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的抗爭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
「黃宏順的論點」
看大埔農地案有感
2013年7月30日 13:26
我是都市計畫的專業工作者,
也是工程顧問業中少數主辦過
區段徵收土地配地的實務工作者,
我說我熟悉區段徵收作業,
是想表達相對我在就學時期
對於區段徵收的一知半解,
即便我在大學及研究所就讀都市計畫學系,
教授有在教,考試也有考,
畢業時對區段徵收仍只有模糊的概念,
這些年有機會到大學帶規劃學系大四的實習課,
發現學生仍然對區段徵收
一樣沒有清晰的概念,
看到最近社會又為大埔案而紛擾,
發現許多的論點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
從我的來時路,我可以體會誤解為何會存在,
因為,即便是學規劃甚至是學地政的專業者,
不見得深入瞭解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不是完美的,
但卻是能兼具政府、地主、社會
取得較公平的開發方式,
廣泛採用這種開發方式
是民國79年經全國土地問題會議後,
及八十年行政院當前重要土地問題
專案小組研議之重要結論,
也是被學者高度肯定之做法。
反大埔案者,揪雜許多因素,
有從最根本就反對擬定大埔都市計畫本身者,
有反強制徵收土地者,
有反農地變更者,
但很像都主張站在農民的一邊。
其實,反對者恐怕搞錯了,
本文分二部分,
一是從區段徵收範圍內農民的權益
看反對者是站在那一邊進行分析,
其次是澄清反對者對區段徵收的錯誤認知。
壹、從農民的權益看反對者站在那一邊
一、反農民還是反農地變更
當大埔案大家把關注
聚焦在四戶拒拆戶被拆除後,
有一股力量,正把區段徵收妖魔化,
模糊徵收與區段徵收的不同。
大埔案如果真那麼不公不義,
真那麼掠奪與欺壓農民,
正如王健壯在「四比九百的荒謬」的文中提到:
『四比九百,這就是苗栗縣政府的民意依據。
但「政府必須作弱勢者的保護人」,
即使是一人一戶的利益,
政府也應窮盡可能予以保護,遑論四戶?
四與九百祇是冰冷的數字,
並非政府依法行政的依據。』,
我在想,
在一群學者與團體的極力支援抗議下,
為什麼是九百戶接受,抗議的只有四戶。
以台灣現在之教育水準、資訊透明度
及公民社會成熟度,
這不是以順民、無知、
不敢抵抗公權力就可以帶過的。
抗議的團體如果視角
是從國土使用、環境資源、農地政策…,
我是接受的,這確實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但是如果硬要說是為當地農民發聲,
我會說:它被九百比四否決了。
讓我們從農民的角度思考一個課題,
如果認同:把農地變建地是暴利,
可以賺大錢。
那農地變更為建地案,
擁有農地的農民應該是最大的受益者,
黑道或地方政客再厲害
也不可能事前把農地全買光的,
那阻擋變更的人,
是反對農民得利囉!
有沒有人去好好研究與調查,
多少農民對於自己的土地
不能像建地蓋房子,
是多大的痛與恨?
我實際辦理過區段徵收的土地分配案,
也接觸過被區段徵收的農民攜家帶眷
來選配抵價地的喜悅神情,
土地面積縮減了大半,
但身價上升數十倍,
寫這麼多,主要想告訴大家,
大部分的農地地主,
恐怕是恨不得有機會參加區徵的,
大部分爭議的,
其實是希望提高分回抵價地比例。
如果大家認為農民的意願很重要,
那又憑什麼規定特定農業區一定要堅持農用,
農民無法選擇嗎?
不信,如果你開放所有農地調查,
只要所有權人現在就來向政府登記,
聲明我的土地(包括以後有繼承或移轉)永遠農用,
政府在辦理開發計畫選定區位時,
就有責任避開這些土地,
你認為會有多少人來登記,
我猜,不會超過一成。
大部分的反對,
都是當政府確定在這開發時,
再反對,為什麼?
所以,你可以說主張反農地變更,
但請不要說你是站在農民這一邊,
畢竟,你是站在絕大多數農民的對立面。
二、反「徵收」還是反「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是「徵收」的一種方式,
兩者的共同點是地主沒有拒絕的權力。
因此,如果地主反對就不能徵收,那還叫徵收嗎?
世界各國都有類似的方式,除非該國土地是公有的,
否則道路、公立學校、公園等等公共設施將無從興闢。
而台灣的「徵收」與「區段徵收」的主要差異:
1.「徵收」限於公共設施
(臺灣只有工業區及都市更新
因另有法令規定者除外);
「區段徵收」則一定包括公共設施
與可建築土地(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
2.「徵收」只針對公共設施土地,
地主只能領回土地補償費;
「區段徵收」地主
除可選擇領取土地補償費外,
因為「區段徵收」的範圍包括可建築土地,
政府可把該等土地以抵價地方式供地主領回,
即地主將原該領取的土地補償費,
改以用領取可建築土地來換算抵付。
「區段徵收」還有一特色,
針對原合法建物所有人,
可以選擇配給一個單元的安置建地,
一般是以30坪為一單元。
3.公共設施用「徵收」方式開闢,
該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皆由政府負擔,
也就是全民負擔,
鄰近土地因而土地增值或搭配變更為
可建築土地之地主,完全獲利。
以「區段徵收」方式開闢者,
該範圍內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皆由該區段徵收地主負擔,
地主不能完全取得土地變更之增值利益,
必須提撥部份利率來負擔
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區段徵收」能兼具政府、地主、
社會取得較公平的方式:
1.地主間不因其土地被劃定
為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
而權利天差地遠。
2.地主除享受土地變更利得利益外,
也負擔開發成本
3.政府及社會不必負擔
公共設施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以張藥房為例」
至於大埔案爭議的四戶,以張藥房為例,
雖然本案開發方式為區段徵收,
但因為他不願意參加,
所以等同他放棄土地補償
以用抵價地方式申請領回,
就變成他的土地與建築物是
變成被政府徵收,
而非像其他地主的區段徵收,
他的損失有:
1.採區段徵收開發的地區,地價補償按公告現值,
一般不再加成補償,補償費偏低。
2.按規定屬原合法建物所有人
可以低價選配的安置建地(一般約30坪),也自動放棄。
3.按建築物補償費加計50%的自動拆除獎金也放棄了。
4.放棄用抵價地方式領回土地補償費,
也放棄了區段徵收抵價地具有放大補償的效果
(請參考本文誤謬四的說明)
因為他放棄了以上的權利,
所以他的補償費讓人覺得偏低不合理。
尤其他沒有善用前面2及4款的權利,
否則,他原來5坪的建地,
如果加上地上物補償費的錢,
應該足夠換得30坪的安置建地還有剩餘,
甚至只要再投入百來萬元,
就可以由建地五坪的小房子
換成建地有30坪的標準房屋。
不知道反對者,知道他們的損失嗎?
起鬨者,有認真為他們分析利弊得失嗎?
三、反大埔開發案還是反開發方式?
大埔案應不應該推動,
這有許多角度與面向可討論,
但如前所強調,
本文純粹從農民的權益著眼,
不渉及國土政策、農地政策、產業經濟
及個別農民對其農地的特別感情等。
大埔案之規劃被質疑最多的其中之一,
在於為二十公頃之工業區土地,
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
其實就農民權益而言,
如果只辦理工業區土地之開發,
只能有一種開發方式,那就是徵收土地,
農民只有領取公告現值再加成之地價補償費後,
真正的被掃地出門,無法享受土地增值利益。
這次因為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
先不論它的立論或目的為何,
正因為劃設了許多住宅區與商業區,
讓開發方式改採區段徵收。
如此,農民就可以享受
區段徵收的種種好處。
所以有些反對意見認為,
多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
是犧牲農民的權益,
事實卻是正好相反的。
貳、澄清反對者對區段徵收的錯誤認知
前面對於反大埔案者,從三層次加以探討,
希望能釐清一些問題,
下面則對反對之觀點經常提及
又與事實有誤謬的地方,
提出說明:
誤謬一:區段徵收後農民被掃地出門
區段徵收後土地分配的基本架構是:
1.政府無償取得公共設施土地,
如公園、道路、國民學校、停車場….,
約佔區徵面積之45%。
2.政府取得約佔區徵面積15%之可建築土地,
政府用這些土地標售價款,
以抵付區段徵收總開發費用,
包括公共設施之建設費用。
3.政府將區徵面積40%之可建築土地當抵價地,
做為政府抵付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價款。
因此,區徵後,
扣除45%公共設施土地後,
55%的可建築土地中,
土地所有權人(農民)佔40%,
也就是開發案之全部可建築土地中,
土地所有權人(農民)佔約七成。
農民沒有被掃地出門,
而且掌握全部可建築土地之七成,
享受大部分的土地增值利益。
誤謬二:區段徵收是為了財團、建商、
黑心政客炒作地皮。
區段徵收是提供財團、建商、
黑心政客炒作地皮的”素材”,
請注意,只是”素材”,
因為政府釋出大量的建地
及建設完善的公共設施,
但是,誠如前所言,
農民一開始就掌握
全部可建築土地之七成,
而財團、建商、黑心政客
卻是一開始是沒有土地的,
他要取得建地,不是跟農民買,
就是必須透過政府公開標售的方式取得土地,
他們可以辛苦把地價炒高,
但得利的不是擁有70%建地的農民嗎?
舉個例子,
如果大埔農民擁有一公頃的農地,
他可以分回四成的建地,
所以區徵後,
他可以取得約1200坪(4000平方公尺)建地,
以劉縣長或報導說未來建地每坪將8萬元以上,
或者經過炒作後達每坪8萬元以上,
則被宣稱可憐的農民,
他原有一公頃的農地,
因為劉縣長的糟蹋與惡搞,
他的資產至少將變為9600萬元;
如果經過炒作後達每坪10萬元以上,
該農民的資產將達1.2億元以上,
我想,在苗栗其他的鄉親農民,一定在想,
劉縣長,你怎麼沒想到也來糟蹋與惡搞我的農地;
財團與建商歡迎來這裡把土地炒高點吧!!!!
(((再次強調,這只是完全由農民的權益角度分析,
不涉及國土合理性的使用探討)))
誤謬三:用徵收來簡化稱呼區段徵收。
反對者經常用「徵收」來簡化「區段徵收」,
沒錯,「區段徵收」是「徵收」的一種,
但那不是社會集體記憶的那種徵收。
因為區段徵收的原地主不會被掃地出門,
區段徵收的地主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的利益,
區段徵收的地主要”平均”負擔開放成本。
而且,大型開發案採區段徵收,
是民國79年的全國土地會議,
由與會的專家、學者及政府代表
經討論後達成的共識。
誤謬四:土地所有權人被區段徵收後,
以偏低之公告現值領取地價補償費,
卻要以高價之市價購買回抵價地,
對地主權益極為不公
區段徵收後所有可建築土地之總地價,
主要是反映區段徵收的開發總成本,
而各宗建地之地價,
則在此基礎下,
依各個街廓之使用分區(住宅區、商業區或其他專用區)
、可使用強度、道路寬度及與公園、學校等
公共設施鄰近度等計算出來,
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討論通過。
按此評定的各宗建地地價,
才是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核算基礎,
通常,該等地價遠低於市價。
其次,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要以抵價地方式領回時,
雖然是以其土地之地價補償費為基礎,
但不是直接折抵,
中間有一重要且巧妙的轉換設計,
它把每個地主的地價補償費
轉換成權利價值金額,
再以權利價值金額做為
買回抵價地土地之金額計算基礎。
在我辦理區徵土地分配時,
我把法規複雜的公式,
創造出「權利價值係數」概念,
把它簡化成:
各個地主的權利價值金額=
權利價值係數×各個地主的地價補償費
權利價值係數=
所有抵價地之總地價÷區段徵收前總地價
各個地主可以領回抵價地的面積=
各個地主的權利價值金額÷抵價地評定地價
由上式中,
決定「各個地主可以領回抵價地的面積」
大小的算式,
其分子的「各個地主的權利價值金額」,
等於地主的地價補償費×權利價值係數,
而通常權利價值係數會有好幾倍,
因此,分子會放大好幾倍,
代表地主可以領回的建地面積
則會遠高於其所擁有地價補償費
所應領面積之好幾倍;
至於算式分母的「抵價地評定地價」
則遠低於市價,
也代表地主可以領回的建地面積價值
則會遠高於土地的市價甚多。
因此,當決定地主可以領回
建地面積算式的分子與分母,
同時對其都有放大效果時,
就可以理解,
區段徵收地主領取抵價地的機制
為什麼會對地主有極大利益之原因。
因此,放棄領取抵價地而領取土地補償費,
也放棄了區段徵收放大補償的效果,
大埔四戶抗議戶堅持反對,
也放棄了領取抵價地的機會,
他們,真的虧大了~~~
誤謬五:區段徵收抵價地分回比例為四成,
農地者因為土地變更為建地,土地縮小了,
但土地卻有增值,
但是對建物所有權人就不公平了,
本來就已經是建地了,
但是面積卻變小了,非常不公平
前面已提到,
區段徵收是以土地之地價補償費為基礎,
農地與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本來就有差距,
因此,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
若等於區徵土地平均地價之2.5倍者,
大約就可以領回100%之原始面積,
我曾經辦理的案例就是
因為大於2.5倍,所以領回超過120%。
如果再加上建物補償費
(計算以重新蓋之造價基準補償)
及加發自動拆除獎金
(按建物補償費的50%計算),
建物所有人雖然獲利不如土地所有權人,
基本上足夠讓自己換一間
比之前更大而全新的房子。
另外,對於區段徵收內
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之另一項優惠是安置建地分配,
可以有償換得一塊約30坪
(按個案之安置計畫)之建地,
該建地之地價也是
依前面所述之開發成本及宗地條件所評定,
權利人也是以其土地補償費
換算成權利價值金額計算,
不足者,可繳交差額地價。
張藥房雖然只有五坪土地,
但是透過較高的建地土地補償地價,
乘上權利價值係數後,
再用以換取遠較市價為低的安置建地,
所不足者,
從建物補償費+自動拆除獎金去繳差額地價,
相信至少可以換得一塊安置建地,
而且應該還有剩餘。
參、結語
以上係依據現在法令制度
對於常聽到的謬誤講法提出澄清,
對於農民農地參與區段徵收之優惠條件,
這也不是馬政府或劉縣長的德政,
這方式已實施二十幾年,
所有辦竣區段徵收的地區,
農民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全世界土地私有化的國家,
沒有國家是不徵收私有地的,
我的重點擺在,
我國對於以區段徵收農地時,
其實有很優厚的條件,
農民因區徵而身價暴漲時,
還怕買不到耕地嗎?
所不同的是,以前是為生活壓力而務農,
以後可以為興趣而務農,不是嗎?
民主社會要包容多元價值、
社會運動者關懷弱勢族群者、
公民社會監督政府防止公權力濫權,
這些都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當人民的財產權被政府強制剝奪了,
其公益性與必要性當然可以被檢驗;
被徵收者有否獲得合理的補償,
也是被大家關注的項目之一。
大埔事件中,前者我樂見大家來討論,
但是,對於被徵收者的補償上,
我看到某些主張是建立在錯誤認知上,
而且被徵收者的權益也被犧牲了,
雖然我不確定兩者有無關連性與相互影響性,
但是,我沒看到正確的訊息被傳遞出來。
當然,也許第三者或社會運動者,
已非常清楚制度規定與遊戲規則,
也善盡分析並告訴給予你所關心的人,
但因為當事人特別看重”家”的價值與無可取代性,
所以他在所不惜。
只是,一個補償優厚的區段徵收案,
也獲得絕大數地主的支持,
縱使政府作為是有可爭議的地方,
但是,真的需要鋪天蓋地的造勢抗議嗎?
住宅區建地50坪可蓋幾坪 在 蔡正元 Facebook 八卦
簡化版:
大埔的抗爭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
「黃宏順的論點」
看大埔農地案有感
我是都市計畫的專業工作者,
看到最近社會又為大埔案而紛擾,
發現許多的論點是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上。
反大埔案者,揪雜許多因素,
有從最根本就
反對擬定大埔都市計畫本身者,
有反強制徵收土地者,
有反農地變更者,
但很像都主張站在農民的一邊。
其實,反對者恐怕搞錯了,
壹、從「農民」的權益
看「反對者」站在那一邊
一、反「農民」還是反「農地變更」
當大埔案大家把關注
聚焦在四戶拒拆戶被拆除後,
有一股力量,正把區段徵收妖魔化,
模糊徵收與區段徵收的不同。
大埔案如果真那麼不公不義,
真那麼掠奪與欺壓農民
在一群學者與團體的極力支援抗議下,
為什麼是九百戶接受,
抗議的只有四戶。
以台灣現在之教育水準、資訊透明度
及公民社會成熟度,
這不是以順民、無知、
不敢抵抗公權力就可以帶過的。
抗議的團體如果視角
是從國土使用、環境資源、農地政策…,
我是接受的,這確實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但是如果硬要說是為當地農民發聲,
我會說:它被九百比四否決了。
讓我們從農民的角度思考一個課題,
如果認同:
把農地變建地是暴利,
可以賺大錢。
那農地變更為建地案,
擁有農地的農民應該是最大的受益者,
黑道或地方政客再厲害
也不可能事前把農地全買光的,
那阻擋變更的人,
是反對農民得利囉!
有沒有人去好好研究與調查,
多少農民對於自己的土地
不能像建地蓋房子,
是多大的痛與恨?
大部分的農地地主,
恐怕是恨不得有機會參加區徵的,
大部分爭議的,
其實是希望提高分回抵價地比例。
如果大家認為農民的意願很重要,
那又憑什麼規定
特定農業區一定要堅持農用,
農民無法選擇嗎?
不信,如果你開放所有農地調查,
只要所有權人現在就來向政府登記,
聲明我的土地
(包括以後有繼承或移轉)永遠農用,
政府在辦理開發計畫選定區位時,
就有責任避開這些土地,
你認為會有多少人來登記,
我猜,不會超過一成。
大部分的反對,
都是當政府確定在這開發時,
再反對,為什麼?
所以,你可以說主張反「農地變更」,
但請不要說你是站在「農民」這一邊,
畢竟,
你是站在絕大多數「農民」的對立面。
二、反「徵收」還是反「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是「徵收」的一種方式
而台灣的「徵收」
與「區段徵收」的主要差異:
1.「徵收」限於公共設施
(臺灣只有工業區及都市更新
因另有法令規定者除外);
「區段徵收」則一定包括公共設施
與可建築土地(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
2.「徵收」只針對公共設施土地,
地主只能領回土地補償費;
「區段徵收」地主
除可選擇領取土地補償費外,
因為「區段徵收」的範圍包括可建築土地,
政府可把該等土地以抵價地方式供地主領回,
3.公共設施用「徵收」方式開闢,
該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皆由政府負擔,
也就是全民負擔,
鄰近土地因而土地增值或搭配變更為
可建築土地之地主,完全獲利。
以「區段徵收」方式開闢者,
該範圍內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皆由該區段徵收地主負擔,
地主不能完全取得土地變更之增值利益,
必須提撥部份利率來負擔
公共設施之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區段徵收」能兼具政府、地主、
社會取得較公平的方式:
1.地主間不因其土地被劃定
為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
而權利天差地遠。
2.地主除享受土地變更利得利益外,
也負擔開發成本
3.政府及社會不必負擔
公共設施土地取得及建設費用
「以張藥房為例」
至於大埔案爭議的四戶,
以張藥房為例,
雖然本案開發方式為區段徵收,
但因為他不願意參加,
所以等同他放棄土地補償
以用抵價地方式申請領回,
就變成他的土地與建築物是
變成被政府徵收,
而非像其他地主的區段徵收,
他的損失有:
1.採區段徵收開發的地區,
地價補償按公告現值,
一般不再加成補償,補償費偏低。
2.按規定屬原合法建物所有人
可以低價選配的安置建地
(一般約30坪),也自動放棄。
3.按建築物補償費
加計50%的自動拆除獎金也放棄了。
4.放棄用抵價地方式領回土地補償費,
也放棄了區段徵收抵價地
具有放大補償的效果
因為他放棄了以上的權利,
所以他的補償費讓人覺得偏低不合理。
尤其他沒有善用前面2及4款的權利,
否則,他原來5坪的建地,
如果加上地上物補償費的錢,
應該足夠換得30坪的安置建地還有剩餘,
甚至只要再投入百來萬元,
就可以由建地五坪的小房子
換成建地有30坪的標準房屋。
不知道反對者,
知道他們的損失嗎?
起鬨者,
有認真為他們分析利弊得失嗎?
三、反大埔開發案還是反開發方式?
大埔案之規劃被質疑最多的其中之一,
在於為二十公頃之工業區土地,
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
其實就農民權益而言,
如果只辦理工業區土地之開發,
只能有一種開發方式,
那就是徵收土地,
農民只有領取公告現值
再加成之地價補償費後,
真正的被掃地出門,
無法享受土地增值利益。
這次因為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
先不論它的立論或目的為何,
正因為劃設了許多住宅區與商業區,
讓開發方式改採區段徵收。
如此,農民就可以享受
區段徵收的種種好處。
所以有些反對意見認為,
多辦理一百多公頃的都市計畫
是犧牲農民的權益,
事實卻是正好相反的。
貳、澄清反對者對區段徵收的錯誤認知
前面對於反大埔案者,
從三層次加以探討,
希望能釐清一些問題,
下面則對反對之觀點經常提及
又與事實有誤謬的地方,
提出說明:
誤謬一:區段徵收後農民被掃地出門
區段徵收後土地分配的基本架構是:
1.政府無償取得公共設施土地,
如公園、道路、國民學校、停車場….,
約佔區徵面積之45%。
2.政府取得約佔區徵面積15%之可建築土地,
政府用這些土地標售價款,
以抵付區段徵收總開發費用,
包括公共設施之建設費用。
3.政府將區徵面積40%之可建築土地當抵價地,
做為政府抵付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價款。
因此,區徵後,
扣除45%公共設施土地後,
55%的可建築土地中,
土地所有權人(農民)佔40%,
也就是開發案之全部可建築土地中,
土地所有權人(農民)佔約七成。
農民沒有被掃地出門,
而且掌握全部可建築土地之七成,
享受大部分的土地增值利益。
誤謬二:區段徵收是為了財團、建商、
黑心政客炒作地皮。
區段徵收是提供財團、建商、
黑心政客炒作地皮的”素材”,
請注意,只是”素材”,
因為政府釋出大量的建地
及建設完善的公共設施,
但是,誠如前所言,
農民一開始就掌握
全部可建築土地之七成,
而財團、建商、黑心政客
卻是一開始是沒有土地的,
他要取得建地,不是跟農民買,
就是必須透過政府
公開標售的方式取得土地,
他們可以辛苦把地價炒高,
但得利的不是擁有70%建地的農民嗎?
我想,在苗栗其他的鄉親農民,一定在想,
劉縣長,你怎麼沒想到
也來糟蹋與惡搞我的農地;
財團與建商歡迎
來這裡把土地炒高點吧!!!!
(((再次強調,
這只是完全由農民的權益角度分析,
不涉及國土合理性的使用探討)))
誤謬三:用「徵收」來簡化稱呼「區段徵收」。
反對者經常用「徵收」來簡化「區段徵收」,
沒錯,「區段徵收」是「徵收」的一種,
但那不是社會集體記憶的那種徵收。
因為區段徵收的原地主不會被掃地出門,
區段徵收的地主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的利益,
區段徵收的地主要”平均”負擔開放成本。
誤謬四:土地所有權人被區段徵收後,
以偏低之公告現值領取地價補償費,
卻要以高價之市價購買回抵價地,
對地主權益極為不公
區段徵收後所有可建築土地之總地價,
主要是反映區段徵收的開發總成本,
而各宗建地之地價,
則在此基礎下,
依各個街廓之使用分區(住宅區、商業區或其他專用區)
、可使用強度、道路寬度及與公園、學校等
公共設施鄰近度等計算出來,
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討論通過。
按此評定的各宗建地地價,
才是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核算基礎,
通常,該等地價遠低於市價。
其次,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要以抵價地方式領回時,
雖然是以其土地之地價補償費為基礎,
但不是直接折抵,
地主可以領回的建地面積
則會遠高於其所擁有地價補償費
所應領面積之好幾倍;
地主可以領回的建地面積價值
則會遠高於土地的市價甚多。
就可以理解,
區段徵收地主領取抵價地的機制
為什麼會對地主有極大利益之原因。
因此,
放棄領取抵價地而領取土地補償費,
也放棄了區段徵收放大補償的效果,
大埔四戶抗議戶堅持反對,
也放棄了領取抵價地的機會,
他們,真的虧大了~~~
誤謬五:區段徵收抵價地分回比例為四成,
農地者因為土地變更為建地,土地縮小了,
但土地卻有增值,
但是對建物所有權人就不公平了,
本來就已經是建地了,
但是面積卻變小了,非常不公平
前面已提到,
區段徵收是以土地之地價補償費為基礎,
農地與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本來就有差距,
因此,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
若等於區徵土地平均地價之2.5倍者,
大約就可以領回100%之原始面積,
我曾經辦理的案例就是
因為大於2.5倍,所以領回超過120%。
如果再加上建物補償費
(計算以重新蓋之造價基準補償)
及加發自動拆除獎金
(按建物補償費的50%計算),
建物所有人雖然獲利不如土地所有權人,
基本上足夠讓自己換一間
比之前更大而全新的房子。
張藥房雖然只有五坪土地,
但是透過較高的建地土地補償地價,
乘上權利價值係數後,
再用以換取遠較市價為低的安置建地,
所不足者,
從建物補償費+自動拆除獎金去繳差額地價,
相信至少可以換得一塊安置建地,
而且應該還有剩餘。
參、結語
以上係依據現在法令制度
對於常聽到的謬誤講法提出澄清,
對於農民農地參與區段徵收之優惠條件,
這方式已實施二十幾年,
所有辦竣區段徵收的地區,
農民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全世界土地私有化的國家,
沒有國家是不徵收私有地的,
我的重點擺在,
我國對於以區段徵收農地時,
其實有很優厚的條件,
農民因區徵而身價暴漲時,
還怕買不到耕地嗎?
所不同的是,以前是為生活壓力而務農,
以後可以為興趣而務農,不是嗎?
大埔事件中,前者我樂見大家來討論,
但是,對於被徵收者的補償上,
我看到某些主張是建立在錯誤認知上,
而且被徵收者的權益也被犧牲了,
雖然我不確定兩者有無關連性與相互影響性,
但是,我沒看到正確的訊息被傳遞出來
只是,一個補償優厚的區段徵收案,
也獲得絕大數地主的支持,
縱使政府作為是有可爭議的地方,
但是,真的需要鋪天蓋地的造勢抗議嗎?
住宅區建地50坪可蓋幾坪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八卦
【採訪通知】7月21日第七次北上靜坐抗議 8點至10點半 教育部 門口 10點50分 至行政院
目前行政救濟已走到,在行政訴願當中,懇請行政院准予廢止徵收還地於民。
「靜坐抗議反屏工9月12日拆除建國自助餐. 民國84年,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告建國自助餐要拆屋還地,第一審屏工勝訴,第二審建國自助餐勝訴一拖21年。107年第三審建國自助餐敗訴 ,85年屏工蓋體育館當年屏工敗訴有將建國自助餐納入建築基地?要不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設在哪裡?請屏東高工出示85年 體育館的設計建築設計圖並廢止徵收,還地於民請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記者會#地 點:教育部正門口
#時 間:靜坐抗議行程表
2020/7月21日至2020/09/08
每週(二)上午8:00至10:30
10:00至10:30 記者會(當天做凌晨2點統聯到台北早上7點半)
#主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辦公室
主旨:屏東高工体育館之歷史始末與疑問
敘述:ㄧ.78年4月13日核准徵收(78府地四字第37063號函)
二.78年5月13日公告徵收
三.78年6月15日徵收
四.79年5月21日強制悄悄過户(以上均未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知
曉及同意)
五.81年7月29日地号899逕行分割899-1同年9月22日登記(使知土
地已被偷偷過户)
六.故而家族憤而馬上向中央省政府提出土地,依使用而未使用申請撤消
徵收(因當時年代並没有行政法令及行政法庭),故台灣省政府接受家
族專案陳請,擬具「陳炳榮先生等陳請案」組成專案調處小組
七.体育館原本未在原始徵收計劃裡面,何人所改建?何時動工?完工起
用於86年6月30日
八.体育館由何人所核准蓋?
九.体育館由何人設計建築?
十.由誰核發建照許可?
十ㄧ.由何人驗收核准,逃生路口又如何設計,既逃生路口若有問題又如何能
驗收完成?
十二.23年來一直都由校門口進入,何來逃生與主要出入之問題?
十三.体育館之使用率如何?
十四.体育館主要使用項目又為何為主要?
十五.活動中心使用主要項目又以何為主要,與体育館有何差別與不同?
十六.活動中心面積有多大?
十七.体育館面積有多大?
十八.体育館及活動中心使用率為何?
十九.若逃生主要出入口都合乎驗收標準,又何來須強徵民地?
二十.況体育館之安全與驗收及使用之執照都全是問號!全都該釐清及調查!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建國自助餐自救會陳情書
『反徵收私有土地,還地於民,落實憲法第15
條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權與生存權』
主旨: 懇請 教育部布達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要求屏東高工發公文至縣政府,內容本校不需要地號
899.899-1建國自助餐祖厝270坪,做為本校公共
設施範圍予以廢止徵收,暨撤銷法院9月12日強制
執行令,强拆除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物,勿讓被
害人權益受損,請查照。
訴求:
1.廢止徵收899.899-1地號建國自助餐.還地於民.保障
百姓居住正義權.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建國自助餐
父祖陳山茶先生捐地三甲多出錢出力.親自興建屏
東高工.僅有祖厝270多坪留單親獨自撫養三幼子
後代. 46年卻被屏東高工劃入學校用地。陳山茶先
生憤而離開屏工家長會長職務,後因得憂鬱症,49
年10月往生)
2.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將於9月12日强制拆除
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
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懇請教育部出面協
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勿讓被害人沒有土地
居住正義權。(法院判建國自助餐輸的原因.以地易地
條件是建國自助餐要拿到土地所有權才算數,期限就
是以地易地既然被賣了也無法履行條件了,就是代表
期限屆至了!屏エ不需付當時履約以地易地的責 )
3.屋主陳王孟淑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
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要廢除土地徵收.地上物補
償金120多萬才可以退還國庫)。
4.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
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5.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
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
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6.目前疫情嚴峻,經濟蕭條,政府應落實照顧弱勢百姓
生計,以落實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之自由、聯合「經
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國民適
當的居住權利及縣長「安居樂業」的政策。
7.空間就是權力:怪手,推倒的不只有家園,被迫遷
居民,心理受到的傷害像是失去一個最親密的家人一樣,住宅不只是一個空空的殼子搬家,也不是將物品從一個盒子放到另一個盒子裡,每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生活地點,能遮風避雨每天醒來看到熟悉空間,繼續做昨日所未完成的事,有一個緊密的社會支持一個熟悉的散步與購物的路線,這些熟悉連續的生活空間讓人的生命可以繼續向前,因此安置計畫必考量居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小孩可以到同一個學校上學和熟識同學玩耍,熟識的鄰居互相安慰,保有生活的連續性,這關係著一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對於處在經濟、年齡與行動能力弱勢的人更是如此。建國自助餐,他是一個連鎖鏈,單價便宜,照顧底層弱勢百姓,讓他們的生活能夠往前進。
說明:
1. 109年6月15日屏院進民執巳字第109司
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
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9月12日遷讓返還屏東高
工,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2. 事由:強搶民地
事件:施行爆政者:國立屏東高級高職工業學校 ,
配合強行徵收者亦即共謀者:屏東縣政府當初土地
代表中央政府主持土地拹調委員會之省議會員代
表者:台灣省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幾位重
量級省議員。
3. 受害者:
a. 原始地號899,899-1 性名:陳王孟淑,陳炳榮,陳裕元,陳鵬弘,陳麗蓉•••••等10位。
b. 敘述過程:民國42年間受害者祖父陳山茶先生,亦即屏東高工創校人當初康慨免費捐贈土地2.6267公傾及捐贈大量金錢,及協助暮捐興建學校及校舍,亦當時屏東高工僅是初中學校,在陳山茶先生多方奔走,用其之關係學校升格為高中職學校,亦讓其為縣立再升級為省立學校,嗣後廢省亦改為現今之國立屏東高工,對學校是出土地出錢又出力,並擔任其家長會長達5年之久,陳山茶先生亦在民國49年過世。
c. 學校竟在陳山茶先生過世後,沒幾年將祖厝(家)規劃為學校機關用地。
d. 陳山茶先生祖厝就在學校旁邊,被預定於學校機關用地,房子即不得動或蓋。
e. 民國55年及民國70年間陳炳榮先生,康慨讓其廉價徵收0.3776公傾土地,讓其興建校長宿舍及其學校活動中心,目前少子化,學生活動中心使用率不高,委外出租收費辦民間婚禮等之類之活動。
f. 民國72年3月間當時的校長宋國元先生,為感念陳山茶先生及陳炳榮先生為學校所做之貢獻特立了一塊石碑將其石碑嵌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的大石柱上,為了做為學校其由來過程之歷史上之紀念。
g. 民國79年學校竟與縣政府之配合下,3天之內,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分割為2塊地,從地號899變為多一個899-1(因繼承的關係)然後強制過戶到屏東高工合併為校地,亦既強制徵收,也未曾經過陳山茶先生後代之同意“實屬匪類惡質”然後丟2筆土地補償費,一筆是2百91萬多,另一筆是3百萬多一點,然而2筆錢陳家族皆未去領,一筆已歸國庫充公,另一筆則先凍結在縣府公庫。
h. 試問屏東市中心將近一分的建地,竟丟了6百多萬就將其強制徵收,還是在無人點頭同意之下的做為。
i. 3百萬在全臺灣最鄉下的屏東市連1間公寓都買不起。
j. 同時共有51筆土地在相連接地段同時被強制徵收,最後大約都在101年都幾乎撤消徵收或還給原地主土地。
k. 因為當時風波鬧很大,在壓力下縣政府不得不用都更通盤檢討去變更為住宅區,將其土地歸還他人,有的甚至打行政訴訟打贏了,縣政府也不得不撤消徵收,所有徵收戶幾近全開放撤消徵收。
l. 僅剩陳山茶先生遺留899地號,屏東高工死咬著不放是何道理天理何在?出地,出錢,出力卻連根也要拔起,枉費了教育之不忘本之大綱,如此典範實為教育之恥,而且陳山茶先生在學校活動中心的紀念碑,被現任校長鄒春選到任後沒多久即被其抹滅。
m. 強制徵收其間陳家族到處陳情,嗣後亦由當時的台灣省議會議員董榮芳,邱茂男等多名重量級的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最後歷經4次的協調,終於在民國83年6月14日完成最終協調, 其協調內容即是以地換地,將復興路建國段地號938.942.943之3筆土地分配給陳家族,在學校履行諾言給予陳家族土地後,則陳家族在1個月內無條件搬離讓出土地,全部過程縣政府,屏東高工,還有當時組成的土地保留委員會成員,所有關係人均到場在省議員主持下圓滿達成結論
n. 民國84年間屏東高工,卻告知陳家族要拆屋還地。
o. 初所做之承諾未履行憑什麼陳家族要拆屋還地,憑藉著當初強制過戶土地已是學校名字,硬是告到討到底,1審法官竟判學校勝訴,陳家族上訴到高等法院遇到了一個同理心有良心在審案的法官,不護短,判決我們勝訴,學校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這最高法院直接裁決駁回原判決發回更審,這ㄧ來ㄧ往已來到了民國87年又好幾個月了,但這次駁回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卻突然宣布停止訴頌,這ㄧ停卻20年又過幾個月,107年10月左右又宣佈開始繼續訴頌,陳家族當然抗告,然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訴訟繼續進行且因纏訟多年換了好幾任法官,這次換到ㄧ位女法官接任,卻ㄧ直急於結案要直接了當的判決陳家敗訴,最後在縣政府與學校間推來推去,騙來騙去之下我們決定了不再相信縣政府。
p. 決心要走行政訴訟這條路才能有機會要回陳家族現所居住的土地及房子,因為陳家也被縣政府騙了3年又5年的繼續騙,到現在什麼都是空,本來滿心期代縣政府說要用通盤檢討把我們的土地納入公共設施ㄧ併處理,最後再以土地太小用不了這ㄧ小塊的土地來做公供設施,再將其歸還於原地主,結果幾年騙過幾年,最後一次說的是107年5月31日的通盤檢討就會還地於我們,結果等來的卻是無聲無息,白白浪費了我們幾年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早若不相信縣政府能真好心會幫助人民的話,就不會被拖住打行政訴訟的寶貴的時間,早把土地要回來了。
q. 屏東高工,當初協調要將地號938.942.943要與之換地予陳家卻失信,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兌現承諾,因那3筆土地應歸屬陳家,但卻是最後歸還原地主,且原地主已逝,土地由其子嗣繼承,繼承之後又已將這3筆土地快速賣給第3人,這是經過省議會公開表決的案件竟然能無視於他的存在,這是具有法律效用的調處結論,最後竟然可以用牽強的法律為私權爭議來解釋,還要陳家自行打官司要賠償。
r. 陳家決定不要附代條件裡的那3筆土地,因為屏東高工已無法履約,更重要的事是已少子化.學校的土地已大到以學生做比率來講,在學校最興盛時期3,4千名學生時也只要32000多平方公尺就夠了!更何況學校此時面積已達87000多平方公尺以上,而此時全校學生才將近1700不到,這學期呢?更少!試問學校永遠不須要會再擴校了!為何不撤消告訴 ,上表申請書給中央主管機關請求撤消徵收還地於民呢!很多學校都已併校,甚至關校倒閉。
連絡人: 百姓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陳鵬弘0968269006 . 屏東市建國路23號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0936812315
※共同聯署團體聲目前497團體聲援個人聯署350人…
001.899.899-1地號還地於民.百姓居住正義權自救會
002.太平里迫遷住戶124戶自救會
003.雲鵬989地號還地於民正義聯盟
004.屏東市光復路.建民路.柳州街反不當徵收自救會
005.西市場迫遷自救會
006.長治鄉維護當地環境權自救會
007.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008. 南鐵東移徵收私人土地反不當徵收還地於民自救會
009. 台中黎明幼兒園反不當徵收還地於民自救會
010. 高雄鳳鐵徵收私人土地反不當徵收還地於民自救會
011.高樹鄉泰山村守護家園環保自救會
012.岡山反迫遷自救會
013.桃園龜山反機場捷運A7區域不當徵收自救會
014.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聲援
015.見城計畫城峰路迫遷戶自救會聲援
016.蓮池潭農田水利會受災戶聯盟
017.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
018.高雄果菜市場土地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
019.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反迫遷自救會
020.惜根台灣協會
021.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
022.桃園科技學区二期自救會
023.原住民悍衛傳統文化領域陣線
024.台中公民會館
025.瑠公圳百歲人瑞反迫遷自救會
026.土城普安堂
027.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服務處
028.台中大智慧學苑反拆自救會
029.塭仔圳反迫遷連線
030.三峽龍埔里麥仔園自救會
031.新社上水底寮放領自救會
032.永續發展珍愛浮圳自救會
033.台中武德街迫遷自救會
034.台中安和重劃自救會
035.台灣人權協會
036.全國眷村文化守護協會
037.左營眷村
038.全國大學民主聯盟
039.公民我最大屏東青年軍
040.高雄馬頭山反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041.台灣守護山林聯盟
042.花東海岸守護陣線
043.花蓮秀林鄉反亞泥自救會
044.藍色東港溪協會
045.台北長安東路民宅反迫遷自救會
046.板橋大觀社區自救會
047.南投縣溪頭莊家反迫遷自救會
048.南投埔里大湳社區反重劃自救會
049.基隆貴美雜貨店快樂山部落暨人民民主陣線
050.台灣農村陣線
051.台灣勞工陣線
052.台東海濱公園社區反不當都更迫遷自救會
053.中華民國身心障礙福利聯盟
054.花蓮市大陳新村反迫遷自救會
055.宜蘭大同鄉太平村反迫遷自救會
056.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
057.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發自救會
058.彰化文化陣線
059.台灣外籍移工權益聯盟
060.苗栗縣南苗市場反不當都更迫遷自救會
061.台中市貿易三村自救會
062.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著家長總會
063.高雄中學-高雄女中學生會
064.陸軍官校校友會
065.空軍官校校友會
066.海軍官校校友會
067.鐵路局工會聯盟
068.華航工會
069.長榮航空工會
070.新北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掛名聲援]
071.中華電信工會
072.自由台灣黨
073.台電工會
074.台灣日日春協會
075.屏東六堆客家文化推廣協會
076.南機場九號機地合法自建被迫遷戶
077.高雄前鎮一自救會
078.主婦聯盟
079.台北市律師公會
080.新北市律師公會
081.台北市醫師公會
082.護理人員工會
083.台灣婦女基金會
084.屏東縣公民監督聯盟
085.屏東小鎮資訊
086.東港好厝邊
087.恆春半島公共事務
088.全國者村合法住户反迫遷聯盟
089.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090.中國醫藥學院長青團契
091.苗栗聯合大學學生會
092.中興大學學生會
093.逢甲大學學生會
094.朝陽科技大學學生會
095.高雄醫學院學生會
096.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
097.中正大學學生會
098.慈濟大學學生會
099.清華大學學生會
100.彰化醫師公會
101.屏東美和科技大學 -學生會
102.我是麟洛人終身麟洛魂麟洛鄉社團
103.台中南區中華夜市-正老牌蚵仔麵線-店家
104.大仁科技大學-學生會
105.輔仁大學學生會
106.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會
107.花蓮師範大學學生會
108.台灣大學學生會
109.陽明醫學院學生會
110.建國高中-學生會
111.台北女中-學生會
112.成功高中-學生會
113.師大附中-學生會
114.中正預校-學生會
115.輔英科技大學
116.台中市勤億科技大學
117.台南一中
118.台南女中
119.高雄餐旅學院-學生會
120.金門大學-學生會
121.嘉義綠豆人臉書社團
122.我是苗栗人
123.苗栗公館鄉-社區發展協會
124.桃園科技園區二期自救會
125.守護大林蒲6里遷村權益自救會
126.左營城峰路迫遷136戶
127.台中豐原人臉書社團
128.苗栗南庄鄉環保自救會
129.屏東潮州高中-學生會
130.新莊高中-學生會
131.高雄道明高中-學生會
132.1985公民行動聯盟
133.南投暨南大學-學生會
134.草屯-南開科技大學-學生會
135.台中東勢高工-學生會
136.台中市-新民高中-學生會
137.台中市-清水高中學生會
138.台中市我是清水人地方臉書社團
139.我是南投人地方臉書社團
140.埔里高中-學生會
141.竹山高中-學生會
142.我是竹山人地方臉書社團
143.大甲高工-學生會
144.新竹教育大學-學生會
145.新竹高中-學生會
146.交通大學-學生會
147.全國客運總工會
148.台北科技大學-學生會
149.台灣科技大學-學生會
150.淡江大學-學生會
151.外島兵俱樂部
152.台中光華高工-學生會
153.彰化師大附中-學生會
154.彰化台科大補習
155.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南台中支聯會
156.彰化員林高中-學生會
157.雲林反國光石化設廠汙染環保自救會
158.苗栗大湖鄉反是藥品廠設廠-環保自救會
159.台灣生態學會
160.台中精英文教機構
161.高雄候車站博愛路阿國鵝肉
162.屏東六隻鵝餐廳
163.東港佳珍海產
164.屏東內埔蕭家大院
165.屏東紅館
166.屏東長治十三庄餐廳
167.台中肉圓
167.高雄鳳山三輪的店
168.台南阿憨鹹粥
170.屏東萬丹阿國臭豆腐
171.屏東萬泰豬腳
172.台東卑南豬血湯
173.台中大里九號碼頭鮮餐廳
174.台中豐原飯菜舖子
175.苗栗三義賴新魁粄條店
176.淡水阿婆鐵蛋
177.台中豐原點心站
178.高雄小棧度-鵝肉麵
179.屏東潮州阿婆炒粄條
180.屏東潮州阿倫燒冷冰
181.屏東林邊永興海產
182.屏東枋寮阿達海產
183.屏東里港趙壽山豬腳
184.屏東車城鄉客婆客家餐館
185.屏東麟洛-草魚店
186.屏東體育場旁大將的店
187.屏東夜市上好肉粽
188.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會
189.台東寄居蟹沙灘空間-民宿
190.屏東縣南州鄉-天主教堂
191.屏東林邊鄉-竹林村長老教會
192.屏東縣牡丹鄉-部落社區發展協會
193.屏東縣滿州鄉-社區發展協會
194.台東縣卑南鄉-卑南部落發展協會
195.花蓮縣壽豐鄉-部落文化發展協會
196.花蓮縣光復鄉-太巴望部落發展協會
197.台東縣池上鄉池上米文化推廣協會
198.屏東縣崁頂鄉-義芳麻油
199.台中市梨山茶農文化推廣協會
201.嘉義縣阿里山鄒族文化協會
202.新竹縣竹北市-品悅牙醫診所
203.台中市北屯區-吉祥耳鼻喉科
204.林邊鄉燈謎文學推廣協會
205.陸軍333師-大會師-退伍軍人臉書社團
206.高雄-中山大學-學生會
207.台南-南台科技大學-學生會
208.基隆海洋大學-學生會
209.桃園勞動總工會
210.三峽龍埔劉家反迫遷自救會
211.屏東內埔鄉美和村徐王會
212.台中北區五權路金日式關東煮雞蛋糕路邊攤-臉書社團
213.基督教台中市召會 -北區美德會所
214.陸軍十軍團台中后里五八六裝甲旅
215.花蓮藍海民宿-花蓮人動員
216.屏東縣南州鄉陳公館
217.屏東縣長治鄉 -十三庄餐廳-老主顧客團聲援
218.屏東縣三地門鄉風月的店-部落原住民熱情聲援
219.陸軍八軍團屏東萬巒鄉萬金營區333旅現役弟兄
220.陸軍六軍團新竹五四二裝甲旅-現役弟兄
221.陸軍六軍團新竹二一砲指部-現役弟兄
222.海軍蘇澳海鋒飛彈中隊-中隊長及全體弟兄
223.台北市憲兵203指揮部-全體弟兄
224.台中憲兵203指揮部-全體弟兄
225.台北203指揮部-二一一營全體弟兄
226.我是花蓮人地方臉書社團
227.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川菜館-餐廳
228.台中市北區景新街薩加碼奇創意學院
229.台東空軍志航基地737聯隊-全體飛行官地勤官兵
230.台中市豐原區博士雞排店
231.屏東瑞光夜市旁里港阿景師臭豆腐
232.台中市中區華美街三台書局-沈醫師大學同學家情聲援
233.嘉義義竹鄉邱家皆村民熱情聲援-沈醫師大學同學邱一新親友北上聲援
234.台東知本橙品溫泉度假會館
235.台中谷關伊豆溫泉
236.台東台九線中華大橋旁阿水伯釋迦店-台東人熱情北上聲援
237.台東台十一線小魚兒的家店家熱情聲援
238.台中豐原阿洲米糕-店家熱情聲援
239.台中復興路清水排骨酥麵-店家熱情聲援
240.台中大甲雪花齋糕餅店-店家熱情聲援
241.台中民權路綠川-大華村自助餐店-熱情聲援
242.台中是西區繼光街曙光補習班
243.屏東溫攏是林邊人地方臉書社團
244.屏東縣內獅鄉伊屯部落發展協會
245.屏東縣枋山鄉楓港村社區發展協會
246.基督教台中市靈糧堂
247.彰化基督教醫院
248.彰化秀傳醫院
249.台東門諾醫院
250.台東聖母醫院
251.嘉義基督教醫院
252.台南長老教會
253.台南成大醫院
254.台中新社陸軍航特602旅
255.十軍團台中五八砲指部
256.台東岸巡八一大隊指揮部
257.澎湖防衞司令部
258.海軍陸戰隊淡水陸戰六六旅
259.陸軍八軍團台南虎踞營區八軍團五四工兵群-全體弟兄
26O.陸軍馬祖防衛司令部莒光地區指揮部-全體弟兄
261.彰化高工-學生會
262.彰師-附中學生會
263.成大工學院-全體教職員
264.台大土木系 系學會
265.屏科大畜牧系 -系學會
266.台中中興大學-畜牧系-系學會
267.逢甲大學工學院-全體教職員
268.東海畜牧系-系學會
269.東海商學院-全體教職員
27O.花蓮阿貴油飯店家熱情聲援
271.花蓮自強夜市第一家烤肉
272.台東台十一線卑南鄉富山村長牛肉麵-熱情聲援
273.花蓮噗嚨共民宿熱情聲援
274.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427聯隊-全隊飛官地勤人員
275.新竹空軍基地499聯隊-全隊飛官地勤人員
276.花蓮空軍基地401聯隊-全隊飛官地勤人員
277.屏東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78.高雄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79.花蓮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80.新竹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81.台東憲兵隊指揮官及弟兄
282.國立宜蘭高中-學生會
283.宜蘭羅東高中-學生會
284.馬祖溪尾防空雷達站
285.恆春龍盤空軍戰管雷達站全體弟兄
286.松山機場民權東路反迫遷民宅自救會
287.屏東長治鄉德協村祥和釣蝦場-店家熱情聲援
288.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順玉超商-店家熱情聲援
289.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永和豆漿大王-店家熱情聲援
290.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永富機車店-店家熱情聲援
291.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再世關聖會
292.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嘉欣火鍋-店家熱情聲援
293.彰化市韓鄉韓式料理店-店家熱情聲援
294.台中市文史復興組合
295.苗栗縣三義鄉勝興客棧-店家熱聲援
296.苗栗縣竹南鎮張家藥房
297.台中市中台科技大學-學生會
298.高雄正修科技大學-學生會
299.高雄市三民街燒肉飯店家熱情聲援
301.屏東夜市小櫃子滷味攤-店家熱情聲援
3O2.屏東縣麟洛鄉乳酪先生-店家熱情聲援
3O3.屏東縣麟洛鄉五餅二魚-店家熱情聲援
3O4.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邱家洋酒行-店家熱情聲援
3O5.屏東市大連路上光眼鏡行-店家熱情聲援
3O6.屏東市瑞光路天竺火烤兩吃-店家熱情聲援
3O7.屏東縣麟洛鄉市場紅豆餅攤-店家熱情聲援
3O8.屏東縣枋寮鄉阿貴的店-熱情聲援
3O9.屏東縣枋寮鄉達陣單車行-店家熱情聲援
31O.屏東縣枋山鄉老地方海鮮餐廳-熱情聲援
311.屏東縣恆春鎮十碗麵-店家熱情聲援
312.屏東遇見墾丁民宿-主人熱情聲
313.恆春阿嘉的家-主人熱情聲援
314.新北鶯歌阿婆壽司-店家熱情聲援
315.屏東縣萬巒鄉硫黃村社區發展協會
316.屏東縣東港鎮嘉蓮里社區發展協會
317.屏東縣東港鎮大潭里社區發展協會
318.屏東縣內獅鄉伊屯村阿香小吃店家-熱情聲援
319.屏東縣麟洛鄉彭媽媽自助餐-店家熱情聲援
320.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村社區發展協會
321.屏東縣萬巒鄉海鴻豬腳-店家熱情聲援
322.屏東縣泰武鄉銘泉生態農場-泰武鄉熱情北上聲援
323.鳳凰企劃
324.台中三媽臭臭鍋餐影連鎖店-熱情聲援
325.台中新天地餐廳北屯店-熱情聲援
326.台中阿拉丁KTV北屯崇德店-熱情聲援
327.桃園大溪老街文化協會-熱情北上聲援
328.屏東縣林邊鄉崎峰村小叮噹早餐店-崎峰村民北上聲援 329.屏東縣林邊鄉崎峰村發現號民宿-主人熱情聲援 3
330.台中北區莒光新城社區全體住戶北上聲援
331.屏東市自由路口薑母鴨-店家熱情聲援
332.屏東縣麟洛鄉徐板家粄條店-麟趾村北上聲援
333.台中北屯區興安路坦克單車店車隊-北上聲援
334.台中北區一中街茶紳士港式餐廳-北上聲援
335.台中西區向上路劉麵包-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36.屏東市民生路十三皇湯包-店家熱情聲援
337.屏東市民生路王哥清粥小菜-店家熱情聲援
338.屏東憲兵隊旁任家涼麵-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39.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民熱情北上聲援
340.台東縣卑南鄉大王村部落族人熱情北上聲援
341.台東火車站火車頭民宿 -主人熱情聲援
342.高雄鳳山五甲國中家長會-熱情聲援
343.高雄橋頭糖廠白屋-店家熱情聲援
344.台中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熱情聲援
345.屏東縣東港鎮麥當勞-店經理及職員熱情聲援
346.台中高鐵站-星巴克熱情聲援
347.台中阿明師太陽餅自由路店-熱情聲援
348.高雄長庚醫院-急診室主任全體醫護人員聲援
349.新北市鶯歌區阿勇伯雜菜麵-店家上台北聲援
350.新北市鶯歌老街發展協-總統府及行政院前聲援
351.北海岸全民聯盟公社熱情聲援
352.新北市瑞芳區爪峰社區發展協會總統府行政院前聲援
353.高雄市林園區龔記香酥臭豆腐林園總店-北上熱情聲援
354.東港鎮木日水巷文化工作室-熱情聲援
355.屏東縣麟洛鄉中山路伍佰人工洗車場_熱情聲援
356.屏東縣內埔鄉統兵府-熱情聲援
357.高雄旗山區尊懷文教協會-熱情聲援
358.台中豐原區建忠眼科診所-熱情聲援
359.東港鎮三皇三家-店家熱情
360.花蓮縣萬榮鄉滿妹豬腳-店家熱情聲援
361.台東縣成功漁港-旗魚炒飯-店家熱情聲援
362.宜蘭縣羅東巴黎鐵塔民宿-主人熱情聲援
363.彰化市阿彰肉圓-店家熱情聲援
364.屏東市海豐肉粽-店家熱情聲援 3
365.屏東市民族路-碗糕王-店家熱情聲援
366.台中北區信義房屋一中店-熱情聲援
367.高雄旗津海之冰-店家熱情聲援
368.高雄左營區劉家酸菜白肉鍋-店家熱情聲援
369.台中北屯區松竹路麗竹專業攝影店家熱情聲援
37O.屏東縣內埔鄉鄉羅王會-熱情北上聲援
371.高雄路竹區台一線自救會-響應聲援
372.墾丁李莎小鎮 LeeSha Bungalow民宿主人熱情北上聲373.屏東火車站旁巨匠電腦-熱情聲援
374.屏東演藝廳徬徨師傅滷味-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75.陸軍官校專科三期同學會-熱情北上聲援
376.馬祖-高登島北高指揮部老兵團-熱情北上聲援
377.馬祖高登島北高指揮現役守備官兵-熱情聲援
378.高雄慈仁一村-熱情北上聲援
379.屏東國軍醫院全體醫護同仁-熱情聲援
38O.國軍左營醫院-全體醫護同仁聲援
381.嘉義市噴水池旁火雞肉飯-嘉義人熱情北上聲援
382.高雄六合夜市自治管理委員會-熱情聲援
383.茶湯會中部連鎖飲料集團-熱情聲援
384.澎湖西嶼鄉小萍的店-澎湖人跨海台北聲援
385.屏東法國台北婚紗-店家熱情聲援
386.台中北區五義街-好事發生店家熱情北上聲援[沈醫師台中摯友]
387.雲林縣虎尾鎮虎尾王家當歸鴨線-雲林虎尾鄉民熱情北上聲援
388.雲林台西人的天地雲林台西鄉地方臉書社團-熱情北上聲援
389.宜蘭人文基金會-宜蘭人赴台北熱情聲援
390.南社-熱情北上聲援
391.北社熱情聲援
392.台中豐原高商-學生會北上聲援
393.屏東縣麟洛鄉大眾花園-熱情聲援
394.屏東麟洛鄉錦榮花園熱情聲援
395.屏東縣麟洛鄉建樺鐵工廠-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396.高雄火車站-茶仙飲料茶店熱情北上聲援[沈醫師摯友] 397.高雄左營區吉安街474號唐家麵點店家北上聲援
398.高雄三民區清香園水餃館建興路63號-
店家熱情北上聲援[三民區居民集結北上]
399.台中東海大學人間工作坊-熱情聲援
4O0.東港東興國小家長會-熱情聲援
401.台中家商-學生會熱情聲援
4O2.台中國小家長會-熱情聲援
403.台中周記豆花南屯區黎明路-店家熱情聲援
4O4.花蓮市蔣嫂小吃花蓮市中興路92號-花蓮人北上聲援 4O5.花蓮瑞穗鄉涂媽媽肉粽南花蓮瑞穗鄉親北上聲援
406.花蓮豐濱笨笨的家民宿主人熱情聲援北上聲援
[花蓮海線居民集結北上聲援]
4O7.花蓮縣光復鄉樹溪小屋b&b民宿主人熱情聲援
[光復萬榮部落居民集結北上聲援]
4O8.台東市藍蜻蜓炸雞店家響應-台東人熱情北上聲援第二集合點
409.台東縣台十一海岸公路東河肉包店 熱情聲援
[成功鎮-東河長濱鄉親熱情北上聲援]
410.台中北屯區蕭家水餃店崇德路二段崇德六路口-
店家熱情北上聲援[北屯人北上聲援]
411.台中北屯大坑里東東芋圓-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大坑居熱情集合北上聲援]
412.台中北華古早味麵攤北華街5號店家熱情北上聲援
[北屯人集合北上聲援]
413.路竹台ㄧ線自救會
414.反雙溪水庫自救會聲援
415.嘉義大小事嘉義人臉書社團熱情北上聲援
416.苗栗大湖汶水老街-全展客家美食餐廳-大湖鄉民熱情北上聲援
417.台中豐原區全佑藥妝店熱情聲援
418.屏東中央市場阿梅碗糕熱情聲援
419.基隆阿宏牛肉麵基隆人大集合聲援
420.基隆丸角後院 MaruCorner Coffee Stage & Bar。基隆人熱情聲援
421.苗栗三義鄉山那邊.綠葉方舟(Green Ark)】店家皆三義鄉民熱情北上聲援
422.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聲援
423.台中大甲啊在米糕店家熱情北上聲援-大甲鄉親熱情北上第一集結點
424.台中大甲區蔣公路上阿源炒牛肉麵店家熱情聲援-大甲鄉親熱情北上第二集結點
425.屏東內埔鄉美和村福全花生豆腐店家-美和村熱情聲援
426.屏東林邊鄉水月軒活蝦餐廳-店家熱情聲援
427.反雙溪水庫自救會聲援
428.基隆大小事地方臉書社團熱情聲援
429.台東台十一線白石牛沙灘民宿-杉原富山兩村民北上熱情聲援
43O.台東卑南鄉賓朗社區發展協會-卑南鄉親熱情北上聲援山線集結點
431.台東阿嬤店台東太麻里鄉太麻里街422號店家熱情聲援
-太麻里鄉親熱情集結北上聲援集結點
432.ptt實業坊鄉民熱情集結聲援
433.南投縣埔里鎮阿開肉圓地家熱情聲援-南投埔里人熱情北上聲援集結點
434.南投縣埔里鎮埔里卓肉丸埔里人熱情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35.南投埔里人地方臉書社團熱情聲援
436.南投竹山永祥西點麵包店-竹山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37.我愛鹿港小鎮小鎮熱情聲援彰化鹿港人地方臉書社團
438.彰化縣鹿港鎮胖胖麵食館店家熱情聲援-鹿港人熱情聲援北上聲援集結點
439.彰化市西門肉圓店家熱情聲援-彰化人熱情北上聲援集結點
440.彰化火車站旁郭媽媽滷肉飯店家熱情聲援-彰化人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41.花蓮中橫公路西寶國小全體教職員及地方菜農熱情北上聲援
442.彰化員林人熱情北上聲援集結點彰化銀行員林分行前
443.雲林斗六市斗六阿興嘴吃嘴魷魚羹熱情聲援斗六人北上聲援
444.雲林縣斗六阿亮現炒小吃店家熱情聲援-斗六人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45.雲林環球科技大學學生會熱情聲援-斗六人北上第三集結點
446.雲林土庫鎮黑金燒麻糬地家熱情聲援-虎尾人北上聲援集結點
447.彰化銀行前虎尾土庫鄉親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48.高雄左營左營舊城東門段居民自救會聲援
449.苗栗市府前路阿忠小吃熱情聲援苗栗市民北上聲援集結點
450.苗栗頭屋阿玉麵店熱情聲援頭屋居民北上聲援集結點
451.苗栗是中山路湯家肉圓地家熱情聲援-苗栗人北上聲援第二集結點
452.台東尚武漁港漁民熱情聲援-大武居民北上聲援集結點
453.舊城東門段居民自救會掛名聲援
454.飛龍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承德路四段152號2樓董事長皆全體主管職員熱情聲援
455.桃園市龍潭區鐘記小吃部南龍路2之一號-店家熱情聲援-龍潭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56.桃園區龍潭區東山鴨頭北龍路108號-店家熱情聲援-龍潭人熱情聲援第二集結點
457.龍潭鄉村客家飲食店桃園市龍潭區高原村福源路126號-店家熱情聲援-龍潭人熱情聲援第三集結點
458.高雄鳳山阿益蕎麥麵鳳松路3-7號-鳳山人熱情聲援第二集結點
459.屏東縣枋山鄉台一線上傻瓜天堂-店家熱情聲援 枋山楓港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6O.台中湖南味牛肉麵西區華美街303-7號店家熱情聲援周圍居民聲援集結點
461.台中段純貞牛肉麵西區公益路235號店家熱情聲援-公益路上店家熱情聲援集結點 462燦坤3c產品屏東枋寮店-熱情聲援
463.台中六六順牛肉麵西區南屯路一段19號店家熱情聲援-南屯人熱情聲援
第四集結點
464.屏東恆春鎮阿嘉的家熱情聲援-恆春老街聲援集結點 465.台南江川肉燥飯中
西區民族路三段19號-店家熱情聲援-中西區居民聲援集結點
466.台南泰成水果聲援中西區正興街80號店家熱情聲援-中西區居民熱情聲援第
二集結點
467.台南聚樂炭燒居食屋中西區民生路二段479號店家熱情聲援-中西區居民熱情
聲援第三集結點
468.台南陳記鱔魚麵新營區新進路二段22號店家熱情聲援新營人熱情聲援集結點
469.台南古早味米腸香輪台南市玉井區中正路54號店家熱情聲援-預警人熱情聲
援集結點
47O.台南阿輝黑輪南區大林路125號-店家熱情聲援-南區民眾聲援集結點
471.台中老夫子牛肉麵西屯區河南路二段469號-店家熱情聲援西屯人熱情聲援
集結點
472.台中澄清醫院中港分院全體醫護同仁熱情聲援-西屯人聲援第二集結點
[澄清醫院]對面
473.宜蘭龍記尚品牛肉麵宜蘭縣頭祥路38號店家熱情聲援-頭城人聲援集結點
474.雲林虎尾科技大學旁婆婆的店熱情聲援-虎尾科大學生熱情聲援集結點
475.墾丁好日子 Good Day 渡假小餐館恆春鎮西門路13號店家熱情聲援-
墾丁人聲援集結點
476.Sandia-patisserie 珊。珊來食恆春鎮南灣路856號店家熱情聲援-
恆春人大集結
477.墾丁國小反迫遷家長會聲援-墾丁大街居民聲援集結點
478.屏東滿州大吉小吃部滿洲鄉中山路62號店家熱情聲援滿州人聲援集結點
479.屏東滿州寮仔旅人館滿州鄉復興路66號店家熱情聲援-
滿州人聲援第二集結點
48O.嘉義市放輕鬆咖啡廳大雅路2段497附1號店家熱情聲援嘉義人北上聲援
集結點
481.雲林西螺廖家第四代麵店螺鎮中山路280號店
家熱情聲援西螺人北上聲援集結點
482.苗栗南庄寶珍餅舖南庄鄉中山路38號店家熱情聲援-
南中鄉親熱情北上聲援第五集節點
483.苗栗縣漫晨旅店南庄鄉西村中山路40號主人熱情聲援-
南庄客家鄉親北上聲援第六集結點
484.苗栗縣南庄戲院餐廳西村中山路3巷55號店家熱情聲援-南庄客家鄉親北上聲援第六集結點
485.宜蘭蘇澳南澳鷄大王宜蘭縣蘇澳鎮蘇花路二段212號-店家熱情聲援南澳鄉親聲援集結點
486.花蓮縣瑞穗太祖魷魚羹店熱情聲援-瑞穗鄉親北上聲援第三集結點
487.屏東縣東港鎮東興里大華牛排中正路一段311號店家熱情聲援-東港人聲援第三集結點
488.屏東東港鎮旺泉冰品長春一路157-1號店家熱情聲援-督港鄉親聲援第四集結點
489.屏東縣東港鎮大鵬灣加利利民宿南平里南興路七巷17之1號店家熱情聲援東港人聲援第五集結點
490.台中原順盛百貨行后里區中山路114號店家熱情聲援-后里人聲援集結點
491.台北市卧龍街142地號自救會
492.高雄左營蓮池潭自救會
493.岡山眷村反眷改自救會
494.恆春張家古厝自救會
495.墾丁大灣自救會
496.屏東環盟
497. 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
498屏東是屏東人的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