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務人員有合理兼職的機會,年久失修的公服法該修了!」
公務員到底可不可以兼職呢?
王齊麟、李洋在東京奧運拿下羽球男雙金牌後,優異成績加上兩人的絕佳默契,讓「麟洋配」爆紅,也為他們吸引來許多商業代言機會,不過,卻因為他們的公務員身份,讓這件事引起了其他討論。
由於王齊麟和李洋目前是台灣土地銀行公開徵試晉用的羽球隊隊員,讓他們有公務員的身份,因此,根據《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兼職與經營商業」的規定,他們若要進行商業代言,恐怕有違法疑慮;但財政部對此火速發新聞稿表示,將以合乎規定並尊重球員個人意願為前提,盡力協助促成合作,為此解套。
然而,我並不這麼認同這樣的做法。
我很支持讓優秀的選手們能有多樣化的代言機會,創造個人額外收益之外,更可以推廣全民支持運動的風氣,這絕對是一件值得鼓勵,也樂觀其成的事!
但是,目前這樣的做法不僅只是為個案解套,除了治標不治本之外,更有雙重標準的疑慮...
不久前,「斜槓警員」、「知名足球球評」左盃 石明謹,才被檢舉疑似違法兼職擔任球評,而被移送懲戒法院議處,這件事,目前仍還在法院訴訟中。
這樣的問題,應該要全盤來檢視、處理,而不是用個案式的方式差別對待。
事實上,我們的《公務員服務法》已「年久失修」,上次修正已是 2000 年 7 月的事了,當中有許多過時的條文,都亟需修正調整。
《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所提到的經營商業,與第 14 條所提到的兼任業務的定義與範圍,以及其他相關的規範,都需要從現代生活方式的觀點,來全部重新檢視!
我們不應該完全限制公務人員從事與職務無關的兼職,只要不是在公務的時間從事私人的行為,以及本身不是在政府相關的監督機關內工作,不可參與相關企業的兼職業務,避免造成職權上的圖利;在確實遵守利益迴避、嚴格禁止公務上班期間從事私人活動的條件下,都應該可以修法來適當的開放,而且,適度開放公務員兼職,也有助於公私部門的流動及合作。
其實,考試院在 2019 年就曾提出相關修法,但因屆期不續審所以後續並沒有完成;除此之外,時代力量先前也有提出修法版本,因此,我們呼籲銓敘部,能在下個會期送出最新的修法版本。
讓我們一起從制度面、實務面與管理審核各面向, 重新來修調《公務員服務法》,才有機會能讓公務員們,在與自身職務無關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合乎法令規範下,實現自己正職外的夢想,創造自己多樣的斜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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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兼職限制 在 羅智強 Facebook 八卦
為了追殺管中閔,英派監委進行了破壞法治的三個變身。
一變身:「太上立法院」。要限制人民權利必須有法律明文,英派監委創設法律所無的「偶為、薄利、具名」的三條件,他們以為立法院被廢了嗎?
二變身:「太上司法院」。司法院的函示早在民國32年就説:「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均非本條第一項所謂經營商業。」這個函示,一直到今天都被主管機關反覆採納。
三變身:「太上考試院」。公務人員有無兼職,主管機關是考試院銓敘部,當有監委質疑,判定寫社論算不算兼職,應詢問銓敍部的意見,陳師孟卻説不用。
以民進黨在野時最喜歡喊廢除監察院,一執政,監察院如狼似虎可威風了。我建議,既然陳師孟這麼威,可以一院踩三院,乾脆把「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都廢了,只留監察院,一切陳師孟説了算,也幫忙精簡政府人事。
https://www.storm.mg/article/841002
公務人員兼職限制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八卦
【不能讓韓式恐怖猖獗:一個小市民的故事】
在柴山山腳的釣客食堂,去年因響應罷韓,而遭韓粉威脅燒店、並不斷檢舉,陸續有國稅局、衛生局、消防局、環保局......上門盤查,更慘的是,老闆參加三民公園公民論壇返家途中發生車禍,難以行動,迫於生計,在市府養工處擔任職工的兒子,不得不在下班之餘,或用他合法的休假時間,到店裡幫忙母親。
根據行政院臺(50)人字第4829號令,以及銓敘部70台銓楷參字55012號函函釋,辦公時間外,幫忙家人經營商業一節,「與法之規定尚無抵觸」、「法律並無明文限制」,亦即不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與14條。
然而,卻因父母支持罷韓,且這位兒子在總統大選前,呼籲「大家出來投票」,就算沒有指明要投給誰,還是被市府盯上,派人跟蹤,說他在店裡出現是兼職行為,市府高層都知道了。於是,工務局的長官禁止他請假,去哪裡都需要報告,甚至主管還約談當事人,要他回去告訴父母,不要再做任何罷韓動作。在長官的恐怖盯人下,當事人承受不了壓力,只好辭職,放棄鐵飯碗,回家繼承家業。
原來,口口聲聲把庶民掛在嘴邊的韓國瑜,對於生活變故有困難的家庭,要動用市府機器追殺。
對於合法幫忙家裡的基層員工,韓市府緊迫盯人、派政風盯哨、派主管約談,要把人逼走。
而對於非法兼職民營公司董事,被監察院彈劾在案的吳榕峯,韓市府卻是讓他當教育局長的大官,坐領厚祿。
對於在公餘時間,鼓勵大家善盡公民權利的市民,韓市府震怒要他好看,還要干涉別人父母的政治表態自由。
而市府一級主管用公家資源挺韓、撰寫反罷韓策略、批評罷韓團體、選擇性拆毀罷韓看板、要給出來投票的人壓力,卻裝作理所當然。
這樣的政府,繼承的就是「中國獨裁極權精神」,畢竟這些黨人也自稱「中國」,實則一脈相傳。
各位市民,香港殷鑑離我們不遠,要防止共黨匪徒屠殺人民的悲劇未來在台灣發生,我們就得先用我們手上的選票,給這些反民主、欺負庶民的權貴好看!
公務人員兼職限制 在 公務人員支援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求職招募就業資訊站 的八卦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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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兼職限制 在 [討論] 公務員兼職規定研析- 看板PublicServan 的八卦
軍公教年金改革讓公務員們叫苦連天,讓原本可預期的收入頓時銳減,進而大大影響退休生活,年輕公務員或想未雨綢繆,透過兼職多儲備退休基金,無奈政府不肯鬆綁法規,即使想多辛苦一點來獲取額外報酬,亦多所限制。
話說公務員不得兼職或經營商業,依據大致來自「公務員服務法」,其意旨為:一、避免影響公務;二、不宜與民爭利;三、防止濫用職權營私舞弊。
辦公時間辦理私務應該禁止,我絕對同意,但如果利用下班時間從事其他正當工作,到底有什麼好管的呢?
有關公務員兼職的規定,網路上多是片段且模糊的說法,到底什麼可兼什麼不可兼,越看越覺得霧煞煞,後來才發現公務員的懲戒是「銓敘部」在管的,它已對公務員兼職的樣貌,寫了百來個釋例,我知道大家的時間都寶貴,沒那閒工夫一條條地看,所以在下替你們看完了,就比較常見的部份,摘要給大伙們參考。
不是要鼓勵大家違法或遊走邊緣,只是若能多了解法律一點,知道什麼可做,什麼不能做,我們就不用擔心誤觸法網,就能更正當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文章略長,在此就不耽誤大家時間,有興趣的再點進網站互相切磋研究吧!
資料來源:
https://swallno.pixnet.net/blog/post/22432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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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allno (61.65.117.103 臺灣), 01/04/2020 14:46:38
※ 編輯: swallno (61.65.117.103 臺灣), 01/04/2020 14: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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