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定保送延保欺騙消費者,違法收走契約!】
🔥照著官方資訊,卻莫名喪失保固!
近來有民眾向嘉瑜反應,表示:買TOYOTA RAV4休旅車過了半年,里程僅三千多公里,即接到和泰來電通知回廠進行定期保養,並可參加優惠活動延保一年。車主依據TOYOTA服務手冊中所載之延保優惠活動說明條項下:「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將不適用本延長保證專案,『保證權益將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並依上開「字面意義」理解,不欲於半年回廠定保,只喪失優惠延保資格,但仍應享有「4年或120,000公里」之基本保固。
然以上主張,竟遭和泰告知:如果沒有每半年(無論里程)回廠自費更換機油,就會喪失所有基本保固,消費者無法接受上述說法,並認為簡直是以基本保固來威脅車主回廠自費定期保養並藉此圖利!
嘉瑜透過google、FB、ptt、mobile01論壇等處查找資料,發現許多車主都有類似經歷,但綜觀和泰的主張依據,邏輯上卻根本站不住腳!。
🔥服務手冊內容自相矛盾!
按和泰主張,其取消保固的論據在於:服務手冊中所載之「保證外事項」第10:「未於每半年或一萬公里回TOYOTA服務廠保養同時確認里程,『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者」,而服務手冊屬於購車契約的一部分,故其主張並無不法等語。
但經嘉瑜觀察「同屬契約內容」之準時定保送延保條項,卻又載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則上開兩條自相矛盾之條款究應如何解釋?難道都是和泰說得算?不僅如此,嘉瑜再調出2016年版服務手冊仔細對照,發現當初所謂「保證外事項」的寫法如下:「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
大家發現問題了嗎?原先所定之「任意變更里程表」被魔改成了「未於每半年回廠」,導致後段「『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的文義變得十分詭異,且若未於每半年回廠,但「未致」無法確定行駛里程」,又該如何解釋呢?
經嘉瑜詢問消保處上開條款矛盾之處,消保處亦表示「容有疑義」,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綜合上述,以上條款解釋當然不可能任憑和泰說了算!
🔥半年未自費更換機油,是否真影響保固?
按服務手冊最後一頁所載之保養內容:「請依照『使用手冊』資料中記載的機油、胎壓、胎紋、冷卻水、清 潔液、雨刷膠條等保養內容,勤加檢查,以防止因故障引發的事故與問題。」經嘉瑜仔細閱讀車主使用手冊中定期保養定義,其中分為「一般使用」及「嚴苛條件使用」,如為「一般使用」之情形僅需於「每一萬公里或一年內」更換機油即可,只有在「嚴苛條件使用」下始需每半年進行更換。
又何謂「嚴苛條件使用」?使用手冊說明如下:1.沒有鋪柏油的道路行駛。2.重負載車輛,使用於露營。3短途行駛且氣溫低於0度。4.長時間怠速或長距離低速行車(例如警車、計程車或挨家挨戶的送貨車)。試問台灣有多少車主平時開車會符合上開嚴苛條件使用的情形呢?
🔥廣告刻意誤導消費者,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和泰在明知上述服務手冊條款自相矛盾的情形下,卻又在「工單」、「貼紙」及「定期保養寄送信函」等文件上,不斷以廣告宣傳其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且方案內容亦均標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則上述和泰不斷宣傳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的同時,卻又在購車後半年未回廠自費定保之情形,取消車主理應享有的「4年或120,000公里」保固,嘉瑜認為顯有違反上開公平交易法之疑慮。
🔥無故收回契約是否作賊心虛?
民眾於購車時,業務員曾說為配合公司既定流程,契約書應交由和泰回收,並以「沒有要賣車的話就要回收」等推託之詞,使消費者同意由和泰回收契約書,然根據經濟部依循消保法第17條授權訂定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規定:車商本不得回收汽車買賣契約書。
上開收走契約書行為亦於民眾向消保官陳情時,遭消保官當場指證為違法行為,而和泰寧可違法也要收走契約書的動機為何?嘉瑜不禁質疑是否是作賊心虛?
🔥車商不斷推卸責任,消保處、經濟部如何保護消費者?
近年來從福斯DSG變速箱、福特PS變速箱、馬自達CX5引擎漏水……到去年10月嘉瑜一直持續關注至今的TOYOTA RAV4漏水案,車輛製造重大瑕疵案件不斷,在這樣接連出包的情形下,車商竟還妄想推卸自身應負之保固責任,消費者卻常常無可奈何。
嘉瑜在此呼籲消保處、經濟部針對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顯然違法之情事者,應加強監管,不要再讓眾多車主求助無門。而在保固之外對於車主權益的保障,也期待經濟部能徹底放棄袒護車商的緩衝期,早日使檸檬車條款正式上路!
https://disp.cc/m/163-d8Au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內政部不要再演戲打假球了」
今天早上,內政部終於回應了預售屋轉售紅單炒作的民怨,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建案廣告上如果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就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我就直接講了,內政部不要再裝傻打假球啦。你知道你一發文,各地的房市討論群都在笑你嗎?以為做做樣子演演戲沒人知道?
我來告訴大家為什麼。
內政部援引的條文公平交易法第21、42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假的!你打去任何一個「潛銷」中的建案,銷售人員都會跟你說:「目前本案還未公開推出,請您留下姓名電話,會有專人與您聯絡」。過沒多久,專人就打電話來了,告訴你建案尚未正式公開,先付訂金保留喜歡的樓層戶號,等建照下來再正式簽約。
徐國勇部長,花敬群次長,建商根本不會隱瞞「尚未取得建照」的資訊,是要怎麼用 #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真正可以罰的是哪一條呢,答案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58條: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處 #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看清楚,重罰4~20萬,內政部為什麼只講公平交易法最高可罰2500萬,而不敢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的4~20萬呢?
更不要說,這一年來,到底抓到幾件?開罰了多少?要不要公布出來給大家看看?
下個禮拜,時力黨團就會提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修法,拉高未取得建照銷售的罰鍰。
最後再給內政部一個台中的神秘清單。知不知道「不可」、「可」代表什麼意思?這些案子,有沒有在建照核發前潛銷偷跑收訂金?
內政部好好去查吧,別再演戲打假球了。
1.文心大慶,不可
2.勝美有禮,不可
3.和宜極美,不可
4.和築好好窩,可
5.長虹天擎,可
6.富宇凡爾賽,可
7.遠雄之星8,可
8.鼎泰中城,可
9.誠邑築,可
10.惠宇G0系列,可
11.達麗,綁約(一年)
12.藏富滿滿,可
13.聯悦聚,說不可但合約沒寫
14.微笑之心,可
15.豐謙蜜之地,可
16.惠宇千曦,可
17.總太洲際W,可
18.鉅虹水岸岩,可
19.精銳萌未來,可
20.昂峰謙若樹,可
21.碧根21,可
22.國泰plus, MEGA,可
23.精銳fun未來,可
24.黎明觀邸,?
25.沅林築青 ,可
26.昂峰鉑麗 ,可
27.順天謙華,可
28.順天豐華,可
29.富宇峰景/松禾苑,可
30.新業築願景,可
31.浩瀚森之道,可
32.總太陞霖太美,可
33.鴻邑晴川硯,可
34.泓瑞水美捷堡,可
35.新業自由居,可
36.大鑫大心,?
37.惠田森聆苑,?
38.元城文學苑,?
39.寶睿新湛,可
40.達麗居山 ,可
41.大城樂好事 ,可
42.東方博舍,可
43.小時代2,可
44.大毅人人幸福,不可
45.順天景美,?
46.勝美新東區,不可
47.麗寶微笑世界,可
48.鉅虹森CASA 可
49.大毅家幸福 可
50. 崛世回興大,可
51.富宇海德公園 可
52. 富宇中央公園,可
53. 總太覓蜜,可 但綁一年
54.佳鋐科藝,不可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在 臺灣吧 - Taiwan Bar Facebook 八卦
[ #本週特調🍷|太和的眼淚 ]
嘿,要不要來杯「太和的眼淚」抗氧化呢🥂?
#太和的眼淚 成分為 H2O 不含 O
_
日前太和工坊的宣傳廣告用語引起爭議,
廣告詞:「H2O 是水,排出 O 就是純氫水,
所以氫水就是最好的抗氧化水」
但上過國中化學課捧油~就會知道,
H2O 排除 O 就只剩 H2(氫) 了😓😓😓
那就不是水了啊 ヽ(#`Д´)ノ!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 馬上指出這標語有問題,
然後在社群上馬上就 爆💥 炸💥啦💥
太和工坊見狀也馬上修改了標語,
補上此為宣傳用語與化學式無關,
以免吃上廣告不實的官司💦
🖊️根據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
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所以這邊酒保也要強力告訴各位,
不要為了效果寫一些模棱兩可的廣告詞,
釋出正確的資訊,
是對消費者的保障也是義務📝
好Der 說到這邊酒保我就想開個腦洞 (´・ω・`)
雖然太和工坊的指的氫水,
是指「#富含氫氣的水」
但有沒有可能可以真的 H2O 去 O 呢🤔?
讓廣告詞「 H2O 是水,排出 O 就是液態氫」
這句話成真呢🌝?
(理論上 H2O 去 O,它就已經不是水啦
所以這我們就不叫它氫水,叫液態氫)
理論上是可以的👌
來想看看這瓶子會長怎樣吧!
首先這瓶子要具備兩種功能-
1️⃣「#電解水分子」
把水中的氫與氧分開
先假設我們有 700克 的 H2O(水)
在瓶子內對它進行電解作用
電解完後會獲得 77.8g 的 H2(氫)、622.2g 的 O2(氧)
就算氧邊電解邊排出去了...
但要裝下 77.8g 的氫氣在正常的氣壓下
這瓶子長寬高至少要 #86X100X100cm 才行
看來會是很大的瓶子呢!😮😮😮
有了氫氣後,就可以使出瓶子的第二功能
2️⃣「#放熱反應」
把常溫的氫氣變冷到 -252.8℃ 把氫氣變成液態
接著就進入第二步驟「放熱反應」。
把常溫(假設是20℃)的 H2(氫) 降溫,
降到 -252.8℃ ❄變成液態氫就可以囉!
but!你還需要克服一件事!
那就是氫氣是極度易燃,
保存要非常小心
所以我們要讓它持續地保持低溫,
且嚴防外洩可能。
氫氣在空氣中濃度若在 4%~75.6% 之間,
一碰到火花就會爆炸💥
非常危險😵😵😵
所以最後我們的瓶子大概是👇👇👇
#某種合金製成具有真空隔熱作用的超大瓶子
旁邊外掛兩台機器
|一台用來電解水取得氫
|一台則是持續對氫施以壓力、降溫讓氫保持液態
如果還有空間,最好再放尊神像🙏🙏🙏
用來祈求瓶子不會漏氣,
碰到電線走火產生爆炸
好的,如果我們製造出這種瓶子,
用「H2O 是水,排出 O 就是液態氫。」
當標語也不會廣告不實喔!
是不是很簡單呢?😎
最後提醒一下各位捧油~🚨
#液態氫還是不要喝喔
-252.8℃ 不是開玩笑的❄❄❄
而且液態氫可以當火箭燃料,
賣給NASA🚀應該更合適
#TGIF #酒保調給你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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