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2天4度轉彎!陸配子女確定不得入境,陳時中:當初選擇國籍就自己承擔】
政策急轉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宣佈,撤回陸委會於昨(11)日公布所有相關陸配子女入境回台措施。意即,目前不具有我國國籍的陸配子女,仍滯留中港澳地區者,不同意入境。但目前已經在台灣者,可以每次申請延長停留15天。
■疫情指揮中心:國人優先大於人道考量
關於未取得台灣籍的陸配及子女,究竟能否入境返台?陸委會和行政院態度一直拿捏不定,陸委會昨天和今天凌晨連開2次記者會、發出3次新聞稿,先是昨天下午2點記者會,宣布開放陸配子女持長期居留證、長期探親證入境,結果引發反彈聲浪;晚間7點二度由主委陳明通親自出面說明,符合「未成年子女」「在中國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條件的「小明故事」,即可專案申請;今天凌晨12點再發新聞稿說明,入境對象再增加「父母皆在台」等條件。結果12小時後,被行政院的疫情指揮中心全部推翻。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中午記者會表示,可以理解陸委會不斷收到陳情希望回台的壓力,雖然有人道考量,但防疫當前,接下來清明節,也將會有一波入境潮,如果開放不具本國國籍者來台,會擔心台灣的管理檢疫、檢驗疑似個案到醫療的量能不足、負擔太大,必須量力而能,因此與陸委會詳加討論後,決定撤回陸配子女入境規定。
「我們當然有壓力,陸配也要有所承擔,不過一開始國籍是可以選擇的,已經選擇了他的國籍,沒有選擇台灣,現在就要自己去做安排、承擔,」陳時中如此表示。
陳時中指出,目前在中國的陸配及子女有兩種情況:第一,陸配跟陸配子女現在在中國,應該就能就地照顧;另一種是小孩在中國、陸配回到台灣,陸配回來難道小孩就丟在那邊?當然已經做了適當安排,所以其實真正情況下,擔憂情形不存在。
■台商:政策反覆打擊政府公信、造成人民情感撕裂
《報導者》採訪滯留中國的台商,他們認為,這次的爭議,是陸委會說明不清楚加上與指揮中心沒協調好,導致不必要的口水爭端。
許多台商認為,在台灣長期居住卻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反而拿長期居留專案的孩子不常見。未成年人隨父母回大陸探親,就算因為沒有中華民國國籍而回不來,照理說也會由親人照顧。符合「未成年」、「中國親人無能力照顧」、「父母皆在台灣」三要件的「小明」應該不多,但陸委會一日三變,最終被指揮中心撤回的政策打擊台灣政府的公信力,引發不必要的口水。
一名住在武漢的台商抨擊,台灣政府要探討的是究竟有多少符合「小明故事」的陸配子女,台灣檢疫能量是否可負擔,做出的決策較不會引起大眾疑慮。但陸委會與指揮中心對政策的理解不一致,翻來覆去讓人模糊焦點,導致現在的輿論已搞不清楚究竟是在防疫還是防人,「說得好像陸配都有病一樣」。在野黨在上週的包機事件後也噤聲,未盡到監督之責,讓現在的政府像是隨著輿論風向改政策,且讓陸配身分再度成為攻擊箭靶。疫情會過去,但從包機事件至今種種將矛頭指向「陸配」身分的爭端,造成的情感撕裂恐難在短時間撫平。
■居家檢疫人數近2萬,疫調人力不堪負荷
陳時中說明,目前自中港澳等國入境台灣者一天將近5,000人,14天就至少有7萬人需要被居家檢疫14天,未來若再擴大檢疫隔離範圍,對疫調人力負擔會更重。莊人祥說明,目前居家隔離409人、居家檢疫1萬8千人,而疫調人員得將其民眾的申請書、基本資料電子化,耗費大量時間,為了減少疫調人員工作負擔,目前正積極加強資訊系統,試圖把文書工作自動化。
檢驗量能部分,目前一天至多可以檢驗1,100人。陳時中說,以昨(11)日為例,送驗了310人,但每人都還需要雙採檢;目前ICU病房的使用約4成,雖然目前都仍算充足,但檢疫、檢驗、醫療三者環環相扣,未來若不幸發生社區感染,也可能隨時有突發、緊急救援的狀況發生,不容許任何量能不足的情況發生。
除此,陳時中也不斷呼籲民眾,配合隔離檢疫,避免害人害己。莊人祥表示,目前針對不配合的民眾共12名,居家檢疫者9人,共裁罰62萬;居家隔離者3人,總罰鍰26萬。
■台灣疫情穩定,確診案例維持18例
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表示,台灣目前維持確診個案18例,狀況穩定。台商回台14天隔離的檢疫所人數共242人、醫院5人。除了一位確診治療中外,在院其他4人中,3位2採陰性,今天將轉回檢疫所;另一位一採陰性,尚待二次檢驗。
外交部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郭仲熙說,在鑽石公主號上確診的台灣人,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好轉中。台灣駐日代表處、駐橫濱辦事處都透過船公司,已經與台灣乘客取得聯繫,並協助轉送藥品需求。
■疾病名稱一改再改,WHO二改「COVID-19」,台灣則改回「武漢肺炎」
2019新型冠狀病毒「政治因素」超乎往例。2019年12月從武漢爆發不明原因肺炎以來,各界皆以「武漢肺炎」稱之,2020年1月13日,WHO宣布命名病毒為「2019-nCoV」即「2019新型冠狀病毒」,有別於過去如2013年MERS-CoV命名為「中東呼吸道症候群」等以地名冠稱,而有「汙名化」之虞。台灣衛福部也立即跟進,當時疾管署由副署長羅一鈞出面解釋,以地名命名除了對地區的汙名化問題,也是避免民眾誤認只有某些地方才會出現這些病毒。
相隔僅僅一個月,昨天於日內瓦登場的世界衛生組織(WHO)「全球研究與創新論壇」中,總幹事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於記者會宣布,再將2019新型冠狀病毒所引發的疾病「武漢肺炎」,更名為「COVID-19」,CO代表冠狀(Corona)、VI為病毒(Virus)、D是疾病(Disease),19為年分。WHO表示,由於許多國家仍以「武漢肺炎」、「Wuhan Coronavirus」稱呼,WHO才決定宣布更改疾病名稱。
疾管署對於疾病命名的態度也「轉彎」,這次不再跟進WHO,署長周志浩表示,法定傳染性疾病名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變,但由於新名稱「COVID-19」太拗口,為方便與民眾溝通,依舊會使用「武漢肺炎」一詞來發佈疫情資訊。(文/陳潔、林雨佑、曹馥年;圖/中央社/王騰毅)
#延伸閱讀
【世紀之疫──2019新型冠狀病毒風暴】http://bit.ly/3bhXg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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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最新疫情,即時接收推播,立刻追蹤 #報導者推特: http://bit.ly/2YeHA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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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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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軍封閉環境風險高,分流與戰備保存需做好!】
在疫情延燒之際,首要必須保障醫療量能,給予高風險第一線最大支持。同樣重要的,還有維繫政府、軍隊正常的運作。政府機構部分可以遠端工作、異地辦公,但國軍部隊大部分的單位都難以做到。
這兩天,團隊接到許多有關國軍防疫作為的反映,我也和國防部不斷溝通。收假日官兵陸續回營,由於營區寢室、餐廳、操練場域,都會有室內群聚狀況,引發許多役男與家屬之焦慮。
國防部表示,會遵照指揮中心一切防疫指引,並實施分艙分流、強化個人防護、訓練拉開安全社交距離。但我必須提醒,由於雙北疫情已經進入社區,無症狀或未發病感染者進入營區風險仍大,國防部對於所謂分艙(包含回營者、不同風險者之寢室、用餐空間區隔)是否落實,必須立即全面檢視!
零星個案染疫時之擴大匡列、部隊健康管理,到戰備維持,也都需要有備用計畫。7月漢光演習將至,國軍許多單位都等於要進入實戰部署。在那之前,能否防堵疫情,也是國軍作戰能力的重要考驗!
【照顧防疫時最沒有聲音的那群人】
相對於醫護、防疫人員、軍警消等辛苦執勤的族群,我們都能看的到他們在前線的奮戰努力。另外有一群高風險的族群,是我們常常看不到,聽不到,卻不能忽視的。
台灣有很多沒有身分的移工,也有一些地下經濟的營業場所,他們接受篩檢的意願比你我低,生病也不見得會看醫生、甚至有些人是看不起醫生。
我們直覺會說這是防疫破口,但他們也是需要協助的人。我們呼籲大家比政府規範更嚴格自律,阻斷盡可能多社交接觸,但有些人明天的生計就會出問題。
政府與民間,這兩天不斷呼籲移工出面篩檢,提供多語言的資訊,但不一定能弭平他們的焦慮。建議為降低無身份移工,或其他敏感人士出面疑慮,指揮中心發布的個案編號,個案之間關係,可考慮不再和公布之足跡連結。另外,提供移工一定程度之豁免、臨時身份授權、臨時就醫補助與去識別化代碼,若有紓困措施,我們也不排除這群人,這都是為了擋下更多隱形傳播鏈,以防破口躲藏。
當然,在提供鼓勵措施後,隱匿疫情的處罰仍然存在,多管齊下,讓所有人都知道同島一命的重要,才能在28天內,守住我們社區的防線。
宏觀來看,若把台灣視為一個家園,而這個家園有各式各色、不同出身背景的人們。有些守在台灣的第一線,有些則是屬於比較不那麼檯面上的地方。但無論如何,病毒並不會因為出身高低,而改變傳染力,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盡可能地,將社會運作負擔的影響成本降至最低,並且做好防疫,一起努力在28天內守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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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了嗎?小巨蛋我來了
【梁靜茹 你的名字是愛情 世界巡迴演唱會-台北站 】- 售票公告、新增購票流程、身障連結
購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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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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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圓頂工作人員 2015.08.05
※演出日期:2015 / 10 / 02 (五) 19:30 ;2015 / 10 / 03 (六) 19:30
(實際演出時間,需以演出方時間為準。)
※演出地點:台北小巨蛋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2號)。
主辦單位:超級圓頂 / 經紀公司:天熹娛樂
特別感謝:交通部觀光局 / 中華航空
※售票日期:2015 / 08 / 09 (日) 上午11:00 開始售票
※售票方式:拓元售票系統 https://tixcraft.com
※購票頁面:https://tixcraft.com/activity/detail/15_fish
※票價:4500 / 4000 / 3200 / 2800 / 2500 / 1800 / 800
◎身心障礙優惠票價:400
◎身心障礙票購票表格網址:敬請耐心稍待。
※ 視線遮蔽區:紫2A 及 紅2A。
因上述2個區塊太靠近舞台及舞台架設角度擺設視線遮蔽問題,此2個區塊將觀賞不到以下範圍:
◎『主舞台』的LED 螢幕。
◎ 藝人若於『主舞台』中後端表演時將觀賞不到。(主舞台表演實況,觀賞舞台兩側的投影螢幕)。
◎ 視線遮蔽區塊不影響主舞台以外的視線,如:中央舞台及花道區塊。
*視線不良區位置較為斜邊,會有部分觀賞視角會受到遮蔽,請務必考慮清楚後再購買該區域票券,謝謝。
*除公告視線不良區外,其他座位入座後若發覺視線阻礙,須在開演10分鐘內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經工作人員判定如確認為視線不良座位者,將視情況調整座位;若無座位可以更換,消費者得辦理全額退票。若無提出者,視同同意該座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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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所有場次之國內郵寄服務僅限2015/09/20(含)前訂購之訂單,2015/09/21(含)後的訂單皆為現場領取,並出示購買人之身分證以供核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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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票手續費及期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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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以郵戳或寄件日期為準,請自行計算寄達時間,逾期送達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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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票郵寄方式說明:
將 (1)票卷正本(2) 可供匯款之存摺影本 (需有清楚的銀行名、分行名、戶名及帳號,且以台灣本地開戶的銀行或郵局為限)並於空白處寫上(3)退票人姓名(4)連絡電話,以掛號或快遞依下列規定寄回:
.收件地址:10058台北市八德路一段 23 號 3 樓;
.收 件 者:「超級圓頂娛樂製作有限公司票務組收」;
.寄件人地址:請務必載明寄件人地址,郵件或快遞未載明寄件人地址,本公司得不予收件,以避免爭議;
.信封正面請註明演唱會名稱及場次(範例:「xx演唱會xx年x月x日場」)。
.請勿親送,收件地址現場無法受理(為避免爭議,必須透過掛號或快遞等第三方郵寄系統)。
三、如有違反本退票規則經查屬實,本公司得不予退票,並直接退件或以掛號郵件將票券寄回原址。
購買票券前,請先了解並同意以上規範,如不同意請勿購買,以免產生不必要之糾紛及損害;當進行購票及退票作業時,將視同您已瞭解並同意遵守以上全部事項。
註:在有退票釋出座位之前提下,本公司得於退票截止日後陸續將該座位釋出並重新上架販售。
超級圓頂工作人員 2015.07.24
免部分負擔身分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評價
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措施羈留更多非法入境者。
以下是我的發言全文:
在發言前我要先申報,我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了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同時亦有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主席,根據入境處的資料,在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共接獲3,481宗免遣返聲請,而統一審核機制自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10月底,尚待入境處審核的聲請已累積超10,600宗。按入境處新訂的目標,倘若每年可以處理5,000宗或以上的聲請,最快都要2年才能夠完全處理現時過萬宗積壓的聲請個案,還未計算平均每月有約400多宗新增聲請。部分市民會擔心,免遣返聲請數目持續高企,它對香港已帶來不少問題,包括社會、勞工、歧視,以至「假難民」等,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加上政府每年用在審核聲請、公費法律支援和人道援助等方面的開支非常龐大,預計今個財政年度在這方面的開支就高達17億元,對公帑造成沉重負擔,我們絕對不希望見到它變成一個「無底深潭」。
香港在九七回歸後,繼續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規定,即如有外國人聲稱被遣返原居國家,會遭受酷刑、不人道對待,以及迫害,特區政府就不可以強行把他們遣返。隨著終審法院在2012年12月對Ubamaka案,以及2013年3月對「C等人」案作出裁決,政府亦於2014年3月3日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併處理主要以酷刑、不人道及迫害三種理由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同時,政府明確表示,根據「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會按統一審核機制一次過審核。但其實,統一審核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不少律師對於「所有適用理由」的涵義都感到模糊,尤其是《香港人權法案》第2條在統一審核機制下是否一個適用理由,所以不少律師都向入境處作出查詢。
入境處在今年9月12日終於發出通告,正式闡明處方對「所有適用理由」的立場,即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入境處除了評估聲請人如被遣送至另一國家會否遭受《入境條例》第VIIC部所訂明的酷刑風險外,亦會評估聲請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否有個人及重大的風險受到損害,例如《人權法案》第2條所指的生存的權利及第3條所指的不人道處遇。簡單來說,統一審核機制下聲請的適用理由,除了原來的三種,包括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由今年9月12日起,生存權利亦已被入境處確立為第四種適用理由,而聲請表格亦已於該日起作出修訂。
主席,入境處正式將「生存權利」確立為適用理由,雖然已經訂立個別的一次性措施,但是否證明了現在的統一審核機制存在一些漏洞?將來會否因為有更多的適用理由而令到審核聲請再翻炒,讓入境處的工作量百上加斤,清理未處理的案件更是遙遙無期?
針對免遣返聲請及其造成的潛在問題,我在今年4月聯同新民黨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以及多名區議員和在港的印度商人,約見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映了我們的意見和建議。而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包括研究規定免遣返聲請人士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以及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資訊及通訊科技,以加快處理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公費法律支援制度、研究設立收容中心,妥善安置及管理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以及檢視為聲請人提供的援助機制。其實,新民黨早前已向保安局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在香港偏遠地方設立禁閉營,在合理時間的原則下,安置來港提出聲請的人士,此舉既可提高阻嚇力,亦可減低偷渡來港的誘因。
事實上,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問題眾多,現時審核程序就有不少需要優化地方。我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透過立法,收緊程序,包括明確規定聲請人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避免一些在港完成工作後因為簽證到期要離港,之後再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此留港。規定聲請者在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既可以縮短他們留港的時間,亦可以減低他們在香港非法工作的誘因。
主席,為加快審核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保安局在11月11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打算推出法律支援試驗計劃,希望透過設立一批律組成的輔助名冊,以補當值律師服務計劃的不足。從增加律師人手角度出發,有關試驗計劃是可以增加律師的供應,但同時又有一些疑問和憂慮,包括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培訓方面能否配合?在當值律師名冊及輔助名冊兩者同時推行下,會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政府聘請律師或大律師後,若由無經驗者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接見個案人士及負責行政工作等,會否令律師要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上訴案件,結果令聲請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變得更長?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對於這個試驗計劃的內容和具體運作都有不清晰的地方,但在未搞清楚這些疑問的時候,入境處已急不及待在11月中向現有當值律師名冊內登記的律師發信,介紹有關試驗計劃,並邀請他們參與該計劃。我當然希望有關計劃能成功推行,以加快處理現有積壓的個案,但同時亦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及早妥善處理,以免影響計劃的推行和成效。
此外,我建議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改善和優化現有的傳譯安排,進一步提升個案處理的效率,以及加強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聲請人以透過這些通訊科技與負責處理其個案的律師,在兩個已安裝有關系統的地方,進行視像通話,過程中,傳譯人員亦可透過有關系統提供傳譯服務,相信對加快處理現時積壓的個案會有莫大幫助。事實上,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已有法例規管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的程序,亦是行之有效,所以很值得在免遣返聲請過程中引入。
主席,其實不少國家在處理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澳洲政府處理難民庇護申請時,如申請人無法親身前往澳洲移民局辦理相關程序,澳洲入境官員會考慮以視像設施或電話與申請人通話,節省交通時間和人力成本。此外,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亦提供翻譯及傳譯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超過160種語言的即時電話傳譯服務。我相信澳洲在這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
主席,免遣返聲請及其引發的連串問題,對香港已造成一定影響,我希望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現有審核機制,讓這些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早日得以紓緩。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免部分負擔身分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評價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免部分負擔身分 在 立法委員吳玉琴 Youtube 的評價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說明
立法委員吳玉琴委員 105.09.22
住宅法於100年12月30日公布全文,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施行四年下來,許多條文與實際政務之間屢見扞格。這次本席所提住宅法修法重點有以下三個。
第一、 居住安全的保障:
今年(105)年2月6日的美濃大震災,震出國人對於「居住安全」之疑慮。目前由於沒有法律授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居住品質維護業務因缺乏配套的政策工具,導致危屋強制健檢和整建維護在實務上礙難執行。修法之後可以強化政府介入住宅清查及改善,以期民眾生命財產不再飽受威脅。
第二、讓民眾住得起、租得到:
明確規定租金補貼之預算占總體住宅補貼預算之比例,避免政府向購屋利息補貼傾斜。
補貼額度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合理的金額計算方式,視受補貼對象的負擔能力,提供分級補貼。依據不同國民的負擔能力及生存需求,以多元方式提供分級的差額補貼,以使住宅補貼得到合理分配。
第三、補強社會住宅興辦機制:
本次修法參照世界各國推動社會住宅之經驗,以「只租不售」、「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及「可負擔租金」為核心原則。
現行條文除「只租不售」原則有明確條文規定,在「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方面僅設百分之十保障比例,難符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申請入住之原則。至於「可負擔租金」方面則未加以規範,致該項原則在實務上很難被落實。社會住宅的興辦也缺乏各項誘因,導致民間興辦付之闕如。
這次修法,在增加社會住宅興辦的措施上面。有以下幾個重點:包括:
(1)強調政府及民間得以多元且合乎公共利益原則之方式興辦社會住宅,除新建外,增訂包租代管、土地變更及容積獎勵回饋等途徑取得社會住宅。
(2)為使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具備財務可行性,政府各機關(機構)之土地得無償撥用、作價投資或長期廉租,以減輕直接興辦社會住宅之困難。
(3)為使社會住宅事業得運用民間大量空餘屋資源,本席立法提供房屋稅、地價稅及租金所得稅等租稅優惠,引導民間房屋所有權人將空屋委託政府或專業機構出租作社會住宅用途,以補充社會住宅數量不足的問題。
(4)為避免造成實務執行困難,並考量可能之弊端,修正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結算之相關規定。
在解決弱勢保障措施上,包括:
(1) 修正條文新增法人可為社會住宅之承租者,以提供特殊需求及身分者住宅單元相關之福利服務。
(2) 明訂承租租金的計算應比照租金補貼額度計算方式,即視受補貼對象的負擔能力,提供分級的租金補貼。
感謝趙天麟召委排審住宅法的修正案,也感謝內政部同仁一個會期內就完成院版的修正案,希望內政委員會同仁能秉持解決民眾居住問題,提升居住安全及品質的精神,盡速完成住宅法修正草案的審查,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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