謝謝2018,
我們2019見!
#能好好看完本文跟轉貼文的人請容我給您一個吻
#不敢相信我竟然掏心掏肺跟你們說這些
#要去準備跨年表演了
#我愛你們
#再請多多指教
#新年快樂
#墨綠的夜 給您好眠一整夜
https://youtu.be/-wte_c_lpns
「再這麼超下去,蕩麥活不過今年了啊,我實在拿不出更多的錢了,全部都在這了。」製片單佐龍說。
畢贛突然聲嘶力竭起來:「我現在什麼都可以不要!公司可以不要,家也不回,我他媽的只要拍完這部電影!」
《地球最後的夜晚》的製片,在明天中國上映之前,寫了這篇文回憶這一年,地球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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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的至暗時刻
三年前,北京朝陽大悅城的金鼎軒,我們第一次見面。那頓飯,沒有談太多電影。他搶著買單,後來我才知道,其實那天的他,已經沒有錢請朋友吃飯了,但他需要錢做完一部電影。「我好像遇到了一個『天才』」回到住處,我朝最親近的一個微信群裡丟了一條信息。我與畢贛,就這樣認識了。
開 局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昨晚的飯局興奮地給投資人娓娓道來。沒過半天,公司決定入資他剛完成初剪的電影,便是日後將要名揚業界的處女作《路邊野餐》。
他是個愛請朋友吃飯,其實又根本沒幾個錢的人,所以偶爾也問上帝借錢。我們帶著《路邊野餐》在瑞士盧卡諾影展做全球首映,他就帶上我天天往賭場跑,我不懂玩,就替他看管護照,手裏攥著現金,從那時起,就好像一個管錢的制片人。頒獎前夜,我們贏下好多瑞士法郎,光顧了當地最貴的牛排館子。隔天,他拿下了人生第一座國際大獎。三個月後,畢贛又以最年輕導演的姿勢,奪得第52屆金馬獎最佳新導演;不到兩周,擒獲法國南特三大洲電影節最佳影片。
《路邊野餐》還沒上映,《地球最後的夜晚》就在一段梗概中徐徐展開。迫不及待地讀完畢贛發來的千字大綱,飛天遁地、自由生猛。2016年7月15日,《路邊野餐》公映。創下一個體面的藝術片票房成績,650萬。這年生日,我收到畢贛送我的禮物——地球儀檯燈。他說:「佐龍,這就算是我們地球項目的正式開端了。做這個項目需要有一家自己的公司,才會有自己的節奏。」一切似乎都撞上了中國電影最對的時間。平時根本不懂社交的我,找到了杭州工作時留下的唯一線索 —— 華策影視。透過朋友遞交了一份稚嫩的商業計劃書。不到一個月,華策決定戰略投資畢贛,我們給這家尚未出生的公司取名「蕩麥影業」,借自畢贛電影裏最為重要的一個地域空間,選址在上海。公司營業執照核發當天,恰逢《路邊野餐》國內下映。這更直接意味著,從今天起,一切責任都由「蕩麥」自負了。
項目開發過程一片坦途:哪怕身在上海,投資人還是紛至沓來;畢贛有了更穩定的劇本寫作環境,時而也去找文學顧問大春哥(張大春)過過招。我們先後去台北找到鴻其(李鴻其)和張姐(張艾嘉)面述最初的故事,去長白山探班覺哥(黃覺)定下「羅紘武」,最後又去香港當面邀約湯湯(湯唯)出演電影裏的「萬綺雯」,合作一一促成,疏無遺漏。
此刻的蕩麥就像意氣風發的少年。記得有天,一位老朋友來訪公司,他正面臨轉型,問起我來:「佐龍,做這個項目,你們有被人拒絕過嗎?」我回憶了半晌:「好像真的從未嘗過被拒的滋味。」
開機前一個月,我飛赴坎城,在那裡和歐洲最一流的國際銷售公司Wild Bunch簽下合約,隨後,《銀幕》(ScreenDaily)雜誌高調發布了《地球最後的夜晚》即將開機的新聞。然而,神壇並不為蕩麥,更不為畢贛而設。之後遭遇的一切,今天想來,如夢一場,也不禁感激那些即將排山倒海般襲來的「至暗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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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機
2017年6月15日上午9點,凱里暴雨,開機儀式潦草收場。下午放晴,美術場景到最後都沒達到要求,但是協調好的開機時間已到。平時不甘妥協的畢贛,嘗試著硬拍下去,但最終還是過不了自己那關,於是我們決定停機。
我們知道,做出的這個決定,將觸發一個多米諾式的災難系統,影響面廣闊而縱深,但沒想到會一直持續到今天。現在回想起來,作為製片人,預算設計不合理,製片籌備不充分,是最關鍵的問題。
停機一天直接經濟損失數十萬,兩個毫無工業經驗的導演和製片,瞬間被擊倒⋯⋯。我近乎狼狽地逃回上海,準備第一時間向投資人闡明戰況。深夜見到電影的主投方華策影業的傅斌星總,我磕絆顫巍地講完情況,她卻一直勸我吃小龍蝦。我又試著給其他幾家投資方電話通報,大家接到我的電話,都覺得我在開玩笑,怎麼可能開機第一天就停機呢。
回到劇組,一片肅殺。
為了盡快交出場景,我們不得不從外地調配和從本地招募近百名臨時工人,加班加點開工幹活,貴州山高路險,又遇上雨季,原材料運輸更是難上加難;平均年齡只有20多歲的導演組成員,被迫集體抵抗著毫無準備的壓力,他們每天陪著畢贛改劇本、覆景、會議,夜夜無眠;雪上加霜的是,中途我們還調換了一次製片主任。幾乎全部製片關聯部門,從現場製片到生活製片,再到場務、司機,甚至廚房,走得一個不剩。本就入不敷出的劇組,愈加人心惶惶。
製作預算開始滑向極不可知的方向。和畢贛商量後,我們給投資人們主動表態,先砍光蕩麥影業所有承製費,再砍光導演和製片人的全部片酬;又召集導演組開會,把大家本就極低的工資又砍掉一半;很多部門主創也都主動提出停機期間薪資減半。
一切,都看似正在裡入不可逆轉的漩渦中⋯⋯這些狀況,也都在一點點占據畢贛的心頭,侵蝕著他真正能夠用於創作的時間。有天,我跑去找已經一週沒有戲拍的鴻其(飾演白貓),小哥見我神情凝重,想用新學的幾招,試圖幫我鎮靜。
一條微信跳出來,是畢贛發來的:「我到盡頭了。」我問他:「你在哪裏?」他沒有回我。
告別鴻其,當我出現在導演組辦公室,剪輯師亞楠、導演助理孫濤等等,大家異常無助地圍坐一旁,空氣凝固起來。我跑去推開房門,他熟睡中。絕望地靠倒在客廳的沙發,我給作為監製的華策影業萬娟總打電話,遠在北京的她,也只能聽我們拼湊著分析戰報,掛掉電話,大家陷入了無法決策的深淵。
被吵醒的畢贛走出來,也坐到沙發上。我說:「再這麼超下去,蕩麥活不過今年了啊,我實在拿不出更多的錢了,全部都在這了。」他突然聲嘶力竭起來:「我現在什麼都可以不要!公司可以不要,家也不回,我他媽的只要拍完這部電影!」我也朝他喊:「那我去借錢,賣公司,好了吧!」我摔門而去。
走在淩晨兩三點鐘的凱里街頭,我開始懷疑,這還是《路邊野餐》裏的凱里嗎?我自責崩潰,又毫無應對之法,我很清楚,他最需要保護的東西,開始遭遇威脅,平日裡久不會憤怒的人,今夜,竟也對我咆哮起來。
幾天後,打起膽子,又去了一次導演組。一臉起床氣的畢贛,正縮在沙發上用iPad看電影。我感到一絲光明,還好,至少他還沒倒下。2017月7月10日,劇組終於艱難地覆工了。
我在劇組房間的床頭貼著一張「消場表」,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早上起來,可以用筆劃掉一場戲。然而這樣幸福的時刻,總是極少出現。一度有段時間,不僅沒消場,反而很多場還在不斷被加回來。進度永遠徘徊不前,確實令人無法忍受。經紀人不得不發飆:「麻煩你回去問問畢贛導演,他到底是在拍他的場景,還是在拍他的演員?!不如我們不演了,你們就拍拍那些景好了。」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經紀人們一一請到剪輯房來看看素材。當我和藝人統籌張文斌,膽戰心驚地陪伴「白貓」經紀人蕾姐(張蕾)閱讀完這些素材,她久未出聲,猶豫而又不得不擁抱起我們,「我終於知道你們這一群人,在這崩潰的一個月裡,都拍到了什麼。」
拍拍停停,凱里的雨季真正來臨,泥石流時常光顧。
8月中旬,我接到了演員方面發出的《敬告信》,被告知時間不多了,我們都不敢去告訴畢贛。原計劃9月殺青,然而此時,不僅長鏡頭遲遲未能進入籌備,連前半部分的戲,都才只拍了一半而已。創作的壓力和現實的崩塌,平行打擊著這位眾望所歸的導演。他和演員們一樣,都是連日摸黑出工的疲態,在這樣的條件下,他已經拍不出好東西了,而劇組又像一台巨大的機器,無法停下。
他偷偷告訴剪輯師亞楠,好想立刻買張票一走了之,而另一邊的我們,仍然將他看作打不倒的天才少年,一味地認為,大家分頭安慰一下吧,安慰好了,他就能拍了。演員們的既定檔期走到了盡頭,隨著湯湯和覺哥的離組,劇組不得不再次宣布停機。演員們走了,不知道是否還會回來,以及何時才能回來。
長時間的消耗,連我們的主創也快沒有時間了。一個巨大的難題又一次擺到了決策小組面前,劇組是原地修整,還是就此解散?一個致命又無解的命題,選擇繼續,長鏡頭籌備工作一籌莫展,選擇解散,這部電影它真的還能重啟嗎?苦笑,決策小組以近似抓鱉的方式,鬼使神差般決定繼續拍下去。
9月的香港,迎來了八號風球,飛機沖上去都要被打下來。我和萬總飛赴香港,求見張姐,希望她能在10月份再給我們幾天拍攝長鏡頭。在香港半島酒店大堂,張姐嚴厲地教訓了我倆:「萬娟,還有佐龍,不是我不幫你們、不幫畢贛,但請你們記住,地球不是永遠圍繞你們轉的。我把整個9月份挪出來給你們,你們浪費了,今天我不能因為你們,而去擠占我允諾給別人的時間,這是不公正的。」我不敢看張姐,悶頭吃東西,萬總還在努力地解釋著。快結束,張姐開口:「10月份,我只有兩場演出之間的4天休息時間。」我們連連點頭,我望向萬總,淚水已經在她眼眶打轉。
已經幾夜沒睡的我倆,害怕回到劇組,在等待颱風退去的片刻安寧裡,拖著疲憊的身體,在香港街頭亂逛。有些恍惚,前一天還在凱里恐懼地面臨無解的決策。我對萬總說:「好想狠狠睡一覺,醒來,我們電影就殺青了。」低頭看手機,來自莊姐(張姐的合作夥伴)的消息:「老實說,我其實很不想你們來見她,她身體太累了,但我根本就知道,她最後一定會答應你們的,我希望你們真的保護好她,好嗎?」少頃,她又寫來:
「難得逃來香港就當放空,好好休息。」
10月,第一次長鏡頭的實拍,由於籌備時間太過匆忙,每一條都失敗了。只有最後一條,大家憑著必勝的信念苦撐,算是勉強走了下來。然而「殺青」那一刻,大家都面無表情,沒人敢高興一下,張姐對著我們默默嘀咕:「都拍完了,還一個個都悶悶不樂的。」放棄個人假期又挪開檔期的湯湯,在劇組過完了今年的生日。為了好歹有個交待,我們硬逼著設計做了一款海報,取名「忽然殺青」。
殺青宴那夜,大家去KTV唱歌,從來不會唱歌的畢贛,和萬總抱頭痛哭,借著酒勁的他哭出聲來:「你們都看錯人了,我不是什麼天才,我現在連一部電影都拍不完。」眾人不語,唯有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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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啟
劇組解散後,誰都不知道,這是臨時解散,還是再也沒有了。離開劇組那天,我跑上樓去找剪輯師亞楠,想看看最後拍到的那條長鏡頭是什麼模樣,就好像明知道是個畸形兒,你偏要看看它是否依舊動人。
回到上海,我搭地鐵跑到外灘,用盡全身力氣透了一口氣,我快忘了上海是什麼樣了。我給畢贛發去微信:「所幸,公司還活著。要重拍嗎?」他沒有回我,我更不敢追問。我只能向他太太打聽情況,小雲回覆我,畢贛回家以後語言表達能力都變得很差,經常一句簡單的話都沒法說清楚。
執行製片往公司搬回兩個大鐵箱,我打開,摔出一摞財務報表,數字從0001編到了3080,有點晃神,大概人生花錢最多的一個夏天,就這樣過去了。
回到上海的日子裡,我在朋友的幫助下,開始服用舍曲林片,一種用來抵抗憂鬱症的常規藥物。每到深夜,總要與黑暗和深淵做起無窮無盡的鬥爭。而我,也並不知道,尚潛伏在凱里的他們,是否安好。那一段時間,我頻繁出現在萬總家中,我們把劇組的賬目,翻來倒去算了幾遍,沒有可能了,真的沒可能了,除非放棄長鏡頭的3D轉製,但畢贛一定不會答應。
一次次拍攝失敗,很難再向演員們開口要時間了。“假殺青”過去一個多月,很怕當面溝通的我,硬著頭皮給湯湯經紀人章哥寫了封長郵件,起名〈蕩麥陳情表〉,鼓足勇氣落筆哭諫,盼望再度湊齊所有演員。
實際情況是,湯湯進了下一個電視劇組,1000多場戲,90%都是她的,整個組600個工作人員,明年9月份之前,不會有任何時間了;覺哥幾乎把他2017年整年的時間都托付給了地球劇組,現在也不得不去一個電視劇組上班,經紀人陳思為了幫我們協調時間,一次次近乎「冒犯」地奔走在公司領導和對方劇組之間;更要命的是,攝影指導董勁松和美術指導劉強,也接到下一個電影劇組的通知,需要馬上進組。沒有資金、沒有演員、沒有主創。電影從夏天開機,拍過了秋天,熬來了初冬。
我們跑來北京,直面投資人。結束一天工作的傅總,陪著畢贛商量對策直至天明,她允諾去想辦法爭取演員能回來,資金上也讓畢贛別太擔心,先安心籌備。與此同時,我隨身藏著一份60分鐘的素材集錦,分頭拿去給經紀人們、各家投資方們,一次次地放片、解釋、承諾、央求。
正處谷底,我接到了兩個電話,一個來自出品方之一太合娛樂,那頭說:「錢總特別理解你們所有的困難,我們不僅認可超支,而且還要雙倍認繳地球的投資。」接完這個電話,我幾乎從床上滾落,激動地通知畢贛;另一個電話來自出品方亭東影業的聯合制片人張冠仁,「韓寒說他同樣作為一個新導演,特別理解畢贛在拍攝第一部真正意義長片時,面臨的壓力和處境,我們一定會支持到底的。」
甚至我們電影的男主角黃覺,還自己出面為畢贛尋找資金,他的兩位老友張歆藝袁弘夫婦,二話沒說,認下了電影的部分投資,很快把投資款一次性打到了劇組賬戶;黃曉明與經紀人郭亭婷,更是在劇組最困難的時候,將支持我們的現金連夜打到劇組。在兩位監製萬總和沈總的努力下,又吸引到多家行業公司和基金的進入,希望幫我們共度難關。
籌備間隙,畢贛去台北參加金馬新導演論壇。我們知道張姐就在台北,但不敢去見她,傍晚,我忽然接到金馬工作人員的電話,那頭急促地講:「佐龍,你快帶畢贛過來,張姐在等你們。」
見到張姐,她就問畢贛:「沒拍成吧?打算怎麼辦呢?」停頓了一會,她說:「我1月有時間。」原本已經打算妥協的畢贛回應:「張姐,不然我把劇本改改,你也不要那麼辛苦地跑來跑去了。」張姐用驚訝的眼神看著他:「畢贛,怎麼連你也開始不堅定了。」這一句話改變了畢贛的狀態。
我們透過法國制片人查爾斯,把《少女離家記》(Mustang)的攝影指導David請到貴州,擔任第二次長鏡頭重啟的攝影指導;在經紀人陳思的力促下,也硬把覺哥從電視劇組給協調了出來;還剩湯湯了,怎麼辦,束手無策。如果她從電視劇組離開,整組人都要停工,這個損失,恐怕比我們組還要大更多。
我每隔一天就會進山看看籌備情況。每次進山,都能見到場務組的小胖,他極少言語,不是在守山洞口,就是在守山腰的路障,長鏡頭一開機,整個山谷都要封死,小胖哥總是服從安排,通宵達旦地值守崗位,聽野風呼嘯。到了冬天,貴州最怕遇到凍雨天氣,連空氣都是凝固的,進山的公路一度無法使用,稍不留神,車子就會栽下山谷;那段時間,又遇到南方暴雪,重新租賃的攝影和燈光器材在運來貴州的路上被大雪給堵住了,嚴重影響了技術測試的進度。
製片主任黃魚大叔每天見到我,都追在後面重覆地說:「領導,我負責任地建議啊,你和監製們商量下,趕緊叫停吧,現在停,還能節約下點錢來,我們完全沒有拍成功的條件啊,現在不停,就再也沒有補拍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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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 青
畢贛的長鏡頭劇本終於定稿,劇本扉頁赫然寫著〈編劇:先驅者10號〉。劇本改了,就連廚房幫工的阿姨都被導演組選中,要在長鏡頭中演唱《墨綠的夜》。
就在我們計劃開機前的兩天,湯湯的時間終於在經紀人和對方劇組的支持下,被近乎不可能地協調了下來,她進組了!天降奇蹟的是,連貴州的天氣都返暖整整三度,凍雨天氣驟然消失,山河天地都被動容,長鏡頭拍攝的天氣條件具備了!張姐到達丹寨的當天,連酒店都沒進去,就跑到了現場排練。
經過多次排練,我們將整條長鏡頭的拍攝時間,嚴格控制到60分鐘左右。如若一條失敗,需要重啟拍攝,算上技術準備、體力恢覆和道具覆原,至少還需要2個小時,因而從入夜拍至黎明,一天最多只有三條機會,而這三條裡,其實只有黎明的那條,才是畢贛內心最最想要的。
畢贛來到演員化妝室,張姐帶頭表態:「導演,拍啊,今晚我們拍它三條好不好?」畢贛說:「怕你們身體吃不消」,張姐再答:「我沒問題,我們來這就是來給你拍戲的。」一旁的湯湯也昂然點頭,覺哥更是早就豁出一切了。倒數第二天的三條拍攝,盡數失敗了,是的,全部失敗。熟悉的肅殺氣氛,立刻縈繞回我們身邊,如惡魔纏身。我們只得在四面漏風的露台上,徹夜地等待,祈求神跡出現。
最後一天,湯湯經紀人章哥直接把行李拉到了現場,按照默認的契約,他們將再給我們最後一個通宵的時間,如若再拍不成,我們就必須毫發未損地將湯湯護送回電視劇組,從此再無覆拍的機會,借來的時間,到了歸還的時刻。
入夜時分,第一條開機,再次失敗。絕望。
製片組在漏風的露台上,擺上了一台70吋大電視,大家像看直播一樣一條條過素材,尋找每一個問題點,似乎一切都在逼近勝利,但機會就只剩黎明前的一點點了。在冷風中坐立不安的我們,不知道等了多久多久,終於遠方傳來「保住一條」的信號,所有人都在放肆地吶喊、歡呼、宣泄,終於,保住一條!我和萬總互相擁抱安慰!最後一條,也是畢贛以及大家心目中,最希望達成的,還剩最後一次機會的,珍貴的黎明條。
三位攝影師在三個地點等待接力,從山洞出來,穿過山路,跟隨男主角下索道,繞過台球廳,航拍飛天,降落,此時,多次排練的馬匹受到驚嚇,失去控制,將蘋果灑落一地,而攝影師則平穩應對,記錄下上帝的恩賜,接著來到劉老師和黃老師合作創造的爛漫的舞台廣場,旋轉房子的機關順利開啟,羅紘武與萬綺雯在短暫的夜晚擁吻,鏡頭遊移到煙花,再一擡頭,天將將亮,完美的黎明條。
執行導演在那高呼,我們殺青了!《地球最後的夜晚》殺青了!
像夢一場,怎敢相信。我看了看手機,記錄下心碎的時刻,2018年2月9日清晨7點。
終於殺青的湯湯,卻久久不肯離去,她徘徊在羅紘武和萬綺雯剛剛度過短暫夜晚的「旋轉房間」裏,泣不成聲。而經紀人章哥,則拖著通宵了幾夜的疲憊,爬到制高點,想為劇組記錄下此刻永恒的長鏡頭場景。在眾人的勸慰下,湯湯才搭上車,去往機場搭機返回下一個劇組。臨走前,他小聲對畢贛講:「導演,其實,我已經問劇組多請了兩天假,假如今天還是沒成功的話,我會一直陪你們,直到完成。」
一路歡歌回到劇組駐地,廚房阿姨問我明天幾點出工,我說殺青了,都下班吧,阿姨說:「真的嗎?我連過年用的食材了都買好啦,我以為就要這樣拍下去了。」
製片組用最後僅剩的一點經費,給劇組辦了一場體面的終極殺青宴。推杯換盞間,我見到平時寡言的場務小胖居然酒醉,他壯起膽子,跑來和畢贛擁抱告別,畢贛就說:「我希望拍下部戲的時候,你還能來幫我們。」
離組那天,恰逢小年夜,我和大家擠在一輛金杯車坐去高鐵站,司機師傅開得飛快,大家終於沒能在劇組過這個年。同車的場務小哥很是健談,到站,我問他接下去幹嘛,他滿懷期待地說,過完年要去一個電視劇組幹活,那邊比這個組賺錢多了,我又問他哪年的,他說96年的。道別的時候,他送我進站,隨口問起:「哥,那你在劇組是做什麼的呀?」我一時語塞,如夢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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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 城
故事寫到這裏,看似所有的至暗時刻都被我們一一破解。3月初,我們一致決定趕坎城選片。做完這個決定,巨大的壓力又被重新導向畢贛,他需要最晚在3月底拿出一個能過關的版本,用於坎城選片委員會看片。
那段時間,沒人敢去問進度怎麼樣,直到有幾天淩晨,我總在睡夢中被循環的音樂驚醒——後來才知那是林強為我們電影所做的配樂 —— 那時我便知道,每夜孤坐客廳的他,開動了⋯⋯他總算交上作業,4月1日淩晨,大家擠在一間小影廳裡試片,那是我們第一次聽見它的心跳,放映結束,猛一轉頭,我的同事們早已個個淚流滿面。
凌晨5點,我揣上剛剛制作完成還帶著機器溫熱的硬盤,踏上了法航班機。接下去的半個月,我獨自帶著還沒有完成配音、也沒有3D效果的初剪,在巴黎度過了緊張顛簸的送片時間,苦苦等待一個結果。傍晚,我走在巴黎老舊的地鐵站裡,不由地開始飆淚,心想整個團隊傾盡所有,命都不要,誓死完成了這部作品,今天我把它送到了可能會最早懂它的地方,我真的不想空手而歸,我想給大家一個交待。
出了地鐵站,我看到北京給我發來的微信:「佐龍,明天回來吧,去不去坎城,不重要。」
第二天,2018年4月12日巴黎時間11點,坎城新聞發布會,影展總監福茂宣布《地球最後的夜晚》入選第71屆坎城影展「一種注目」單元。使命完成,返身回國。決定接受「電影節之王」的邀約,並非易事,這將是一個承諾。我們需要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完成一個最佳的剪輯版本,還要完成一系列龐雜的技術工作⋯⋯畢贛和一眾後期制作主創,幾乎整整三周不眠不休,接力工作。
5月8日坎城開幕當天,我們還沒交上片。畢贛還要和我們一起去和投資方開宣發會,車上,我抱怨趕不上坎城可不是開玩笑的事,他把累積了太久的憤怒宣泄而出:「煩煩煩,你有什麼好煩的,我現在連電影都剪不出來!你還想怎麼樣!」
我忍住同樣的憤懣,看向窗外,手機提醒收到新郵件,焦慮地順手點開:「他媽的坎城都要罵娘了!請你們立刻馬上完成這部電影,安全護送到坎城!”」法國合作方把我臭罵了一頓。如果我們趕不上,這將是一次嚴重的事故,而我更清楚的是,過不了他自己這一關,電影是萬萬送不出去的。所有人的命運,他變成了唯一的解鈴人。
後期工作走到最後第二步,大家已經精疲力竭。畢贛和調色師唐強在工作棚裏劇烈地爭執起來,他希望唐強能休息一會繼續工作,不要無效勞動,唐強暴怒,「我哪還有時間休息!我再休息,你們就都別想帶拷貝去坎城了!」「那我就不去了,我不要去什麼的他媽的坎城,我需要你拿出最好的質量來!」熟悉的咆哮聲再起。
為了將隨時有可能輸出完成的拷貝以最快速度送至坎城,我們縝密地制定了一個代號為「葫蘆娃」的方案,每隔兩到三個小時左右,將一名工作人員送上去往法國的飛機,把所有人的出行時間平均分布到最後的兩天時間內。
5月12日傍晚,第一顆放映拷貝送達坎城,正要送往電影節的路上,我卻被通知,這顆拷貝製作失誤,無法使用。終極崩潰。
5月14日下午2點,畢贛終於自己帶著重新輸出的第二顆拷貝,昏昏沈沈地抵達尼斯機場;5月15日淩晨2點,大家前往德布西廳進行技術測試,QC通過。
上午11點,《地球最後的夜晚》在坎城舉行媒體場首映。放映結束,我回到公寓房間,看到孫濤正在吃力地用谷歌翻譯拼命地刷著推特,忽然,他瘋了似的吶喊起來:「炸了!炸了!地球炸了!牛逼,龍總,你看,他們說我們導演牛逼!」下午3點,畢贛和他的演員們,一一踏上坎城紅毯,《地球最後的夜晚》舉行全球首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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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京,我單獨約他出來吃了一頓飯。我看到他因為壓力而爬滿整臉的毛囊炎,還有幾周沒有處理的頭發,他好像徹底變了一個人,一個已然被掏空的畢贛。我第一次見他如此嚴肅地對我講話:「佐龍,你知道嗎?從頭到尾,如果連我都不再決絕了,還有理由讓你們和我一起站到最後嗎?」頃刻間,我為我所有的懦弱和徘徊,找到了最終的解釋。當下的我們,就好像剛認識那會,他繼續講著,我仍然聽著。
這一年,過的太難。其實,我早就準備好放棄了。好在,他還是以最危險的方式完成了這部電影。明天,它就要上映了,這篇回憶,寄給這三年。
單佐龍 寫於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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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贛 #地球最後的夜晚 #墨綠的夜
分管契約無效 在 台灣妞韓國媳 Facebook 八卦
今天看到綜合報導跟大家分享
標題是台灣新冠抓住口罩的七個秘訣
以下不負責任翻譯
人口2300萬的台灣到11號上午總計45名(死亡1人),而我們國家5100萬人口確診數7500人(死亡60人)有167倍的差異。台灣的人口密度也比我們高。但是他們的對於口罩供需的不安比我們少。台灣是如何抓住新冠之災和口罩大亂的呢?
最首要的是台灣政府優越的危機反應和領導能力。初期先中斷中國的入境,快速地先管理了國土境內。醫療專門人士的意見積極地採用。以SARS的時候成立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主的管理體系統整起來也起了作用。
關於口罩方面是在第一個確診者出來以後,三天內全面禁止出口,並增設生產線。不足的人力是動員兵力和預備軍多方面的支援了。郵局的加入沒有利潤的物流中,減少國民的負擔,活用政府的系統以可以即時確認(口罩)庫存。12號開始可以網路購買。
⓵中國來的入境中斷,快速地進行國土管理
台灣在1月中國新冠19患者開始湧現時先對於從發源中央中國湖北省武漢來的乘客在機場就進行個別檢驗。2/7開始中國出發的入境台灣全面禁止,香港跟澳門來的外國人也都禁止。台灣本國人入境則是要居家隔離14天。台灣的貿易交易額跟韓國差不多。一個人的交易額是韓國的兩倍。中國工作的台灣人有85萬左右,這樣的狀況下台灣政府還是果斷的做了決定。
⓶重視醫療人士、科學家等現場的專門家意見
美國范德堡醫學的傳染病專門教授William Schaffner說”台灣在事發初期,就從保健當局和科學家、醫生等聽取專業建議” 台灣政府在嚴重的病毒之前,不計算政治也比起看中國臉色,以國民的保健安全左右了政策。
⓷排除政治壓力的疾病管理系統建立
2003年SRAS時受到大損害的台灣在隔年2004年世界首度的設立中央流行性疾病指揮中心(NHCC)。 牙醫出身的陳時中衛生部長帶領中央流行性疾病指揮中心,這次新冠19為總指揮。減少避免了政治人物的干涉。美國奧立岡大公眾保健教授表示”台灣在SARS辛苦得到多少教訓,這次就相對做了多少完善的準備,多虧準備順利的攔截新冠19。”這樣的評價
⓸全面禁止口罩輸出,增設生產線
台灣在第一個確診出現後四天,1/24就緊急發布不准醫療用口罩出口的命令。同步請求口罩生產工廠24小時加開並快速提供資金讓他們可以增設生產線。立即投入增設60個生產線的裝備花費兩億台幣(約韓幣79億5800萬)資金。
⓹動員軍人和戰備軍隊的人力資源
政府出面解決製作口罩的人員不足的部分。2/2軍兵力配置到口罩工廠,11號甚至動員預備軍。口罩工廠在軍人協助下也避免偷運。所有的口罩都透過藥局販售。購買口罩的時候一定要有健保卡拿去在指定數量下購買。實行口罩實名制。所以沒有發生投機購買的狀況發生。(就是口罩價格提高或是囤貨狀況)
⓺郵局職員的加入,無利潤的物流
台灣政府把口罩全部買入壓低價格販售。為了流通口罩,加入了中華郵政的人員。一天上工人約有7000人,其中中3000人配置(運輸口罩)。由國家機關配置所以當然沒有運輸費利潤上的爭議。口罩價格1/30是台幣8元(318韓元),2/1開始6元台幣(238韓元)2/6為5元韓元(198元)這樣降低。
⓻活用政府的系統,即時確認口罩庫存
台灣數位部門製作了可以即時確認口罩庫存的線上系統。明天(12號)還開始可以網路購買。這樣可以更減少市民的不便。台灣的口罩生產量從一天400萬個(1/30)到500萬個(2/17)820萬個(三月第一周)增加中。目前展望下個月可以升到一天1300萬個。
我國雖然依照台灣的模範答案一樣畫葫蘆,但非常遺憾的被全世界110個國家禁止入境,因為口罩造成的國民憤怒還是無法減少。政府在2/4中斷湖北省的入境後,對於醫療團體再三要求中國來的外國人禁止入境的要求,政府全部都沒有接收。.
口罩也是初期判斷失誤,多次表示”供給量很充分”而導致總統多次跟國民道歉。確診者在超過5700名的3/5號才全面禁止口罩輸出。口罩的實名制度比起台灣晚了40幾天。口罩製作現場不是提供人力資源,而是安插監察人員。台灣一張200元的口罩,我們要1500元購買。物流費用約600元。
嚴重的是產業現場的口罩不足。國內一天生產的口罩約1100萬張,其中80%是提供可以個人購買,20%可以給企業或是團體購買。 實施五日實名制度以後,企業們原本的口罩購買契約都變成無效。業主一次要買3000張以上時,製造業者需要另外跟政府申告。購買一萬張以上時需要得到政府的認證。因為這樣的狀況,GOOGLE的電話服務中心等集體感染的高危險區產業現場,供需變成了超危急的狀態。
網友回文按讚數順
Pana***很好的新聞。這個政府的不成熟水準一目了然。
Jinm***跟我們國家正好完全做相反的(政策)耶
Sunh***完全跟文氏做的相反,所以才說領導很重要。腦裡沒有東西進去只有塞滿固執,曾經說過如果不是我會有一堆弊端的人….
hyes***拜託學一下優點你這個不成熟的政府
jun0***台灣這次處理是跟世界其他國家比較也是TOP的水準。最被讚譽的地方是從源頭阻斷同時提高口罩供需平衡。因為阻斷源頭將發病率最少化就可以少辛苦一些。我們國家不管檢測能力再怎麼好,要壓制住起源點比較重要吧。
原文出處
http://naver.me/GZC8fAnY
分管契約無效 在 Shaun&Nick Youtube 的評價
來自從者宇宙,
自由奔放、對生活充滿熱誠的神靈從者。
本人喜歡當一個archer,
但不知為何職階卻是Avenger。
因為某些因緣,和簡一起追擊惡徒,
作為一個賞金獵人過著日子。
“我是伊斯塔。女神伊斯塔。
啥?你聽著會弄混,所以想加一個太空在前面?
我不要,太空聽起來一點也不可愛!”
身高/體重:154cm・??kg
出典: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神話、舊約聖經、烏加里特神話、腓尼基神話等等
地域:從者宇宙
屬性:秩序・惡 性別:女性
通稱S伊斯塔。
靈基1~3,每個都是不同的個體,但根源上來說算是同一個人。
冷酷的1、活潑的2、超越兩人的3,就這樣記吧。
想要和女神好好相處,秘訣是“盡量認真對待她,同時也要粗枝大葉不拘小節”。
非法之徒,同時也是正義的女主角。
雖然做著反派會做的事,但目的卻都是為了他人,站在一個奇妙的立場。
她自覺自己是“人類的威脅”從而屬性為惡,但這個不代表她是惡徒、壞人。
和泛人類史的伊斯塔性格幾乎無異,但不會抱著玩樂的心情捉弄他人。
她個人會把他人的善行視為“正確的行為”而自豪地認同他,並暗地裡為歡喜,
會把他人的惡行視為“錯誤的行為”而充滿敵意地蔑視他,並當面出口責罵。
(如果對方是惡徒,她會毫不留情地把對方的財產、生命和命運榨得一乾二淨。)
S伊斯塔和伊斯塔一樣,性格自由奔放,
雖然會不齒人類社會的殘酷和膚淺,但話雖如此,她還是會認為這是人類生活的無可奈何,
並且會格外注意善良的人類,從結果來說比起自己所得的報酬,更注重讓大家獲得勝利......
她擁有這種和伊斯塔完全不同的人生觀。
例如在夏日賽車時,伊斯塔為了恢復自己的地位,犧牲了周圍的資源而復活天牛。如果換作S伊斯塔,她最後會好好反省,並親手破壞天牛,把消耗了的資源分給參賽者。
“雖然這樣非常可惜,簡直會讓我抓狂,但我總覺得我非得這麼做。因為我不能跟自己撒謊嘛。”
就像這樣,她基本上是伊斯塔本人,但就算到最後一步,也絕對不會成為人類的敵人......
簡單來說,S伊斯塔是“做得不夠好的伊斯塔”的女神。
○動機・對於御主的態度
“御主”僅僅身為一個人類,卻能和從者定下契約使役他們,她對這樣的存在非常感興趣。
“啊?你們那邊的世界竟然有這種職業!?區區一個人類還挺厲害的嘛!?”
在她眼中“弱小”的人類竟然能和從者互相溝通相處,她為此深深敬佩。
她不會崇敬御主,而是視其為“重要的人”,
“如果我他說的我有興趣,我會好好聽他說(心心)。”此時她露出一個小惡魔般的微笑。
因為御主是另一個宇宙、另一個世界的生命,她努力不讓自己投入非必要的感情,但敢保證,她肯定會因為心防太弱(戀愛flag)而不知怎麼地失常了。
平常的伊斯塔因為距離感較近,感覺像是“鄰家的大姐姐”;這個伊斯塔相較之下顯得客氣,鄰家大姐姐的那個感覺沒那麼強,但同時,她“有點高嶺之花,卻總會在身旁閃耀”的感覺會更強烈。
○單獨行動:C
S伊斯塔作為女神誕生,作為人類成長, 然後作為從者覺醒。她無需和御主簽訂契約,就能不消耗魔力維持現界。
○女神的神核:A++
類似伊斯塔的女神有很多......有伊斯塔、亞斯她錄、阿納特......她繼承了這些女神的原型“古代豐饒和戰爭女神”的神核,因此等級幾乎是最高的。
○復仇者:EX
過去的大女神因為某種原由被貶為惡魔,當中充滿了憤怒、苦悶,還有“......回想起來其實我也沒什麼藉口可以為自己解脫呢......”這種悲哀,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一般混在一起。
站在正義(秩序)一側,卻自認為是惡的女神,作為復仇者感覺好像不太及格。
※《舊約聖經》裡這位女神被稱為“亞斯她錄”,被認為是豐饒女神、異邦女神的總稱。後來《舊約》裡記載的這個名字墮落成了西歐的惡魔“阿斯塔特”。
○惡魔的甜蜜:A
為自己墮落成惡魔而傷心,同時卻充分利用自己“魅惑與興奮”的力量,簡直是真正的惡魔。
S伊斯塔能露出微笑拋出飛吻,提升己方士氣,令其無視肉體上的負荷發揮超乎極限的力量。這本身就是用在己方的魅惑(詛咒),因此在已經被魅惑的狀態下敵方的魅惑自然會無效。
勝利女神的一面與使人破滅的惡魔這一面互相結合,產生了這種惡魔的魅力。
○金星驅動:B
推動金星的東西。或者說是駕馭美的東西。
受金星的加護,從而提升寶具威力,並且自由自在地改變其屬性,是一個與最後催生了各式各樣女神的“原始女神”相稱的技能。
○多重星冠:EX
唯一無二的大王冠。
把伊斯塔源頭的女神分歧出來眾多“天之女王”的女神王冠重疊在一起,從而得來的完整形態。
“閃耀於宇宙的王冠”
等級:EX 種類:對星寶具
範圍:10000~心情
最大捕捉:心情(隨著心情高漲而改變)
Edin Shuggura Quasar
呼喚位處原始宇宙、被當作“女神之證”的古代神殿Bael・瑪安娜,解放構成神殿的高次元靈魂——靈基銀河,將其轉換成能量燒盡整個宇宙的對異星侵略寶具。
S伊斯塔不像伊斯塔“一直都在天舟上面”。
S伊斯塔呼喚的神殿(據說是阿納特建立的巴力神殿)擁有災厄、充滿攻擊性的形態......據說雖是如此......
又,蘇美爾語、阿卡德語中Edin意指草原、曠野,據說是《舊約聖經》裡伊甸的字詞來源。
Shuggura是Edin裡的王冠,伊斯塔進入Edin時曾獲得該王冠。
Quasar是現代的天文詞彙,意思是類星體。
因為它位置在距離地球許多光年的宇宙釋放著強烈的光芒,而被稱為是“最為光亮的天體”。
“原始女神”從自身切除下來的頭腦。
為了在蒼輝銀河獲得新生,繼而轉生神靈從者。
太空伊斯塔在從者宇宙裡,是最新型“實際存在的女神”。
她不是“地球人見到(觀測到)的金星、司管金星的女神”,
而是“從金星的古代文明誕生的金星女神”,
所以對地球人來說,稱她為外星人也不為過。
原始宇宙存在於比起蒼輝宇宙(以太宇宙。現在的宇宙世界)更久遠的時代,那時“人類還只是人類”。亞斯她錄則是在這個宇宙裡的遠古時代——地球上出現哺乳類生物之前、宇宙的史前古代文明信仰的女神。
那個時候,人類沒有信仰的概念,女神一詞即是代表“生命繁衍的宇宙”本身。
到底是這個概念化成了實體,還是這種生存方式化作了概念,已經無從稽考,然而清楚的是原始宇宙裡伊斯塔・亞斯她錄是“有著人型的銀河”。她本來就不是人類能夠承擔的存在,也不能夠化身為從者。
偶然發現了那位女神的靈核的時臣教授,把她當作“善良的一半”培育成人,死後把女兒交託給了自己信賴的助手。
“就算自己教她課本上的那些正統的善,(因為S伊斯塔天資聰穎)她也很快能看穿當中的偽善。我在她身邊的話雖然不會出問題,但她或許終有一日會厭倦了善而回歸惡。
然而如果讓她遇上簡的話,就能讓她知道一個里外都是善的人會毫無遮掩,一股腦兒地衝向真相,但過程中經常會給周圍帶來破壞和混亂,這時她會明白善惡絕非內外一致。若她成功頓悟的話,至少她大概不會墜入單純的惡吧。”
事後證明教授的預測非常準確,S伊斯塔未曾墮落成惡,而是健全(?)地成長成一個優秀的吐槽役,一個易怒且會錙銖必較、但會鋤強扶弱的猛犬賞金獵人,
另外,簡意外地毫無變化。
#FGO #太空伊絲塔
分管契約無效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Youtube 的評價
#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這時候買家要自己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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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網購可以退貨嗎?
A1:是可以的喔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你是 #通訊交易 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
Q2:通訊交易是什麼?
A2:許多網購就算是通訊交易喔
通訊交易的定義,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 #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Q3:那什麼又是企業經營者?
A3:就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
如果你只是偶爾在網路上賣東西,那就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4:那我需要負擔退貨或者整理費用嗎?什麼情況可以退貨?
A4:費用跟理由都不用喔!
同樣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除非有 #例外情形
Q5:例外情形有哪些?
A5:比如容易腐敗、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客製化的商品、報紙或雜誌、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等等,只要企業經營者有告訴消費者,那就不能在七天內,不附理由及費用退回商品囉!
(這部分可以上網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會更清楚)
Q6: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賣家就不給我退,或是要我付錢該怎麼辦?
A6:打 195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就會轉接到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囉!
原則上消費問題都可以詢問、申訴,或找消保官,但還是有可能沒辦法獲得解決方法,那也可以尋求消基會的幫忙,最後如果還是無法解決,那就只好打消費訴訟了。
順序上是
1.先跟賣家溝通
2.向賣家、消費者服務中心等申訴
3.跟上面說的申訴沒有獲得好好的處理,可以再跟消保官申訴
4.申訴不成功,可以再跟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還是不能解決,就只好提起消費訴訟了
Q6:蘇律師在影片裡,最後沒說完的話是什麼?
A6:是在說消費者保護法當中,哪些部分是比較保障消費者的,因為內容有點多又比較難一點點,所以沒有放在影片裡,決定用文字呈現,比如以下的說明
1.請求權部分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就是說當消費者因為企業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而有損害的時候,不管企業經營者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責。
但是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證明,它的商品或服務,已經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下,可以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那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囉!
2.對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定型化契約,是指企業經營者為了跟很多消費者訂立契約,事前擬定好的條款,比如很多網購時會要你勾我同意的就是。
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規定,企業經營者可以用定型化契約,畢竟這樣很省事,但必須要遵守一些原則,比如如果大家對契約條款有疑問,解釋的時候要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還有要符合誠信、平等互惠原則等,不然會無效等等。
最後是小提醒: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也要記得,盡量跟 #資訊完整 的賣家交易,如果說只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或者是電話根本沒有人接的這種,後續的消費爭議會很麻煩,所以要慎選交易對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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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憶楨|網購退貨規則百百款,我該聽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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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契約無效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評價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分管契約無效 在 土地買賣契約無效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八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吳從周所指導謝璨鴻的 默示分管契約之研究(2021),提出因為有分管契約、分管約定、默示、專用權約定、民法第820條的重點而找出了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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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契約無效 在 [新聞] 我買的車位…管委會能決議重新劃位?律師- 看板car 的八卦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121591/733096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我買的車位…管委會能決議重新劃位?律師提「三步驟」保障自身權益
2023-07-28 13:24 聯合新聞網/方格子
【撰文・林明忠律師】
林律師,為什麼車位明明是我買的,管委會居然說大樓開會決議要重新劃位,這樣合法嗎
?
現在房價高漲,寸土寸金,尤其在雙北精華的商業區電梯大樓的車位,常常單價都是百萬
以上起跳。因此,大家也越來越在乎車位的權益,很多民眾因為車位問題,常與管委會發
生糾紛。
跟大家分享一個經典案例
案例1:
A小姐跟建商買了OO大樓的5樓的整層住家,其中有附1個地下室平面車位,車位編號8號,
也拿到了編號8號的車位使用證明,8號車位就在車道電梯不遠處,旁邊靠柱子,相當好停
。結果交屋後3年,某天接到管委會通知:「本大樓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地下室平
面車位將於7月20日下午5點在社區會議室重新分配位置並辦理公開抽籤,歡迎有車位的住
戶出席抽籤,未出席者由管委會代抽,不得異議。」
A小姐看到這個通知真是火冒三丈,詢問熟識的住戶才知道是有些住戶覺得自己車位位置
不好,所以才在區權人會議上通過要換車位位置的決議。A小姐覺得自己一點都不想換車
位,這時候該如何是好呢?
案例1問題的解答:
第一個步驟其實就是釐清「車位」是否屬於有獨立所有權的車位,還是屬於以公設建物持
分(最常見)或土地持分表彰所有權利的車位。基本上,獨立所有權的車位一般不太會有
上述問題,所以這邊說明的A小姐車位,是以常見的公設建物持分型態擁有的車位。
第二個步驟是,釐清社區對於車位「分管契約」的約定是什麼,以A小姐來說,她當初跟
建商買的車位位置是固定的,那就車位使用權和車位位置部分,通常屬於依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成立的分管契約(通常建商規約草案都會有這樣記載:「停車空間
應依與起造人或建築業者之買賣契約書使用其約定專用部分。」所以實務上關於從建商處
取得的停車位,通常屬於上述條文所成立的分管契約)。
第三個步驟,既然A小姐車位的使用權利,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成立的
分管契約,那依據同條例第33條第3款規定:
「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成立之約定專用部分變更時,應經使用該約定專用部分之區分
所有權人同意。但該約定專用顯已違反公共利益,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訴請法院判
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從上可知,除非法院已經有判決確定該車位分管契約無效,否則即使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的決議,因為重新分配位置,屬於對於原有8號車位位置的變動,已經屬於約定專用部分
的變更(見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上字586號判決),卻沒有經過擁有車位使用權的A小
姐同意,所以這個決議是無效的。
結論是,A小姐如果要對抗這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以以該決議違反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第33條第3款規定,向法院提出確認這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並確認自己對
於8號車位的使用權存在的訴訟,來確保自己的權利。
法律文章寫起來好像解法很單純,不過其實關於停車位性質的確認、大樓規約內容的分析
、分管契約性質的釐清(很多時候,車位是從建商處轉了N手才到當事人手上),都需要
看個案資料具體釐清,並沒有那麼簡單,也因此很多民眾自己處理車位訴訟在法院總是弄
得灰頭土臉。
所以建議,如果遇到車位糾紛問題,還是要請教不動產的專業律師喔!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我們社區就是要每年重新抽車位, 然後位置不滿意就看有沒有然願意交換
再不然就是沒去抽籤的就會被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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