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華民國國慶。英九以榮耀、歡喜、感恩的心情,與每一位同胞、嘉賓,在此共同歡慶中華民國103歲的生日。
回顧過去這一年,全球各地發生許多重大事件。例如:兩次的馬航空難、烏克蘭危機、「伊斯蘭國」暴行、蘇格蘭獨立公投、伊波拉病毒蔓延與香港民眾爭取普選行動,這些事件,影響重大,世界各國莫不全神貫注,嚴肅以對。
這段期間,國內也歷經了三月學運、捷運凶案、澎湖空難、高雄氣爆與食安危機,這些事件都讓整個社會震動,每位同胞擔心。
然而,國家建設也有許多新的發展。我們看到花東鐵路電氣化與瓶頸段雙軌化提前9個月通車、臺北臺東成為三小時半可到的一日生活圈;財政健全方案上路,兼顧稅收與公平;補充保費順利達陣,二代健保財務穩健;新兵招募順利、官兵留營踴躍、募兵制兵源穩定;「王張會」兩度舉行,兩岸合作更進一步;十二年國教終於能在「五育均衡」、「適性揚才」的教育理念下,透過各方成熟的民主素養,整合定案、正式上路。
在雙十國慶的今天,我們越加清楚的看見,對重大問題,我們都能夠直接面對依法妥善處理,努力讓危機成為轉機。不僅如此,在民眾與政府共同打拚6年後,國家建設也展現了許多具體的成果。
一、我們現在過得更好-拚經濟,拚幸福,成果顯現
自從英九上任之後,一直以「活力經濟」為施政重點。在今年元旦與就職6週年的祝詞中,我也重申「全民拚經濟」的目標。
今年以來,我們的出口持續擴張,經濟成長率不斷上修,股市的價與量都創6年多來的新高;經濟景氣燈號連續7個月出現代表「穩定」的綠燈,失業率降到6年來最低,消費者信心指數則達到14年來最高。今年8月,政府宣布將基本工資的月薪調漲為 20,008元,時薪調漲為120元,這是我上任以來,第5次調高基本工資;未來政府並規劃以減稅方式,鼓勵企業加薪,以進一步照顧基層勞工。我們也讓家戶所得分配五等分差距的倍數,降到近4年來的新低。而今年下半年,國內有將近一半的企業將要增聘員工,人力需求比例排名世界第二,在在顯示臺灣經濟已經進入良性的循環。
今年觀光客來臺的數量,到9月底已經達到721萬人次,今年應可超過900萬人次的目標;「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最近指出,臺灣今年上半年國際旅客成長率達到26.7%,拿下世界第一;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世界競爭力排名,我國排全球第13名;在國民幸福指數方面,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國家相比,臺灣居第18名,兩項評比,我國在亞洲都名列前茅。整體來說,近一年來,國內經濟的確實有改善,但是我們不敢懈怠,一定會繼續努力,讓這塊土地上「人人有感、全民幸福」。
二、我們越來越團結-同悲歡、共患難,命運相連
7、8月間,澎湖空難與高雄氣爆,讓國人非常哀慟與遺憾。許多民眾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協助災民度過難關,展現出「患難見真情」的同胞愛!
近來,劣質豬油事件影響了全臺一千多家食品業者。政府雖然迅速查獲黑心廠商與產品去向,但已造成民眾的恐慌與廠商的損失,更因國際媒體的報導,傷害了國家整體的聲譽,不只是美食而已。政府痛定思痛,立即提出八項強化食安措施。我再次強調,我和所有國人同胞一樣,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黑心行為,也要求行政部門,徹底檢討,嚴查重罰,以杜絕黑心食品的再現。
在另一方面,劣質豬油的揭發,要歸功於屏東一位檢舉4年、鍥而不捨的農民,與臺中一位不推責任、越區辦案的警察。因為他們強烈的正義感與責任心,才使得屏東的黑心業者落網。這個故事也再次彰顯,人性與良知的確是臺灣最美的風景。
越黑暗的時刻,越顯現出許多光明的火炬爭相照耀。我們相信,除了臺灣人民正直善良的本性之外,中華民國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啟發了公民意識,也實踐了人性價值。民眾主動參與奉獻,是讓我們發自內心關懷彼此、團結一致的重要因素,也是最值得我們珍惜的資產!
三、我們更加自信-擁民主、享自由,中華之光
回顧中華民國103年的歷史,先烈先賢一直有個夢想:要建立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從 國父孫中山先生,到日據時期以來在臺灣致力民主運動的許多前輩,都曾在築夢過程中犧牲奮鬥,流血流汗。感謝他們的努力,讓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更讓臺灣成為第一個民主轉型成功的華人社會。
在歷史的長河中,每個國家都會尋找一個讓國民高度認同的精神基礎,以建立彼此的歸屬感。在現代社會,這個精神基礎就是「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在臺灣,人人都是國家的主人,人人都受到憲法的保障。
如今,臺灣早已定期舉行總統與國會選舉,合法登記的政黨有255個之多,中央政府也歷經了兩次的政黨輪替,成為新興民主國家「民主鞏固」的重要典範。
此外,人民透過媒體、網路與集會遊行對公共事務的發聲,蓬勃而多元,不會受到任何箝制,他們的活躍與普及,不僅豐富了民眾的資訊、更深化了政策的討論。在美國「自由之家」的排名中,亞洲各國只有我國與日本並列為「有新聞自由」的國家。民主政治可以包容歧見,促進對話,化解紛爭,帶來社會穩定。就此而言,中華民國提供了最好的範例。
四、我們更包容多元-國際化、多元化,豐富臺灣
過去30多年,有超過40多萬來自東南亞與中國大陸人民,因為婚姻來到臺灣定居。另外有52萬的移工朋友,來臺為我們的公共工程、企業與家庭提供服務。新住民與移工的身影與口音,逐漸成為我們生活中親切熟悉的景象。他們也一樣受到我國憲法的保障。
早先新住民並沒有受到足夠的照顧與尊重,當年的法令對他們也不太公平。面對這樣的處境,他們學會用民主程序來改變命運。來自各地的新住民姊妹與本地的民間團體、學者攜手合作,成立了修法聯盟,積極推動相關立法。在大家的努力下,現在臺灣新住民所處的環境遠比當年更為友善。
此外,越來越多的大陸、港澳學生、海外僑生以及歐美青年,前來臺灣留學,今年預計將超過8萬5千人,是6年前的2.8倍。他們出現在校園、餐廳、捷運、書店、風景區或演唱會,活躍而醒目,也讓人不禁覺得臺灣真的是越來越國際化了!他們豐富了臺灣的人文風貌,我們也學到更包容友善的態度與更寬廣多元的視角。「讓臺灣走向世界,讓世界走進臺灣」已經不是口號,而是我們每天生活的一部分了。
五、我們更積極主動-盡本分、交朋友,暢行天下
中華民國的民主成就,不只展現在內政上,在外交方面,也有重大突破。例如去年4月與日本簽訂「臺日漁業協議」,和平解決了釣魚臺海域40多年的漁權爭端,做到「主權不讓步,漁權大進步」,廣獲國際社會肯定。包括美國國務卿凱瑞(John Kerry)、澳洲國防部長江司頓(David Johnston),都稱道這項協議有助於區域和平。去年5月的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我們以和平的談判促成菲律賓道歉、賠償、懲兇,並達成執法三項共識,還我漁民正義,也解決了臺菲間30年的海域執法爭端;此外,英國法院同意引渡在臺犯罪後潛逃返英的英國公民林克穎回臺服刑;我國的官方代表,可以正式參加睽違三、四十年的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會議;中華民國護照在世界140個國家與地區享有免簽證或落地簽的待遇,好用程度排名全球第22。這些都使得國民在國外旅行時,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尊嚴與便利。各位鄉親,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已經獲得國際社會信任。我們的護照,也成為象徵文明與法治的國際品牌,這絕對是臺灣的榮耀。
在兩岸關係上,6年來,臺海兩岸從衝突到和解,從對抗到協商,我們的民主憲政也發揮了作用。不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或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都是依據憲法所制定的政策。尤其「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更是兩岸6年來和平發展的關鍵,也是我方不變的堅持。這樣的主張,在歷次的民調中,都獲得多數民眾的支持;最近兩次總統選舉的結果,也證明這樣的政策已經通過臺灣民意的檢驗。我們與大陸簽訂的21個協議,都送到立法院備查或審查,接受國會監督。未來,兩岸政策仍然將遵循這個民主機制運作。而今年兩次歷史性的「王張會」,更反映兩岸關係的大幅進展,也彰顯我政府維護和平與繁榮的決心。
今天,我們要再次呼籲海峽對岸:此時此刻,正是中國大陸走向民主憲政最適當的時機。當前的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快速,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古人說:「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大陸13億6千萬人民在進入小康社會的同時,當然也希望享有更多的民主與法治。這從來就不是西方人的專利,而是全人類的權利。
針對香港民眾最近為爭取特首普選的行動,我也要再次表達堅定的支持。大陸與香港的民主發展,取決於領導人面對改革的智慧與度量。30年前,鄧小平先生在推動「改革開放」時,曾說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名言;今天的香港何以不能比照辦理,「讓一部分人先民主起來」?充分實現17年前大陸對香港的承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普選特首,五十年不變」。果真如此,這必將化危機為轉機,讓大陸與香港雙贏,同時臺灣人民也必然樂觀其成,大大有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我們衷心期待,不論是港澳,還是大陸,都能一步步實現 國父孫中山先生一生追求的民主理想。
我們認為,民主的發展沒有公式,憲政制度也難以移植,但我們相信,只要方向正確,以中華民族的智慧,一定能找出一條兼顧穩定發展與民主自由的道路。站在共享血緣、文化與歷史的基礎上,我們樂意與大陸及港澳人民,攜手合作,交換經驗,共同探索中國大陸推動政治經濟改革的最佳方案。相信2千3百萬的臺灣人民,也都樂於分享民主經驗,讓炎黃子孫的成就在世界發光!
六、自由民主 永續臺灣
當然,回過頭來,我們對於臺灣民主發展在近年來所面臨的問題,也應該坦然面對。民主很可貴,卻也非常脆弱,它需要珍惜與呵護,更需要以和平理性的方式來表達,否則可能會倒退。
最近這一、兩年來,出現了一些激烈非法,甚至霸占政府機關的抗爭手段,否定了不同意見者的合法權益。這樣不民主的行為,不僅讓社會出現不必要的對立,也讓不少法案在國會受到少數杯葛而無法審議。當世界各國快馬加鞭進行經貿結盟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時候,臺灣卻在原地踏步,甚至被國際媒體認為是「自甘落後」,實在令人心焦。
臺灣經濟最重要的出路,除了調整產業結構、加速創新加值之外,就是法規鬆綁、開放市場、締結各種雙邊或多邊經濟合作協定,以及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這些「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解決方案,本來是可以理性討論的,卻一再遭受杯葛,寸步難行。如果反對者不參與討論,又提不出替代方案,實在悖離議會民主的精神,也讓臺灣眼睜睜坐視優勢流失,相信多數國人無法接受。
然而,民主的瑕疵,只有靠更周延的民主來矯治。身為宣誓恪遵憲法的中華民國總統,我堅定相信,重視理性、和平與包容的民主程序,是處理這些歧異最有效的方式。在國家生日的今天,我懇切呼籲所有在野人士,回歸民主憲政體制,依據制度,誠意協商,儘速審查朝野都主張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重要法案。我也要在這裡再次強調,不論是我個人,或者所有行政部門,都願意堅持民主、敞開心胸,開誠布公地與各界溝通、對話。民主制度並不完美,但只要秉持理性、和平與包容,它絕對是一個可以促進對話溝通、解決問題的制度。既然我們認同民主法治,就應該彼此尊重,依據民主程序,理性處理爭端。
各位鄉親,各位同胞,感謝大家的努力與支持,讓今天的臺灣生氣蓬勃、經濟繁榮、社會溫暖。但我們更有責任和義務讓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更加進步、更加完美,成為我們後代子孫的珍貴資產、華人社會的輝煌標竿!我身為中華民國總統,絕對會全力捍衛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
現在,讓我們一起高呼:
中華民國萬歲!
臺灣民主萬歲!
謝謝大家。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60309 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 全文: 「陸委會讓歌手在中國孤立無援!」 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主題是請文化部、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就「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進行報告,很遺憾的,如此重要涉及台灣與中國交流、談判的問題,權責單位的陸委會的夏主委竟然缺席,僅有文教處處長代表。 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八卦
【從速聲援!手足被捕送中處境未卜】
今日從報道得知,中國海警於微博宣佈拘捕至少十名香港示威者,涉嫌非法入境被捕。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被捕人士目前正被廣東公安扣押;而根據中國刑法,公安局可判處偷渡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後才會遣返香港。
就着未來如何協助,以下有幾點觀察,歡迎各位指正補充:
一、中國拘捕港人後會否通知香港警方或入境處?
首先,特區政府與中國設有「相互通報機制」。根據通報機制,如屬於對香港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非正常死亡」,中國公安須在14日內向香港警方通報。
然而,若然屬於民事案件或採取較輕刑罰,中國就能迴避對港通報。例如莫乃光、郭家麒議員於2019年12月曾就英國領事館職員鄭文傑於西九高鐵站被捕事件向政府質詢,政府就回覆「入境處已經就家屬要求提供協助」、「行政拘留不屬於相互通報機制範圍」,藉此推卸責任。
然而,今次中國若然以偷渡罪名控告港人,屬於刑事案件,特區政府不可能不知情。特區政府應該盡快交代,究竟中國拘捕多少港人、以甚麼罪名控告、是否有律師協助等,並確保他們受到人道對待。
二、由逮捕到審訊的羈留措施為何?為期多少?
儘管目前未知中國政府會否及以甚麼罪名提告,但可見的是中國定必以法律下的各種程序不容被捕港人離開中國。
查閱保安局網站,特區政府駐京辦於2013年11月曾經出版《與被拘留、逮捕者有關的內地刑事法律、法規實用資料》,在審訊之前中國有「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強制措施。
當中「拘傳」不得長於24小時,「取保候審」即類似香港的保釋制度,而「監視居住」則由公安監視下最長6個月。資料亦有列明中國政府可分別由公安機關「拘留」被捕人士最多10日(一般情況)、14日(特殊情況)、37日(重大案件);然後再由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批准「逮捕」人士進行偵查羈押達2個月(一般情況)、3個月(特殊情況)、5個月(重大案件)及7個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換言之,港人若然在中國遭受「強制措施」,可以預料在審訊之先已經有頗長時間遭到剝奪人身自由。
三、罪名及刑責為何?
儘管目前未知中國以甚麼罪名控告港人,但翻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若中國以較輕罪名控告,例如《出境入境管理法》下的「逃避出境入境檢查」,可以判處罰款及最高10日行政拘留。但若然以《偷渡國(邊)境罪》,則可判處罰款及最高一年有期徒刑。
但不論如何,在中國政權之下,隨意安插罪名絕非新鮮事,正如銅鑼灣書店的桂民海被控「交通肇事逃逸」及「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遭到重判,鄭文傑亦會無端惹上「嫖妓」罪名,甚至我們無法預料中國會否動用《國家安全法》殘害港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八卦
【我已收到選舉主任蔡敏君女士的來信】
因應昨日有眾多參選人收到信件查詢,但我卻未收到任何問題,我在昨天下午發了公開信給九龍東選舉主任蔡敏君女士,促請她在2020年7月26日正午12時或之前,以電郵回覆本人。
是我的帖文起了作用!蔡敏君確實回應了我的要求,在2020年7月26日早上11時發信給我,當中包括七條問題和十個附件,來信篇幅長度為眾多參選人之冠,充份反映政權鉅細無遺的政治審查。
昨日有外國記者問我,這位選舉主任會否好像去年那位一樣,再度因病告假,導致要撤換DQ刀手。說實話,這個問題我也不懂回答。
一來不知蔡女士正在承受多大的政治壓力,周末加班工作是否需要入住安全屋;二來我留意到她作為政府高級公務員,在今個月初的第三波疫情爆發期間,仍不帶口罩參與私人唱K聚會(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720/00176_082.html ),情況實在令人擔心。
無論如何,疫症肆虐,祝願蔡女士身體健康,我也會按時回覆,並公開回信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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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九龍東選舉主任蔡敏君女士的提問:
問題一、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而你曾長時間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直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6月30日早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後,你於同日在臉書上發表貼文(附件一),宣布「退出香港眾志,並會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同日稍後,香港眾志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指「香港眾志認為本會現時運作將難以持續,深感必需化整為零,眾人應以更靈活的方式繼續投入抗爭,現宣佈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你亦沒有簽署選舉管理委員會為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擬備的確認書。你是否同意,上述言行顯示,即使你退出香港眾志及香港眾志聲稱已經解散和停止一切會務,但其實你仍然有意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主張,包括「民主自決」,即包含以香港獨立作為其中一個選項的自決前途過程?
問題二、無論如何,你仍然有意繼續推動上述「民主自決」的主張,即拒絕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拒絕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並主張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這樣的行為如何符合你在提名表格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問題三、我注意到,你在公開場合作出一些行為及發表一些言論,顯示 :
(i) 你及香港眾志自2016年起推動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其內容包括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而進行的制裁和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利益的措施;
(ii) 你在2019年9月曾到美國國會的一個委員會發言,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附件二);
(iii)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通過後,在2020年3月,你曾與一些人發起聯署致美國國務卿的公開信(附件三),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並就此在3月20日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會面及提交有關聯署信(附件四);
(iv) 於2020年3月27日,你在《華盛頓郵報》 撰文(附件五),促請美方在即將公布的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報告中必須有具體制裁方案;
(v) 你在與上述言行相關的臉書貼文中多次標示“國際戰線”及類似的用語。而你在 2020年6月19日的參選宣言(附件六)及 7月10日(附件七)的貼文中,表示有意延續“國際戰線”及邀請選民支持“國際戰線”。
請問:(a)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 (b) 你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
問題四、你在2020年3月29日的臉書貼文(附件八)及同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附件九)中,提出要「把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連結起來」。 你是否同意,你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包括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職權及便利等,繼續推動你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
問題五、無論如何,你上述有關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的言行,其實是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並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這樣的行為如何符合你在提名表格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問題六、在臉書上一項日期為2020年7月15日,以你及另外15人名義發表,題為「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的貼文(附件十)中,你們聲稱「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 你是否同意,你上述的聲明 顯示你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 30日通過並在同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 特區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即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及維護安全而制定的法律,並反對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問題七:你在2020年3月29日的臉書貼文(附件八)及同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附件九)中,提出民主派 (即你現時在提名表格申報的政治聯繫)要「全面攤牌,搏政府停擺到肯回應『五大訴求」。而在臉書上一項更新時間為2020年6月11日,以你及另外32人及一個政黨名義發表,題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貼文(附件十一)中,你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公開簽署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首回應五大訴求......」。 你發表上述的言論和聲明,是否包括以下意思:除非特區政府回應你的訴求,否則你會(或你會聯同其他有同樣訴求並佔立法會過半議席的議員)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法案、議案及財政預算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評價
20160309 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
全文:
「陸委會讓歌手在中國孤立無援!」
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主題是請文化部、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就「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進行報告,很遺憾的,如此重要涉及台灣與中國交流、談判的問題,權責單位的陸委會的夏主委竟然缺席,僅有文教處處長代表。
台灣影視、音樂產業在國際上的交流與發展,是我長期以來一直參與和關注的議題。我與許多台灣影音業者都長期投入全球市場的經營,也有些人覺得應該著重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何必去像中國這樣的獨裁國家找罪受。但既然委員會所訂的主題是「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政府負責跟中國談判的機關是陸委會,由陸委會備詢,我也還是要就台灣的業者在中國市場遇到的問題來質詢,就如同外交部相關部門有責任保護台灣業者在其他國家市場的安全與自由。
台灣的文化作品或者是歌手、演出者要進入中國,必須通過「審批」、「報批」的制度,不僅針對作品的題材內容進行審查,也對歌手個人的思想進行審查,包括過去參與的活動或是涉及政治、宗教議題,就予以封殺,造成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而即便沒有被封殺,在之前中國某大型音樂節中,當台灣表演者上台演出時,台下赫然出現許多鎮暴武警。當場的中國音樂人表示,當天其他國家的表演者,並沒有出現這些武警。鎮暴武警監控表演者的演出,簡直就是世界奇景!中國許多集會活動充滿武警,又常發生類似像確薩爾、格白等歌手們突然被警察抓走、被失蹤的事情,國際人權團體也因此常批判中國是監控人民的警察國家。
在國際談判慣例中,不自由不民主的國家常常會被要求,必須改善國內人權現況,才會繼續進行談判及交流。例如近年來,先進民主國家對古巴、緬甸、越南等國進行經貿談判時,都會要求對方針對人權議題、新聞自由等等必須具體改善,才會進行談判、交換利益。過去八年來陸委會卻從來沒有在談判中要求中國必須保障言論自由、改善人權狀況。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就有明文保障「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要求對方依照他們憲法來保障歌手演出的自由、唱片出版的自由,是非常合理正常的,但陸委會是否曾經具體去為台灣歌手爭取、要求這些權益?陸委會含糊其詞無法回答,因為實情就是,沒有,八年來完全沒有!
中國的審批制度,除了言論自由的問題以外,還程序複雜繁瑣、時間曠日廢時,要需要經過中國中央和地方文 化部門、公安部門等大大小小至少十多個機關的審查,短則幾週,長則數月。台灣歌手面對中國審查制度時常遇到刁難而且很可能不會過關,因此許多台灣演藝人員去中國演出,有時會被迫選擇偷偷來,跳過報批制度,甚至連中國當地演唱會主辦單位、展演場館也建議台灣歌手不要報批,走「黑工」的方式去中國演出,比較「方便」。然而卻又衍生沒有表演許可,台灣表演者動輒被約談、被非法拘留、還有公安恐嚇等狀況,甚至就算有報批核準的,也一樣隨時面臨各種官商勾結的脅迫。我質問陸委會,當台灣的歌手在中國遭遇到這些麻煩時,陸委會怎麼幫他們?結果陸委會的代表又是含混其詞,因為事實上,他們從來都沒有研擬辦法去協助!在台灣演藝圈的通例就是,各自想辦法透過特殊管道、花大筆錢疏通,才能息事寧人。
馬政府不斷強調「兩岸關係空前良好」,但事實上根本就是放任台灣演藝人員在中國孤立無援,只能自救!馬政府單方面的去宣傳台灣人要前進中國市場,增進兩岸交流,卻從來沒有去提醒這些實務上各種人身安全的風險,也從來沒有擬定政府可以協助的因應之道!
有傳言說,夏立言處長可能在新政府留任,我希望這只是傳言。但如果真的留任,我也提醒陸委會未來一定要拋棄馬政府這種視國人安全於無物、推諉卸責、放棄普世價值的談判模式,重新審慎思考台灣在與中國談判上,如何能夠最保障台灣人民的權益。尤其在文化產業上,台灣自由開放的創作環境,是中國所沒有的。如何保有自己的優勢,希望陸委會能從現在就開始去檢討、改善,並且思考要怎麼幫助在中國受到不對等對待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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